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鍾振宇
科舉和高考,是中國古今最重要、影響面最廣的考試制度,兩者在不少地方存在共通之處。在一定意義上,科舉有如古代的高考。7月6日,省地方志辦公室的方志專家通過梳理我省志書,向記者介紹了清代四川「高考」中的軼事。
清代成都貢院
●鄉試設三場考試
鄉試,即各地郡試合格的優秀者,於當年再參加省舉行的考試。
清代的鄉試沿襲明制,在順天府及各省舉行,中式者稱做舉人,副於正榜者稱做副貢生。清代鄉試自順治二年至光緒二十九年(1645 年到 1903 年)共舉行112科,其中四川舉行106科,有6科未能舉行,有5科暫停後補行。共考中舉人7652 (包括駐防中式舉人80名,四川貢監參加順天鄉試中舉人257人和欽賜舉人7名)。
四川鄉試每逢子、午、卯、酉年八月在成都舉行,共考三場。第一場試四書義三題,經義四題。第二場考寫論文一篇,另考詔、誥、表一題及判語五條。第三場考經、史、時務策 五道,均由考官擬題。1663 年停止考八股文後,只試策論表判。鄉試設正、副主考各 1 人,專門負責比較、評定文章,以決定舉人之去取及名次之先後。
●試卷由考官分房校閱
鄉試同考官(鄉試中協同主考官的考官)負責選佳卷推薦給主考官定取捨。四川最初設10人,後增至12人,最後增到14人。同考官實行分房校閱。
主考、同考官及內提調、內監試、內收掌(管理試卷)都在簾內不得出簾外,叫做內簾官;監臨、外監試、外提調、外收掌、受卷、彌封、謄錄、對讀等官,都在簾以外工作,不得入簾內,叫做外簾官(由總督調取進士、舉人出身之現任州縣官充任)。外設受卷所官5人,彌封所官3人,謄錄所官3人,對讀所官3人,以成都、華陽 兩縣為供給官。醫官於官醫內調取。全場以總督為監臨,綜管試事;以布政使為監試司,按察使為提調司;鹽茶為監試道;成綿道為提調道,有時也可調其他道充任。
●因捐輸軍餉多,獎勵四川鄉試名額為全國之最
鄉試的名額各省不同,大致按人口之多寡,丁賦之輕重及所謂文風的優劣而定。
清代四川劃為中省,乾隆九年(1744 年)以後舉人名額均為每科60名,鹹豐同治年間,清政府為了鎮壓太平天國革命運動,令各省督撫勒派軍餉,美其名曰捐輸,並以擴大文、武鄉試中額為獎勵,凡捐輸數至10萬兩者,加中1名為一次性名額,數至30萬兩者,加中1名為永久性名額。1855年,因捐輸軍餉獎勵四川鄉試中額5名;1858年獎勵5名。1876 年又獎勵10名,前後共獲永久性獎勵名額20名。此種獎勵,各省比較以四川名額為最多。
●四川考舍達13935間
康熙四年(1665 年),成都知府冀應熊請布政使郎廷、按察使李昉霄向巡撫張德地申請,將明代蜀藩府改為貢院。次年始,考試地點便在成都。而在在此之前,有5科鄉試在保寧(閬中)舉行。
1862年因貢院傾頹,全省籌款,徹底重修。重修後共有堂樓院所大小五百餘間,如明遠樓、至公堂、清白堂、衡文堂、文昌殿及監臨、主考、提調、監試、內外簾各官住院等。後又添建彌封所一院,謄錄房15間,受卷所、布科所共十餘間,共用銀7萬多兩。
貢院號舍為士學作文之所,每人1間,於康熙四年 (1665年)創修。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添修4000多間,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增修156 間,嘉慶十一年(1806年) 增建1000間,合前共有6306間,道光八年(1828年)增修號舍1200百間,1846年增加新號舍3000間,1858年添修新號舍2600間,1865年增建新號舍1275間,1870年後添修1216間,至此,四川共有號舍13935間。
●勝出舉人赴京參加會試殿試
會試,即各省的舉人次年到京城參加禮部舉行的考試。會試 在辰、未、戌年二月舉行。清代自順治 三年(1646年)開始會試。
到1904年共舉行112科,四川每科中進士者,少則2到3人,多也不過10餘人。200 餘年間,四川中進士者總共786名。殿試,即以皇帝的名義召集「會試」中合格的舉人進行考試。殿試分 一、二、三甲,一甲取3名(最優秀),即一、二、三名,賜進士及第,他們分別叫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從順治丙戌到光緒甲辰年(1646到1904年)的200多年間,四川一共考取狀元1名,榜眼1名,探花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