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圳論評論員 謝仕亮
近日,有網友爆料,一名北京學生家長為了孩子的科技節課題作業,把直升機開到了學校,事件引發了網友熱議。記者從當事學生家長陳先生處了解到,把直升機開到學校並非個人行為,是應校方的邀請配合完成科技節活動,性質是完全公益的。而且活動前一天,就已經完成了航線和準飛的申請。
直升機不是尋常家庭所能夠擁有的座駕,家長把它開進校園,實在太過招搖和「吸睛」,鬧出來的動靜自然也不是一般的大。「學生家長」「直升機」「學校」三個關鍵詞串在一起,高度契合公眾關於「炫富」的所有想像,無怪乎會激起網友一連串的猜想與質疑。也有人站那位家長,說家長開直升機進學校,只是出於配合學校教學的公益目的,不屬於「炫富」。
筆者認為,與其爭論家長開直升機進學校是否屬於「炫富」,不如把關注的焦點集中在釐清家校邊界上,探討校方是否存在對家長資源過度徵用的問題。
其實,一場學校科技節的活動,未見得真有必要煞有介事地動用家長的直升機,直升機原理的講解也並非沒有其他途徑可以實現。組織學生參觀航天科技館是一種辦法,由老師教學生製作航模,或者通過多媒體教學進行科普展示也是一種選擇。只是學校「蹭」慣了家長資源,一時很難跳出「近水樓臺」的思維定勢。
學校對家長私人資源的徵用,往往被包裝在「配合學校教育教學」的堂皇說辭下。而學生家長往往也不敢輕易拒絕學校的「利用」或者「配合」請求。箇中原因,有孩子在學校讀書的家長估計都能理會。學校動輒徵用學生家長資源,有轉嫁責任之嫌,把本該由學校承擔的工作推給學生家長。學校倒是省錢省事省力了,卻加重了學生家長的負擔,而學生家長並沒有為學校「擔活」的義務。學校即便需要家長幫助,也應該是自願的、有償的。學校活動是公事,相對而言,家長資源是私人的,公是公,私是私,應做到公私分明。兩相混淆,模糊家校邊界,容易讓人對學校產生負面聯想。
當然,很多有資源可以給學校 「蹭」的家長,也許是挺樂意為學校服務的,但這種被稱為公益的無償服務,真的「無償」嗎?有沒有以家長的可調用資源換取學校和老師對孩子的特殊優待之嫌?在這微妙之間,教育公平便受到了人為幹擾,讓其他家長心生餘慮——學校會不會根據家長資源的多少和為學校所做「貢獻」的大小,在日常教學中把孩子分為「三六九等」?
學校一旦養成徵用家長私人資源的習慣,就等同於用財富、資源織就一張篩網,對家長和孩子進行篩選,無異於為孩子在學校「拼爹」「拼媽」打開了通道。筆者以為,還是應釐清家校邊界,讓雙方保持適當的距離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