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電視劇裡面可以看到嚴刑逼供的劇情,尤其是一些早期的警匪片,各種手銬折磨,潑冷水,強光照射,等等,為了不那麼血腥,其他的方法都被避開了,但大家是不是以為這些東西僅僅是電視劇才會發生的事情?錯了,現實中依舊存在,且比點視覺更加恐怖。
就好像江西南昌剛剛無罪釋放的張玉環,他會到家之後透露,當年之所以會坐牢,是因為當時被判案人員各種逼迫,連續被折磨6天6夜,嚴刑逼供的方法有:放大狼狗咬他,不給睡覺,各種挨打。等等,別說其他,就被狗咬這一逼供方式來說,都已經慘無人道了,可想當時的情況有多麼恐怖。
好在天開眼,好人終究是好人,正義遲早會到來,雖然經過了長達27年之久的折磨,最終還是給回他一個公道,終於可以無罪釋放,並且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可是,在過去的27年裡面,張玉環如今要面對的是什麼?
第一,已經不認識老娘,時隔27年,出來之後只有靠親戚朋友指認,才能認出生自己養自己的老娘。
第二,老婆已經成為別人的女人,27年前,夫妻兩人都是20出頭的人,如此年輕還有兩個孩子,考慮生活問題,老婆決定和他離婚,與比人再婚。
第三,兒子的責怪,張玉環被抓之後,大兒子當年才4歲,如今他自己的兒子都已經14歲,回到家的當天,大兒子當著大家的面,責怪父親張玉環,雖然有點過分,但張玉環知道,兒子及家人這些年來受的委屈。
第四,家鄉變化太大,回到家之後,張玉環表示完全不記得當年的樣子,換句話來說,如果讓他一個人回家,估計找不到曾經的家。
第五,青春再也回不來,蒙冤27年,出來後年紀已經50多歲,還能做什麼?生命已經去了一大半,今後的日子也會比較難過。
由於社會輿論太大,並且給當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當地高院也給張玉環道歉,而張玉環表示,會接受他們的道歉,但也要求當時辦案的人揪出來,討回一個公道,還說這點比賠償更加重要,看看當時他們到底是因為什麼而冤枉好人。
而提到700萬的賠償,張玉環的律師是這樣算出來的,一天365元,一共27年,所以總共可以申請700萬左右的賠償,但網友認為這個賠償款確實不合理,700萬買了張玉環27年的青春,先不說青春,就連精神損失也無法彌補吧?
而我個人認為,相對被蒙冤坐牢27年之久,我寧願平平淡淡過一生也不願意用賠償款來代替,更別說700萬,哪怕更多我也覺得不夠,因為這是無法對等的,當然,我也不是訛國家,只是強調我對此事的看法。
最後希望張玉環能夠拿到賠償,並且順利找出害你的人,同時也希望這個案子能夠重新立案,還受害者一個交代。
對於此事,您有什麼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