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佛陀要我們勤修忍辱,努力去除自己的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使自己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再生起嗔恨、貪慾和念頭。
這一章我們來理解,佛陀為什麼要我們無所住而生其心,我們要怎樣才能做到無所住而生其心。
無所住而生其心,是所有熟悉金剛經的人,都知道的一句短語,是很多人都在努力求證和持守的解脫境界。
我們首先來理解,如何才能做到無所住而生其心?要完全做到無所住而生其心,我們要從眼耳鼻舌身意六個方面進行禪修。要在這六個覺受系統,都做到無所住而生起自己的心。
佛陀在經文中說: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這句經文是要我們不對看到的色,不對聽到的聲,不對聞到的香,不對吃到的味,不對觸到的物,不對想到的人事物,生起分別心,生起貪慾、怨恨和焦慮的情緒。要在接觸到所有外物時,不生起現有的分別、欲望和念頭。
不住色生心,是指我們的眼睛看到所有外物時,不再升起現有的任何反應。
色,在佛法裡是指我們眼睛看到的一切外物。不管是自己熟悉的外物,還是陌生的外物,都不能對它們生起任何欲望、分別和概念性的反應。
要做到不住色生心,我們需要通過足夠的定力,克制、減少、去除自己的欲望、分別和概念性的反應。只有在我們的定力強大到,眼睛看到外物時,只是看到它們,不再有任何反應時,才能真正做到不住色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