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作為一名具有多年退休管理經辦工作經驗的HR,遇到這種情況也很正常。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你的人事檔案中關於出生時間(或者年齡)最早記載材料存在一定瑕疵。二是沒找對退休審批部門。三是退休審批部門的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練,是個二把刀。下面為你做具體分析,提出解決方案,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國家關於職工出生時間認定的要求是什麼?
按照《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的文件要求: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從上述文件可以看出:
(一)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既要看居民身份證,又要看職工檔案,二者相結合。
(二)人事檔案的優先級要大於身份證。當身份證與檔案記載出生時間不一致,以檔案最先記載為準。
二、為什麼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
(一)個人的人事檔案中關於出生時間(或者年齡)最早記載材料存在一定瑕疵。
1.人事檔案關於出生時間最早記載有塗抹和修改的痕跡。由於人事檔案是不能輕易修改的,出現塗抹和修改,則很容易給人留下造假的印象。
2.人事檔案關於出生時間最早記載的材料不止一份,且材料中出生時間的記載不一致。
A職工關於出生時間最早記載的材料形成時間為1990年7月1日,實際出生時間為1974年12月11日,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時間為1975年12月11日。其中:1990年7月1日形成的《入團登記表》中填寫的出生時間為1975年12月11日,但是在1990年7月1日形成的《入團申請書》中填寫的出生時間為1974年12月11日。同一時間形成的檔案材料,記載的出生時間不同。因此,退休審批部門結合身份證記載,認定A職工出生時間為1975年12月11日。
(二)沒找對退休審批部門。
以前的人事局和勞動局是兩個部門,後來隨著國家機構改革,人事局和勞動局統一合併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比如在瀋陽:就叫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主要職能無外乎就是人事管理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
1.人事管理服務方面,主要負責就業創業、人才人事等工作。
2.社會保障服務方面,主要就是社會保險和勞動保障等工作。
現在的人社局部門很多,各司其職。職工辦理退休,有專門的退休審批部門負責該項業務,也有可能是你找錯了審批部門。
(三)退休審批部門的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練
現在人社局為響應國家號召,尤其是在疫情期間,增設很多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在人社局一線服務窗口,每年有很多新人充實到各個審批窗口。這些通過公共就業服務招聘上來的新人,業務方面還很生疏,對國家和地方政策掌握程度不高。因此,如果負責審批你退休的人員恰好是一名新人,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為你辦理退休,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社保局不以檔案最早年齡而以身份證年齡辦退休,該怎麼辦?
第一步 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
是檔案最早記載出了問題,還是找錯審批部門,亦或是退休審批是個二把刀(新手)。
第二步 量體裁衣 對症下藥
1.如果是檔案最早記載有塗改、或者出現最早記載的多份材料關於出生時間不一致的情況。建議查閱親屬(父母兄弟姐妹)人事檔案,從中找到比你的檔案更早形成的,關於你的出生時間記載的線索,以此來間接證明你的出生時間。
2.如果是找錯了審批部門。建議諮詢人社局工作人員,負責退休審批的窗口在哪,然後直接去退休審批部門進行審批即可。
3.如果給你退審審批的工作人員是一個新手。建議問他這樣審批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什麼,或者直接找他的主管領導即可。
寫在最後:
1.關於退休年齡的認定,是退休審批中尤為重要的一環,切不可馬虎大意。
2.主流的關於退休年齡的認定,主要以人事檔案和身份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如果二者記載不一致,應以人事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3.人社局有很多部門,一定要對審批窗口。
4.現在很多負責退休審批的工作人員也相繼退休了,目前主要以老帶新的方式來辦理退休審批。所以,負責退休審批的工作人員有新手也有老手。因此,工作人員審批的結果不一定就是對的,我們在尊重「權威」的同時,也要有質疑「權威」的精神。
並不是所有退休審批窗口的工作人員,審批的結果就是對的,在審批隊伍裡,很有可能會有渾水摸魚、業務不精的二把刀,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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