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1日丨貴州輪胎(000589.SZ)公布,公司二期《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和大力士公司《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雙方約定事項」第1款約定:甲、乙雙方籤約後,乙方負責於2019年9月30日出具房屋相關證明或有效證件,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搬遷完畢,並將房屋交由甲方。第二條「付款時間」約定:乙方將土地、房產資料和房屋交甲方後,甲方30日內向乙方支付徵收補償款11.64億元和2.77億元。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鋼子午線輪胎異地搬遷項目(即扎佐三期工程)進度滯後,為確保公司現有產能不受搬遷影響,載重子午胎分公司和大力士公司將不按原計劃組織搬遷,導致相關廠房不能按協議約定於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