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中證四川國改ETF聯接A : 華夏中證四川國企改革交易型開放式...

2020-12-17 中國財經信息網

華夏中證四川國改ETF聯接A : 華夏中證四川國企改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12月15日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15日 11:11:03&nbsp中財網

原標題:華夏中證四川國改ETF聯接A :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12月15日公告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招募說明書(更新)

2020年

12月

15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重要提示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以下簡稱

「本

基金」)由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轉型而來,並經

中國證監會

2019年

10月

9日證監許可

[2019]1881號文準予變更註冊。自

2020年

4月

7日

起,《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華

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華夏

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正式轉型為華夏中證四川國企

改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注

冊,但中國證監會對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轉型為

本基金的變更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

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根據

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收益,同時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本基金投資中的風險包括:

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市場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

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份額持有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積極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此外,本基

金作為

ETF聯接基金,特定風險還包括聯接基金風險、跟蹤偏離風險、與目標

ETF業績差

異的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為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目標

ETF」)的聯接基金,兩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主要聯繫體現在:(1)兩隻基金跟蹤同一個標的指數即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2)兩

只基金的投資目標均為緊密跟蹤標的指數即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的表現,追求跟蹤偏離度

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3)兩隻基金具有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徵;(4)目標

ETF是本基金的主

要投資對象。

主要區別體現在:(1)基金的投資管理方式不同:目標

ETF通過直接買賣標的指數成

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等,直接跟蹤複製標的指數的表現;而本基金則是通過買賣目標

ETF(包

括在該

ETF的一級市場進行證券籃子組合的申購與贖回,也包括在該

ETF的二級市場以現

金直接買賣

ETF份額),間接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2)基金的申購贖回方式不同:目標

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ETF的投資人依據申購贖回清單,按以組合證券為主的申購對價、贖回對價進行申購贖回,

申購贖回均以份額申報;而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均採用現金方式,金額申購、份額贖回;(3)

基金是否掛牌交易不同:目標

ETF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而本基金則不上市交易;(4)

價格揭示機制不同:目標

ETF有實時市場交易價格和每日份額淨值;而本基金只揭示每日

基金份額淨值;(5)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的程序不同:目標

ETF通過指定場內券商辦理基

金的申購與贖回;而本基金則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目標

ETF的業績表現可能會出現差異,差異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以

下幾個方面:(1)投資對象和投資範圍的不同,會導致兩隻基金的業績有差異;(2)投資管

理方式的不同,如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不同的管理方式會導致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段、

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的不同,會導致兩隻基金的業績有差異;(3)基金規模、投資成本,

各種費用與稅收的不同,會導致兩隻基金的業績有差異。由於兩隻基金的投資對象和投資範

圍不同,投資管理方式不同,基金規模也可能不同,所以,本基金的投資成本,各種費用及

稅收可能不同於目標

ETF;(4)現金比例及現金管理方式的不同,會導致兩隻基金的業績有

差異,本基金在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

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而目標

ETF

則沒有這項規定。

本基金屬於股票ETF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來實現對標的指數的緊密跟蹤。因此,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中證四川國

企改革指數收益率及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表現密切相

關,預期風險與收益高於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屬於中高風險投資品種。

根據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已對

本基金重新進行風險評級,風險評級行為不改變基金的實質性風險收益特徵,但由於風險

分類標準的變化,本基金的風險等級表述可能有相應變化,具體風險評級結果應以基金管

理人和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本基金可投資存託憑證,基金淨值可能受到存託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

存託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

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編制、披露與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後開始

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執行。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規定的免責條款和規定的爭議處理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更新編制日為

2020年12月14日,有關財務數據和淨值表現數據截

止日為2020年6月30日。(本招募說明書中的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目錄

一、緒言

............................................................................................................................................5

二、釋義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託管人

...............................................................................................................................17

五、相關服務機構

...........................................................................................................................20

六、基金的歷史沿革

.......................................................................................................................48

七、基金的存續

...............................................................................................................................49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50

九、基金的投資

...............................................................................................................................77

十、基金的業績

...............................................................................................................................87

十一、基金的財產

...........................................................................................................................87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

...................................................................................................................88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93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95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9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98

十七、風險揭示

.............................................................................................................................104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09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 111

二十、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126

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136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

.............................................................................................................138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139

二十四、備查文件

.........................................................................................................................139

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一、緒言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更新)》(以下簡稱

「本招募說明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

《基

金法》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銷售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

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運作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

法》(以下簡稱

「《信息披露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

2號——基金中

基金指引》、《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

「《流動性風險

管理規定》

」)及其他有關規定以及《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

」)編寫。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

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

集的。基金管理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

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

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其他與本基金相關的涉及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

利義務關係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為準。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

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

受。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並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籤章為必要條件。基金合

同當事人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者欲

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義

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

接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對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託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籤訂之《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託管協議》及對該託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

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

接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並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司法解釋、

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8、《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9、《銷售辦法》:指《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信息披露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

不時做出的修訂。

11、《運作辦法》: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

的修訂。

12、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3、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

/或

中國銀行

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14、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法律主

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5、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6、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並

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准設立並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7、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包

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於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

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18、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按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

點辦法》(包括其不時修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運用來自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證

券投資的境外法人。

19、投資人、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21、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託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2、銷售機構: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

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與基金管理人籤訂了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基金銷售業

務的機構。

23、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

帳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

立並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4、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25、基金帳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額餘額及其變動情況的帳戶。

26、基金交易帳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

申購、贖回、轉換、轉託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餘情況的帳戶。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

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原《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聯接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2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後,基金財產清算完畢,

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32、T+n日:指自

T日起第

n個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3、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34、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35、《業務規則》:指《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是規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方面的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登

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投資者及其他有關各方共同遵守。

36、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

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份額的行為。

37、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條件要

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38、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件,

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額的行為。

39、轉託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

銷售機構的操作。

40、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

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41、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

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10%。

42、元:指人民幣元。

4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

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44、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

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45、基金資產淨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46、基金份額淨值:指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47、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

額淨值的過程。

48、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網際網路網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49、目標

ETF:指另一經中國證監會註冊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ETF」),該

ETF和本基金所跟蹤的標的指數相同,並且,該

ETF的投資目標和本基金的投

資目標類似,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該

ETF以求達到投資目標。本基金選擇華夏中證四川國企

改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為目標

ETF。

50、《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指中國證監會

2017年

8月

31日頒布、同年

10月

1日實

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51、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

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

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

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52、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淨值的方

式,將基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

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53、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基金以一定的費率通過證券交易所綜合業務平臺向中國證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金融公司)出借證券,證券金融公司到期歸還所借證券

及相應權益補償並支付費用的業務。

5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

起式聯接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安慶大街甲

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

8層

設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聯繫人:邱曦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

23800萬元,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持股單位

持股佔總股本比例

62.2%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0%

天津海鵬科技諮詢有限公司

合計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楊明輝先生:董事長、黨委書記,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黨委

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委員會委員,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中

證券公司

董事、襄理、副總經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務副總裁,中信信託董事,信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碩士。現任萬信投資公司(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總裁兼執行長。曾在多家北美領先的金融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位。

翟海濤先生:董事,碩士。現任春華資本集團總裁、合伙人,兼任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

司及中國光大水務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等。曾任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

高盛集團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高盛集團與中國

工商銀行

戰略合作辦公室主任、中國財政部

和國家開發銀行信用評級顧問等。

楊冰先生:董事,碩士。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資產管理業務行

政負責人。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員、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資產管

理業務投資主管等。

李勇進先生:董事,碩士。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

中信證券

財富

管理委員會主任。兼任中信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任中國

農業銀行

大連市分行國際業務部科員,申銀萬國證券大連營業部部門經理,中信證

券大連營業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

中信證券

經紀業務管理部高級副總裁、總監,

中信證券

(浙江)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中信證券

浙江分公司總經理,

中信證券

經紀業務發

展與管理委員會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總經理,碩士。兼任證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華夏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營銷總監、市場總監、基金營銷部總經

理,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等。

張宏久先生:獨立董事,碩士。現任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託

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全國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顧問,全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及民

事法律委員會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

裁員等。

1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支曉強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繼續教育處處長、商學院財務與金融

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全國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兼副秘書長、中國

會計學會財務成本分會副會長、中國會計學會內部控制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上市公司協會

獨立董事委員會委員、

北農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哈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獨立

董事等。

劉霞輝先生:獨立董事,碩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經濟研究編輯部主任,

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二級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戰略研究會經濟戰略專業委員會

主任、山東大學經濟社會研究院特聘兼職教授及廣西南寧政府諮詢專家。曾任職於國家人社

部政策法規司綜合處。

楊一夫先生:監事長,碩士。現任鮑爾太平有限公司總裁,負責總部加拿大鮑爾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國的投資活動,兼任三川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董事、中國

投資協會常務理事。曾任國際金融公司(世界銀行組織成員)駐中國的首席代表,華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楊維華先生:監事,碩士。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行政負責人、公司副

首席風險官。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

B角(主持工作)、總監等。

史本良先生:監事,碩士,註冊會計師。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聯席負

責人、公司副財務總監。曾任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

B角、總監等。

寧晨新先生:監事,博士,高級編輯。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室總監、董事會

秘書(兼)。曾任中國證券報社記者、編輯、辦公室主任、副總編輯,中國政法大學講師等。

陳倩女士:監事,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執行總經理、行政負責人。

曾任中國投資銀行業務經理,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高級業務經理,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市場推广部副總經理等。

朱威先生:監事,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運作部執行總經理、行政負責

人。曾任基金運作部

B角等。

劉義先生:副總經理,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曾任中國人民銀行

總行計劃資金司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信息電腦部信息綜合處副處

長(主持工作),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黨辦主任、養老金業務總監,華夏資本管理

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等。

陽琨先生:副總經理、投資總監,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曾任中

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部部門經理,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

1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部部門經理,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副總經理等。

張德根先生:副總經理,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行政負責人(兼)。

曾任職於北京新財經雜誌社、

長城證券

,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助理、

副總經理、總經理,廣州分公司總經理,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華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長,碩士。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合規部行政負責人、

法律部行政負責人。曾任職於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曾任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總經理助理,法律監察部副總經理、聯席負責人等。

2、本基金基金經理

趙宗庭先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碩士。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

產品經理、數量投資部研究員,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數投資部基金經理助理,嘉實國際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

2016年11月加入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數量投資部高級

副總裁,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7年4月17日起任職)、

華夏

滬深300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17年4月17日起任職)、

華夏野村日經

225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QDII)基金經理(

2019年6月12日起任

職)、華夏國證半導體晶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0年1月20日起任

職)、上證主要消費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20年2月12日起任

職)、華夏國證半導體晶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20

年6月2日起任職)、華夏

納斯達克

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QDII)基金經理

(2020年10月22日起任職)、華夏中證浙江國資創新發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

2020年12月8日起任職)、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

2020年12月8日起任職)、華夏中證浙江國資創新發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

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20年12月8日起任職)、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

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20年12月8日起任職)。

歷任基金經理: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12月8日期間,龐亞平先生任基金經理。

3、本公司量化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主任:張弘弢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基金經理。

成員:陽琨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投資總監,基金經理。

徐猛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數量投資部總監,基金經理。

袁英傑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數量投資部投資經理。

1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龐亞平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數量投資部總監,基金經理。

榮膺女士,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數量投資部高級副總裁,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

基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按照招募說明書列明的投資目標、策略及限

制等全權處理本基金的投資。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行為,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

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行為的發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從事違反《基金法》的行為,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

措施,保證基金財產不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除目標

ETF以外的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1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衝突,建

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

託管人的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並經

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

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後,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或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

4、本基金管理人將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5、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僱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謀取不

當利益。

(3)不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據全面性原則、有效性原則、獨立性原則、相互制約原則、防火牆原則和

成本收益原則建立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由一系列業務管理制度

及相應的業務處理、控制程序組成,具體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

內部監控等要素。公司已經通過了

ISAE3402(《鑑證業務國際準則第

3402號》)認證,獲得

1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無保留意見的控制設計合理性及運行有效性的報告。

1、控制環境

良好的控制環境包括科學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監督管理、合理的組織結構和有力的控

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獨立董事

3名。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等專門

委員會。公司管理層設立了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

(2)公司各部門之間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對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組織結構。

(3)公司堅持穩健經營和規範運作,重視員工的合規守法意識和職業道德的培養,並

進行持續教育。

2、風險評估

公司各層面和各業務部門在確定各自的目標後,對影響目標實現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

對於不可控風險,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決定是否承擔該風險或減少相關業務;對於可控風險,

風險評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過制度安排來控制風險程度。風險評估還包括各業務部門對日

常工作中新出現的風險進行再評估並完善相應的制度,以及新業務設計過程中評估相關風險

並制定風險控制制度。

3、控制活動

公司對投資、會計、技術系統和人力資源等主要業務制定了嚴格的控制制度。在業務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業務操作流程的科學、合理和標準化,並要求完整的記錄、保存和嚴格的

檢查、覆核;在崗位責任制度上,內部崗位分工合理、職責明確,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

設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

(1)投資控制制度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負責資產配置和重大投資決策等;基金

經理小組負責在投資決策委員會資產配置基礎上進行組合構建,基金經理領導基金經理小組

在基金合同和投資決策權限範圍內進行日常投資運作;交易管理部負責所有交易的集中執

行。

①投資決策與執行相分離。投資管理決策職能和交易執行職能嚴格隔離,實行集中交

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執行機會。

②投資授權控制。建立明確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防止越權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負

1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責制定投資原則並審定資產配置比例;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範圍內,負責確定

與實施投資策略、建立和調整投資組合併下達投資指令,對於超過投資權限的操作需要經過

嚴格的審批程序;交易管理部負責交易執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規或公司規定設置各類資產投資比例的預警線,交易系統在投

資比例達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數值時自動預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基金禁止投資受限制的證券並禁止從

事受限制的行為。交易系統通過預先的設定,對上述禁止進行自動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監控和反饋。交易管理部對投資行為進行一線監控;風險管理部進行事中的監

控;監察稽核部門進行事後的監控。在監控中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及時反饋並督促調整。

(2)會計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會計的工作制度及相應的操作和控制規程,確保會計業務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約原則,建立了基金會計業務的覆核制度以及與託管人相關業務的相互核

查監督制度。

③為了防範基金會計在資金頭寸管理上出現透支風險,制定了資金頭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

(3)技術系統控制制度

為保證技術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公司對硬體設備的安全運行、數據傳輸與網絡安全

管理、軟硬體的維護、數據的備份、信息技術人員操作管理、危機處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

的制度。

(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學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訓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

確保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5)監察制度

公司設立了監察部門,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和監察工作。監察制度包括違規行為的調

查程序和處理制度,以及對員工行為的監察。

(6)反洗錢制度

公司設立了反洗錢工作小組作為反洗錢工作的專門機構,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反洗錢和

反恐融資合規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設立了反洗錢崗位,配備反洗錢負責人員。除建立健全

反洗錢組織體系外,公司還制定了《反洗錢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業務操作規程,確保

1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依法切實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

4、信息溝通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業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信息及時送交適當的人

員進行處理。目前公司業務均已做到了辦公自動化,不同的人員根據其業務性質及層級具

有不同的權限。

5、內部監控

公司設立了獨立於各業務部門的稽核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評價公司內部控

制制度合理性、完備性和有效性,監督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

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6、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控制的聲明

(1)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2)上述關於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公司承諾將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及公司的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中國

建設銀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號院

1號樓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時間:

2004年

09月

17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12號

1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聯繫人:周海新

聯繫電話:

(021)6063 7111

2、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

建設銀行

總行設資產託管業務部,下設綜合處、基金市場處、證券保險資產市場

處、理財信託股權市場處、全球託管處、養老金託管處、新興業務處、運營管理處、跨境託

管運營處、社保及大客戶服務處、託管應用系統支持處、合規監督處等

12個職能處室,在

安徽合肥設有託管運營中心,在上海設有託管運營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員工

300餘人。自

2007年起,託管部連續聘請外部會計師事務所對託管業務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並已經成為

常規化的內控工作手段。

3、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國內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

建設銀行

一直秉持

「以客戶

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不斷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履行託管人的各項職責,切實維

護資產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為資產委託人提供高質量的託管服務。經過多年穩步發展,中國

建設銀行

託管資產規模不斷擴大,託管業務品種不斷增加,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社保

基金、保險資金、基本養老個人帳戶、

(R)QFII、(R)QDII、企業年金、存託業務等產品在內

的託管業務體系,是目前國內託管業務品種最齊全的商業銀行之一。截至

2020年二季度末,

中國

建設銀行

已託管

1000隻證券投資基金。中國

建設銀行

專業高效的託管服務能力和業務

水平,贏得了業內的高度認同。中國

建設銀行

先後

9次獲得《全球託管人》

「中國最佳託管

銀行」、4次獲得《財資》「中國最佳次託管銀行」、連續多年榮獲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中債)「優秀資產託管機構」、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優秀託

管銀行」獎項,並在

2016年被《環球金融》評為中國市場唯一一家

「最佳託管銀行

」、在

2017

年及

2019年分別榮獲《亞洲銀行家》

「最佳託管系統實施獎

」、「中國年度託管業務科技實施

獎」。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作為基金託管人,中國

建設銀行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託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

章和本行內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範運作、嚴格檢查,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

金財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

1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權益。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

建設銀行

設有風險與內控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託

管業務風險控制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資產託管業務部配備了專職內控合規人員負責託管業務

的內控合規工作,具有獨立行使內控合規工作職權和能力。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資產託管業務部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

職責、業務操作流程,可以保證託管業務的規範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

業務管理嚴格實行覆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

存放、使用,帳戶資料嚴格保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

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人負責,防止洩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

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監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督所託管基金的投資運作。利用

自行開發的

「新一代託管應用監督子系統

」,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規定,對基

金管理人運作基金的投資比例、投資範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督。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務環節中,對基金管理人發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

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監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新一代託管應用監督子系統,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等情

況進行監控,如發現投資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進行風險提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

實,督促其糾正,如有重大異常事項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後,對指令要素等內容進行核查。

(3)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現基金涉嫌違規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管理人進行

解釋或舉證,如有必要將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1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安慶大街甲

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繫人:張德根

網址:www.ChinaAMC.com

2、代銷機構

(1)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客戶服務電話:

95533

傳真:010-66275654

聯繫人:王嘉朔

網址:www.ccb.com

(2)

交通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18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483

聯繫人:陳旭

網址:www.bankcomm.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59

(3)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號

法定代表人:孫建一

電話:0755-82088888

傳真:0755-25841098

聯繫人:張莉

網址:bank.pingan.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11-3

(4)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號華融大廈

27層2704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

28號富卓大廈

16層

法定代表人:洪弘

電話:010-83363101

傳真:010-83363072

聯繫人:文雯

網址:http://8.jrj.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166-1188

(5)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799號5層01、02、03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799號5層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電話:021-50810687

傳真:021-58300279

聯繫人:李娟

網址:www.wacai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

021-50810673

(6)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東路

10號院西區

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東路

10號院西區

4號樓

法定代表人:葛新

2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10-59403028

傳真:010-59403027

聯繫人:孫博超

網址:www.baiying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055-4

(7)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

360弄9號372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昆明路

508號北美廣場

B座12樓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電話:021-38509680

傳真:021-38509777

聯繫人:張裕

網址:www.noah-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1-5399

(8)深圳

眾祿基金

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

8樓801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

8樓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電話:0755-33227950

傳真:0755-33227951

聯繫人:童彩平

網址:www.zlfund.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6-788-887

(9)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

190號2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

88號金座

東方財富

大廈

法定代表人:其實

電話:95021

傳真:021-64385308

聯繫人:屠彥洋

2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1234567.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181-8188

(10)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場中路

685弄37號4號樓449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1118號

鄂爾多斯

國際大廈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電話:021-20613635

傳真:021-68596916

聯繫人:周天雪

網址:www.ehowbuy.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700-9665

(11)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

18號黃龍時代廣場

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國明

電話:18205712248

聯繫人:韓愛斌

網址:www.fund123.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0-766-123

(12)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

526號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

555號裕景國際

B座16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電話:021-20691832

傳真:021-20691861

聯繫人:黃輝

網址:www.erich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0-2899

(13)浙江

同花順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廈

903室

2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街

18號

同花順

大樓

4層

法定代表人:凌順平

電話:0571-88911818-8653

傳真:0571-86800423

聯繫人:吳強

網址:www.5i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77-3772

(14)上

海利得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

5475號103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

1098號53樓

法定代表人:沈繼偉

電話:021-50583533

傳真:021-61101630

聯繫人:曹怡晨

網址:http://www.leadfund.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733

(15)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白紙坊東街

2號院6號樓7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白紙坊東街

2號院6號樓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電話:010-66154828-809

傳真:010-88067526

聯繫人:馬浩

網址:www.5irich.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262-818

(16)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華區建設路

9號高地中心

1101室

辦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花照壁西順街

399號1棟1單元龍湖西宸天街

B座1201號

法定代表人:於海鋒

電話:13910181936

2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

聯繫人:隋亞方

網址:https://www.puyi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080-3388

(17)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號9號樓15層18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

88號SOHO現代城

C座18層1809

法定代表人:沈偉樺

電話:010-52855713

傳真:010-85894285

聯繫人:程剛

網址:www.yixin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09-9200

(18)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

1-5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蘇寧總部

法定代表人:劉漢青

電話:025-66996699-887226

傳真:025-66008800-887226

聯繫人:王峰

網址:www.sn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177

(19)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

2號樓10層1001號04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

中航資本

大廈

10層

法定代表人:聶婉君

電話:010-59497361

傳真:010-64788016

聯繫人:李豔

網址:www.zscffund.com

2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電話:

400-012-5899

(20)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同豐路

667弄107號2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滬路

55號通華科技大廈

2層

法定代表人:沈丹義

電話:021-60818757

傳真:021-60810695

聯繫人:周晶

網址:www.tonghua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101-9301

(21)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

10號五層

512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

20號樂成中心

A座23層

法定代表人:梁越

電話:13501068175

傳真:010-56810630

聯繫人:馬鵬程

網址:www.chtwm.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98-0618

(22)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大街

11號11層11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大街

11號11層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電話:010-56282140

傳真:010-62680827

聯繫人:丁向坤

網址:

www.hc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19-9059

(23)北京錢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號1幢9層1008-1012

2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丹稜街

6號1幢9層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趙榮春

電話:010-57418829

傳真:010-57569671

聯繫人:魏爭

網址:www.niuji.net

客戶服務電話:

400-893-6885

(24)上海

大智慧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428號1號樓1102單元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

428號1號樓1102單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電話:18017373527

傳真:021-20219923

聯繫人:張蜓

網址:https://www.wg.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021-20292031

(25)北京輝騰匯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8號2-2-1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

8號富華大廈

F座12層B

法定代表人:許寧

電話:010-85610733

傳真:010-85622351

聯繫人:彭雪琳

網址:https://www.ht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9-1218

(26)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

16號院1號樓3層3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中路

16號院1號樓3層307

法定代表人:楊健

電話:010-65309516

2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10-65330699

聯繫人:李海燕

網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73-7010

(27)上海聯泰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

277號3層310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長寧區福泉北路

518號8座3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電話:15201924977

傳真:021-52975270

聯繫人:蘭敏

網址:www.66liantai.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118-1188

(28)泰誠財富基金銷售(大連)有限公司

住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龍園

3號

辦公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龍園

3號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電話:0411-88891212-317

傳真:0411-84396536

聯繫人:張曉輝

網址:www.haojiyoujijin.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0411-001

(29)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

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488號太平金融大廈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021-35385521*210

傳真:021-55085991

聯繫人:藍傑

網址:www.jiyufund.com.cn

2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0-5369

(30)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龍騰大道

2815號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騰大道

2815號302室

法定代表人:黃欣

電話:021-33768132-801

傳真:021-33768132-802

聯繫人:戴珉微

網址:www.zhongzheng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767-523

(31)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

2號裙房

2層222單元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

2號裙房

2層222單元

法定代表人:鄭毓棟

電話:010-65951887

傳真:010-65951887

聯繫人:姜穎

網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18-0707

(32)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號14樓09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33號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聯繫人:寧博宇

網址:www.lufunds.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1-9031

(33)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

6號105室-3491

2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

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電話:020-89629021

傳真:020-89629011

聯繫人:吳煜浩

網址:www.yingmi.cn

客戶服務電話:

020-89629066

(34)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東風東路東、康寧街北

6號樓6樓602、603房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

6號院國際

電子城

b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電話:0371-85518396

傳真:0371-85518397

聯繫人:胡靜華

網址:www.hgccpb.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0-555-671

(35)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

1號A棟201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

航天科技

廣場

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電話:0755-89460507

傳真:0755-21674453

聯繫人:葉健

網址:www.ifastp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684-0500

(36)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豐臺區東管頭

1號2號樓2-45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門外大街甲一號新華社第三工作區

A座5層

法定代表人:錢昊旻

電話:010-59336519

3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10-59336500

聯繫人:孫雯

網址:www.jnlc.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909-998

(37)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顯龍山路

19號1幢4層1座401

辦公地址:北京市大興區亦莊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十八號院京東集團總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電話:010-89188692

傳真:010-89180000

聯繫人:黃立影

網址:http://fund.jd.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118、400-098-8511

(38)中民財富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

100號7層05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

1199弄證大五道口廣場

1號樓27層

法定代表人:弭洪軍

電話:021-33357030

傳真:021-63353736

聯繫人:李娜

網址:www.cmiwm.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76-5716

(3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

15號科興科學園

B棟3單元11層1108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中區科苑路15號科興科學園B棟3單元11層

法定代表人:賴任軍

電話:0755-84355914

傳真:0755-26920530

聯繫人:陳麗霞

3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jfzinv.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9302-888

(40)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

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電話:010-61840688

傳真:010-61840699

聯繫人:袁永姣

網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159-9288

(41)天津萬家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貿區(中心商務區)迎賓大道

1988號濱海浙商大廈公寓

2-241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

28號

太平洋

保險大廈

5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辭

電話:18511290872

傳真:010-59013828

聯繫人:邵玉磊

網址:www.wanjiawealth.com

客戶服務電話:

010-59013842

(42)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

687號一幢二樓

26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電話:010-88066326

傳真:010-63136184

聯繫人:張靜怡

網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7-5666

(43)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3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1301-1305、14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13層1301-1305、14

法定代表人:張皓

電話:010-60833754

傳真:0755-83217421

聯繫人:劉宏瑩

網址:www.citicsf.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990-8826

(44)

弘業期貨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華路

50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華路

50號弘業大廈

法定代表人:周劍秋

電話:025-52278981

傳真:025-52278733

聯繫人:張蘇怡

網址:www.ftol.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828-8288

(45)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

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

768號

國泰君安

大廈

法定代表人:賀青

電話:021-38676666

傳真:021-38670666

聯繫人:黃博銘

網址:www.gtja.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21

(46)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

188號

3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戶服務電話:

95587

傳真:010-65182261

聯繫人:權唐

網址:www.csc108.com

(47)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號

中信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010-60838888

傳真:010-60836029

聯繫人:鄭慧

網址:www.cs.ecitic.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48

(48)

申萬宏源

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號4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

989號45層(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電話:021-33389888

傳真:021-33388224

聯繫人:陳宇

網址:www.swhysc.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23、400-889-5523

(49)

興業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東路

2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長柳路

36號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電話:021-38565547

傳真:021-38565955

聯繫人:喬琳雪

3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xy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62

(50)

長江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新華路特

8號

長江證券

大廈

辦公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

8號

長江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楊澤柱

電話:027-65799999

傳真:027-85481900

聯繫人:李良

網址:www.95579.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79、400-888-8999

(51)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號安聯大廈

35層、28層A02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

4018號安聯大廈

35層、28層A02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炎勳

電話:0755-82558305

傳真:0755-82558355

聯繫人:陳劍虹

網址:www.essence.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17

(52)

西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苑

8號

辦公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苑

8號

西南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廖慶軒

電話:023-67616310

傳真:023-63786212

聯繫人:周青

網址:www.sw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809-6096

(53)

萬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3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11號高德置地廣場

F座18、19樓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11號高德置地廣場

F座18、19樓

法定代表人:張建軍

電話:020-38286588

傳真:020-22373718-1013

聯繫人:王鑫

網址:www.wl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22

(54)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

42號寫字樓

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濱水西道

8號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電話:022-28451991

傳真:022-28451892

聯繫人:蔡霆

網址:www.ewww.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651-5988

(55)

中信證券

(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

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

28號龍翔廣場東座

5層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電話:0531-89606165

傳真:0532-85022605

聯繫人:劉曉明

網址:http://sd.citics.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48

(56)

東吳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蘇州工業

園區翠園路

181號

辦公地址:

蘇州工業

園區星陽街

5號

法定代表人:範力

3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512-65581136

傳真:0512-65588021

聯繫人:方曉丹

網址:www.dw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30

(57)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9號院1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9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肖林

電話:010-83252185

傳真:010-63080978

聯繫人:付婷

網址:www.cindasc.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321

(58)

長城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

10-1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

10-19層

法定代表人:曹宏

電話:0755-83530715

傳真:0755-83515567

聯繫人:梁浩

網址:www.cgws.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14

(59)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

1508號

法定代表人:薛峰

電話:021-22169081

傳真:021-22169134

聯繫人:劉晨

3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ebscn.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25、400-888-8788

(60)

中信證券

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層、20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

19層、20層

法定代表人:胡伏雲

電話:020-88836999

傳真:020-88836984

聯繫人:陳靖

網址:www.gz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48

(61)

東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號

辦公地址:長春市生態大街

6666號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電話:0431-85096517

傳真:0431-85096795

聯繫人:安巖巖

網址:www.nesc.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60

(62)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

99號院1號樓15層1501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

99號院1號樓15層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電話:010-83561146

傳真:010-83561094

聯繫人:田芳芳

網址:www.xsdzq.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99

(63)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住所:大同市城區迎賓街

15號桐城中央

21層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長治路

111號山西世貿中心

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電話:0351-4130322

傳真:0351-4192803

聯繫人:薛津

網址:www.dtsb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712-1212

(64)

國聯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號國聯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號國聯金融大廈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電話:0510-82831662

傳真:0510-82830162

聯繫人:祁昊

網址:www.gl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70

(65)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22-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

4036號榮超大廈

16-20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電話:13916661875

傳真:021-33830395

聯繫人:王陽

網址:www.pingan.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11-8

(66)

華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

198號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湖路

198號財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3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551-65161666

傳真:0551-65161600

聯繫人:範超

網址:www.ha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318

(67)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

3號國華投資大廈

9層、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

3號國華投資大廈

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翁振傑

電話:010-84183389

傳真:010-84183311-3389

聯繫人:黃靜

網址:www.guodu.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8118

(68)

東海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常州延陵西路

23號投資廣場

18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

1928號

東海證券

大廈

法定代表人:錢俊文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聯繫人:王一彥

網址:www.longone.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31、400-888-8588

(69)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200號中銀大廈

39層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200號中銀大廈

39層

法定代表人:寧敏

電話:

021-20328000

傳真:021-50372474

聯繫人:王煒哲

4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bocichina.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620-8888

(70)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號江信國際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

1115號

北京銀行

大樓

法定代表人:徐麗峰

電話:0791-86283372、15170012175

傳真:0791-86281305

聯繫人:佔文馳

網址:www.gs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6080

(71)

華西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

198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

198號

法定代表人:楊炯洋

電話:010-58124967

傳真:028-86150040

聯繫人:謝國梅

網址:www.hx168.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84

(72)

申萬宏源西部證券

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號大成國際大廈

20樓2005室

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號大成國際大廈

20樓2005室

(830002)

法定代表人:韓志謙

電話:0991-2307105

傳真:0991-2301927

聯繫人:王懷春

網址:www.hysec.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800-0562

4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73)

中泰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

86號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

86號

法定代表人:李瑋

電話:021-20315290

傳真:021-20315125

聯繫人:許曼華

網址:www.zts.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38

(74)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桂灣五路

128號前海深港基金小鎮對衝基金中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招商銀行

大廈

40-42層

法定代表人:李強

客戶服務電話:

400-832-3000

傳真:0755-83199511

聯繫人:王雯

網址:www.csco.com.cn

(75)

第一創業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

115號投行大廈

20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

115號投行大廈

18樓

法定代表人:劉學民

電話:0755-23838750

傳真:0755-25838701

聯繫人:單晶

網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58

(76)

西部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

319號8幢10000室

辦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

319號8幢10000室

4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法定代表人:徐朝暉

電話:029-87211526

傳真:029-87424426

聯繫人:梁承華

網址:www.westsecu.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82

(77)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號新天地大廈

7、8層

辦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號新天地大廈

7至10層

法定代表人:黃金琳

電話:0591-87383623

傳真:0591-87383610

聯繫人:張騰

網址:www.hf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547

(78)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肅省蘭州市靜寧路

308號

辦公地址:甘肅省蘭州市靜寧路

308號

法定代表人:李曉安

電話:0931-4890100

聯繫人:李昕田

網址:www.hlzqgs.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368、400-468-8888(全國)

(79)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社區深南大道

2008號中國鳳凰大廈

1棟20C-1房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

8號

法定代表人:俞洋

電話:021-54967552

傳真:021-54967032

聯繫人:楊莉娟

4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網址:www.cf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23、400-109-9918

(80)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

1777號海信南方大廈

21、22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創業路

1777號海信南方大廈

21、22層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電話:0755-82943755

傳真:0755-82960582

聯繫人:羅藝琳

網址:www.zs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329

(81)

粵開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學大道

60號開發區金控中心

21、22、23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

2002號中廣核大廈北樓

10層

法定代表人:嚴亦斌

電話:0755-83331195

聯繫人:彭蓮

網址:http://www.yk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64

(82)

國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

95號

辦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

95號

法定代表人:冉雲

電話:028-86690057、028-86690058

傳真:028-86690126

聯繫人:劉婧漪、賈鵬

網址:www.gjzq.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10

(83)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廈門市蓮前西路

2號蓮富大廈十七層

4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辦公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深田路

46號深田國際大廈

19-20樓

法定代表人:王勇

電話:0592-2079259

傳真:0592-2079602

聯繫人:邱震

網址:www.gwgsc.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0099-886

(84)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

1600號1幢32樓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

1600號1幢32樓

法定代表人:祝健

電話:021-32229888

傳真:021-68728703

聯繫人:莊麗珍

網址:www.aj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196-2502

(85)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華能大廈三十、三十一層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電話:0755-83007014

傳真:0755-83007168

聯繫人:劉思源

網址:http://www.yds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0-188-688

(86)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

18號

中國人保

壽險大廈

法定代表人:祝獻忠

電話:010-85556048

4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傳真:010-85556088

聯繫人:孫燕波

網址:www.hrse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95390

(87)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號通信廣場二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7028號時代科技大廈

20層西廳

法定代表人:馮周讓

電話:0755-82830333

傳真:0755-25842783

聯繫人:王少峰

網址:http://www.wanhesec.com.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2-882

(88)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人民南路二段

18號川信大廈

10樓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人民南路二段

18號川信大廈

10樓

法定代表人:吳玉明

電話:028-86199278

傳真:028-86199382

聯繫人:郝俊傑

網址:www.hxzq.cn

客戶服務電話:

400-836-6366

(89)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錦業路

1號都市之門

B座5層

辦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錦業路

1號都市之門

B座5層

法定代表人:李剛

電話:029-88447611

傳真:029-88447611

聯繫人:曹欣

網址:www.kysec.cn

4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電話:

95325、400-860-8866

(90)聯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深南大道南側金地中心大廈

9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

5號院3號樓中建財富國際中心

27層

法定代表人:呂春衛

電話:010-86499427

傳真:010-86499401

聯繫人:丁倩雲

網址:www.lczq.com

客戶服務電話:

400-620-6868

(91)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

707號1105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

707號1105室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電話:13752528013

傳真:021-50701053

聯繫人:盧亞博

網址: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客戶服務電話:

400-080-8208

(92)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亞市迎賓路

360-1號三亞陽光金融廣場

1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乙

12號院1號昆泰國際大廈

12層

法定代表人:李科

電話:010-85632771

傳真:010-85632773

聯繫人:王超

網址:http://fund.sinosig.com/

客戶服務電話:

95510

3、本公司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

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

4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二)登記機構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安慶大街甲

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6666

傳真:010-63136700

聯繫人:朱威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

28號

太平洋

保險大廈

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

28號

太平洋

保險大廈

10層

法定代表人:朱小輝

聯繫電話:

010-57763888

傳真:010-57763777

聯繫人:李晗

經辦律師:吳冠雄、李晗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

陸家嘴

環路

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

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湖濱路

202號領展企業廣場二座普華永道中心

11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李丹

聯繫電話:

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繫人:單峰、程紅粵

經辦註冊會計師:單峰、程紅粵

六、基金的歷史沿革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由華夏中證四

4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變更註冊而來。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經中國證監會

2018年9

月29日證監許可

[2018]1577號文準予註冊,基金管理人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

人為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聯接基金基金合同》於

2019年1月22日生效。

2020年3月26日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以通訊

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審議了《關於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轉型為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

式聯接基金有關事項的議案》,內容包括將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

資基金聯接基金變更為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

基金,變更基金名稱、轉型為發起式基金以及修訂基金合同等。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

通過之日起生效,決議生效後

10個工作日內,發起式資金申購基金

1000萬元,發起式資金申

購份額確認日的下一工作日起,《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

接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

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正

式轉型為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自2020年4月7日起,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正

式轉型為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七、基金的存續

(一)基金份額的變更登記

基金合同生效後,本基金登記機構將進行本基金份額的更名以及相關信息的變更。

(二)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後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2億元,則基金合同自動終

止,同時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延續基金合同期限。年度對應日指某一個特定日

期在後續年度中的對應日期,如該年無此對應日期,則取該年當月最後一日。如年度對應日

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屆時的法律法規或證監會規定發生變化,上述終止規

定被取消、更改或補充時,則本基金可以參照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或證監會規定執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後繼續存續的,連續

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

4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

連續

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提

出解決方案,如持續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在

6

個月內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一)申購和贖回場所

本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將通過銷售機構進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

構,並在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

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銷售機構開通

電話、傳真或網上等交易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上述方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1、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

公司、廣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設在北京、廣州的投資理財中心以及電子交易平臺。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

1層(100033)

電話:010-88087226

傳真:010-88066028

(2)北京東中街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

29號東環廣場

B座一層(

100027)

電話:010-64185183

傳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學院南路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

中關村

科學院南路

9號(新科祥園小區大門口一層)(100190)

電話:010-82523198

傳真:010-82523196

(4)北京東四環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八裡莊西裡

100號住邦

2000商務中心

1號樓一層(

100025)

5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電話:010-85869755

傳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宏泰東街綠地中國錦

103(100102)

電話:010-64709882

傳真:010-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陸家嘴

環路

1318號

1902室(200120)

電話:021-58771599

傳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益田路

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

40層

02室(518038)

電話:0755-82033033

傳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漢中路

2號

金陵飯店

亞太商務樓

30層

B區(210005)

電話:025-84733916

傳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杭大路

1號黃龍世紀廣場

B區

4層

G05、G06室(310007)

電話:0571-89716606

傳真:0571-89716611

(10)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寫字樓

5305房(510623)

電話:020-38461058

傳真:020-38067182

(11)廣州天河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

5號

5306房(510623)

電話:020-38460001

傳真:020-38067182

5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交子大道

177號中海國際中心

B座

1棟

1單元

14層

1406-1407號

(610000)

電話:028-65730073

傳真:028-86725411

(13)電子交易

本公司電子交易包括網上交易、移動客戶端交易等。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

統或移動客戶端辦理基金的申購、贖回等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情況及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

網站查詢。本公司網址:

www.ChinaAMC.com。

2、代銷機構

本基金代銷機構的名稱、住所等信息請詳見本招募說明書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中「(一)

銷售機構

」的相關描述。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申購贖回代理機構,並在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投資

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

額的申購與贖回。

(二)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已自

2020年

4月

7日起開始辦理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

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

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收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三)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

5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

」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贖回遵循

「先進先出

」原則,即按照投資人認購、申購的先後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5、本基金份額分為多個類別,適用不同的申購費或銷售服務費,投資者在申購時可自

行選擇基金份額類別。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

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辦理本基金

A類、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及贖回業務

時,各類基金份額每次最低申購金額均為

1.00元(含申購費),各類基金份額每次贖回申請

均不得低於

1.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在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保留

A類或

C類基金份額餘額不足

1.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具體業務辦理請遵

循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及華夏財富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在申購時須注意選擇相應的份額類

別,否則可能導致申購失敗。

2、投資者通過其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

A類、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及贖回業務時,每

次最低申購金額、每次最低贖回份額、贖回時或贖回後在該代銷機構(網點)保留的最低基

金份額餘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具體業務辦理請遵循各代銷機構的相關規定。投資者

在申購時須注意選擇相應的份額類別,否則可能導致申購失敗。

3、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

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回

的申請。投資人在提交申購申請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人在提交贖

回申請時須持有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申請不成立。

2、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5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必須按照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申購款項,若申購資金

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立。投資人全額交付申購款項,申購申請成立;登記機

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

投資人贖回申請成功後,基金管理人將在

T+7日(包括該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基金

份額持有人帳戶。遇證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

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時,贖回款項順

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劃出。

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

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3、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登記機構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

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

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

T+1日(包括

該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應在

T+2日後(包括該

日)及時到銷售網點櫃檯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

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依法對上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進行調

整,並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並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

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申請的確認情況,

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上述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並提

前公告。

(六)申購費與贖回費

1、對於A類基金份額,投資者在申購時需交納前端申購費。申購費由申購人承擔,用

於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各項費用。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前端申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20%

5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50萬(含)

-200萬元

0.90%

200萬(含)

-500萬元

0.60%

500萬元以上(含)

1,000.00元/每筆

2、本基金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

3、本基金贖回費由贖回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費率隨基金份額的持

有期限的增加而遞減,具體如下: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持有時間(T)贖回費率

T<7天

1.50%

7天≤T<1年

0.50%

T≥1年

0

對於贖回時份額持有不滿

30天的,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於贖回時份額

持有滿

30天不滿

9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

75%計入基金財產;對於贖

回時份額持有滿

90天不滿

18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

50%計入基金財產;

對贖回時份額持有期長於

180天(含

180天)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

25%

計入基金財產。

(2)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持有時間(T)

T<7天

7天≤T<30天

T≥30天

贖回費率

1.50%

0.50%

0

對於贖回時份額持有不滿

30天的,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

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基金促銷計劃,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根

據法律法規要求對基金申購費率、贖回費率等進行適當費率優惠。

6、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5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七)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1、申購份額的計算

(1)當投資者選擇申購

A類基金份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

/(1+前端申購費率)

前端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

/T日A類基金份額淨值

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申購金額

=申購金額-前端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

/T日A類基金份額淨值

(2)當投資者選擇申購

C類基金份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

/T日C類基金份額淨值

(3)基金份額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

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例:假定

T日的A類基金份額淨值為

1.2300元,四筆申購金額分別為

1,000.00元、50萬元、

200萬元和

500萬元,則各筆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金額(元,

a)

適用前端申購費率(

b)

淨申購金額(

c=a/(1+b))

前端申購費(

d=a-c)

該類基金份額淨值(

e)

申購份額(

f=c/e)

申購1

1,000.00

1.20%

988.14

11.86

1.2300

803.37

申購2

500,000.00

0.90%

495,540.14

4,459.86

1.2300

402,878.16

申購3

2,000,000.000.60%

1,988,071.5711,928.43

1.23001,616,318.35

若該投資者申購金額為

500萬元,則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

下:

申購4

申購金額(元,

a)

5,000,000.00

前端申購費(

b)

1,000.00

5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淨申購金額(

c=a-b)

4,999,000.00

該類基金份額淨值(d)

1.2300

申購份額(

e=c/d)

4,064,227.64

例:假定

T日的C類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0元,某投資者申購金額為

10萬元,則申購獲得

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份額=

100,000.00/1.2000=83,333.33份

2、贖回金額的計算

投資者贖回

A類/C類基金份額時,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

×T日該類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

×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金額

-贖回費用

例:某投資者在

T日贖回

10,000.00份

A類基金份額,在假設其分別已持有

5天、30

天、1年,該日

A類基金份額淨值為

1.2500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份額(份,

a)

持有期間

適用贖回費率(

b)

T日該類基金份額淨值(元,

c)

贖回金額(

d=a×c)

贖回費用(

e=d×b)

淨贖回金額(

f=d-e)

贖回情形

1

10,000.00

5天

1.50%

1.2500

12,500.00

187.50

12,312.50

贖回情形

2

10,000.00

30天

0.50%

1.2500

12,500.00

62.50

12,437.50

贖回情形

3

10,000.001年

0

1.250012,500.00012,500.00

例:某投資者在

T日贖回

10,000.00份

C類基金份額,在假設其分別已持有

5天、20

天、

30天,該日

C類基金份額淨值為

1.2500元,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情形

4

贖回份額(份,

a)

10,000.00

持有期間

5天

適用贖回費率(

b)

1.50%

T日該類基金份額淨值(元,

c)

1.2500

贖回金額(

d=a×c)

12,500.00

57

贖回情形

5

10,000.00

20天

0.50%

1.2500

12,500.00

贖回情形

6

10,000.0030天

0

1.250012,500.0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0

淨贖回金額(

f=d-e)

12,312.50 12,437.50 12,500.00

贖回費用(

e=d×b)

187.50 62.50

3、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在當日收市後計算,並在

T+1日公告。各個基金份額類別單獨

計算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公式為計算日該類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

金份額總數。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額

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

4位,小數點後第

5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

產。

(八)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或基金管理人無法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

購申請。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

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

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3、證券

/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等特殊情況,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

金資產淨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會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

績產生負面影響,或出現其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所投資的目標

ETF暫停估值,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7、所投資的目標

ETF暫停申購或二級市場交易停牌。

8、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或登記機構的異常情況導致基金銷售系統、

基金登記系統或基金會計系統無法正常運行。

9、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

1、2、3、5、6、7、8、9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

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

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九)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5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

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

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

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4、發生繼續接受贖回申請將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

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

5、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6、所投資的目標ETF暫停估值,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7、所投資的目標ETF暫停贖回或二級市場交易停牌,或延緩支付贖回對價。

8、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

在當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

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帳戶申請量佔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

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

5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有

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並公告。

(十)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前一

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的

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且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充分評估

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單位份額淨值波動的基礎上,審慎接受、確認

贖回申請,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

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5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

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10%的前提下,可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

理。對於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帳戶贖回申請量佔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

理的贖回份額;對於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消贖回。

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的,

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

無優先權並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

止。如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暫停贖回:連續

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

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

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4)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的,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基金總份額

20%以上的大額

贖回申請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全部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全部

投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可

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為了保護其他贖回投資

人的利益,對於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按正常程序進行。對於單個投資人超過基金總份額

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在剩餘支付能力範圍內對其按比例確認當日受理的贖

回份額(單個大額贖回的確認比例為該大額贖回申請額度佔大額贖回總額的比例),未確認

的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處理。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無優先權並

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

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取消贖回的,則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僅支付其他投資人的贖回申請也有困難時,則對於所有投資人的

贖回申請(包括單個投資人超過基金總份額

20%以上的大額贖回申請和其他投資人的贖回

申請),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

10%的前提下,可

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具體按照上述

「(2)部分延期贖回

」的約定辦理。

3、巨額贖回的公告

當發生上述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

6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定的其他方式在

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並在

2日內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消除的,基金管理人應於重新開放日公布最近

1個開放日

的基金份額淨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暫停申購或贖回的時間,最遲於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暫停公告中明確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

時間,屆時不再另行發布重新開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轉換

1、基金轉換的原則

(1)投資者只可在同時銷售轉出基金及轉入基金的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

(2)基金轉換以份額為單位進行申請。

(3)基金轉換採取未知價法,即基金的轉換價格以轉換申請受理當日轉出、轉入基金

的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4)投資者T日申請基金轉換後,

T+1日可獲得確認。

(5)除另有規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單筆轉出申請遵循轉出基金有關贖回份額的限制,

單筆轉入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申購限額限制。

(6)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出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

金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轉出或部分轉出,並且對於基金轉出和基金贖回,將採取相同的

比例確認;在轉出申請得到部分確認的情況下,未確認的轉出申請可根據投資者事先的選擇

和代銷機構的相關規定予以順延或撤銷基金轉換。

(7)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基金必須處於可贖回狀態,轉入基金必須處於

可申購狀態。

由於各代銷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可能開展基金轉換業務的時間有所不同,投資

者應參照各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轉換的程序及有關限制,但應最遲在調整生效前

3個

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6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

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它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

受該基金份額的轉出申請。

(4)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於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某筆轉換申請。

(5)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拒絕或暫停接受基金轉換申請的。

(6)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申購或贖回的情形。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

登暫停公告。重新開放基金轉換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開放基金轉換的公告。

3、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無。

(2)轉出基金費用:按轉出基金贖回時應收的贖回費收取,如該部分基金採用後端收

費模式購買,除收取贖回費外,還需收取贖回時應收的後端申購費。轉換金額指扣除贖回費

與後端申購費(若有)後的餘額。

(3)轉入基金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根據適用的轉換情形收取,詳細如下:

①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一。

②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如果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高,則收取的申購費用為轉入基金適用的固定費用;反之,收取的申購費用為

0。

6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二。

③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三。

④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四。

⑤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五。

⑥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轉出基金申購費用,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六。

⑦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七。

⑧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6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八。

⑨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

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九。

⑩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如果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高,則收取的申購費用為轉入基金適用的固定費用;反之,收取的申購費用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

.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

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後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

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一。

.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

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二。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6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

=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

×轉

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三。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

=固定費用-轉換金額

×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

×轉出

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

0。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四。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後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

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五。

.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

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業務舉例:詳見

「4、業務舉例

」中例十六。

.對於貨幣基金的基金份額轉出情況的補充說明

對於貨幣型基金,每當有基金新增份額時,均調整持有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後的持有時間

=原持有時間

×原份額

/(原份額

+新增份額)

(4)上述費用另有優惠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範圍內調整基金轉換的有關業務規則。

4、業務舉例

例一:假定投資者在T日轉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該日甲基金基

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5%,贖回費率為

0.5%。

(1)若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

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6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G)

2.0%-1.5%=0.5%

淨轉入金額(

H=F/(1+G))

1,188.06

轉入基金費用(

I=F-H)

5.94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K=H/J)

913.89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

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1+G))

1,194.00

轉入基金費用(

I=F-H)

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K=H/J)

918.46

例二: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

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

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1.5%,贖回費率為

0.5%。

(1)若

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6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入基金費用(

G)

1,00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39,0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9,183,846.15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9,184,615.38

例三:假定投資者在

2010年

3月

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的前端收費

基金甲

1,000份,轉入後端收費基金乙,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200、1.500

元。2010年

3月

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甲基金適用贖回費率為

0.5%。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4.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796.00

若投資者在

2011年

1月

1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在

1年之內,適用後

端申購費率為

1.2%,此時贖回乙基金不收取贖回費,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

則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

K)

796.00

6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贖回日基金份額淨值(

L)

1.300

贖回總金額(

M=K*L)

1,034.80

贖回費用(

N)

0.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O)

1.2%

後端申購費(

P=K*I*O/(1+O))

14.16

贖回金額(

Q=M-N-P)

1,020.64

例四: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前端收費基金甲

1,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300、1.5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

0.5%。則轉出基

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300

轉出總金額(

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50

轉換金額(

F=C-E)

1,293.5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293.5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862.33

例五: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

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

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

1.2%,贖回費率為

0.5%。

(1)若

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乙基金

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G)

1.5%-1.2%=0.3%

淨轉入金額(

H=F/(1+G))

11,904,287.14

轉入基金費用(

I=F-H)

35,712.86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K=H/J)

9,157,143.95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丙基金

6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0%,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1+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I=F-H)

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K=H/J)

9,184,615.38

例六: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

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額(前端收費模式),該日甲

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

0.5%。

(1)若

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500元,乙基金

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

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G)

1,000-500=50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39,5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9,184,230.77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甲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丙基金

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500元,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

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6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9,184,615.38

例七:假定投資者在

2010年

3月

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的前端收費

基金甲

10,000,000份,轉入後端收費基金乙,甲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該日甲、乙基

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200、1.500元。2010年

3月

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甲基金適用

贖回費率為

0.5%。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0,000.00

轉換金額(

F=C-E)

11,940,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1,940,0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7,960,000.00

若投資者在

2011年

1月

1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在

1年之內,適用後

端申購費率為

1.2%,此時贖回乙基金不收取贖回費,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

則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

K)

7,960,000.00

贖回日基金份額淨值(

L)

1.300

贖回總金額(

M=K*L)

10,348,000.00

贖回費用(

N)

0.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O)

1.2%

後端申購費(

P=K*I*O/(1+O))

141,581.03

贖回金額(

Q=M-N-P)

10,206,418.97

例八: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前端收費基金甲

10,000,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基

金乙,甲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300、1.500元。

甲基金贖回費率為

0.5%。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300

7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出總金額(

C=A*B)

13,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轉出基金費用(

E=C*D)

65,000.00

轉換金額(

F=C-E)

12,935,000.00

轉入基金費用(

G)

0.00

淨轉入金額(

H=F-G)

12,935,0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I)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J=H/I)

8,623,333.33

例九: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

1,000份持有期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額(後端收費模式),

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後端申購費率為

1.8%,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甲基金前

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5%,贖回費率為

0.5%。申購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100元。

(1)若

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

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8%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9.45

轉出基金費用(

I=E+H)

25.45

轉換金額(

J=C-I)

1,174.55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K)

2.0%-1.5%=0.5%

淨轉入金額(

L=J/(1+K))

1,168.71

轉入基金費用(

M=J-L)

5.84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N)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O=L/N)

899.01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

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8%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9.45

7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轉出基金費用(

I=E+H)

25.45

轉換金額(

J=C-I)

1,174.55

轉入時收取申購費率(

K)

0.00%

淨轉入金額(

L=J/(1+K))

1,174.55

轉入基金費用(

M=J-L)

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N)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O=L/N)

903.50

例十: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

10,000,000份持有期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額(後端收

費模式),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後端申購費率為

1.8%,該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200元。

甲基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5%,贖回費率為

0.5%。申購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100

元。

(1)若

T日轉入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2.0%,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0,000.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8%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94,499.02

轉出基金費用(

I=E+H)

254,499.02

轉換金額(

J=C-I)

11,745,500.98

轉入基金費用(

K)

1,000.00

淨轉入金額(

L=J-K)

11,744,500.98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M)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N=L/M)

9,034,231.52

(2)若

T日轉入丙基金(前端收費模式),且丙基金適用的申購費用為

1,000元,丙基

金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為

1.2%,該日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轉出基金費用、

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0,000.00

7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8%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94,499.02

轉出基金費用(

I=E+H)

254,499.02

轉換金額(

J=C-I)

11,745,500.98

轉入基金費用(

K)

0.00

淨轉入金額(

L=J-K)

11,745,500.98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M)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N=L/M)

9,035,000.75

例十一:假定投資者在

2010年

3月

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期為

3

年的後端收費基金甲

1,000份,轉入後端收費基金乙,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後端申購費率為

1.0%,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300、1.500元。2010年

3月

16日這筆轉換確

認成功。申購當日甲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100元,適用贖回費率為

0.5%。則轉出基金費

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300

轉出總金額(

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5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0%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0.89

轉出基金費用(

I=E+H)

17.39

轉換金額(

J=C-I)

1,282.61

轉入基金費用(

K)

0.00

淨轉入金額(

L=J-K)

1,282.61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M)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N=L/M)

855.07

若投資者在

2012年

9月

15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為

2年半,適用後端

申購費率為

1.2%,且乙基金贖回費率為

0.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贖

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

O)

855.07

贖回日基金份額淨值(

P)

1.300

贖回總金額(

Q=O*P)

1,111.59

贖回費率(

R)

0.5%

贖回費(

S=Q*R)

5.56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T)

1.2%

7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後端申購費(

U=O*M*T/(1+T))

15.21

贖回金額(

V=Q-S-U)

1,090.82

例十二: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持有期為

3年的後端收費基金甲

1,000份,轉入不收取

申購費用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200、1.500元。申購當日甲基金基

金份額淨值為

1.100元,贖回費率為

0.5%,轉出時適用甲基金後端申購費率為

1.0%。則轉

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5%

贖回費(

E=C*D)

6.00

申購日轉出基金基金份額淨值(

F)

1.10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G)

1.0%

後端申購費(

H=A×F×G/(1+G))

10.89

轉出基金費用(

I=E+H)

16.89

轉換金額(

J=C-I)

1,183.11

轉入基金費用(

K)

0.00

淨轉入金額(

L=J-K)

1,183.11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M)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N=L/M)

788.74

例十三: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持有期為

146天的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

1,000份,轉

入前端收費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200、1.300元。甲基金銷售服務

費率為

0.3%,此時轉出不收取贖回費。乙基金適用申購費率為

2.0%。則轉出基金費用、轉

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費用(

D)

0.00

轉換金額(

E=C-D)

1,200.00

銷售服務費率(

F)

0.3%

轉入基金申購費率(

G)

2.0%

收取的申購費率(

H=G-F*轉出基金的持有時

間(單位為年))

1.88%

淨轉入金額(

I=E/(1+H))

1,177.86

轉入基金費用(

J=E-I)

22.14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K)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L=I/K)

906.05

7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例十四: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持有期為

10天的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

10,000,000份,

轉入前端收費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200、1.300元。甲基金銷售服

務費率為

0.3%,此時轉出不收取贖回費。乙基金適用固定申購費

1,000.00元。則轉出基金

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00.00

轉出基金費用(

D)

0.00

轉換金額(

E=C-D)

12,000,000.00

銷售服務費率(

F)

0.3%

轉入基金申購費用(

G)

1,000.00

轉入基金費用(H=G-E*F*轉出基金的持有時

間(單位為年))

13.70

淨轉入金額(

I=E-H)

11,999,986.3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J)

1.300

轉入基金份額(

K=I/J)

9,230,758.69

例十五:假定投資者在

2010年

3月

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轉換申請,轉出持有

60天的

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

1,000份,轉入後端收費基金乙,該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

1.200、1.500元。2010年

3月

16日這筆轉換確認成功。此時轉出甲基金不收取贖回費。

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200

轉出總金額(

C=A*B)

1,200.00

轉出基金費用(

D)

0.00

轉換金額(

E=C-D)

1,200.00

轉入基金費用(

F)

0.00

淨轉入金額(

G=E-F)

1,200.0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H)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I=G/H)

800.00

若投資者在

2013年

9月

15日贖回乙基金,則贖回時乙基金持有期為

3年半,適用後端

申購費率為

1.0%,且乙基金贖回費率為

0.5%,該日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為

1.300元。則贖

回金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贖回份額(

J)

800.00

贖回日基金份額淨值(

K)

1.300

7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贖回總金額(

L=J*K)

1,040.00

贖回費率(

M)

0.5%

贖回費(

N=L*M)

5.20

適用後端申購費率(

O)

1.0%

後端申購費(

P=J*H*O/(1+O))

11.88

贖回金額(

Q=L-N-P)

1,022.92

例十六:假定投資者在

T日轉出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甲

1,000份,轉入不收取申購費用

基金乙。

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額淨值分別為

1.300、1.500元。甲基金贖回費率為

0.1%。

則轉出基金費用、轉入基金費用及份額計算如下:

項目費用計算

轉出份額(

A)

1,000.00

轉出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B)

1.300

轉出總金額(

C=A*B)

1,300.00

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D)

0.1%

轉出基金費用(

E=C*D)

1.30

轉換金額(

F=C-E)

1,298.70

轉入基金費用(

F)

0.00

淨轉入金額(

G=E-F)

1,298.70

轉入基金

T日基金份額淨值(

H)

1.500

轉入基金份額(

I=G/H)

865.80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

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

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

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於符合條件

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定辦理,並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十四)基金的轉託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託管,基金銷售機構可

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託管費。

(十五)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定。投

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於基金管

7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六)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

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權益

一併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與支付。

(十七)基金份額的轉讓

在法律法規允許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中國證監

會認可的交易場所或者交易方式進行份額轉讓的申請並由登記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過戶登

記。基金管理人擬受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的,將提前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應根據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份額轉讓業務。

(十八)其他業務

如相關法律法規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基金業務,基金管理人

可制定相應的業務規則並開展相關業務,並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告。

九、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通過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二)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

本基金還可投資於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

債券(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

公司債

、次級債、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

分離交易

可轉債

、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

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

相關規定)。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本基金投資範圍中的股票包含存託憑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目標

ETF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

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

7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三)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目標

ETF的聯接基金,以目標

ETF作為其主要投資標的,方便特定的客戶群

通過本基金投資目標

ETF。本基金並不參與目標

ETF的管理。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

的絕對值不超過

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

4%。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其中投資於目標

ETF的資

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

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

的政府債券。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投資於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

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

公司債

次級債、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

可轉債

、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

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衍

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

他金融工具,本基金還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其目的是為了使本

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

本基金將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證對

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

2、目標

ETF投資策略

(1)組合的投資方式

在投資運作過程中,本基金將在綜合考慮合規、風險、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決

定採用一級市場申購贖回的方式或二級市場買賣的方式投資於目標

ETF。本基金投資於目標

ETF的方式以申購和贖回為主,但在目標

ETF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好的情況下,為了更好地

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減小與業績比較基準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也可以通過二級市

場交易買賣目標

ETF。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與業績比較基準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

0.35%,

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

4%。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

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組合的調整方式

7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本基金將根據開放日申購和贖回情況,決定投資目標

ETF的時間和方式。

①當淨申購時,本基金有權根據淨申購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股票組合的構建、目標

ETF的申購或買入等;

②當淨贖回時,本基金有權根據淨贖回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目標

ETF的贖回或賣出等。

3、存託憑證投資策略

對於存託憑證投資,本基金將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式,

篩選相應的存託憑證投資標的。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選擇相對價值低估的資產支持證券類屬或個券進行投資,並通過期限和品種的

分散投資降低組合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提前償付風險、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

同時,依靠紀律化的投資流程和一體化的風險預算機制控制並提高投資組合的風險調整收

益。

5、其他衍生品投資策略

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基金還將投資於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工

具,如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份股相關的衍生工具。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

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合約,以提高投資效率,從而更好地跟

蹤標的指數,實現投資目標。基金還可適度參與目標

ETF基金份額交易和申購、贖回以及

股指期貨之間的投資操作,或運用其他合理的投資方法以增強基金收益。

此外,本基金還將積極參與國債期貨投資,以及風險低且可控的債券回購等投資。基金

投資國債期貨將本著謹慎的原則,充分考慮其流動性和風險收益特徵,適度參與國債期貨投

資。

6、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策略

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在加強風險防範並遵守審慎原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據投

資管理需要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本基金將在分析市場情況、投資者類型與結構、基金

歷史申購贖回情況、出借證券流動性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出借證券的範圍、期限

和比例。

未來,隨著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後相應調整和更

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7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目標

ETF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

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

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

持證券規模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7)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以上(含

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

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8)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

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9)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40%;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

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展期;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

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

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

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

(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於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1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

總市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

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30%;基金所持有的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市值和買入、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於債券

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8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2)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3)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

所需的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衝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

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4)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

140%;

(15)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

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6)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7)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出借證券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個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證

券應納入《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所述流動性受限證券的範圍;

②單只證券不得超過基金持有該證券總量的

50%;

③最近

6個月內日均基金資產淨值不得低於

2億元;

④證券出借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

30天,平均剩餘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18)本基金投資存託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境內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併計算。

(1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

1)項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2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及第(

2)、(7)、(15)、(16)、

(17)項另有約定以外,因證券

/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變動、標的指

數成份股調整、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限制、目標

ETF暫停申購、贖回或二級市場交易停

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

17)規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證券出借業務。法

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8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的有關約定,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應當

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規

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後,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除目標

ETF以外的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

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衝突,建

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先得到基金

託管人的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審議,並經

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

查。

如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變更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

後,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或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收益率

*9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

後)*5%。

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及發布,以市值規模、盈利能力、盈利

質量指標選取註冊地位於四川省的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以及四川省國資(含地州市)

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股票為樣本,以反映四川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的

指數。

8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如果中證指數有限公司變更或停止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的編制及發布,或者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被其他指數所替代,或者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或者證券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基金管理人認

為更適合於投資的指數推出,基金管理人依據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經與託管人協商

一致,通過適當的程序變更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並同時更換本基金的基金名稱。若業績

比較基準變更對基金投資範圍、投資策略等方面造成實質性影響,則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進行變更;反之,若業績比較基準變更對基金投資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影響(包

括但不限於編制機構變更、指數更名、修訂編制方案等),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但基金管理人應取得基金託管人同意並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變更,報中國證監

會備案,並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股票

ETF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來實現對標的指數的緊密跟蹤。因此,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中證四川國企

改革指數收益率及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的表現密切相關,

預期風險與收益高於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七)目標

ETF發生相關變更情形時的處理

目標ETF出現下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後由投資於目標

ETF的聯接基

金變更為直接投資該標的指數的指數基金;若屆時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該指數作為標的指數

的指數基金,則本基金將本著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履行適當的程序後選取其他合適

的指數作為標的指數。相應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將去掉關於目標

ETF的表述部分,或將變

更標的指數,屆時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1、目標

ETF交易方式發生重大變更致使本基金的投資策略難以實現;

2、目標

ETF終止上市;

3、目標

ETF基金合同終止;

4、目標

ETF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

若目標

ETF變更標的指數,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後相應變更標的指數且繼續投資

於該目標

ETF。如目標

ETF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變更目標

ETF標的指數事項的,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出席目標

ET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進行表決,目標

ETF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變更標的指數事項的,本基金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即可相

應變更標的指數並仍為該目標

ETF的聯接基金。

8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八)基金的融資、融券、轉融通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融資、融券以及參與轉融通等相關

業務。

(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以下內容摘自本基金

2020年第

2季度報告:

5.1.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項目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

例(%)

1權益投資

93,436.40 0.47

其中:股票

93,436.40 0.47

2基金投資

18,471,896.95 93.82

3固定收益投資

--

其中:債券

--

資產支持證券

--

4貴金屬投資

--

5金融衍生品投資

--

6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

資產

--

7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083,563.78 5.50

8其他各項資產

39,549.00 0.20

9合計

19,688,446.13 100.00

5.1.2期末投資目標基金明細

序號基金名稱

基金

類型

運作方式管理人公允價值

佔基金

資產淨

值比例

(%)

華夏中證四川國股票交易型開華夏基金管理

1

ETF型放式有限公司

18,471,896.95 94.80

5.1.3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5.1.3.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行業類別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A農、林、牧、漁業

--

B採礦業

--

C製造業

84,121.80 0.43

D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2,185.20 0.01

E建築業

764.00 0.00

8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F批發和零售業

--

G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H住宿和餐飲業

--

I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6,365.40 0.03

J金融業

--

K房地產業

--

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M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N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O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P教育

--

Q衛生和社會工作

--

R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S綜合

--

合計

93,436.40 0.48

5.1.4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數量(股)公允價值

(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1 002935

天奧電子

1,430 33,833.80 0.17

2 002480

新築股份

5,100 28,662.00 0.15

3 000568

瀘州老窖

200 18,224.00 0.09

4 002777

久遠銀海

140 4,257.40 0.02

5 300678

中科信息

100 2,108.00 0.01

6 300019

矽寶科技

100 1,175.00 0.01

7 600674

川投能源

100 927.00 0.00

8 600979

廣安愛眾

260 798.20 0.00

9 600039

四川路橋

200 764.00 0.00

10 600392

盛和資源

100 705.00 0.00

5.1.5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1.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1.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5.1.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5.1.9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5.1.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5.1.10.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股指期貨投資。

5.1.10.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股指期貨投資。

5.1.1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5.1.11.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5.1.11.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5.1.11.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無國債期貨投資。

5.1.12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5.1.12.1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未發現本基金投資的前

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

責、處罰的情形。

5.1.12.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5.1.12.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名稱金額(元)

1存出保證金

8,887.62

2應收證券清算款

-

3應收股利

-

4應收利息

244.55

5應收申購款

30,416.83

6其他應收款

-

7待攤費用

-

8其他

-

9合計

39,549.00

5.1.12.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8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5.1.12.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5.1.12.6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

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下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後實際收益水平

要低於所列數字。

華夏中證四川國改

ETF聯接

A:

階段

份額淨值

增長率①

份額淨值

增長率標

準差②

業績比

較基準

收益率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標準差

①-③

②-④

2020年

4月

7日至

2020年

6月

30日

10.89% 1.02% 10.84% 1.04% 0.05% -0.02%

華夏中證四川國改

ETF聯接

C:

階段

份額淨值

增長率①

份額淨值

增長率標

準差②

業績比

較基準

收益率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標準差

①-③

②-④

2020年

4月

7日至

2020年

6月

30日

10.82% 1.02% 10.84% 1.04% -0.02% -0.02%

十一、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

產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帳戶

8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帳戶、證券帳戶以及投資

所需的其他專用帳戶。開立的基金專用帳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

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帳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並由基金託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

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

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

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

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

得相互抵銷。

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淨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目標

ETF份額、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他投資等資

產及負債。

(三)估值原則

基金管理人在確定相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時,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

監管部門有關規定。

1、對存在活躍市場且能夠獲取相同資產或負債報價的投資品種,在估值日有報價的,

除會計準則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應將該報價不加調整地應用於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

量。估值日無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後未發生影響公允價值計量的重大事件的,應採用最近交易

日的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充足證據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報價不能真實反映公允價值

的,應對報價進行調整,確定公允價值。

與上述投資品種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徵的,應以相同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為基礎,並

在估值技術中考慮不同特徵因素的影響。特徵是指對資產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該限制

8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是針對資產持有者的,那麼在估值技術中不應將該限制作為特徵考慮。此外,基金管理人不

應考慮因其大量持有相關資產或負債所產生的溢價或折價。

2、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應採用在當前情況下適用並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時,應優先使用可觀察

輸入值,只有在無法取得相關資產或負債可觀察輸入值或取得不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才可以

使用不可觀察輸入值。

3、如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人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使潛在估值

調整對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資產淨值的影響在

0.25%以上的,應對估值進行調整並確定公允價

值。(四)估值方法

1、目標

ETF份額的估值

本基金投資的目標

ETF份額以目標

ETF估值日基金份額淨值估值,若估值日為非證券

交易所營業日,以該基金最近估值日的基金份額淨值估值。

2、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

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

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

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

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估

值日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對應的估值淨價估值,具體估值機構由基金管理人與基

金託管人另行協商約定;

(3)交易所上市實行全價交易的債券(

可轉債

除外),選取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

全價減去估值全價中所含的債券(稅後)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選取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

(5)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躍市場時採用估值技

術確定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成本能夠近似體現公允價值時按成本估值。

3、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

8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於非公開發行股票、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按監管機構或行

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4)對在交易所市場發行未上市或未掛牌轉讓的債券,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

以活躍市場上未經調整的報價作為計量日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對於活躍市場報價未能代表

計量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應對市場報價進行調整,確認計量日的公允價值;對於不存在市

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則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4、對全國銀行間市場上不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

當日的估值淨價估值。對銀行間市場上含權的固定收益品種,按照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

應品種當日的唯一估值淨價或推薦估值淨價估值。對於含投資人回售權的固定收益品種,回

售登記截止日(含當日)後未行使回售權的按照長待償期所對應的價格進行估值。對銀行間

市場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機構未提供估值價格的債券,在發行利率與二級市場利率不存在

明顯差異,未上市期間市場利率沒有發生大的變動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5、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協議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認利息收入。

6、投資證券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

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估值。

(2)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

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採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3)本基金投資期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的規定估值。

7、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應參照行業協會的相關規定進行估值,確保估值

的公允性。

8、本基金可以採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按照上述公允價值確定原則提供的估值價格數據。

9、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

10、本基金投資存託憑證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

11、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2、其他資產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13、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

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

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

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

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類基金份額淨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淨值除以當

日該類基金份額的餘額數量計算,各類基金份額淨值均精確到

0.0001元,小數點後第

5位

四捨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設立大額贖回情形下的淨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及各類基金份額淨值,並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

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

份額淨值結果發送基金託管人,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相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公布。

(六)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

A類或

C類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

4位以內(含第

4位)發生估值錯誤時,視

為基金份額淨值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

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於該

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

「受損方

」)的直接損失按下述

「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給予賠償,承

擔賠償責任。

9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

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於估值錯誤責任方未

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

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

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並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

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

「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並在其

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

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

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估值錯誤。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後,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

4、基金份額淨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託管人,

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9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

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

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七)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基金所投資的目標

ETF發生暫停估值、暫停公告基金份額淨值的情形;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

暫停基金估值;

5、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八)基金淨值的確認

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兩類基金份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託

管人負責進行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後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兩類

基金份額淨值並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覆核確認後發送給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基金淨值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部分第四款有關估值方法規定的第

11項條款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

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於證券

/期貨交易所及登記機構發送的

數據錯誤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

但未能發現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

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當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三、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

的餘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餘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9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由於本基金

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

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

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

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

12次,各類

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該類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

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

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

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後各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

金份額淨值減去該類別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且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

人、登記機構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並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對基金收益分

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

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並由基金託管人覆核,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

15個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

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登記機構可將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

資的計算方法,依照《業務規則》執行。

9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十四、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因基金的證券

/期貨交易或結算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經手費、印花稅、證管

費、過戶費、手續費、券商佣金、融資融券費、證券相關帳戶費用及其他類似性質的費用等);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帳戶開戶費用和帳戶維護費;

1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扣除基金財產中目標

ETF份額所對應資產淨值

後剩餘部分(若為負數,則取

0)的

0.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50 %÷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扣除基金財產中目標

ETF份額所對應資產淨值後的剩餘部分;

若為負數,則

E取

0。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前

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從基金財產中一

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扣除基金財產中目標

ETF份額所對應資產淨值

後剩餘部分(若為負數,則取

0)的

0.05%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9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扣除基金財產中目標

ETF份額所對應資產淨值後的剩餘部

分;若為負數,則

E取

0。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次月前

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從基金財產中一

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

延。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

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

0.30%。C

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

C類基金資產淨值的

0.30%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年銷售服務費率

÷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

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

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自動在月初

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

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中第

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

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本基金目前不收取指數許可使用費。如果將來根據基金管理人與本基金目標

ETF標的

指數許可方所籤訂的指數使用許可協議,約定本基金需收取指數許可使用費,基金管理人將

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率、計算方法等。

例五:假定聯接基金在

T-1日(當年天數為

365天)的基金資產淨值為

1,645,002,742.45

元(其中

A類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為

835,207,543.17元,

C類基金份額資產淨值為

809,795,199.28元),其中投資於目標

ETF的部分為

1,567,219,037.20元,則剩餘部分為

1,645,002,742.45-1,567,219,037.20=77,783,705.25元。則

T日計提的基金管理費、託管費、銷

售服務費如下:

T日計提的管理費

=77,783,705.25×0.50% ÷365=1,065,53元

T日計提的託管費

=77,783,705.25×0.05% ÷365=106.55元

T日對C類基金份額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809,795,199.28×0.30%÷365=6,655.85元

聯接基金投資於目標

ETF的部分免收管理費和託管費,投資目標

ETF可能會被申贖代

辦機構、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收取一定的佣金或費用。

9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基金財

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

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曆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帳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帳、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帳目、憑證並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託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並以書面方

式確認。

(二)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從業資

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應事先徵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託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在

2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9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流動性風

險管理規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

本基金從其最新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

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指定

媒介披露,並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

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採用中文文本。如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義務人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採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

法律文件。

9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

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

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

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託管協議是界定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

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於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並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變更註冊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批覆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的

下一個工作日將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託管協議登載在

指定網站上,並將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登載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託管人應當

同時將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登載在網站上。

2、基金淨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

在指定網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

過其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

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後一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3、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並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

點查閱或者複製前述信息資料。

4、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

9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在指定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

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

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

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

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

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

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

「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

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5、臨時報告

本基金髮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

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並登載在指

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併;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託管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覆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發

生變動;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

10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

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0)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1)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託管人或其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託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

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2)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

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13)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4)管理費、託管費、銷售服務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

率發生變更;

(15)基金份額淨值計價錯誤達該類基金份額淨值百分之零點五;

(16)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7)本基金變更標的指數;

(18)本基金變更目標

ETF;

(19)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

(20)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並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1)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2)本基金髮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

(23)基金管理人採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4)新增或變更基金份額類別的設置;

(25)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26)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6、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

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

義務人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7、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並作

10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出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

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8、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

9、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相關公告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報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

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佔基金淨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佔基金

淨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佔基金淨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10、投資股指期貨的相關公告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的股

指期貨交易情況,應當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並充分揭示股指

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11、投資國債期貨的相關公告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的國

債期貨交易情況,應當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並充分揭示國債

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12、投資股票期權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有關情況,包括投資政

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估值方法等,並充分揭示股票期權交易對基金總體風

險的影響等。

13、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公司應在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披

露所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帳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帳面價值佔基金

資產淨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14、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交易情況,包括

投資策略、業務開展情況、損益情況、風險及其管理情況等,並就報告期內本基金參與轉融

通證券出借業務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做詳細說明。

10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5、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中設立專門章節披露投資於目標

ETF的相關情況並揭示相關風險,具體內容包括:

(1)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淨值披露時間等。

(2)交易及持有基金產生的費用,包括申購費、贖回費、銷售服務費、管理費、託管

費等,招募說明書中應當列明計算方法並舉例說明。

(3)本基金持有的基金髮生的重大影響事件,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併、終

止基金合同以及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等。

(4)本基金投資於管理人以及管理人關聯方所管理基金的情況。

1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

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淨值、各類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告、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覆核、

審查,並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託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並保證相關報送信

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於指定媒介披露信息,並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於為投資者決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

當製作工作底稿,並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後

10年。

10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

息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八)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信息披露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七、風險揭示

(一)投資於本基金的主要風險

1、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波動,將使本基金資產面臨潛在的風險。

(1)政策風險: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

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

化。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股票,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

(4)通貨膨脹風險:如果發生通貨膨脹,基金投資於證券所獲得的收益可能會被通貨

膨脹抵消,從而影響基金資產的保值增值。

(5)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

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

2、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投資風險

(1)正股價格波動風險

根據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定價模型,其價值主要受到正股價格、市場波動和利

率水平等因素影響。當正股價格出現大幅下跌時,該類債券的價格勢必會跟隨正股價格下

跌,極端情形下甚至會跌破面值。

(2)發行人的信用風險

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具有股債雙性,所以該類債券的發行人面臨資本結構不確定

性所帶來的風險。如果發行人的業務前景變差,標的股價大幅下跌,該類債券的價格則也

會跟隨下跌。

(3)流動性風險

目前我國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市場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規模較小。一旦

發行人出現較大信用風險事件,或整個資本市場出現異動,該類債券可能無法立即變現,

10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從而面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3、流動性風險

在市場或個券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能無法迅速、低成本地調整基金投

資組合,從而對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由於開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須保持一定的現金比例以應對贖回要求,在管

理現金頭寸時,有可能存在現金不足的風險和現金過多帶來的收益下降風險。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和本招募說明書

「八、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詳細了解本基金的申購以及贖回安排。

在本基金髮生流動性風險時,基金管理人可以綜合利用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以

減少或應對基金的流動性風險,投資者可能面臨贖回申請被暫停接受或延期辦理、贖回款

項被延緩支付、被收取短期贖回費、基金估值被暫停、基金採用擺動定價等風險。投資者

應該了解自身的流動性偏好,並評估是否與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匹配。

(2)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其中投資於目標

ETF

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本基金的目標

ETF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也可

以根據申購贖回清單進行申購贖回,通常情況下流動性情況良好。但是在目標

ETF暫停交

易或者暫停贖回或個股流動性不足等的特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能無法迅速、低成本地

調整基金投資組合,可能會對基金贖回款項的支付產生影響。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當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以下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①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②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④擺動定價;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在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

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

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的輔助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0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①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且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充分評

估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單位份額淨值波動的基礎上,審慎接受、

確認贖回申請,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

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在此情形下,投資者的全部或部分贖回申請可能將被延期辦理,同時投資人完成基金

贖回時的基金份額淨值可能與其提交贖回申請時的基金份額淨值不同。

②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中的「八、暫停贖回或

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和「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詳細了解本基金暫停接受

贖回申請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的部分或全部贖回申請可能被拒絕,同時投資人完成基金贖回時

的基金份額淨值可能與其提交贖回申請時的基金份額淨值不同。

③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中的「八、暫停贖回或

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

」和「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詳細了解本基金延緩支付

贖回款項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接收贖回款項的時間將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遲。

④收取短期贖回費

本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少於

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

1.5%的贖回費,並將上述贖回費全

額計入基金財產。

⑤暫停基金估值

投資人具體請參見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基金資產估值

」中的「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

詳細了解本基金暫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資人沒有可供參考的基金份額淨值,同時贖回申請可能被延期辦理或

被暫停接受,或被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⑥擺動定價

當本基金髮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當基金採用擺動定價時,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的基金份額淨值,

將會根據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而進行調整,使得市場的衝擊成本能夠分配給實際申購、

10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

4、存託憑證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存託憑證,基金淨值可能受到存託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價格波動影響,

存託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的相關風險可能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5、操作或技術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

IT系

統故障等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後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

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

司、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根據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相關業務規則,中登公司和交易所對交易參與人的證

券交易資金進行前端額度控制,由於執行、調整、暫停該控制,或該控制出現異常等,可

能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人的利益受到影響。

6、政策變更風險

因相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無法控制的因素的變化,使基金或

投資者利益受到影響的風險,例如,監管機構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導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調

整而引起基金淨值波動的風險、相關法規的修改導致基金投資範圍變化,基金管理人為調

整投資組合而引起基金淨值波動的風險等。

7、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1)流動性風險

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回款項的風險。

(2)信用風險

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

證券出借後,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8、其他風險

10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

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機構違約、託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二)投資於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聯接基金風險

本基金為ETF聯接基金,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在多數情況下將維持較高的目

標ETF投資比例,基金淨值可能會隨目標

ETF的淨值波動而波動,目標

ETF的相關風險可能

直接或間接成為本基金的風險。

2、跟蹤偏離風險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基金份額,追求跟蹤標的指數,獲得與指數收益相似的回

報。以下因素可能會影響到基金的投資組合與跟蹤基準之間產生偏離:

①目標

ETF與標的指數的偏離。

②基金買賣目標

ETF時所產生的價格差異、交易成本和交易衝擊。

③基金調整資產配置結構時所產生的跟蹤誤差。

④基金申購、贖回因素所產生的跟蹤誤差。

⑤基金現金資產拖累所產生的跟蹤誤差。

⑥基金的管理費和託管費所產生的跟蹤誤差。

⑦指數成份股取價規則和基金估值方法之間的差異導致的跟蹤誤差。

⑧其他因素所產生的偏差。

3、與目標ETF業績差異的風險

本基金為目標ETF的聯接基金,但由於投資範圍、投資方法、交易方式、基金規模、

費用稅收等方面與目標

ETF不同,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目標

ETF的業績表現可能出現差異。

4、流動性風險

①在基金建倉時,可能由於目標

ETF流動性不足等原因而無法按預期進行建倉,從而

對基金運作產生不利影響。

②在目標

ETF暫停交易或者暫停申購、贖回或個券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

可能無法迅速、低成本地調整基金投資組合,從而對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③由於開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須保持一定的現金比例以應付贖回要求,在

管理現金頭寸時,有可能存在現金不足的風險或現金過多所導致的收益下降風險。

(三)聲明

10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本基金未經任何一級政府、機構及部門擔保。投資者自願投資於本基金,須自行承

擔投資風險。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本基金的銷售外,本基金還通過代銷機構銷售,但是,本基

金並不是代銷機構的存款或負債,也沒有經代銷機構擔保或者背書,代銷機構並不能保證

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

「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

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十八、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

生效後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

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後的對應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2億元的。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10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

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算報

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

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11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十九、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以下內容摘自《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簡況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安慶大街甲

3號院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設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16號文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

2.38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限:

100年

聯繫電話:

400-818-6666(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並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託管人,如認為基金託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託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11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9)擔任或委託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並獲得《基

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財產投資於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融券及轉融通證

券出借業務等;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

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和非交易過戶等業務規則;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

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11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

金託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

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並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8)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

託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託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5)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6)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託管人

11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一)基金託管人簡況

名稱: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

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號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時間:

2004年

09月

17日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

中國銀行

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復

[2004]143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12號

(二)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費

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

會,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資金帳戶、證券帳戶等投資所需帳戶、為基金辦

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

產的安全,保證其託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

11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帳戶設置、

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證券帳戶等投資所需帳戶,按照《基金合同》

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8)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

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5年以上;

(12)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製作相關帳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

機構,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

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11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即視為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

資者自依據《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當事人並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籤章或籤字為必要條件。

同一類別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權益。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

於: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

(3)依法並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集或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或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本基金或目

標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

於:

(1)認真閱讀並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

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範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11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和登記機構的相關交易及業務規則;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監管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時地更新和補充,並保

證其真實性;

(11)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

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並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鑑於本基金是目標

ETF的聯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憑所持有的本基金份

額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參與表決,其持有的享有表決權

的基金份額數和表決票數為:在目標

ET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益登記日,本基金持有目

標ETF份額的總數乘以該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額佔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計算

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數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應以本基金的名義代表本基金的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以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身份行使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權,但可接受本基

金的特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委託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目標

ETF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參與表決。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議召開或召集目標

ETF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的,須先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本基

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提議召開或召集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由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提議召開或召集目標

ETF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和中

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內容或者提前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對終止《基

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更換基金管理人;

11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3)更換基金託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決定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或提高銷售服務費;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併;

(8)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變更基金投資目標、範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本基金總份額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

(12)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2、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情況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1)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

銷售服務費率或收費方式;

(3)增加、減少、調整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4)本基金採取特殊申購或其他方式參與

ETF基金的申購贖回;

(5)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調整有關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基金

交易、非交易過戶、轉託管等業務規則;

(6)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7)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8)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

(9)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1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

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人。

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

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並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並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4、代表基金份額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基金管

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額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託管人

提出書面提議。基金託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

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

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

定之日起

60日內召開並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配合。

5、代表基金份額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代表基金份額

10%以上

(含

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

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

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

礙、幹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於會議召開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託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達時間和地點;

11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5)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採取通訊開會方式並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採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託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繫方式和聯繫人、書面

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

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

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允許的

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託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

額的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並且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額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

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

3個月以後、

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額應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係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在表決

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2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後,在

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

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

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

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額不小於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書

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小於本基金在權

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

3

個月以後、

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

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

(4)上述第(

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

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

知的規定,並與基金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5)會議通知公布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在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經會議通知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也可以採

用網絡、電話或其他非現場方式進行表決,或者採用網絡、電話或其他非書面方式授權他人

代為出席會議並表決,具體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並在會議通知中列明。在會議召開方式上,

本基金亦可採用其他非現場方式或者以現場方式與非現場方式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會議程序比照現場開會和通訊方式開會的程序進行。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係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與其他基金合併(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

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12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後,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

然後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並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

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權

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

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

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籤名冊。籤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託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

聯繫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後

2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

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

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

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併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採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

知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

12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面表決意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

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

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

議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

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

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清點並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

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

宣布表決結果後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

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後,大會主持人應噹噹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

影響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授權

代表(若由基金託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

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

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

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

2個工作日內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要

求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12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均有

約束力。

九、本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

件等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

取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後,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

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第三部分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

生效後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

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後的對應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

2億元的。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5、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12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

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算報

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

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第四部分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

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

並以普通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並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

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

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12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五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

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製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

和營業場所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

息置備於公司住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二十、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以下內容摘自《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託管協議》。

一、基金託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安慶大街甲

3號院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3號通泰大廈

B座

8層

郵政編碼:

100033

法定代表人:楊明輝

成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16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

2.38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

100年

經營範圍:

1、基金募集;

2、基金銷售;

3、資產管理;

4、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

5、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

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

1號院

1號樓

12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郵政編碼:

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日期:

2004年

9月

17日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

[1998]12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

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

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

中國銀行

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

業務。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範圍、

投資對象進行監督。《基金合同》明確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

按照基金託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以便基金託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

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關於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

查。

本基金投資範圍、投資對象如下: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目標

ETF、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

本基金還可投資於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

債券(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

公司債

、次級債、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

分離交易

可轉債

、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

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

相關規定)。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本基金投資範圍中的股票包含存託憑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

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目標

ETF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

12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

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

申購款等。

(二)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資

比例進行監督。基金託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1、本基金持有的目標

ETF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

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

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

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

證券規模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託管人託管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

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

10%;

7、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

BBB以上(含

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

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8、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

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9、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40%;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

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展期;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

基金資產淨值的

20%;

11、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債券總市

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國債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

12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30%;

12、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

,

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

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3、基金因未平倉的期權合約支付和收取的權利金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開倉賣出認購期權的,應持有足額標的證券;開倉賣出認沽期權的,應持有合約行權所需的

全額現金或交易所規則認可的可衝抵期權保證金的現金等價物;未平倉的期權合約面值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20%。其中,合約面值按照行權價乘以合約乘數計算;

14、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

140%;

15、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

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6、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出借證券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30%,出借期限在

10個交易日以上的出借

證券應納入《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所述流動性受限證券的範

圍;

(2)單只證券不得超過基金持有該證券總量的

50%;

(3)最近

6個月內日均基金資產淨值不得低於

2億元;

(4)證券出借的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

30天,平均剩餘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17、本基金投資存託憑證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執行,與境內上市交易的

股票合併計算;

18、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本基金在開始進行期貨投資之前,應與基金託管人、期貨公司三方一同就期貨開戶、清

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籤署《期貨投資託管操作三方備忘錄》。

本產品如需參加期權交易,應當按照現有證券帳戶開立方式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申請新開立一個普通證券帳戶,基金管理人負責將該證券帳戶指定交易在

證券公司

期貨公司,由相應

證券公司

(或期貨公司)為本產品開立衍生品合約帳戶後,再通過該證券

公司(或期貨公司)參與期權交易。

除上述第

1項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2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及第

2、7、15、16項另有約定

以外,因證券

/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變動、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標

12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限制、目標

ETF暫停申購、贖回或二級市場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

進行調整。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資不符合上述第

16項規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證券出借業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應當

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

始。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本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

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

序後,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應遵守審慎經營原則,配備專門的

技術系統和管理人員,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完善業務流程,有效防範

和控制風險,基金託管人將對基金參與出借業務進行監督和覆核。

(四)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託管協議第十

五條第十二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通過事後監督方式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

與其有其他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防

範利益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符合中國證

監會的規定,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

(五)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

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

規及行業標準的、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並約定各交

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應嚴格按照交易對手名單的範圍在銀行間債券市

場選擇交易對手。基金託管人監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

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

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

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

130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託管人說明理由,並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

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託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並負

責解決因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

責任及損失。若未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

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先行予以承擔,然後再向相關交易對

手追償。基金託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如基金託管人

事後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託管人應及

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

(六)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資

流通受限證券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

限證券的比例,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

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

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情況進行監督。

1、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須為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

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於發布重大消息或

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本

基金不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限於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並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證券應保證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負責相關工作的

落實和協調,並確保基金託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過錯產生的流通受限證券登記

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託管人無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資產的責任與損失,及因流通受限證券存管

直接影響本基金安全的責任及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不得預付任何形式的保證金。

2、基金管理人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應制訂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其董事會批准。

風險處置預案應包括但不限於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需要解決的基金投資比例限制失調、基金

流動性困難以及相關損失的應對解決措施,以及有關異常情況的處置。基金管理人應在首次

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採取積極有

131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如因基金巨額贖回或市場發生

劇烈變動等原因而導致基金現金周轉困難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及託管協議的有關規

定做出合理資金安排並承擔相應責任

, 不得影響基金資產的清算交收,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

此產生的損失。對本基金因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

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導致本基金出現損失致使基金託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基金管

理人應賠償基金託管人由此遭受的直接損失。

3、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於投資前三個工作日向基金託管人

提交有關書面資料,並保證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關資料如有

調整,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提供調整後的資料。上述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中國證監會批准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發行數量、發行價格、鎖定期等發行資料。

(3)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

限責任公司籤訂的證券登記及服務協議。

(4)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帳面價值。

4、基金管理人應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

介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帳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帳面價值佔

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關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比例如違反有關限制規定,在合理期限內未能進行及時調

整,基金管理人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5、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規定有權對基金管理人進行以下事項監督:

(1)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時的法律法規遵守情況。

(2)在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管理工作方面有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建立與

完善情況。

(3)有關比例限制的執行情況。

(4)信息披露情況。

6、相關法律法規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淨值計

算、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應收資金到帳、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信

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八)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

132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規、《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書面

通知後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託管人的疑

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

期限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

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九)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託管

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託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覆

並改正,或就基金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託管人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

和本託管協議的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

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十)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損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十一)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

撓對方根據本託管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託管人進行有效

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託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履行託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託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覆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

產淨值和各類基金份額淨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

投資運作等行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帳管理、

未執行或無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洩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

金合同》、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

管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

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

行複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

於: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託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覆基金

133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管理人並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

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

撓基金管理人根據本協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管理人進行有

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規指令或法律法規、《基

金合同》及本協議另有規定,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託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證券帳戶。

4、基金託管人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帳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

另行協商解決。基金託管人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本基金的任

何資產(不包含基金託管人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交

收、開戶銀行或交易

/登記結算機構扣收交易費、結算費和帳戶維護費等費用)。

6、對於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到帳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帳戶的,基金託

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

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託管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

產。

五、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金額。各類基金份額淨值是按照每個

工作日閉市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淨值除以當日該類基金份額的餘額數量計算,各類

基金份額淨值均精確到

0.0001元,小數點後第

5位四捨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設立大額贖

回情形下的淨值精度應急調整機制。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及各類基金份額淨值,並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

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各類基金份額的基

金份額淨值結果發送基金託管人,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依據基金合同和

134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外公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

有人名冊由基金註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應分別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於

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承

擔責任。

在基金託管人要求或編制中期報告和年報前,基金管理人應將有關資料送交基金託管

人,不得無故拒絕或延誤提供,並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基金託管人不得將所保

管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用於基金託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並應遵守保密義務。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

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

照該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並以普通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

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

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託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一)託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

《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基金託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生效。

(二)託管協議終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託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

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

135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

6個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證券的流動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變現的,清算期限相應順延。

6、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

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

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8、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

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

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

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9、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提供。

136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料發送

1、基金交易對帳單

基金管理人根據持有人帳戶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發送對帳單,但由於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

公司未詳實填寫或更新客戶資料(含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箱、郵寄地址、郵政編碼等)

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送出的除外。

2、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

指隨基金交易對帳單不定期發送的基金資訊材料,如基金新產品或新服務的相關材料、

客戶服務問答等。

(二)電子交易

持有中國

建設銀行

儲蓄卡、中國

農業銀行

借記卡、中國

工商銀行

借記卡、

中國銀行

借記

卡、

招商銀行

儲蓄卡、

交通銀行太平洋

借記卡、

興業銀行

借記卡、

民生銀行

借記卡、浦發銀

行借記卡、廣發銀行借記卡、

上海銀行

借記卡、

平安銀行

借記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借記卡、

華夏銀行

借記卡等銀行卡的個人投資者,以及在華夏基金投資理財中心開戶的個人投資者,

在登錄本公司網站(

www.ChinaAMC.com)或本公司移動客戶端,與本公司達成電子交易的

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即可辦理基金帳戶開立、基金申購、

贖回、轉換、資料變更、分紅方式變更、信息查詢等各項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情況及業務規

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

(三)電子郵件及簡訊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帳戶時如預留準確的電子郵箱地址、手機號碼,將不定期

通過郵件、簡訊形式獲得市場資訊、產品信息、公司動態等服務提示。

(四)呼叫中心

1、自動語音服務

提供每周7天、每天

24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客戶可通過電話查詢最新熱點問題、基金

份額淨值、基金帳戶餘額等信息。

2、人工電話服務

提供每周

7天的人工服務。周一至周五的人工電話服務時間為

8:30~21:00,周六至周

日的人工電話服務時間為

8: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客戶服務電話:

400-818-6666

137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客戶服務傳真:

010-63136700(五)在線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

APP、微信公眾號、微官網等渠道獲得在線服務。

1、查詢服務

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

「基金帳戶查詢

」,查詢基金帳戶情況、更改個人信息。

2、自助服務

在線客服提供每周

7天、每天

24小時的自助服務,投資者可通過在線客服查詢最新熱點

問題、業務規則、基金份額淨值等信息。

3、人工服務

周一至周五的在線客服人工服務時間為

8:30~21:00,周六至周日的在線客服人工服務

時間為8: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資訊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獲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類信息,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

理人最新動態、熱點問題等。

公司網址:

www.ChinaAMC.com

電子信箱:

service@ChinaAMC.com(六)客戶投訴和建議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電話、在線客服、書信、電子郵件、傳

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代

銷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代銷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

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

(一)2020年

10月

15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

券的公告。

(二)2020年

10月

21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

券的公告。

(三)2020年

10月

22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

券的公告。

(四)2020年

10月

24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

138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券的公告。

(五)2020年

10月

27日發布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發起式聯接基金

2020年第

3季度報告。

(六)

2020年

11月

4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券

的公告。

(七)

2020年

11月

6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券

的公告。

(八)2020年

11月

25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

券的公告。

(九)

2020年

12月

7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券

的公告。

(十)2020年

12月

10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經理的公告。

(十一)

2020年

12月

14日發布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修訂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

金合同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公布後,分別置備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住所,投資者可免費

查閱。投資者在支付工本費後,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複印件。

二十四、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中國證監會準予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變

更註冊的批覆。

2、《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

3、《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託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6、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二)存放地點

備查文件存放於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託管人處。

139

華夏中證四川

國企改革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三)查閱方式

投資者可在營業時間免費查閱備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費後,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備查文

件的複製件或複印件。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140

  中財網

相關焦點

  • 華夏中證銀行ETF聯接A : 華夏中證銀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原標題:華夏中證銀行ETF聯接A : 華夏中證銀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12月15日公告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中證銀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重要提示華夏中證銀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 」)經中國證監會 2019年 10月
  • 華夏滬深300ETF聯接A : 華夏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指《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12月27日至2019年2月 26日期間)等,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09年7月10日起任職)、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2年12月25日起任職)、上證醫藥衛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
  • [年報]華夏創成長ETF聯接 : 華夏創業板動量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華夏創成長ETF聯接 : 華夏創業板動量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華夏創業板動量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每年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對比圖華夏創成長 ETF聯接 A 7華夏創業板動量成長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ETF聯接C :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ETF聯接C :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ETF聯接C)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時間:2020年12月15日 10:55:39&nbsp中財網
  • 浙江國資 : 華夏中證浙江國資創新發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中證浙江國資創新發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重要提示華夏中證浙江國資創新發展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 」)經中國證監會 2019年 12月 12日證監許可 [2019]2813
  • 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中證上海國企交易型開放式...
    》  附件二:《中證上海國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託書》  附件四:《中證上海國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與上證上海改革發展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合併方案說明書》  附件一:  關於中證上海國企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與上證上海改革發展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合併有關事項的議案
  • ...華夏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指《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12月27日至2019年2月 26日期間)等,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09年7月10日起任職)、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2年12月25日起任職)、上證醫藥衛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
  • 華夏中證AH經濟藍籌股票指數:新聘任基金經理榮膺
    成長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夏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華夏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華夏滬港通上證50AH優選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華夏MSCI中國A股國際通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華夏MSCI中國A股國際通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華夏中證央企結構調整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華夏中證央企結構調整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華夏
  • 華夏戰略新興成指ETF聯接A : 戰略新興成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5戰略新興成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 二、釋義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戰略新興成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 金邊中債ETF聯接A : 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原標題:金邊中債ETF聯接A : 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2020年12月09日更新)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目標ETF」)的聯接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目標ETF來實現對標的指數的緊密跟蹤。因此,本基金的業績表現與中證金邊中期國債指數及標的ETF的表現密切相關。
  • 華夏證券 :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20年12月15日公告58、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華夏中證全指證券公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更新。2019年11月28日起任職)、華夏中證銀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12月6日起任職)、華夏中證人工智慧主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
  • 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ETF聯接A : 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交易型開放...
    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ETF聯接A : 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08:56:09&nbsp中財網 原標題: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ETF聯接A : 易方達中證浙江新動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 華夏中證AH經濟藍籌股票指數A : 華夏中證AH經濟藍籌股票指數發起...
    日至2018年 9月16日期間)、上證主要消費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5年11月6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間)、華夏智勝價值成長股票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8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間)等,現任數量投資部高級副總裁,華夏中證 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 四川國改:更新招募說明書(2019年10月)- CFi.CN 中財網
    >華夏中證四川國企改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19年10月21日公告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中證四川國企改革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重要提示華夏中證四川
  • 科創50 : 華夏上證科創板50成份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基金經理( 2009年7月10日起任職)、華夏滬深 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2年12月25日起任職)、上證醫藥衛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2013年3月28日起任職)、華夏網購精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港股通50ETF : 華泰柏瑞中證港股通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人: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柏瑞中證港股通 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華泰柏瑞中證港股通 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重要提示華泰柏瑞中證港股通 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中概互聯:易方達中證海外中國網際網路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二○一九年八月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據2015年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準予易方達中證海外中國網際網路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及聯接基金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281號),以及2016年9月14日《關於易方達中證海外中國網際網路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延期募集備案的回函
  • 華夏恒生ETF聯接:更新招募說明書(2015年第2號) _中國經濟網...
    恒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15 年第 2 號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重要提示恒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
  • 南方房地產聯接A : 關於南方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南方房地產聯接A : 關於南方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增加E類份額並修改基金合同 時間:2020年12月17日 18:36:58&nbsp中財網 原標題:南方房地產聯接
  • 1000ETF : 南方中證10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
    1000ETF : 南方中證10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時間:2021年01月13日 13:56:22&nbsp中財網 原標題:1000ETF : 南方中證10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