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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提交了辭職信,領導出言挽留後能否撤回?
中國郵箱網訊 7月6日消息 電子郵件是職場中很常用的信息傳輸工具,相比之下電子郵件比簡訊、微信、QQ通知要顯得正式一點,比書面文件又要更加方便快捷一些。很多企業都是使用電子郵件進行工作匯報和信息公報,那麼電子郵件在法律中能直接作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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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微信向單位領導請假,可以嗎?
從工作任務的布置到完成,勞動者與管理人員通過電子信息手段傳遞信息成為常態。那麼,電子郵件、手機簡訊、微博、微信、QQ 聊天記錄、辦公軟體打卡數據,以及朋友圈照片、微信運動步數,這些所謂的「電子考勤數據」,在員工與企業發生糾紛時,能否作為有效證據被法院採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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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手機短息、電子郵件等電子證據,怎樣在法庭舉證?
文章導讀:微信聊天記錄能作為法定證據嗎?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這些證據要怎樣使用呢?當然,微信聊天記錄、手機短息、電子郵件等都屬於電子證據,可以在法庭上使用。請妥善保留手機、電腦上的原始證據。因為截圖、複製的備份文件沒有原始證據更有證明力度!今天京雲律師將和您聊聊,怎樣用電子證據在法庭上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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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向老闆發辭職信有效嗎? 法院判定:有效
法院判了:屬於法律規定的書面形式,有效 羅雙江 高研 辭職使用電子郵件、微信、手機簡訊方式到底有沒有效?屬於法律規定的書面形式嗎?日前,南京高淳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不服勞動仲裁案件。燈飾行老闆表示,張立兩個月曠工未來上班,本可以此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但考慮其身體狀況,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反而按兩個月的基本工資標準轉帳給他。辭職是張立自己通過信息提出來的。 張立則表示,信息不是他發的,是他的媽媽拿他手機發的,他並不知情,而且這也不是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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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老闆不批怎麼辦?律師教你幾招,輕鬆辭職不會扣錢!
員工辭職不易,律小編認為主要是因為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用工難早已成了常態,招工付出的成本越來越高,好不容易招個員工,沒幹幾天現在又要走,損害企業的利益,老闆當然不太樂意;二是部分企業在員工辭職時,拖住員工不讓走,等員工著急了,利用急走的心裡,找各種理由剋扣員工的工資,一扣大半月工資沒了,有的甚至更多。很多員工沒有維權意識或者確實要著急走,所以只得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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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告知錄用、微信轉帳發工資 電子證據真實性難認定,勞動關係...
本報記者 劉旭閱讀提示伴隨勞動關係領域電子化步伐的不斷加快,一些企業或通過郵件來告知錄用或解除關係,或通過微信轉帳發工資,或通過聊天軟體發電子工資條。如果沒有籤訂勞動合同,企業數據化管理又不夠規範,認定勞動關係存續的數據及痕跡可能難以保存,導致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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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課 | 簡訊、支付寶、微信等電子證據如何取證、舉證?
在證據信息化的大趨勢下,以計算機及其網絡為依託的電子數據在證明案件事實的過程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常見的電子證據有哪些?根據《電子籤名法》的規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主要有手機簡訊、傳真件、電子郵件及網頁證據、聊天記錄、訪問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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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簡訊、錄音、電子郵件、網頁證據舉證攻略(附:最高院解析錄音取證技巧)
:yaopeng11976高端研修:(西安、南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理解適用在當今人們的日常生活與交流中,手機簡訊、微信、電子郵件等早已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可一旦涉及糾紛,這些內容能成為訴訟證據嗎? 2015年2月4日,最高院發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明確了電子郵件、聊天記錄、手機簡訊等形成或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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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統搞明白:微信.簡訊.傳真件.電郵及網頁證據如何在法庭上舉證?
為統一審判思路,高院民二庭就相關問題解答如下:一、什麼是數據電文?數據電文能否作為證據使用?答:根據我國《電子籤名法》之規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電子籤名法》規定,數據電文不得僅因為其是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而被拒絕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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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證據指南】手機簡訊、傳真件、電子郵件及網頁證據如何出示、提交、審查?
為統一審判思路,高院民二庭就相關問題解答如下:根據我國《電子籤名法》之規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電子籤名法》規定,數據電文不得僅因為其是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而被拒絕作為證據使用。《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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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簡訊能作擔保嗎?手機能籤電子擔保合同嗎?
手機簡訊能作擔保嗎?手機能籤電子擔保合同嗎?手機簡訊能作擔保嗎?案例:李某找我借錢,為了保險,我要求李某找人作保,於是李某找到劉某。劉某在外地出差,便發來手機簡訊,承諾為李某作保。簡訊一直保留在手機上。借款到期後,張某拒不還錢。找劉某,劉某卻說簡訊不是白紙黑字寫的,也沒有他的籤名,法律要求擔保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因此手機簡訊作擔保不能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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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詳指引:簡訊、支付寶、微信等9大電子證據如何取證、存證、舉證?
在證據信息化的大趨勢下,以計算機及其網絡為依託的電子數據在證明案件事實的過程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常見的電子證據有哪些?根據《電子籤名法》的規定,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主要有手機簡訊、傳真件、電子郵件及網頁證據、聊天記錄、訪問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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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微信跟上司請假,被回復「嗯嗯」到底是啥意思?
從工作任務的布置到完成,勞動者與管理人員通過電子信息手段傳遞信息成為常態。那麼,電子郵件、手機簡訊、微博、微信、QQ 聊天記錄、辦公軟體打卡數據,以及朋友圈照片、微信運動步數,這些所謂的「電子考勤數據」,在員工與企業發生糾紛時,能否作為有效證據被法院採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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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微信聊天記錄如何恢復?一招就會!
一、手機簡訊二、傳真件三、電子郵件四、網頁證據五、電子聊天記錄六、錄音七、支付寶證據八、微信證據九、電子照片十、網際網路電子數據證據舉證指引3、電子郵件如何存證推薦使用可信的第三方電子證據機構對電子郵件進行固化保全(比如存證雲攜手網易推出的全新公正郵服務),因為這樣一來電子郵件的證據採集就不再是從收件人處獲取,而是從郵件運營商伺服器端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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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發展了三十年的電子郵件都經歷了些什麼?
在智慧型手機還沒有普及的時候,能做到接近及時推送這件事的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發簡訊」。中國移動發布的139郵箱,當時就是通過簡訊的方式向用戶推送新郵件的信息,讓用戶可以在手機上就收發郵件,收穫了不少用戶。這一推送方式也成就了當年紅極一時的「飛信」, 如果用戶不在線,就通過簡訊的方式幫助用戶收發信息,這一作用和現在的即時推送相當,但主動權還是掌握在通訊運營商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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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HR和我談好薪資、入職日期,卻不發offer!值得去工作嗎?
通過offer,雙方達成一定的約定。企業可以安心地與原崗位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求職者可以安心地向老東家辭職。怎麼發offer?offer舶來品,屬於西方企業的習慣。西方企業喜歡做什麼呢?喜歡發電子郵件。但是咱們中國人普遍沒有這個習慣,大家更喜歡用即時聊天工具,如微信、QQ,再不濟簡訊也願意看上兩眼。看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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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提辭職,公司發工資「強行留人」可以嗎?
老闆不批准你辭職,怎麼辦?一定要提前30天提離職,才能走人嗎?對一聲不吭就辭職的員工,公司能剋扣TA的工資嗎?......提交辭職報告後,依然收到工資!小王通過微信將「辭職報告」發送給了平日負責自己工作的部門領導。第二天,小王將自己的工服、工牌等放在公司的休息室後,便離開了公司。讓他沒想到的是,沒過幾天,他突然收到了一封勞動仲裁的通知,大意為因他擅自離職違法解除與物流公司的勞動關係,導致他負責的片區貨物積壓,影響到了公司的正常工作,因此要他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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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技巧】簡訊、微信聊天記錄如何恢復?一招就會!
一、手機簡訊二、傳真件三、電子郵件四、網頁證據五、電子聊天記錄六、錄音七、支付寶證據八、微信證據九、電子照片十、網際網路電子數據證據舉證指引3、電子郵件如何存證推薦使用可信的第三方電子證據機構對電子郵件進行固化保全(比如存證雲攜手網易推出的全新公正郵服務),因為這樣一來電子郵件的證據採集就不再是從收件人處獲取,而是從郵件運營商伺服器端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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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通過調崗來逼迫員工自己辭職嗎
於是有的公司便想到了,給這個不聽話的員工調整一份」難辦「的工作,他要是不願意幹,自己就會提出辭職,這樣一來既清除了麻煩,又不用支付額外的補償金,豈非一舉兩得。這樣的辦法真的可行嗎?我們下面就來聊一聊。要討論這樣的辦法是否可行,就需要確定公司是否有權利隨意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是否有權利隨意給員工安排不同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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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發生前提交離職申請書,公司未同意,疫情期間是否可以撤回?
疫情發生前提交離職申請書,公司未同意,疫情期間是否可以撤回?疫情期間,有很多職工可能會遇到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到期、籤署新勞動合同的問題,今天給大家統一解答一下這些相關問題。問題一:找新工作可以籤署電子勞動合同嗎?電子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