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久沒有這樣感動了,因為這個普通卻了不起的小姑娘。
小姑娘的媽媽,吉江紅是我曾經的老同事,因為前兩天財新一篇極具爭議的性侵報導(財新已撤銷此文並為此道歉),她女兒小周很嚴肅鄭重地找了這位曾在財新工作的前員工媽媽「談話」,這場對話卻讓女兒極其失望甚至憤怒。
不過,她們這段對話應該說代表了全網沸騰的鮑毓明涉嫌性侵案中的兩種典型心態,一種氣憤難耐,一種隔岸觀火。而母親的「隔岸觀火」,成為在女兒眼裡的「事不關己」,最終引爆了女兒的憤怒,寫下了一篇對話文章來「聲討」自己的母親。
看完女兒的文章後我對江紅說,你女兒的邏輯思考能力甚至超過你。對這樣的評價,江紅沒有生氣。但這篇文章卻引得我很長時間都陷入了沉思。
推薦這段對話,我並不想討論任何案情,而是反思一種關係,是遠遠高於親子關係之上的一種社會關係,這種關係存在於每一個社會角色之間,也造就了社會的基本形態。
而鮑毓明「性侵案」也恰恰是這種不同角色之間複雜社會關係問題的一次集中爆發和反映。這些複雜的社會關係問題如何進一步清晰,可能將決定未來年輕人青澀又懵懂的價值觀選擇。
我在她們的允許之下,現發布這段對話文章,原文也可見「方肉米倉」。前面的背景就省略了,還可參考此前鈦媒體文章《為什麼鮑毓明不可被原諒?》
先看對話吧,當然也歡迎大家都對此留言發表自己的意見:
我和媽媽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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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媽媽是前財新員工,更早的時候也是記者。我把這篇財新的文章分享給她,期待聽到一些憤怒的迴響。
媽:「我看過這篇文章,早上掃過一次,看得不太認真。我看這種都是當社會新聞在看, 就像知音雜誌一樣,有一些事是真實的,也有一些是杜撰的。」
我:「你看過南風窗那篇嗎?」
媽:「看過,財新那篇是剛剛看你發的。南風窗是之前看過的。」
我:「你可以接受女兒被寫在這樣的知音故事裡嗎?這也太噁心了。」
媽:「不是可不可以接受的問題,關鍵是要看是什麼樣的故事了,知音裡面也有正面的故事啊。當然了,現代女性當然是更願意出現在時尚芭莎裡面。你是說小蘭的媽媽噁心,小蘭噁心,還是鮑噁心啊?」
我:「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財新沒有職業道德。」
媽:「那南風窗寫的那個更噁心。」
我:「它(指財新)洗啥地呢?」
媽:「(南風窗)比這個財新寫的還噁心。」
我:「不是這個意思,不是說描寫性就噁心。現在這件事沒有辦法判刑,就是因為女孩第一次的時候過了十四歲。」
比起文章背後的社會問題,媽媽似乎更關心新聞報導本身。
媽:「我以前也看過類似的報導。就是說這種海歸高管在生活上,在女性上的無能。所以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麼?我們不知道。記者在裡面杜撰了很多東西。」
我:「無能?男人無能和小女孩兒有什麼關係?無能就要找小姑娘?」
媽:「所謂的無能就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怎麼和女性談戀愛,怎麼和女性相處。這個時候他們就會做出一種非常弱智的行為。比如和十四歲小女孩生活在一起啊。
媽媽一直希望我對社會能多一點包容心。
我:「你瘋了吧???不知道怎麼和女性打交道?女孩子需要付這個責任嗎?她被強姦是真吧,報案是真吧,你想看到什麼真相
媽:「我們需要了解一些事情的背景。我們看不到事件的全貌,很難去判斷這件事情。」
我:「那你認為,女孩子和這個男的真心相愛?」
媽:「反正我覺得這兩個人都挺畸形的。」
在媽媽看來,這是離我們母女生活很遙遠的事情。在她對我的人生構想裡,不存在這種荒謬的可能性。
我:「你看這麼多幹什麼?也要保護受害者啊,您可就別這麼端著了?小女孩這麼小,分分鐘就可以被這個高大強壯的男人在精神和肉體上控制。大家說話的音量是一樣大的嗎?」
鮑控制著女孩生活的一切,女孩的生活裡還有誰呢,不住在身邊的媽媽,老師和同學們模糊的臉。也許在女孩心裡,鮑的存在帶來痛苦,但是也許也是一種唯一的拯救。在這種遙遠的救贖感和痛苦之間,大腦為了保護她,也許也虛構出了愛情。
媽:「如果這個母親沒所求的話,她根本就不會把孩子送到這個男人身邊。」
我:「有所求,有所求,就會拿女兒的肉體去賣嗎?男人能給女人什麼啊。」
媽:「所以這種事情你兩個方面都要看。這個男生有沒有違法?這母女倆是出於什麼目的?」
媽媽試圖讓我理解事件中的利益糾葛。
我:「求什麼啊?為什麼這種時候你思考的方法像一個大男子主義者?你也是臆想出來的吧?你有證據嗎?」
媽:「這個母親單純的認為把女兒交給一個條件比較好的男人,就可以給女兒更好的生活。這個文章沒有交代清楚母親的角度,寫的很低級。太多的事情沒有交代,我們很難判斷。」
媽:「其實強姦這件事情和年齡無關,強姦女孩兒和50歲老太太是一樣的,應該交給法律去處理。」
在媽媽看來,這不是什麼發生在小女孩身上的悲劇,這是只是一次不對等的利益交換。發生在男人與女人之間的不對等利益交換。媽媽可能目睹過,體驗過數次類似的交換。她勸我閉上眼睛,繼續我自己的生活。
我沒有再回復。
憤怒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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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媽媽交談的過程中,憤怒使我的邏輯混亂。我在微博上看到很多網友對於小蘭遭遇的共情。我主觀地認為,作為女性的媽媽應該和我觀點一致。但在我們交談的過程中,媽媽始終在強調證據的缺失。她認為無論是南風窗的文章,還是財新的文章,都沒能給讀者提供足夠的信息判斷。而我的重點在於我們應該保護小蘭,認識到小蘭在這件事上的弱勢地位。
我和媽媽的主要衝突存在在「有所求」的問題上。我記得是去年或者前年,有一起關於北影教授性侵女學生的事件:教授威脅女學生,若學生拒絕與教授發生關係,將無法順利畢業。我當時非常憤慨,也像今天一樣尋求媽媽的情感支持。
我:「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會作何反應?」
媽:「如果你不在乎這個學位,你可以隨時放棄。」
我:「如果我在乎呢?」
媽:「那你就要忍耐,因為你有所求。」
我知道,媽媽年輕的時候和我一樣盛氣凌人。大學畢業的時候,聰明伶俐,咄咄逼人的她不討老師的喜歡。她優秀的畢業論文被評為「良」,直接影響到了她後來的分配。我想,她也懷揣過憤怒。她也為她的不善忍耐,吃了不少苦頭。但是媽媽,你的畢業論文真的應該得「良」嗎?
在我看來,無論是北影學生,還是小蘭,他們的「所求」是正當的。成績及格的大學生,都應該可以順利畢業。正常情況下,只要成績滿足畢業要求,畢業是一個直接的結果,而不是學生的「所求」。同理,鮑作為小蘭的養父,照顧小蘭是他的法律責任,而不是小蘭用身體所換取的好處。女性的身體並不是貨幣。當性侵案發生的時候,難免會有利益的糾紛,但是這不是合理化強姦的理由。大家都是寒窗苦讀,為什麼為了拿到一紙畢業證書,女孩子要用肉體「付款」呢?小蘭也許不知道,小蘭的媽媽也許不知道,擁有高學歷高工資的養父是這樣一個變態。那麼,為了得到這個養父的照顧,小蘭就要「獻出」自己的肉體嗎?
媽媽一直教育我說,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我認為,我們需要認識到世上的不公,再去挑戰它,改變它。二十二歲的媽媽,看到不公,我們就要忍耐嗎?
我也曾在媽媽面前說起N號房的故事,我為女孩兒們的悲慘遭遇而痛心,也恨自己的無能為力。媽媽告訴我,這是我世界之外的故事,影響不到我的生活。我的爸媽對我很好,我有愛我的男朋友,我受到了很好的教育,馬上就要拿到美國大學的畢業證了。在媽媽的眼裡,缺錢而被迫拍色情視頻的女孩,被養父性侵的女孩,因為拒絕和教授發生關係而得不到畢業證的女孩,離我的世界太遠。
就因為別的女孩兒對這個世界「有所求」,我就應該閉上眼睛嗎
不,這不是什麼「有所求」,女孩兒們只想要腳踏實地,平平安安地活著。她們的所求和我的所求沒有什麼區別。即將拿到大學畢業證的我,理所應當得到父母的愛的我,是過於幸運的。我活在無數奇蹟拼湊起來的,平淡的日常生活中。這樣的平淡生活,是她們所沒有的。在這個充滿不公的世界裡,一個偏差,我也會掉進同樣的深淵。
就因為這樣的新聞讓我們難受,新聞裡的性描寫讓我們噁心,我們就應該把這樣的新聞當作「千篇一律」 的社會新聞,任它從我們的屏幕前遊走嗎?
媽媽,不要閉上眼睛,如果新聞讓你噁心,那是因為事實同樣噁心。同樣作為女性,生活在同一個世界裡,她們所遭受到的不公,也會是我遭受到的不公。我的幸運,不過是這個糟糕世界裡存在的一個偶然。不要閉上眼睛,讓痛苦從瞳孔流向全身。開口說話吧媽媽,憤怒起來吧媽媽。
在發表了上面這篇對話文章後,江紅女兒小周的心情依然久久不能平靜,她對母親的生氣遲遲不能散去,甚至「連打字的手指都不能受自己控制」,對此她還另外記錄下了一段自己的心情:
我把我和媽媽的聊天記錄翻了出來,認認真真重溫了我和媽媽的爭吵:媽媽對小蘭命運的輕蔑讓我差點氣得昏了過去。我憤怒的大叫,我看不清媽媽的面孔,我決定把這次爭吵上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我決定開一個公眾號,大張旗鼓地批評我媽,寫文章時我沒法控制我自己,為媽媽的態度大哭起來。
我咬牙切齒地把文章讀了一遍又一遍,我看到自己無處發洩的憤怒,我看到媽媽試圖伸出她的手,來遮住我的眼睛。
我想起小時候和媽媽一起看電影,電影裡面的男女做出親近的舉動的時候,媽媽會伸出她的手來遮住我的眼睛。
「為什麼我不能看?」小時候的我會這樣發問。
「少兒不宜嘛,小孩不能看。」媽媽這樣回答。
再長大一點,我會努力移開媽媽的手,媽媽牌眼罩很有彈性,被我移開的手會再彈回來。當我看到這樣的新聞感到憤怒的時候,媽媽的手又擋在了我的眼前。
為什麼呢?我實在想不通。媽媽從頭到尾都在逃避和我討論這樣的事情,她也希望我不要討論這樣的事。
這個場景應該是大多數中國女孩長大過程都會經歷的熟悉一幕,也代表了很多媽媽的想法。中國從小缺乏正確和陽光下的性教育,讓大多數孩子懂得這一切的時候都太晚。
與其說是女兒向媽媽提出的問題,不如說是女兒對這個形象模糊的社會提出的疑問。我們是不是應該為了「有所求」就必須忍耐,我們所求的又到底是什麼,我們與我們之間到底有何不同,我們如何看待「不公平」,我們該以怎樣的視角面對那些看似很遠的人和事,我們又如何處理自己最親近之人突然展現的陌生……
這些讓江紅最終意識到到:自己的態度是件很重要的事,什麼時候都應該放下手邊的事情,認真傾聽給予孩子最真實的回應。
好在最後,這對母女以一種意外的方式達成了和解,是女兒說服了母親,打動了母親,江紅向我展示了一段對話:
「我想,我寫這樣的文章,媽媽一定很生氣,但是媽媽可以接受。媽媽是成熟的大人。」
「憤怒也代表恐懼,如果當事人是我女兒,我會拼命。可是,這種可能性非常大的,並非事不關己,媽媽跟你說對不起。」
「沒關係媽媽,我覺得我的媽媽很了不起。」
江紅對我說,「我真的沒想到,當她說將我們的對話朗讀了一遍遍,我眼淚都出來了。」
在這場激烈的憤怒交戰中,孩子成長了,媽媽也成長了。財新在道歉中成長了。那麼鮑毓明案所暴露的中國法律短板,是不是也該成長了。社會人性深處的善良最終會推動社會整體的價值方向。
江紅說,何娟你記得她嗎,很久以前你見過她,我們當年在廣州活動中,她還舉手提問了。而在那場大人舉辦的活動上,她才10歲,如今已上大學。我在江紅女兒的文字與時間記憶穿梭中淚流滿面,很久沒有人給我這麼大的震撼了。
我突然重新審視自己職業的價值是什麼,應該始終傳遞什麼。無論是我從過去做記者到現在做企業,還是大家所經歷的各種職業,我們所有人都會經歷各種不同的社會角色和社會關係,我們常常覺得經歷了人生百態的人的知識與職業經驗才更能打敗無知。
但是,真正打敗無知的,卻只有人心最深處的「善良」,這才是所有社會職業的底色,因為唯有「善良」是無知的人永遠都不會具備的能力。我突然才明白,蘇格拉底為何會把「善良」二字當作終其一生都在研究的問題和最高人生目的。
我說,江紅,我真為你女兒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