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生活在一個四線城市,身邊也有不少親朋好友是教師,有時也會好奇地打聽他們的一些福利待遇。有一次談到了關於高考、中考的監考問題,他們說監考也是有補助的,大致是一百多塊錢。由此,筆者不禁聯想到清代鄉試主考官的待遇,和今天相比,簡直有天壤之別。
清代的鄉試是各省舉行選撥舉人的考試,自順治二年(1645)開科,至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科舉,共開了112科。考官分為主考官、副主考官和同考官,主考官一人,副主考官三人,同考官若干。
對於主、副考官人選的確定,朝廷是有明文規定的,自雍正三年(1725)規定,此後鄉試考官必須是進士出身。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條件則更為苛刻,一般都是選擇善於寫八股文的翰林出任。朝廷此舉一是基於為國選才的目的,還有一個原因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為翰林官們謀取一個「賺外快」的肥差。
翰林官供職於翰林院、詹事府等清要部門。雖然清代有「非翰林不入內閣」,「吏部、禮部尚書、侍郎非翰林不得任」的規定,但對於廣大翰林們來說,這無非是獨木之橋,能躋身高官的少之又少。相反,翰林之窮在清代也是出了名了,往往被冠以「窮翰林」之稱。
為了照顧這些翰林們的苦處,清代統治者想盡辦法以彌補他們的收入,因此逐漸形成制度,規定各省學政必須是翰林出身,且又在鄉試考官人選上給予優權。相比學政而言,翰林們較為容易獲得的差事便是鄉試考官。
從政治角度而言,擔任鄉試考官,就意味著成了本科舉人的「座師」,可以收很多門生,成為官場上潛在的人脈。但對於窮得揭不開鍋的翰林們來說,經濟收入才是當務之急。鄉試考官的收入主要分兩個方面,一是朝廷撥給的路費公款,鄉試考官在戶部領取的差旅費,稱為「程儀」,這項制度是從康熙朝開始的。二是地方官孝敬的禮金,二者加在一起,會使一個窮困的翰林一夜暴富,如果省著花,足夠在京城開銷十餘年。
那麼,出任鄉試考官到底能拿多少銀子呢?各省地方官孝敬的這個數字是沒有準確數字的,但戶部是有明文規定的。按清制,考官可以在戶部支銀2000兩,這個費用名義上是出差的差旅費。其實不然,因為考官們一路開銷往往都是地方官承擔,這筆錢也就成了額外收入,可以寄回老家還還帳。
比如曾國藩早年當了十餘年的京官,窮得叮噹響,他一年的俸祿才80兩,加上恩俸,不過也才一百多兩,而一年的支出卻要四五百兩,不足的部分全靠老家接濟。道光二十一年底,曾國藩找人借了50兩銀子,才勉強過了個年。道光二十三年六月,曾國藩鴻運當頭,從翰林中脫穎而出,被選為四川鄉試正考官。這無疑是雪中送炭,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從戶部支取銀兩後,他馬上將之前的債務結清了,而且到了地方以後,又收了幾千兩。
地方官孝敬的部分,則要分情況,主要是看各省的經濟狀況。運氣好分在了江浙,那麼拿得就多,運氣背分到了雲貴,那拿得就少。
清代官場送禮是個藝術活,在叫法上不能馬虎,如送給京官的叫「冰敬」、「炭敬」,送給本省上司的叫「節敬」、「別敬」等等,總而言之,送禮得有個斯文的叫法,否則人家也不收。送給鄉試考官的禮金,就叫「辛苦費」。
鄉試結束後,該省官員根據級別的不同湊上一筆錢,然後由督撫或學政轉交給考官,一般來講,數額大致與戶部的程儀相當。當然,還有一些舉人中舉後,為了感謝座師的栽培,也會送上數目可觀的禮金,稱之為「贄儀」。曾國藩任四川鄉試主考官時,僅「贄儀」一項,就有四百多兩。
正是由於外放鄉試考官,能得到極大的回報,所以每逢鄉試之年,翰林們都踴躍報名參加,以期早日「脫貧」。這也正應了清代官場上的一句俗語:「京官不外放,窮到能賣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