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二期房屋徵收和大力士公司房屋徵收所涉房屋不能按期交付

2020-12-13 格隆匯

格隆匯11月11日丨貴州輪胎(000589.SZ)公布,公司二期《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和大力士公司《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雙方約定事項」第1款約定:甲、乙雙方籤約後,乙方負責於2019年9月30日出具房屋相關證明或有效證件,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搬遷完畢,並將房屋交由甲方。第二條「付款時間」約定:乙方將土地、房產資料和房屋交甲方後,甲方30日內向乙方支付徵收補償款11.64億元和2.77億元。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鋼子午線輪胎異地搬遷項目(即扎佐三期工程)進度滯後,為確保公司現有產能不受搬遷影響,載重子午胎分公司和大力士公司將不按原計劃組織搬遷,導致相關廠房不能按協議約定於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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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人民法院報  【案情】  大力公司(乙方)與瀋陽市某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甲方,以下簡稱徵收辦)籤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協議(貨幣補償)》。第七條補充條款約定: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徵收補償總款的80%後,三日內將土地和房屋搬離騰空,交付給甲方;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騰空房屋的,從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 房屋徵收也玩貓膩?六層房屋以一個《承諾函》就給拆了
    》,被徵收人陳女士和孫先生共同的房屋在徵收的範圍內。2015年10月9日,管委會受市政府授權對轄區內建設所需的房屋進行徵收。此後,管委會下設的拆遷指揮部以一個《承諾函》將陳女士和孫先生的六層房屋拆除。但是事後就補償事項和賠償事項卻不與陳女士和孫先生協商,在兩年後才叫陳女士和孫先生向法院起訴。被徵收人起訴後,徵收方卻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2019年8月,在法院的督促下才對被徵收人作出補償決定。隨後陳女士和孫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 以案釋法-房屋徵收協議未包含的停產停業損失不能扣除
    房屋徵收協議未包含的停產停業損失不能扣除人民法院報 2020-08-27    趙 綱  【案情】  大力公司(乙方)與瀋陽市某區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甲方,以下簡稱徵收辦)籤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協議(貨幣補償)》。
  • 【以案釋法】房屋徵收協議未包含的停產停業損失不能扣除
    第七條補充條款約定: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徵收補償總款的80%後,三日內將土地和房屋搬離騰空,交付給甲方;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騰空房屋的,從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協議附件部分的非住宅補償(助)費明細表中載明: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無。大力公司收到徵收補償款的80%後開始搬離,因部分房屋出租給銀港賓館,而該賓館拒絕搬遷,大力公司未按期騰空全部被徵收房屋。
  •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審查
    主要理由:1.案涉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作出程序違法;2.案涉房屋評估機構選定程序違法;3.案涉評估報告違法;4.案涉徵補決定顯失公平,損害再審申請人的實質權益。本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被申請人東明縣政府作出的案涉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判斷該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可以從依據、主體、程序、實體內容四個層面判斷。
  • ​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審查
    主要理由:1.案涉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作出程序違法;2.案涉房屋評估機構選定程序違法;3.案涉評估報告違法;4.案涉徵補決定顯失公平,損害再審申請人的實質權益。本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被申請人東明縣政府作出的案涉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判斷該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可以從依據、主體、程序、實體內容四個層面判斷。首先,關於案涉徵補決定作出的依據。
  • 貴陽東山及輪胎廠48萬方房屋將被徵收
    9月16日,省政府採購網發布貴陽市雲巖區東山片區棚戶區改造共享基礎設施——延安東路延伸段建設項目,及輪胎廠周邊地塊(一期)建設項目房屋徵收籤約服務機構採購需求公示。48萬方房屋將被徵收,房屋徵收籤約服務費概算約為7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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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請在徵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大慶市大同區房屋徵收辦公室提出,並附本人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 第七條被徵收房屋的認定 (一)具有合法產權手續的房屋性質、用途以證載標明的為準;房屋結構與實際房屋不符的,以評估公司實地勘查出具報告為準。 (二)產權手續由審批單位或發證機關調檔、核實後籤字蓋章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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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鍾某與徐某原系夫妻關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建有一棟兩層住房即案涉房屋。1993年雙方協議離婚,書面約定房屋產權各半,兒子成家後,雙方產權歸兒子徐某某所有。2001年,鍾某、徐某分別辦理了案涉房屋第1層(所有權人鍾某)、第2層(所有權人徐某)的房屋所有權證。2008年徐某某登記結婚並辦理了案涉房屋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權人為徐某某。
  • 棚戶區改造程序違法,委託萬典律師撤銷《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以下簡稱徵收決定),決定徵收三亞灣「X」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原告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此次徵收項目四至範圍之內。,交付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驗收後拆除。本案中區棚戶區改造指揮部已經對原告的未經登記建築進行了調查、認定和公示,已經認定為合法建築344.8平米,認定之後沒有任何機關進行修改,被告應當按照區棚戶區改造指揮部的認定結果進行補償,不能失信於民。案涉房屋自建成以來一直為原告及家人的生活住所,雖然因歷史原因未能獲取土地權屬和房屋權屬證書,但不能因此否認原告對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合法權利。
  • 【海南】棚戶區改造程序違法,萬典律師撤銷《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以下簡稱徵收決定),決定徵收三亞灣「陽光海岸」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原告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此次徵收項目四至範圍之內。,交付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驗收後拆除。 本案中區棚戶區改造指揮部已經對原告的未經登記建築進行了調查、認定和公示,已經認定為合法建築344.8平米,認定之後沒有任何機關進行修改,被告應當按照區棚戶區改造指揮部的認定結果進行補償,不能失信於民。 案涉房屋自建成以來一直為原告及家人的生活住所,雖然因歷史原因未能獲取土地權屬和房屋權屬證書,但不能因此否認原告對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合法權利。
  • 北京華東研究所因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
    被徵收人的不動產登記被撤銷或註銷後,並不能據此消滅被徵收人基於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應當依法享有的物權。鑑於被徵收人房屋所有權證已經被撤銷,從形式上看,其不屬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被徵收人。由於被徵收人對不動產享有的物權仍然存在,儘管其不屬於徵補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被徵收人,但基於物權請求地方政府對其進行補償,並無不當。
  • 房屋被徵收 裝修補償款到底歸誰?
    房屋被徵收 裝修補償款到底歸誰?租賃房屋後,小偉夫妻為開店經營,便花費41000元對門面進行了裝飾裝修,並花費25950元的價格定做了店鋪展櫃。2016年2月,小偉夫妻正式註冊個體工商戶,開店經營。2018年,小偉夫妻被告知所租賃的門面將被依法徵收。
  • 徵收通告發出幾天,村民房屋就被徵收,徵收不公應該怎麼辦?
    整體上從兩個方面為村民們作了初步分析:第一,徵收可能涉及到的哪些違法方面;第二,老百姓有哪些權利,可以維護和保護自身利益。講解結束,已是午夜,律師要離開前往縣城的酒店。幾個村民不舍地追著律師,一再表達他們的囑託。迎著村民們充滿期待的一張張臉、看著手機燈光下房屋的廢墟,盛廷律師感受到了肩上責任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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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兄弟姐妹共有的房子被徵收了,在徵收方和其他兩人籤署了一份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後,房屋被直接拆除。李女士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當共有的產權房面臨徵收時,我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今天,律師為大家解讀。在她父親去世後,李女士和她的兩個兄弟李大和李二(化名)在房子的繼承問題上發生了糾紛。法院判決後,證實該房子是由李女士、李大和李二三人均繼承。2018年8月24日,徵收方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上述房屋屬於徵收範圍內。
  • 尚未過戶房屋面臨徵收,買賣雙方誰該取得徵收補償款?
    編輯 | 七月作者 | 槐城律師 姜天嶽2009年7月,老孫、小秦籤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老孫將其名下資產,包括全部土地和房屋中其所有的份額轉讓給小秦,老孫對資產不再享有任何權利和承擔任何義務。房屋既包含有證房屋,也包含無證房屋。
  • 西安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五)評估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六)評估費用及收取方式;(七)評估報告交付時間、方式;(八)違約責任;(九)爭議解決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十五條(徵收當事人的責任義務)房屋徵收當事人應當如實向評估機構提供評估所必需的資料,協助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搜集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所必需的被徵收房屋狀況的資料。房屋徵收當事人未履行義務造成評估結果失實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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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1985年5月,周國新進入株洲外貿包裝廠做臨時工,一直居住在該廠房屋內,該廠2006年破產後。周國新仍居住在該房屋直至直至2016年房屋被徵收止。房屋徵收拆遷指揮部認定周國新不具有徵收安置資格,沒有執行將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值、按期搬遷獎勵、提前搬遷獎勵和獎勵性補貼的20%付給房屋產權人,其餘補償支付給現居住使用人的政策規定。
  • 延川縣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關於中心糧站、河東區域和中灣延陽小區...
    各區域物業處、各安置戶:   縣城中心糧站、河東區域和中灣延陽小區安置房現已完成綜合驗收,達到交房條件,經縣政府同意進行安置房交付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房範圍   中心糧站區域交付1#、2#住宅樓和1-2層及步行街商業房;河東區域交付3#、4#、5#住宅樓和商業房;
  • 以案釋法|房屋徵收協議是誰籤字,徵收補償利益就歸誰嗎?
    房屋徵收部門與兆老爺子的小孫子小兆籤訂了補償協議,補償協議約定採用回遷產權調換的方式對6號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補償,同時給付扣除回遷房購房款外的貨幣補償共計106萬餘元。截至本案一審判決之日,補償協議約定的回遷安置房尚未建成交付。兆二認為自己對父親兆老爺子的財產具有繼承權,於是將楊女士、兆一和小兆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按繼承分割6號房屋的補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