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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預付卡網絡支付監管
多用途預付卡是指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人民銀行通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等制度,對多用途預付卡發行、受理、使用、監督、資金存放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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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應分類差異化監管
2012年,按照支付機構發行通用作為支付工具的預付卡和企業發行主要用於企業自有品牌旗下支付工具,中國人民銀行和商務部分別出臺了《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支付機構預付卡屬於金融事權,由於實行實名制並限制金額,採取了防範套現措施,支付卡需求大為縮減,市場已經遠不如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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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提示預付卡風險:個別企業發行實質上的多用途卡
未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商業企業發行預付卡收取的預收資金,由發卡企業自行管理,資金流向難以監管,是否合規使用主要靠發卡企業的理性自覺。個別商業企業變相從事多用途預付卡業務,通過充值返現、打折促銷等方式快速擴大預收資金規模。在企業內控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容易發生截留挪用預收資金的風險,消費者及合作商戶的資金安全難以得到保障,個別情形下會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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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強監管單用途預付卡
市商務局9日消息,為規範單用途預付卡業務、保護購卡人權益,我市多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預付卡企業,確保企業發卡業務合法合規。 各發卡、售卡企業要加強自身業務管理。在發行服務方面,涉及單用途預付卡章程公示情況、協議、發卡記錄、銀行轉帳記錄、限額、有效期、終止兌付聲明等,企業停止兌付已售預付卡的情況下須至少提前30日在營業場所、報紙或廣播、電視等媒體發布。 在資金管理方面,涉及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系統、發卡臺帳記錄、預收資金以及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預收資金存管協議、帳戶,資金、業務管理制度等,企業須將每季度發卡業務數據報送至商務部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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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管工作〉問答三十題》
深化落實 加強監管——浙江省印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管工作〉問答三十題》 根據去年國務院辦公廳25號文件【《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和今年商務部第9號令【《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精神,為加強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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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用途預付卡監管之路
然而也有觀點認為,市場手段並不是「萬應良藥」,在市場領域的一切問題都交給市場去處理顯然是不可能,也是不合理的,預付卡領域的糾紛實質上恰恰反應了「市場失靈」,我們需要正視「市場失靈」的問題,不僅政府要做「最後的守夜人」,立法機構更要敢於擔當,制定法律法規進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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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加強預付卡監管,四大法寶管住頻繁跑路的美容店、健身店
這種濫發預付卡的危害不能小覷:一是可能引起群體性事件發生;二是阻礙我市市場經濟的長久健康發展,不利於城市「消費升級」目標的實現;三是影響「文明城市」「信用示範城市」等創建工作。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應加強對商家發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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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預付卡監管如何突破難點
預付卡的發行機構有很多,主要有商場、超市發的購物卡,餐飲、娛樂、美容、理髮消費卡等。另外,一些遊戲充值卡、公交一卡通等,也屬於預付卡。就連現在比較流行的「螃蟹券」等,其實也屬於預付卡的範圍。 據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預付卡規範工作委員會最新發布報告顯示:2011年全國預付卡的消費規模為1279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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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多用途預付卡須央行許可
《條例》擬規定,經營者發行多用途預付卡需要有人民銀行的支付業務許可,發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兌付風險;金融服務經營者不得在營銷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隱瞞風險、誇大收益,或者進行強制性交易。 預付卡糾紛是近年來消費投訴的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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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跑路歸口單一執法部門查處是否可行?商務、市場監管、人民...
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預付卡以預付和非金融主體發行為典型特徵,按發卡人不同可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目前預付卡發行的監管部門主要是商務、市場監管、人民銀行、稅務、公安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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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預付卡不得亂開發票 稅務部門出招監管「灰色地帶」
近年來,預付卡市場發展迅猛,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成了缺乏監管的 「灰色地帶」, 給企業「做假帳」帶來可能,滋生了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為此,近日國家出臺了《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專門對預付卡業務各個環節發票使用等操作問題進行明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預付卡對於市民來說應用越來越普遍,作為先付費再消費的卡片,包含了常用的餐飲卡、美容卡、健身卡等。但近年來預付卡市場稅收徵管問題尤為突出,售卡方按購買方的需求,以差旅費、餐飲費和辦公用品名義為其開具發票,擾亂了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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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預付卡曝四大亂象 無證機構成監管空白
一位從事商業預付卡銷售的內部人員透露,當消費者想不實名買卡時,發卡機構會建議消費者分批次或多張低額度購買。同時,發卡機構還會向使用現金、支票購卡的消費者提供折扣、返現優惠。 為規範商業預付卡的發行和購買,2011年,央行聯合六部委制定了《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要求支付機構建立商業預付卡實名登記制度、非現金購卡制度以及限額發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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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餡餅」還是「陷阱」
商務部在2012年出臺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第5條規定:「商務部負責全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單用途卡監督管理工作。」《辦法》調整的範圍,僅限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企業法人所發行的預付卡,對非法人企業或者其他行業的法人企業發行的預付卡,沒有任何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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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索回預付卡退款應成為常態
在商家捲款跑路、消費者預付卡打水漂較為常見的背景下,這一新聞無疑引人注目。更關鍵的是,理當對預付卡經營行為從嚴監管、科學監管,方能避免消費者被圈錢和宰割,讓消費者索回退款不再罕見。 雖然商務部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發卡企業發行預付卡時備案,但很多商家根本未履行任何備案手續,導致大量預付卡成為無備案、無存管、無監管的「三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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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預付卡消費亟需完善法律保障
□ 潘鐸印近些年來,作為一種消費模式,預付卡已經深深地滲透到各行各業,健身卡、美容卡、剪髮卡、洗車卡……在服務行業,預付卡已經成為很多商家的標配。預付卡消費本是個雙贏的好事,對消費者來說,可以減少購物過程中的現金交易,還能夠享受到折扣;對商家來說,可以快速回籠資金,降低經營風險,還可以「錢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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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卡通兩月「吃」2張罰單 屢踩紅線下預付卡發行機構如何破局?
對該公司後續發展,建議以合規為本,加強內部合規教育,守好合法合規底線,對於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人以直接處置。公開信息顯示,福建一卡通又稱泰禾一卡通,於2012年6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曾運營產品包括城市一卡通、市民卡、公交卡、商業預付卡,以及為企業、個人的支付、轉帳等業務提供技術平臺、軟體開發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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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推實名制堵漏洞 多用途預付卡市場將萎縮
規範購卡 >>發行人 未經批准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 人民銀行嚴格按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加強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的監督檢查,維護支付體系安全穩定運行。「未經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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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商業預付卡金融法律問題探討
總體而言,我國目前對預付卡的監管停留在部門規章中,其效力層面較低,顯然不能滿足當下複雜多樣的預付卡實踐需要以及依法規範預付卡的目的,更難以在司法實踐有效引用。4.多用途預付卡存在的法律風險違約風險巨大。目前,只有取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牌照的企業才有資格發行多用途預付卡,金融風險控制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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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消費需要「監管前置」
但不可否認的是,疫情之後出現預付卡違約甚至企業跑路,暴露了預付卡消費方面長期存在的監管空白。 許多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對預付卡消費依然採取的是「事後監管」,即事前對預付消費的合同條款、消費額度以及預付卡資金流向缺少限制性措施,只有企業出現兌付困難且消費者投訴後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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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裡藏有什麼「貓膩」?
但是,在讓消費者享受優惠的同時,預付卡也埋下了風險隱患:沒等你把卡裡的錢消費完,商家就關門大吉甚至捲款跑路了。 預付卡按發卡人不同可劃分為單用途預付卡和多用途預付卡兩類。由於多用途預付卡消費者的存儲金受到央行的嚴格監管,需要遵守備付金存管規定,相對而言爆出的問題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