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課堂 | 婚內這兩種情況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2020-12-22 澎湃新聞

民法典小課堂 | 婚內這兩種情況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2020-08-05 17: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婚姻存續期間,

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什麼情況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呢?

民法典小課堂

開課啦!

婚姻家庭中的「煩心事」,

聽聽民法典怎麼解答!

今日課題:

婚姻存續期間

什麼情況下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共同財產在法律上系共有關係,一般不解除婚姻關係,無法起訴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實踐中確實存在諸如一方隱藏、揮霍、變賣等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此時為了儘可能減少財產損失,有必要在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此外,對於一方父母患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時,由於贍養老人不僅是值得提倡的民族美德,更是法定的扶養義務,此時賦予一方婚內分割財產的權利亦尤為必要。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在吸納《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上,新增了兩種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情形:

第1種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

第2種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也就是說,現行《婚姻法》,原則上不同意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通俗的說,只要法律上仍是夫妻關係,共同財產只有到萬不得已時才可以分割。

而《民法典》規定,只要出現法定情形,就可以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你清楚了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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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 人民法治

圖片 | 網絡

原標題:《民法典小課堂 | 婚內這兩種情況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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