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的代價:男生踹傷猥褻者被刑拘,還被索賠20萬

2020-09-05 洞見時空

見到身邊的女生被人猥褻

你會怎麼做?

前段時間

湖南永州一位男生在出手制止後

卻受到令人意外的對待

事情還要從今年6月說起


↓↓↓

6月1日下午

17歲的女生李愛(化名)

和同學胡某去當地一家商場吃完飯

可當他們乘坐電梯時

李愛被身旁一位陌生男子襲胸

「那個男子本來是直線行走,看到我以後突然改變方向了,往我這身邊撞過來,然後用手肘撞擊了我的胸部。」


李愛說

當時自己感覺胸口特別痛

就下意識地往後面去看

是誰撞擊了她

「我發現這名男子也在回頭看我,然後這名男子看到我在看他以後就特別驚訝,慌忙往其他地方走,我就告訴我身邊的胡同學了。」

當時

李愛和胡某去到那名男子身邊

問他怎麼回事

對方對此卻矢口否認

並指李愛撞到了他,想碰瓷

「我當時覺得他故意襲胸還污衊我,覺得特別委屈,我就哭了。保安就讓我們雙方去看監控。」

李愛報警處理

雙方在保安的帶領下來到監控室

查看事發監控

結果看完後,陌生男子準備逃跑

而在監控室門口等著的胡某

因為手受傷打了石膏

不方便用手阻止

就用腳踹了男子的小腿讓他摔倒

並告知他不要再跑

在原地等待警方前來處理

李愛說

他們在查看商場監控時發現

這名陌生男子

還對另一個女孩做過襲胸動作

之後

男子雷某承認自己猥褻事實

雙方在警方調解下

籤了和解書

然而過了幾天

男同學胡某卻接到派出所的電話

稱雷某當天摔倒受傷

目前正住院治療


6月10日

聽說雷某需要做手術

胡某的父母給雷某交了1萬元手術費

7月14日

胡某在父母陪同下到派出所

與雷某接受調解

「雷某要求賠償20萬元」

看到這個賠償

胡某和他的父母都拒絕了!

8月21日

胡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輕傷)罪

被警方刑事拘留


對於這件事

胡某的父母和李愛一家都表示不解

在他們看來

胡某的確是見義勇為

「他當時就想阻止猥褻男子逃跑,因手部受傷,不得已才用腳踢了對方。」

胡父表示

兒子和女同學李愛今年都參加高考

考的都不太理想

就是因為這件事壓力太大了

對於同學因此事被拘留一事

李愛也非常很無奈

「我覺得挺對不起他的。他幫助了我,還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釋放出來,並且還要表揚他。」

今天早上

被猥褻女生的母親託大V在微博上發聲

8月25日上午

湖南永州警方就這起案件

發布案情通報

經司法鑑定,雷某兩處損傷分別構成輕傷一級;針對雷某猥褻他人的行為,公安機關已於6月1日受案調查,鑑於其仍在治療期間,暫未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以下為通報全文:

據澎湃新聞報導

一專業律師表示

故意傷害罪

是針對故意非法損害

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

見義勇為屬於民法調整的範疇

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見義勇為系合法行為,是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為。

見義勇為主要表現為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做鬥爭,其時效性要求比較強。


本案中

如果雷某正在對女生猥褻時

胡某腳踹雷某,造成輕傷的

胡某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

不構成犯罪


但本案的事實是

女生被雷某肘襲胸部後

和胡某已選擇報警、並調取監控

來維護自身權益

此時

雷某侵害女子的猥褻行為已終止

在監控室指認時

胡某踹傷雷某的行為是為阻止雷某逃跑

而不是為避免

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胡某行為造成雷某輕傷的損害

屬於故意傷害,而非見義勇為

也有律師表示

社會提倡見義勇為

但若不法侵害已經停止

則應當注意阻止行為的力度

只想問一句

這種情況到底算不算「見義勇為」?

相信在警方調查下

事情的真相一定要水落石出

不放過一個壞人

也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相關焦點

  • 男生踹傷猥褻者不算見義勇為反被刑拘?還被對方索賠20萬
    把猥褻女伴的男子踹傷,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據澎湃新聞8月24日報導,湖南省永州市17歲女生小雪(化名)在商場被52歲男子雷某肘襲胸部。隨後小雪報警,並和同行男友胡某將雷某帶到商場監控室。因雷某逃跑,為將其控制,胡某用腳踹了他。經民警協調,小雪和雷某達成調解協議,雷某賠其300元。雷某因被踹傷住院,構成輕傷一級,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向胡某索賠20萬元。
  • 男生踹傷「猥褻男」遭刑拘,還被索賠20萬?
    「男生的行為不算見義勇為嗎?為什麼刑拘?」≠衝動魯莽,事後踹傷確實應當依法追責。:曾被索賠20萬,望檢察院監督重新調查25日,記者專訪當事男生胡林(化名)父親胡師君。就此焦點案件,多位微博知名法律人士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法務之家僅供轉載如下:@蔡雅奇刑法湖南永州男生踹傷猥褻女生男子被刑拘,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
  • 踹傷猥褻者的男生被解除刑拘,這到底該算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
    (原創不易 抄襲必究)湖南永州,為被猥褻的女同學挺身而出的18歲男生被刑拘,這件事引起了網友們的高度關注。8月26日,永州公安局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解除對胡某的刑拘,而是對雷某猥褻他人的行為處以拘留15日。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我想廣大網友應該都釋然了,畢竟胡某是為了見義勇為,可沒想到反而被刑拘。
  • 17歲女同學遭襲胸,男生踹傷猥褻者,不算見義勇為還被刑拘
    熟讀民法典是當下人民準則把猥褻女伴的男子踹傷,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據報導,湖南省永州市17歲女生小雪(化名)在商場被52歲男子雷某肘襲胸部。隨後小雪報警,並和同行男友胡某將雷某帶到商場監控室。因雷某逃跑,為將其控制,胡某用腳踹了他。經民警協調,小雪和雷某達成調解協議,雷某賠其300元。
  • 踹傷猥褻男的見義勇為男生被解除刑拘,但我並不開心
    給大家講個笑話強姦犯不能被學校開除見義勇為的男生卻要被刑事拘留我們古話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但在今天這個時代,見義勇為有時候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最近,永州男生踹傷猥褻男就是一件好人未必有好報的事情。因為女生同伴被猥褻,男生勇敢地站出來,在對方企圖逃跑的時候踹了上去,事後因為造成對方骨折,被要求索賠20萬,私了沒談妥,男生被「故意傷害」的罪名被刑事拘留。這件事被媒體報導出來後,輿論譁然:見義勇為的人為什麼會被刑拘?!
  • 踹傷猥褻男男生被解除刑拘,警方:猥褻者拘留15天
    近日,湖南永州,男生踹傷猥褻女生男子遭刑拘一事引發廣泛關注。把猥褻女伴的男子踹傷,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害?今年6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17歲女生小雪(化名)在商場被52歲男子雷某肘襲胸部。隨後小雪報警,並和同行男友胡某將雷某帶到商場監控室。因雷某逃跑,為將其控制,胡某用腳踹了他。經民警協調,小雪和雷某達成調解協議,雷某賠其300元。
  • 永州踹到猥褻男的男生被刑拘之後,被震懾的究竟是誰
    關於永州踹到猥褻男的男生,在之後被刑拘,當然目前剛剛接觸刑拘,而對受害人實施猥褻的男子居然只是行政處罰,且在之後向踹他的男生索賠20萬元!由於大量的人關注此事,有很多人發聲,後來將對男生的刑拘撤銷,同時受害人女生的家人也發文澄清這個過程。但我想說的是,若不是這麼多人關注,這件事會怎樣?
  • 案訊|18歲男生踹傷猥褻者被刑拘,"曾被索賠20萬"
    近日,湖南永州男生踹傷猥褻女生男子遭刑拘一事引發輿論關注↓↓當事女生講述事發經過胡同學為制止猥褻男子逃跑踢倒對方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歲女生在商場被一52歲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襲擊胸部,同行男同學胡某某在制止其逃跑時
  • 男孩踹傷猥瑣男被刑拘,索賠20萬:要見義勇為,還是保護自己?
    小時候,父母、老師經常教育我們:遇到事情,要見義勇為。長大後,當了父母我們也開始這麼教育自己的孩子。但今天我卻刷到一條,讓我懷疑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正確的新聞。事情是這樣的:6月1日,湖南永州,17歲女生李愛(化名)在商場被52歲雷某某襲胸猥褻,同行18歲男生胡林(化名)在阻止雷某某逃跑時將其踹倒。
  • 男孩踹傷猥瑣男被刑拘,索賠20萬:要見義勇為,還是保護自己?
    小時候,父母、老師經常教育我們:遇到事情,要見義勇為。長大後,當了父母我們也開始這麼教育自己的孩子。但今天我卻刷到一條,讓我懷疑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正確的新聞。(化名)在阻止雷某某逃跑時將其踹倒。本來是見義勇為,沒想到事情鬧到最後不僅被刑拘,還被索賠20萬。胡林,做錯了嗎?如果錯了,在遇到不平之事時,我們是否要自掃門前雪,讓孩子冷漠自私點,不去多管所謂的閒事。如果沒錯,胡林又為什麼被刑拘呢?
  • 今日輿論場|「男生踹傷猥褻男被刑拘」引熱議 案情走向逆轉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輿情分析師 劉霞一、熱點事件概述近日,「猥褻女生被踹傷男子索賠20萬元,踹人者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成了網絡熱門話題。事情是這樣的:有一網民發帖求助,稱其女兒於6月1日在湖南永州一商場被一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襲擊胸部,同行男同學胡某某在制止其逃跑時,將其踹傷。事後雷某某被行政處罰,胡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8月21日被刑事拘留,求助信息迅速在網絡傳播,男生踹傷猥褻女生男子遭刑拘一事引發輿論引發熱議。
  • 「踹傷猥褻者」案被撤銷 這幾點還需澄清
    近日,湖南永州一男生將猥褻女伴的男子踹傷而被刑拘一事,持續引發關注。目前,該案又有了最新進展,永州市公安局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男生小胡的刑事拘留,並提級由公安局重新調查。而對於該案的另一名當事人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為,冷水灘公安分局對其處行政拘留15日。
  • 見義勇為少年踹傷猥褻男被刑拘: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01刷微博的時候看到一位網友的消息:給大家講個笑話,強姦犯為其前途考慮不能被學校開除,見義勇為的男生卻要被刑事拘留。梳理一下事情的經過:6月1日,湖南永州一位17歲女生小李跟男同學小胡一起去商場吃晚飯,當他們走向電梯時,52歲的雷某路過用手肘撞了女孩的胸部。女生覺得胸部很痛,察覺是對方故意為之,雷某慌張逃走。
  • 男生踹傷猥褻男遭刑拘?警方重新調查!
    這兩天,「猥褻 女生被踹傷男子索賠20萬元,踹人者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成了網上的熱門話題。 踹傷了對同行女孩伸出「鹹豬手」的男子,該被刑拘嗎?從法、理、情維度分析 就此次案件各方意見也都不相同 胡同學踹傷猥褻男的行為
  • 踹傷猥褻男的男生被解除刑拘,案件重新調查
    「男學生踹傷猥褻女友男子被刑拘」一案有了新進展:市公安局責令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局重新調查,行拘雷某15日。據@冷水灘公安 25日通報,6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女生艾某某(2002年生)在商場被男子雷某某(1966年生)肘襲胸部。隨後艾某某報警,並和同行男友胡某某(2002年生)將雷某某帶到商場監控室。
  • 18歲男生踹傷猥褻者被刑拘,「曾被索賠20萬」
    等待警察到來過程中,雷某某突然逃跑,李愛同行男友胡浩(化名)追趕時將其踢傷。因涉嫌故意傷害,胡浩於8月21日被永州市冷水灘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事引發關注。8月25日上午,冷水灘警方發布案情通報。因為手在5月份受過傷,不方便,所以在追的過程中,胡浩踢倒了雷某某。「他爬起來還要走,我們就摁住他等民警過來。」李愛說,「到了派出所,雷某某一開始還跟民警說是路太窄,不小心碰到的。晚上9點左右,民警讓我和胡浩先回家。」
  • 山東公職者猥褻索賠20萬,湖南男孩怒踹猥瑣男被刑拘,合理嗎?
    ,陪女朋友逛街,遇到猥瑣男用肘襲胸,女孩呼救,男孩在猥瑣男逃走時,情急怒踹,前兩腳落空,第三腳踹實,結果也導致輕傷,同樣被索賠20萬。都是輕傷,都是索賠20萬?當然,這只是玩笑話,如果構成一定等級,20萬也算正常索賠範圍,這倒沒什麼好奇怪,但問題在於,這受傷的二位,都不是什麼好人,是他們先突破底線,侵害婦女權益,被婦女身邊人打了,實在沒什麼可說的,這要擱在二、三十年前,絕對不是輕傷,恐怕是渾身上下都是傷。
  • 「男學生踹傷猥瑣男被刑拘」你還會見義勇為嗎?
    在查看監控的過程中,女生報警,雷某藉機逃跑,女生男朋友追了出去,在追逐的過程中踹倒雷某,隨後警方趕到,雷某承認猥褻並和解。猥瑣男作案截圖圖三天後,雷某稱被該男同學踹傷,導致身上兩處骨折見義勇為的人不僅要面對行兇者的威脅,還有應對被行兇者的不回應,如果政府再對此不鼓勵不支持,這就讓見義勇為者更加心寒,久而久之就會造成道德滑坡(以我為中心」的自私功利成為做事標準),沒有人願意為陌生人伸出援手,也沒有人願意見義勇為。
  • 「踹傷猥褻男被刑拘」的男生已回家
    「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今天有了最新進展。8月26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據永州新聞網報導,對近日網民關注的「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永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
  • 湖南永州「男學生踹傷猥褻男」,當事人解除刑拘。是輿論下的糾錯還是其他?
    把猥褻女性的男子踹傷當事人反而被刑事拘留?到底是見義勇為還是故意傷人罪?竟然還得向猥褻男賠償20萬?男同學的刑拘通知被撤銷但一連串的疑問還需解答!從永州市公安局獲悉,對近日網民關注的「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該局高度重視,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