題記:吸取精華,去其糟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俗語彙
01誰說的,啥意思?
這句話是儒家學派開創人孔子說的。意思是,已經做過的事就不要再說了,已經完成的的事就不要勸告建議了,已經過成為歷史的事情就不要再追究了。放在當時的環境下,我們得知是孔子一種無奈的,委婉的批評說辭。也體現了孔子高尚的修養及高超教育藝術。
02原文細讀,意義自見
《論語》第三篇21章: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慄,曰使民戰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魯哀公問孔子弟子宰我,國家要祭祀土神,用啥做柱子牌位呢?宰我回答說:「夏朝後期用的是松木,殷朝時代用柏木,周朝時用的慄木,用慄木美其名曰讓老百姓感到戰戰慄慄,威武害怕而產生敬畏。」。
老師孔子聽說後,很惱火。為啥?宰我後邊的一句話「使民戰慄」,這與老師孔子「德政愛民,仁政」儒家思想相悖,同時周朝的確用的是慄木,使民戰慄只是宰我的意思。生不教,師之過也。老師孔子只好作罷,但是又不能不點醒一下我宰,所以說出了這句含義深刻的聖言。
03我們可以得到那些處世啟示呢?
這句話對後世後人處世,待人都有極大的啟示。宰我當時應是大官,孔子才針對性教育宰我對待國家,民眾的過往之事「不說,不諫,不咎」,尤其是不咎,當領導的,對過往不咎,別搞秋後算帳,方顯德政,仁政。但是,任何事物沒有絕對,都有因人而異,因環境而異,因方法而異,是相對而言,不是絕對「不說,不諫,不咎」,就是該說要說,改諫要諫,該咎要咎。
04成事不說,該說要說。
事情已經成了,辦好了,成功了,了結了,過去了,若是好事,可以留下美好的回憶,留下成功的經驗,不必要天天說,崔牛炫耀,而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乘勝前進。如是不好的事,你也不會說的,但也沒必要久久不能釋懷,若是他人的也不必再去說,不要翻舊帳,說存話。哪怕是親人朋友,我們有時大多會提舊事,糗事,尬事。實際上大可不必,像孔子一樣,換個說辭表達,就過去啦,你好,他好,大家都好好的珍惜眼前,過好當下,不是仁,義,德嗎?成事不是不說,而是注意方式,方法,取捨去說也。朋友做過傷害你的事情,該說的說,並且挑個好時間,好時機,好好地說道說道。
05遂事不諫,該諫要諫。
諫一般是下級向上級提建議,晚輩向長輩提建議,講自己的想法。遂事,表示事情已經發生,指令已經下發,弓箭已經發射,項目,工作已結束。這個時候時提建議,不僅在古時候,就是現在也是不合時宜。特別是職場上,我們可以做的不是事後諸葛亮,而是把自己的環節工作做到完美,努力爭取實現指令的正確執行,不是正確的執行指令。失敗了,總結會上可以進諫。萬一你會後要諫,先看看自己分量,若夠也得注意場合,言辭,方式,這也是處世之道。對上級,對長輩的過失遂事,尤其不能夠用指責,用挖苦,用譏諷的形式去諫。孔子「不說,不諫,不咎」時,其中有對宰我的批評,但又不是明顯的表露老師的不滿,方法及言辭很是講究,值得我們學習。
06既往不咎,該咎要咎。
咎,《辭海》釋義為1:罪責,過失,2:責備,追究。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管是他人,還是自己,過失過錯都會發生,罪責就不說,有法律。自己的過錯,學會與自己和解,原諒自己,別陷在後悔,自責中不能自拔。吸取教訓,吃一塹長一智,不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從新起航,幹好後邊的事情。他人的過失,過錯,沒達到罪責,不予追究,大不了不再往來。冤家宜解不宜結,沒必要浪費精力去冤冤相報。所謂破鏡難圓,覆水難收,追究於事無補,不如清除丟棄,為心靈減負,也是樂事也。那些傷害較大,影響較大,損失較大的過往,該咎要咎,尤其是那些游離於法律邊緣的傷害,過失以及我們身處弱勢。也就是只能上道德法庭的,只要敢咎,就一定有方法。比如媒體,比如組織,比如能管這人的人……
07結語
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值得我們深思,指導處世。但是,當我們理解了孔子說這話時的環境,場合,對象時,我們就能夠比較全面理會運用它,辯證地分析,靈活地處世,才會「成事不說,該說要說;遂事不諫,改諫要諫;既往不咎,該咎要咎」,也不至於讀死書,死讀書。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