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五字法"是沈尹黙一生堅持並積極推廣的執筆法,是對唐朝陸希聲闡明的撼、押、鉤、格、抵五字執筆的進一步闡述。沈尹黙結合自己常年的書寫體驗,認為送種執筆法是既符合書寫者生理特點,又能増強筆力的行之有效的科學執筆法。他的第一篇書法理論著作就是對執筆五字法的闡發。
《執筆五字法》初寫於1940年
沈尹默發表的第一篇書法理論文章《執筆五字法》,在後的其它文章中,如《書法論》、《學書化話》、《書法漫談》中被常常談及,不斷講解,成為沈尹黙普及書法技法不斷闡述的內容,是他的書法理論中最具影響的觀點。
不過,對於《執筆五字法》的寫作時間,眾多文章的作者以為是1943年發表(或1940年初寫成),並把此年作為沈尹黙第一次寫作書法理論文章的時間。例如,經常被專家和讀者引用資料的馬國權編的《沈尹黙書法論化》中,在《執筆五字法》選文的末尾註明"一九四三年"。馬國權在此書的"編後記"中寫道"最早的論書詩寫於一九三屯年,時年五十五歲;而最早寫的論書文章是在一九四蘭年,那時已經六十一歲了。"此外,這本書的附錄部分刊登了戴自中編寫的《沈尹黙先生年譜簡編》,在"癸未一九四三年六十一歲"的條目中,起首即寫明:
先生撰《執筆五字法》,分清了五字執筆法與四字拔錯法的混清,當時他對書法的體會與認識,可於此文中見之。
那麼,《執筆五字法》究竟是哪一年發表的1941年1月1日出版的《讀書通訊》第17期,在第2頁的"學術論著"欄目中刊登沈尹黙的《執筆五字法》一文,文前刊登沈尹黙的《跋簿泉所藏張廉卿草葉》,一頁2篇文章。《執筆五字法》文末有沈尹黙的注語:
因跋廉卿先生草稿,遂作此篇,尹默並志。
可以看出《執筆五字法》是沈尹黙在為張簿泉藏品"張廉卿草葉"做完跋語之後,受觸動有感而發的文章。《跋薄泉所藏張廉卿草冀》文末有寫作的時間:
二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寫記
民國二十九年,即1940年。《執筆五字法》出版於1941年1月1日(《讀書通訊》第17期封面:民國三十年一月一日出版),又寫在《跋薄泉所藏張廉卿草囊》之後,所成文時間應該在1940年11月18日至1941年1月I日之間。因為印刷出版也需要時間,寫作時間應在1940年末。具體的寫作日期,還待新的資料。
此外,1979年齊魯書狂出版沈尹默《執筆五字法》,出版"說明"中寫道:
本冊系沈尹默先生的手書冊頁,作於一九四二年,原共十一葉(頁),內容主要為《執筆五字法》一文,餘葉(頁)為自作舊休詩。
《執筆五字法》正文後寫道:
此篇為餘前歲讀張廉卿先生手稿所記執筆法後而作者,張君主。轉指",。轉指"出於晚唐盧肇之"撥轄法"。盧蓋欲破壞從來筆力之說而妾作者也,遣誤後來,實非淺勘。尹默尹默
舊體詩後落款:
近作錄奉峻齋兄。今正癸未秋尹紫沈尹默
舊體詩是沈尹黙1943年寫給蔣維鬆的,蔣維接字峻齋。徐大為在"沈尹黙《執筆五字法》譯註"—文中,註解"前歲"是指1942年,與齊魯書社的出版"說明"相同。徐大為採用的《執筆五字法》內容與齊魯書社的內容一樣,不知是否是依據舊體詩後的落款是1943年秋的緣故。默而,齊魯書社的出版"說明"就《執筆五字法》手書冊頁講的很明白"原共十一葉(頁)"。顯默,《執筆五字法》與舊體詩的內容應該不是一起寫的,因為兩部分的內容遠超11張。
蔣維鬆抗戰時期,在重慶拜沈尹黙為師,向他學習書法,沈尹黙對蔣維掠的才華讚賞有加,為他幾次書贈過《執筆五字法》。蔣維核後來回憶:
沈先生曾經給我寫過一本《執筆五字法》。我最早見到的是一張寫在很薄的皮紙上的,沈先生在上面寫了字,讓潘伯鷹先生轉給我和其他朋友看,看他的書法理論。居來這件作品轉到了好友李天馬先生手上。1941年我又讓沈先生給我重寫了一遍。那時是沈先生視力最好的時候,所以寫得非常精彩。
蔣維弦記憶:"我是1939年在重慶經喬大世先生引見開始向沈尹默先生學書法的。那時我在中央大學當助教,常去參加一些文化人的聚會。章士糾、沈尹默、喬大壯、汪東、巧闢疆、潘伯鷹、曾履川等先生經常在一塊雅聚。"由於是1939年就認識沈尹黙,一年中寫過幾次是有可能的。齊魯書社出版的手寫冊頁極有可能就是1941年所寫,因為"我1941年就去了昆明,中間也有幾次回重慶見到沈先生。舊體詩或是在凡次回重慶時所寫。如果這樣,《執筆五字法》正文後的"此篇為餘前歲讀張廉卿先生手稿所記執筆法後而作者",其中的"前歲"當指1940年。如果蔣維核回憶無誤,則可作為《讀書通訊》第17期之外的另一證明。
戴自中編寫的《沈尹黙先生年譜簡編》,以幾種形式在不同的刊物上發表過,由於他編寫的年譜較早,遂被經常引用,流傳比較廣泛,導致一誤再誤。
《執筆五字法》內容的流變
1941年1月1日出版的《讀書通訊》第17期中,《執筆五字法》的全文如下:
據用大指押食指,中釣名格小指抵。巧撼外押嵌已牢,鉤配格抵執乃死。如上所說各盡職,永不轉動成一體。五指包管掌自虛,掌豎腕平肘自起,肘起掌虛腕自活,隨己左右運不已,捉管高低擇其宜,端正歌斜唯可使,按提使轉腕出力,指但司執而已矣。
振如振笛,所謂一指按也。押取檢束之義,與據相合,而成其務。默後鉤曲以取之,格橫以阻之,而助之以抵管,斯嵌定不可動搖。五指始各盡所能矣。此不易之法,前人蓋循夫指掌生理之妙用,與其當前所使工具之攸宜而定者也。即工具之選材與擇式,亦必相度用者與用處而後做成。故順而用之,則框情而奏功;戾而施之,斯拂意而債事,良非偶默也。
指司執筆,執欲其死。死始能把握得筆,以固其備。腕司運筆,運求其活。活始能控縱得筆,以神其用。用筆之要,首在提按。提按得宜,性情乃見。所成點畫,自有意致。按提二者,可分而不可分;隨按隨提,亦提亦按;若離紙,若不離紙;處處有按提,即處處得轉換;能隨意轉換,筆毫自個扭戾,而鋒斯中矣。默非指腕一致,全臂以之,未易濟成此美也。
肘起腕始能自由學動,前人言懸腕者殆賠全臂,蓋巧若著案,則腕亦停留,即懸與不懸等。且運筆之主體實在腕,故但言懸脫耳。古亦有回腕之說,殆忽於掌豎腕平,巧即自起,當以至易之埋。而欲肘腕齊起,求失其道,遂適得其難者。此法於按提至為不便,直當廢也。事實上已少人能用,其不合理可知矣。
因跋廉卿先生草稿,遂作此篇,尹熬並志。
以上是《執筆五字法》最初的內容,首段是執筆謠,後幾段是闡述。抗戰時期,沈尹黙在重慶給張充和和蔣維菘書寫的《執筆五字法》,正文都與《讀書通訊》一樣。給蔣維駭的正文之後有跋語。
1949年,《京滬周刊》以"沈尹默論書法之作"為題目,發表了《執筆五字法》。落款時間應該是1948年12月23日書寫於上海。文中添加了兩段文字,新添的第一部分是:
轉指蓋出於晚唐盧肇之。撥借法"。拔僅有四字決,曰:推、拖、捻、拽。其意在破壞從來筆力之說。"永字八法"固為不備,前賢不過就永字隨宜舉證,默使學者知留心'於點畫,實其要旨。而盧氏但主張任筆取勢而已。其法依託受之於韓吏部,而傳之於林蘊,蘊得之而不能用,乃為寫記云:俟後之明巧或有取焉"。可見當時無信而用之者,不圖遺誤猶至於今。世人復有將。撼、押、鉤、格、抵"五字法與搜卷之四字訣相亂,遂成五字撥短之說,報轉相傳,迷惑滋甚,承學不察,以為篤論,竟使筆法中絕,可勝嘆哉。
這一部分在馬國權編的《沈尹黙論書叢稿》中選入,排在《執筆五字法》正文之後,使用與正文同樣的字體。文末注"癸未仲冬於成都"。
新增的第二部分是:
學書(書學)惟中鋒一法為切要,蓋筆鋒無時不行於點畫之中,斯墨勻成畫,圓滿可觀。第毫毛之鋒板易偏巧,欲其常在畫中行,必有以運之者,惟腕為能。故向來書家主運腕,默若執筆不得其道,則指與腕游離而不相應,脫雖能運,亦難奏效。故上詳述指執之法,欲使承學知執筆運腕,相輔相成,凡此皆為中鋒計也。
這一部分在馬國權編的《沈尹黙論書叢稿》中選入,排在《執筆五字法》正文之後,使用與正文不同的楷體,區別於正文。
馬國權編的《沈尹黙論書化稿》第一版,由三聯書店香港分店1981年7月第一次印刷。文中收錄了《讀書通訊》和《京滬周刊》中內容。但是,有一段正文之後的楷體文字是上兩本刊物沒有的:
往歲浮泉得張廉卿手寫文稿,屬為題跋,因見卷中有書訣,板注意於無名指之格。張若書字主轉指者,其用非前賢意,因成是篇,以闡明執筆要旨,用論世之留心筆法者。
這段文字應該是正文後的跋語,是給不同人書贈後的不同內容。性質類同於齊魯書社《執筆五字法》正文之後的內容。所以,馬國權編的《沈尹黙論書叢稿》收錄的《執筆五字法》文字目前較全,除了給蔣維格寫的以及其它待出版整理的《執筆五字法》的內容。
《執筆五字法》實際反映了沈尹黙對執筆理論的體悟與總結的過程,這種變化來源於他對古人書法理論的學習。沈尹默分清了五指執筆法和四指撥儀法的不同,他說:
書家對於執筆法,向來有種種不同的主張,我只承認其中一種是對的,因為它是合理的,那就是由二三傳下來,經唐朝陸希聲所閩明的:據、押、鉤、格、抵五字法。
他認為這種執筆法是唯一的科學執筆法,只要照著去做,就能站穩第一步,打下良好的寫字基礎。
正因為沈尹默把執筆五字法作為學書法的科學執筆方式,他多次強調其重要性:"寫字必須先學會執筆,好比吃飯必須先學會拿俟子一樣……因為用僕子也有它的一定的方法,不照著方法去做,便失掉了手指和兩根僕子的作用,便不會發生使用的效力。"正確的執筆方法是寫好書法的前提,拿不好毛筆,其它的努力都徒勞無用。沈尹默的筆法理論中,執筆五字法是實現筆筆中鋒的前提。同時,筆筆中鋒也是字形實現自默圓滿的法則。
王壯為回化:"向餘居重慶時,時造沈氏於上清寺石田小築。先生亦嘗以此語見告,並所書執筆五字法複印件見示。(按:其所謂落筆如刀刻,微側向右而逆入,即所謂作橫先豎、作豎先橫的方法,亦即作方筆之法)沈翁早年肆力魏碑極久,晚年乃參以晉唐,於初唐褚、陸楷行用功尤深。故其書方多於圓、骨勝於肉,自是松雪以上的體法。趙書股美,格斯下矣。陳定山曾經問沈尹默執筆法,沈尹默回答:"落筆如刀刻,微側向右而逆入。"陳定山受到啟發,終身受用。
執筆五字法不僅是大陸學生入口書法的執筆方法,在臺灣也影響很大。"直至今日在臺灣,從我們戰後出生的這代人到現今的小學生,學習書法時的執筆方式都只有'執筆五字法』一種:且許多書法教材用書仍主張使用『執筆五字法』,並指明乃是沿用沈尹默的主張。"
執筆五字法的適用條件
對於執筆五字法合理使用,沈尹黙特別說明了它的適用條件:
寫四分以至五六寸大小的字是最適合的,過大了的字,就不可死守這個執筆法則,即便用掌握住管來寫,也無不可。
還有一句話要提一提,這種執筆法,只是寫三五分以上到五六寸大小的字。最為合宜適用,過大的字就不必拘定如此,而且也不合適。
這是沈尹黙對執筆五字法適用局限的清醒認識。執筆五字法是適合高桌、坐姿的一種執筆法,在特殊的書寫環境和要求下,不一定非要這樣執筆。吳柏森回憶沈尹黙本人寫字時:"他從沙發裡抽身轉向寫字檯前坐定,以—張四尺開四的宣紙,提筆寫了一首毛主席登廬山詩贈我。"這是沈尹黙經常的書寫狀態。另外,沈尹黙的送種書法認識也與書寫的書體有一定的關係。汪永江說:"五字執筆法是較為適應寫小字的,因其勢而利導之,乃筆法原理。加上沈尹默先生極注意落筆處的筆勢,所臨寫較為三維立體的筆法體系如二三、米芾一路的法帖就遊刃有餘了。"沈尹默對自己書法理論的清醒認識,常常為一些書法家所忽視,他們攻斤沈尹黙筆法理論時往往偏概全,因自己的誤讀來誤解沈尹黙的執筆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