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誠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2020-12-22 中國財經信息網

金誠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20日 14:20:29&nbsp中財網

原標題:

金誠信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股票代碼:603979 股票簡稱:

金誠信

公告編號:2020-085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金誠信

」或「發行人」、「公司」)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中信證券

」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上證發[2018]115號)(以下

簡稱「《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引(2018年修訂)》

(上證發[2018]42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

」或「金誠轉債」)。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

22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

(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

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

下:

1、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2月23日(T

日),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網下發行。

原股東在2020年12月23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配額度之內

根據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在2020年

12月23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

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

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

效。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為

申購。對於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證券公司

在中籤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

日),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註銷相應證券帳戶。

3、2020年12月24日(T+1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證

券時報》上公告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

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採取搖號抽籤方式確定發售結果。2020年12

月24日(T+1日),根據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在公證部門公證下,由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共同組織搖號抽籤。

4、網上投資者申購

可轉債

中籤後,應根據《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25日(T+2日)日終有足

額的認購資金,能夠認購中籤後的1手或1手整數倍的

可轉債

,投資者款項劃

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網上投資者放棄

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

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

者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

行。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

銷,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認購金額不足100,000.00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

銷責任。包銷基數為100,0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

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

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30,000.00萬元。當包銷

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

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

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

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

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

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的申

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

債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7、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8、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

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

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申購。投資者一旦

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

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

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分為兩個部分

1、向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2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

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金

誠配債」,配售代碼為「753979」;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

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

2、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申購簡稱為「金

誠發債」,申購代碼為「754979」。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張,

1,000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

萬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金誠轉債申

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金誠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

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重要提示

1、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已獲得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325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A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簡稱為「金誠轉債」,債券代碼為「113615」。

2、本次發行100,000.00萬元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

10,000,000張,1,000,000手。

3、本次公開發行的

可轉債

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2日,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

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

進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金誠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2

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金誠信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732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

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

債數量。

發行人的原股東均為無限售條件股東,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上交所交易系

統進行,配售簡稱為「金誠配債」,配售代碼為「753979」。原股東優先配售不足

1手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參見釋義)原則取整。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

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後餘

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發行人現有總股本583,408,432股,剔除公司回購專戶庫存股6,119,910

股後,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A股股本為577,288,522股,按本次發行優先

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約999,863手,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額1,000,000手的99.986%。

6、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

的申購,申購簡稱為「金誠發債」,申購代碼為「754979」。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

位為1手(10張,1,000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

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000手(1萬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

限,則該筆申購無效。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金誠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金誠轉債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

儘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9、投資者務請注意公告中有關「金誠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

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和

認購資金繳納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

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金誠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

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金誠轉債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作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次

發行金誠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金誠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

讀《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以下

簡稱「《募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摘要已刊登在2020年12月21日(T-2

日)的《證券時報》上。投資者亦可到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

詢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12、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

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

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

可轉債

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

率波動導致

可轉債

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3、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

《證券時報》和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

留意。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

金誠信

/公司: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

公司債

券、

可轉債

轉債、金誠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100,000.00萬元可轉換

公司債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100,000.00萬元,票面金額為100元

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之行為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登記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2月22日

優先配售日、網上申購日(T

日):

指2020年12月23日,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接受網

上投資者申購的日期

原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

發行人所有股東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發行的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申購,包括按

照規定的程序、申購數量符合規定等

精確算法:

指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網上優先配售轉債可認購數量不足1手

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個帳

戶股數計算出可認購數量的整數部分,對於計算出不足1手

的部分(尾數保留三位小數),將所有帳戶按照尾數從大到小

的順序進位(尾數相同則隨機排序),直至每個帳戶獲得的可

認購轉債加總與原股東可配售總量一致

元: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該可

轉換

公司債

券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發行規模和發行數量

本次擬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00,000.00萬元,發行數量為

10,000,000張,1,000,000手。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可轉債

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2月

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票面利率設定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所有未

轉股的

可轉債

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自可

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

「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

i: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

日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首日起每滿

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

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

(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5)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到期日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將償

還所有到期未轉股的

可轉債

本金及最後一年利息。轉股年度有關利息和股利的歸

屬等事項,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確定。

(七)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

可轉債

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29日,即

募集資金劃至發行人帳戶之日)起滿6個月後的第1個交易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日

止(即2021年6月29日至2026年12月22日止)。(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八)初始轉股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初始轉股價格為12.73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

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

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總量。

前一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前一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總額

/該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總量。

(九)轉股價格的調整及計算方式

本次發行之後,若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

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1為調整後轉股價,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A

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

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

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

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本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

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類別、

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的

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

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

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

關規定來制訂。

(十)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

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

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1個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

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公司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相關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等。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

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

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十一)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並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其中:V: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

司債券票面總金額;P: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1

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部分,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轉

股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票面金額以及該餘

額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

(十二)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12%(含最

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

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

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

公司債

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

價計算。

(十三)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30個

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70%時,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

債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

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

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30個交易日」須從轉股

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

可轉債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

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

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

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

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

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且該變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

用途的,

可轉債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

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價格回售給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

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該次附加回售申

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方式參見

贖回條款的相關內容)。

(十四)轉股後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

的權益,在股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十五)擔保條款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保。

(十六)

可轉債

發行條款

1、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2月23日(T日)。

2、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2

月22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帳戶

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

規禁止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3、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2日,T-1日)收

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

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

者發售的方式進行,餘額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4、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5、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金誠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金誠轉債將於上

市首日開始交易。

6、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認購金額不足100,000.00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

包銷基數為100,0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

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

上最大包銷金額為30,00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

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

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依據承銷協議將原股東優先認購款與網上申購資金及

包銷金額匯總,按照承銷協議扣除承銷費用後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7、上市安排

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申請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具體上市時

間將另行公告。

8、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發行安排

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T-2日

1、刊登募集說明書及摘要、《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T-1日

1、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

2、網上路演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T日

1、刊登《

可轉債

發行提示性公告》

2、原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繳付足額資金)

3、網上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確定網上申購中籤率和優先配售結果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T+1日

1、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2、網上申購搖號抽籤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T+2日

1、刊登《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2、網上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數量並繳納認購款(投資者確

保資金帳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

可轉債

認購資金)

2020年12月28日

星期一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

銷金額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T+4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公司將與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後修改發行日程並及時公告。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22

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以上原股東均為無限售條件股

東。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發行人A股普通股股份數按每股配售1.732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

債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

即每股配售0.001732手

可轉債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583,408,432股,剔除公司回購專戶庫存股6,119,910股後,

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A股股本為577,288,522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

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約999,863手,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

1,000,000手的99.986%。

(二)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2020年12月23

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30-11:30,13:00-15:00。如遇

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配售代碼為

「753979」,配售簡稱為「金誠配債」。

認購1手「金誠配債」的價格為1,000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00

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

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有效

申購量獲配金誠轉債,請投資者仔細查看證券帳戶內「金誠配債」的可配餘額。

原股東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

棄認購。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

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所需的

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

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

辦理委託手續。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原股東參與網上申購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

具體申購方法請參見本公告「三、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三、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一)發行對象

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

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二)發行數量

本次金誠轉債的發行總額為100,000.00萬元。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

售的具體數量請參見「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之「(十六)

可轉債

發行條款」

之「3、發行方式」。

(三)發行價格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四)申購時間

2020年12月23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內,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五)申購辦法

1、申購代碼為「754979」,申購簡稱為「金誠發債」。

2、申購價格為100元/張。

3、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張,

1,000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

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0,000張,100萬元),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

者各自具體的申購併持有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量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

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者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

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

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

4、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

個證券帳戶參與金誠轉債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金誠轉

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確認

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

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5、不合格、休眠和註銷的證券帳戶不得參與

可轉債

的申購。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上交所的證券帳戶卡,尚未

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2020年12月23日(T日)(含

該日)前辦妥上交所的證券帳戶開戶手續。

2、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

資金。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應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

可轉債

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

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到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

易網點辦理申購委託。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各項內容

無誤後即可接受申購委託。投資者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

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七)配售原則

上交所交易系統主機根據委託申購情況統計有效申購總量、申購戶數,確定

申購者及其可認購的金誠轉債數量。確定的方法為:

1、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或等於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投資者按照其

有效申購量認購金誠轉債。

2、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上交所交易系統主機

自動按每1手(10張,1,000元)確定一個申購號,並按順序排號,而後通過搖

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每一個中籤號碼可以認購1手金誠轉債。

(八)配號與抽籤

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搖號中籤結果確定配售數量。

1、申購配號確認

2020年12月23日(T日),上交所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申購配號,每一

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並將配號結

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0年12月24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投資者應到原委託

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籤率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24日(T+1日)在《證券

時報》上公布本次發行的網上發行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

3、搖號抽籤、公布中籤結果

2020年12月24日(T+1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上交所於當日將抽籤結果傳給

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25日(T+2

日)在《證券時報》上公布網上搖號中籤結果。

4、確認認購數量

2020年12月25日(T+2日)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

認認購金誠轉債數量,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1手(10張,1,000元)

可轉債

(九)繳款程序

2020年12月25日(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帳戶有足

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

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

手。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

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

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可交換債的次數合併計算。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

名下任何一個證券帳戶(含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

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

證券公司

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

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

況詳見2020年12月29日(T+4日)刊登的《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結果公告》。

(十)結算與登記

1、2020年12月28日(T+3日),登記公司根據中籤結果進行清算交割和

債權登記,並由上交所將發售結果發給各證券交易網點。

2、本次網上發行金誠轉債的債權登記由登記公司根據上交所電腦主機傳送

的中籤結果進行。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

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

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

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

可轉債

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

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由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認購金額不足100,000.00

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包銷基數為100,0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

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

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30,000.00萬元。

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

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

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

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六、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2020年

12月22日(T-1日)上午10:00-11:30在「機會寶」(https://m.jhbshow.com/)舉

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

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及摘要。

九、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行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育仁南路3號院3號樓

電話:010-82561878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

中信證券

大廈

電話:010-6083 3640

聯繫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此頁無正文,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

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

金誠信

礦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

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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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蘇交科: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論證分析報告 時間:2017年09月27日 18:03:11&nbsp中財網 三、本次發行定價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定價方法和程序均根據《發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並將相關公告在交易所網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進行披露,並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發行定價的方法和程序符合《發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次發行定價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 楚江新材: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楚江新材: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06月01日 20:26:04&nbsp中財網 原標題:楚江新材: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9、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
  • [公告]溫州宏豐: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論證分析報告
    [公告]溫州宏豐: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論證分析報告 時間:2018年02月05日 18:36:33&nbsp中財網 資信評級機構將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本次發行符合《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委託具有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的規定。
  • [提示]長城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示性公告
    [提示]長城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示性公告 時間:2019年02月28日 19:20:37&nbsp中財網 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115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引》(上證發[2018]42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長城轉債」或「可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