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哲普系列好久沒更新啦~(主要是我好久沒更新了,大佬一直在) 【哲普】笛卡爾系列暫時斷更,因為我被拉去講課了,懶得寫一遍再講一遍了唄~(其實是我課堂筆記找不到了,寫不出來...) 最近疫情爆發,給大家思想上打打雞血,我們來聊聊康德吧!哦還有,大家好,我是平和神秘學弟大家族中的一份子,請多多指教。我大哥之前好像說想寫康德的批判,那小弟我就先來寫一篇康德的小介紹,希望大家喜歡~
在本篇哲普小推文裡,我想向大家介紹一下著名(真的很著名)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道德哲學理論。康德的理論體系很宏大,我拒絕(並沒有水平不拒絕)從頭講起。我僅挑選康德道德理論的一個論點,並只通過一個很日常的生活例子來切入探討。在本文中,我首先將向大家介紹何為絕對道德原則(supreme moral principle)與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接下來,我將向大家解釋為何在康德看來,絕對道德原則即是定言令式。最後,我將通過探討在康德看來為何撒謊是不道德的,向大家說明為啥康德整的這些東西是真的玩得轉的。
道德行為與道德原則
首先,在康德看來,道德是什麼?為了理解康德想幹什麼,我們先得理解康德道德理論最基本的研究對象,即道德行為。
通過不同的行為動機,我們可以從日常生活中區分出兩種行為:道德行為與本能行為。本能行為(natural actions or actions from impulse)指那些源於我們自身原始衝動的行為。這種行為廣泛見於人與動物,主要包括餓了就吃,困了就睡這種非常原生態的野人行為。而道德行為(moral actions)指代那些源於義務的行為,只見於人類。
當人們採取本能行為時,人們往往會以某個外在於行為本身的事物為目的。比如當我們餓了的時候,我們會吃東西,我們的行為目的是吃到東西,而不是為了吃而吃。就算你是個吃貨,嚴格意義上你也不是因為喜歡咀嚼而咀嚼,你還是因為咀嚼給你帶來的感官刺激,才想去咀嚼。而當人們採取道德行為時,人們不以外在於行為的某個事物為目標。當我做一件善事的時候,我的目的就是為了做善事。在康德看來,當你不是純粹為了做善事而做善事時,你的行為已經降格為自然行為,已然失去其道德性。
康德極其強調道德行為與自然行為之間的區分,因為康德相信事實上,道德性是人類獨有的。如果我們不能從原則上區分自然行為與道德行為,那我們也失去了人類與動物之間的區劃,並且失去了道德之於人類的重要意義。在下文,我們還會回來探討為何康德會假設道德性之於人類如此重要。
接下來,我們要注意到道德性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徵,即道德性原則必是普遍有效(universally applicable)的。換句話說,對任何道德原則A來說,如果A是對的,那麼每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A。在我看來,這個道德性的特徵可以從前幾段介紹的道德行為定義道德性推出。
首先,道德行為的動機只能是道德行為本身。因此,我們在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道德,我們憑恃的道德原則只能基於這個行為本身,而不能考慮其他任何外部因素。不然,我們的道德行為就參雜了自然行為而變質,再也不是純粹的道德行為。所以,不管是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對一個行為作出道德判斷,他做出的道德判斷必只能基於這個行為本身好不好,而無關於他是什麼樣的人、身處什麼樣的環境。這即是道德行為定義中很核心的道德行為的純粹性。
換一個角度來說,康德認為人類是理性人(rational beings)。而理性人最核心的特徵就是擁有採取純粹道德行為的能力。因此,我作為一個理性人,康德認為我可以合理的假設我的人類同伴們也都是理性人。因此,當我對一個行為是否道德的判斷標準僅僅是這個行為本身,我可以合理推理出其他理性人對這個行為是否道德判斷標準也應該僅僅是基於這個行為本身。而無論是哪個理性人在什麼情況下作出道德判斷,他面對的道德行為本身都是一個行為。因此,每個理性人都可以推導出所有理性人在所有情況下面對相同的行為做出的道德判斷都應當是一致的,這也構成了每個理性人採取純粹道德行為的判斷標準以及執行動力。因此,當所有理性人意識到並執行這一點時,道德原則就必是普遍有效的。
定言令式與絕對道德原則
道德原則如果是普遍有效的,那麼道德原則必然是無條件的(unconditional)。什麼叫無條件?意思就是道德原則的成立不取決於任何外在於道德原則本身的先決條件。例如,如果一個原則告訴你,闖紅燈是不好的,因為你會被撞。那這就是有條件的原則,因為你闖不闖紅燈取決於被不被撞,如果你不會被撞,那根據這個原則,你還是可以闖紅燈的。我們把這些有條件的道德原則歸為假言令式(hypothetical imperative),亦即這些道德原則都有通用的語言形式:如果某條件達成(例如不/會被車撞),那麼就不/要做某事(比如不/要闖紅燈)。
與此相對,道德原則並不能是假言令式。前文說過了,道德原則必是普遍有效的。如果道德原則是假言令式,那麼道德原則成不成立取決於外部的先決條件,就不再是普遍有效的了。例如,如果人們不會被撞,那紅燈就可以闖。那闖不闖紅燈這個道德原則就僅在人們會被撞的時候有效,就再也不普遍了唄。因此,為了確保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我們需要考慮與假言令式相對的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定言令式與假言令式相反,它指代任何無條件的命令,不具有「如果...那麼...」這種條件句型的語言形式。定言令式十分簡單粗暴,例如不闖紅燈就是不闖紅燈,沒有什麼如果。這樣的無條件性直接確保了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因為用定言令式敘述道德原則,那根據道德原則作出的判斷則必不會取決於任何除去行為本身的先決條件。因此,很自然的,如果道德原則要普遍有效,那道德原則必將採用某種定言令式。
在知道道德原則必都是某種定言令式之後,康德希望探討何為絕對道德原則(supreme moral principle)。康德無意於簡單的在事實層面對所有的一般道德原則作出歸納,而康德問的問題十分核心且抽象:在最普遍、最純粹的意義上,道德何以為道德?康德感興趣的是那個最終極的道德原則,也就是所有道德行為都符合的最普遍的道德原則是什麼。類似於前文我們對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的討論,這裡我們注意到,最普遍的道德原則必不取決於具體的情景或者對象,因此對於絕對道德原則來說,它要做的就是不依賴於任何具體情景或者對象,為道德行為賦予道德性。
我們上文探討過,道德行為的核心特徵是普遍有效性,而道德行為的這個核心特徵從道德行為的純粹定義可以直接推出,不依賴於任何具體情境或者對象。因此,自然而然地康德會想說擁有普遍有效性,作為道德行為的核心特徵,就是絕對道德原則。換句話說,當我們不知道具體情境或者對象時,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是道德行為,我們能且僅能考察這個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行為最純粹的定義,也就是道德行為的核心特徵-普遍有效性。因此,絕對道德原則就擁有了如下內容:任何道德行為遵守的道德原則必能普遍化(即能變成普遍有效的)。
從絕對道德原則來看撒謊
那康德的絕對道德原則在具體道德情境中能不能玩得轉呢?讓我們來考慮撒謊這個道德情景來試試水。當一個人在遇到困境決定撒謊的時候,他行為背後依據的道德原則是什麼?我們說這個人的道德行為背後隱含的道德原則是:當你有需求、遇到困難的時候,你應當撒謊來從困境中解脫。那於是我們說如果撒謊這個行為是道德的,那麼根據絕對道德原則,這個行為背後隱含的道德原則必能普遍化。那麼,如果一個人在遇到困境應當撒謊,那麼所有人在任何時候遇到困境了都應當撒謊。
康德此時指出,如果所有人都應當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撒謊,所有人,在知道所有人都應當在遇到困的時候撒謊的前提下,都理所應當的不會相信所有人在遇到困的時候提出的請求。因此,通過撒謊從困境中解脫變得再無可能,撒謊本身也失去其意義。因此,康德指出撒謊在變為一條普遍有效的道德原則時會失去其行為的意義,因此將撒謊歸為道德行為是無意義的。換句話說,通過應用絕對道德原則,我們發現撒謊是不道德的。
三個反對立場
接下來,在撒謊的到的情景中我們考慮幾個針對絕對道德原則的反對主張。比如,有些人會覺得,在撒謊的時候我們處理的好像是一句條件句,即「如果你遇到困難,那麼你就要撒謊。」絕對道德原則處理的難道不應該是定言令式這樣的非條件句,例如「你要撒謊」麼?
這個反對主張誤解了康德的意思。康德在絕對道德原則中想要強調的是任何道德原則的「真」(truth)必須是無條件的定言令式,但康德允許道德原則本身採取條件句的形式。例如在撒謊這個例子中,」遇到困難要撒謊「如果要成為一個符合絕對道德原則的道德行為,那」遇到困難要撒謊「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是無條件的真,而不能在有些條件下為真,有些條件下可以不為真。在這個意義上,」遇到困難要撒謊「是無條件的。但這不意味著」遇到困難要撒謊「本身必須是無條件句,我們只需要求這句話的成立是無條件的即可。
我們考慮第二個反對康德的主張。這個主張說,在撒謊的情境中,作為一個理性的人,他其實無需遵守」所有人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不會撒謊「來達成他自己的目的。只要確認」大多數人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不會撒謊,「那撒謊就變成了一個合理的行為,這個人的行為和目標之間就不再存在矛盾。因此,康德的絕對道德原則在撒謊的情況中並不絕對,我們只要保證我們撒謊時,大部分人其他人仍然誠實就行了。因此,康德的絕對道德原則不適用於撒謊這個情景。
在康德看來,這個主張混淆了道德行為(moral actions)與明智的行為(prudent actions)。在康德看來,」大多數人不撒謊,那你就可以撒謊「這個判斷基於合理性、利己、或者明智等原則,而並非任何道德性原則。康德對道德性的區分就建立在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上,因此在撒謊這個情境中,我們感興趣的道德問題是」對所有人來說,到底是所有人應該撒謊還是所有人都不應該撒謊。「這個問題之外的問題都不是道德問題。
最後,有些人可能覺得康德對所有人類都是理性人做出的假設本身站不住腳。到了最後,難道人們不都是為自身一些原始欲望、一些外在的目標在行動麼?我們如何能去相信, 我們身上真的有著這樣一種純粹的道德義務感,驅使著我們為了道德原則本身而行動?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區分那些基於純粹義務感而做出的行為以及那些基於某種自然欲望而做出的行為?這些問題的答案並不顯然,康德本人的理論也不能直接用來回答這些針對理論假設提出的質疑。
這個反對主張構不構成對康德道德理論體系的批判?並不盡然。在我看來,康德的道德理論體系想要說明的核心論點是:如果人類具有執行道德行為的能力,那麼我們的道德原則必然具有絕對道德原則這樣的形式。講的皮一點,就算康德沒說明人類到底具不具有執行道德行為的能力沒關係,說到底,康德理論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純粹道德能說道出點啥?我們回憶一下康德認識論中的一個經典論點:如果我們對這個自然世界有如此形式的經驗認識,那關於這個自然世界必有一些原則先驗成立。類似的,康德賦予其道德理論的意義就在於,如果我們對我們的道德生活觀察到如此形式,那我們的道德生活必然遵守著一些先驗成立的道德原則,比如絕對道德原則。
小結
那本文我帶大家簡單粗暴的淺嘗康德道德理論。講了講康德認為道德是啥,談了談康德以為道德原則怎麼劃。從撒謊這個道德情境我們能感受到康德道德理論乍一看還是玩得轉的。那以後我們期待期待,平和神秘學弟大哥能不能拆康德的臺子。下次有機會再發發文章吧,保證不會比這篇還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