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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逮捕各自意味著什麼,他們最長的期限有多長?
所以這個問題的問法應該是刑事拘留最長可以多少天,逮捕最長又可以多長時間?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對人身自由限制最大的強制措施。但是,並不是說被拘留和逮捕的人就一定有罪,他們只是犯罪嫌疑人,對其採取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從廣義上說他們只是為了讓案件偵查過程更加順利,從狹義上說,他們有著各自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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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送檢察院了意味著什麼?
金翰明:詐騙犯罪案件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秘書長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有「兩次」送檢察院,第一次是審查批捕,第二次是移送審查起訴,所處的案件階段是不一樣的。第一,刑事案件當事人被拘留後,公安機關會進行初步的偵查,一般最長是30天。30天之內如果公安機關認為當事人沒有犯罪事實,則可以直接撤銷案件、放人;如果公安機關認為當事人有犯罪事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則會在30天之內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最長會在7天之內做出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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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意味著什麼
刑事拘留三天意味著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為了便於偵查,就進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過可以延長到7天,如果情節嚴重或者結夥、流竄作案的,最長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滿後可以提請檢察院逮捕,檢察院在7天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如果批准逮捕的,那就繼續關在看守所裡,直至法院做出判決。然後按照判決情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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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被刑事拘留有什麼後果?
一、何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1、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2、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3、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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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都是什麼意思?裡面吃飯要錢麼?
1.什麼是刑事拘留先說說傑哥最熟悉的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不是一種懲罰目的,而是臨時性的強制措施,其目的不是處罰,而是怕嫌疑人逃跑,串供或者繼續犯罪,在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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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區別?
那麼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區別? 網友諮詢: 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逮捕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區別? 從實質要件上看,拘留與逮捕的條件差不太多,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由公安機關將需要逮捕的現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當即暫時剝奪人身自由。而逮捕需要經過檢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決定,公安機關才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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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家屬對當事人進行取保候審的注意事項
筆者認為有利於解決讀者所遇到的問題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基於這樣的原則,筆者根據自己的執業經驗,分享一點關於刑事案件中對當事人進行取保候審的注意事項。關於取保候審制度的各種規定、制度沿革等已經有諸多大家對此進行過說明,筆者這兒就不再贅述。僅就刑事取保候審實際操作中的問題及注意事項進行說明。一、什麼時候可以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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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 刑事案件中的拘傳、拘留與拘役
從表面來看,他們都一個姓,但性質卻完全不同,適用對象、適用法律、決定機關、期限限制等方面也存在著重大區別。根據《刑法》第33條規定,拘役是刑罰的一個種類,而且屬於主刑,是一種自由刑。它是通過人民法院判決決定所處的刑罰,前提是有罪判決,後果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以達到刑罰的目的。是實體法所規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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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為什麼總講刑事拘留黃金37天?
當事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相對孤立無援,很難保持清醒的頭腦應對公安機關的訊問,加之又不通曉法律,對自己的行為性質、接受訊問時應享有的權利、如何在不違背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做出更有利於自己的供述等問題均存在困惑,專業的刑事律師如果在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後第一時間介入,對犯罪嫌疑人來講無疑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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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師鞏志芳: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時間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偵查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有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某些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罪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因此,拘留的羈押期限一般為10-14日,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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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拯救親人的黃金37天
,但是審判結果大多早在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後37天、被逮捕前已經決定。,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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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後拯救親人的黃金37天!
民眾必須要清楚被逮捕的意義以及被逮捕後尋求無罪的困難程度,必須要清楚被刑事拘留後37天、被逮捕前辯護律師的工作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影響當事人的命運,必須要清楚如何利用好拯救親友的黃金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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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公安機關中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的部門主要是刑警隊,經濟犯罪一般是由經偵大隊負責偵查,與賣淫賭博等行為的相關犯罪,比如組織賣淫罪等經常是治安大隊進行偵查。公安機關立案之後可以傳喚嫌疑人錄口供,調查案件。之後可以決定是否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如果決定刑事拘留就會將人送進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話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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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麼後果?家屬應該怎麼辦?
咱們比較著來看:比如,在行政違法中,交通違章算是一種行政違法,人違章了,交警很快就查清楚了,於是給當事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決定。再比如,在司法違法中,當事人擾亂法庭秩序,法院很快就查清楚了,於是給當事人司法拘留10天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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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致輕傷,現案件已移送至檢察院,之後是什麼程序?
我們常常在電視中可以看到這樣一幕,就是案件由公安機關移交給檢察院,但是卻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很多當事人還是有疑問,後臺諮詢中就有當事人問案子到檢察院了,下一步是幹什麼?我需要做什麼?北京新翰律師事務所榮海波律師解答:案子從派出所移交檢察院,是指偵查終結,查明犯罪事實,證據充分,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意味著移交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標誌著案件進入審查起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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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收到逮捕通知書就意味著坐牢麼 有什麼法律後果
刑事案件,就是那些觸犯刑法的犯罪,往往意味著要坐牢,然而刑事案件前提都是要經過嚴格的程序的,常見的就是公安局的偵察階段,這個階段有個程序就是逮捕,逮捕就意味著人要關進去,所以對於逮捕一般人都是很害怕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具體說說逮捕那些事,到底逮捕的後果有多嚴重,逮捕是否就意味著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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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為什麼一定要請律師?
刑事案件為什麼要請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又有什麼作用?請律師對自己是否有幫助? 行仁律師表示:刑事案件分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越早委託律師對案件的最終結果越有利,在公安偵查階段,或者人一被拘留就委託律師介入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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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長時間?
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使案件能夠得到更好的偵查、使訴訟活動能夠順利的進行。那麼從刑事拘留到判刑需要多長時間呢?相信被拘留的人及其家屬是比較關心這個問題的。我們一起看下文了解。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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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事辯護的5個關鍵問題!家人遇到刑事案件後,找關係有用嗎
作為刑事律師,本文來跟大家聊一聊一起刑事案件是如何辦理的,我選取了其中比較重要的,也是大家最關心的5個問題——1、刑事案件基本流程環節是什麼?2、刑事訴訟中,哪些環節最重要?(為什麼不是「庭審」?)3、刑事辯護中,律師可以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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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後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嗎?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那麼,嫌疑人被刑拘以後接下來會怎麼處理呢?一、刑事拘留後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