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朝廷,經過考核試用,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等。如《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
徵辟: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徵,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闢,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聘用屬吏。如《張衡傳》:「連闢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是孝順父母、廉是辦事廉正。察舉實行之初,選拔人才頗有成效,但沿用既久,弊病日生。東漢後期,察舉為世族大家所掌握,弄虛作假,浮誇勾連,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古代通過分科考試來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1300多年。到明朝,科舉考試從地方到中央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儒家經義,以「五經」或「四書」文句命題,闡釋義理。「五經」題須依據宋元人的註疏,「四書」題則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並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如《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準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考試,主考官由皇帝委派。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京城舉行的考試,會試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不再黜落。實際上皇帝常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據統計,在我國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範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二甲、三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如《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皇帝對考中進士者要賜錦以示恩寵,進士則披錦於身以示榮耀。這裡「披宮錦」即指中進士。如《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云爾。」中的「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制度下讀書人渴望得到的最高榮譽。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16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諮善射」,陳堯諮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八股文: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也叫時文、制義、制藝、時藝、四書文、八比文。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範圍,要模擬聖賢的口氣,傳達聖賢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發揮。八股文雖然表現了錘鍊文句、熔鑄典故的寫作能力,但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實有束縛思想、摧殘人才的弊端。
金榜:古代科舉制度殿試後錄取進士,揭曉名次的布告,因用黃紙書寫,故而稱黃甲、金榜。多由皇帝點定,俗稱皇榜。考中進士就稱「金榜題名」。
同年:科舉時代同榜錄取的人互稱同年。如《訓儉示康》中「同年曰:『君賜不可違也。』」
校:夏代學校的名稱,舉行祭祀禮儀和教習射御、傳授書數的場所。
庠:周代學校的名稱。如《孟子·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序:殷商時期學校的名稱。如《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稱地方學校,也泛指學校或教育事業。
國學: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教學內容都是「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
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校。
稷下學宮: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會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是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重要園地。
太學: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其名始於西周。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
國子監:漢魏設太學,西晉改稱國子學,隋又設國子監,從此國子監與太學互稱,都是最高學府兼有教育行政機構的職能。參見「太學」條。如明代設「國子監」,而《送東陽馬生序》中則稱之為「太學」。
書院: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善化的「嶽麓書院」、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和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曾培養了楊漣、左光鬥這樣一批不畏閹黨權勢、正直剛硬廉潔的進步人士,他們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現在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及漢初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漢代後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的官員。
司業: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明清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如《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如《左忠毅公逸事》:「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指左光鬥任京城地區的學政。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監祭酒與教授傳教生徒。
監生:國子監的學生。或由學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許,後來成為虛名,捐錢就能取得監生資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個講理學的老監生」,《儒林外史》中的「嚴大育」是「一個吝嗇鬼形象的監生」。
諸生:明清時期經考試錄取而進入府、州、縣各級學校學習的生員。生員有增生、附生、廩生、例生等,統稱諸生。如《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於太學。」「諸生」指在國子監學習的各類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