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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斷的認定,勞動仲裁訴訟時效中斷的認定
只要起訴後,不論起訴狀是否已經送達義務人,訴訟時效均應當中斷。二、金融機構從債務人帳戶扣收欠款本息是否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對於金融機構從債務人帳戶中扣款是否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問題,司法實踐中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如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事先約定當借款人沒有依約還款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欠款本息。貸款人根據約定扣款,即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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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包括哪些,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是什麼
只要起訴後,不論起訴狀是否已經送達義務人,訴訟時效均應當中斷。二、金融機構從債務人帳戶扣收欠款本息是否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對於金融機構從債務人帳戶中扣款是否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問題,司法實踐中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如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事先約定當借款人沒有依約還款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欠款本息。貸款人根據約定扣款,即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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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區別有哪些,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
對於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3)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4)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其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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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間是否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分歧】 按照雙方約定,肖某、邱某等四人的保證期間已過期,對於保證期間是否適用訴訟時效中止,存在兩種爭議: 第一種意見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6條「一般保證責任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保證責任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規定,肖某、邱某等四人的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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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債務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涉他性
評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問題是,超出訴訟時效後的債權,經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主張權利,連帶債務之一人重新出具欠條對債務予以確認,其他連帶債務人未予以認可,未予以認可之連帶債務人以超過訴訟時效,行使抗辯權是否能成立。簡而言之即一連帶債務人放棄時效抗辯的行為是否具有涉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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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屆滿,借款人部分還款,能否恢復或復活剩餘債務訴訟時效?
在實踐中,特別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中,存在這樣一種情形: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又履行了部分債務。在這種情形下,有以下問題值得探討:在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自願履行部分債務,能否視為對剩餘債務訴訟時效的恢復或者復活?如債權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債務人對剩餘債務又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拒絕履行,能否獲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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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部分還款會中斷訴訟時效嗎?哪些情況能中斷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一、債務人部分還款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嗎?債務人部分還款的情況下,可以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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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是在保護債務人而損害債權人嗎?
民法上的訴訟時效是指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時效期間。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但債務人以債權超過訴訟時效進行抗辯的,法院應當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中國人常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訴訟時效的存在,是不是讓還錢不那麼「天經地義」了?它是不是選擇性地保護債務人而傷害了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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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期間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但是,此時一般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並不開始計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主債務的訴訟作出的判決或者裁決生效之日,才開始計算一般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這樣,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時間就大大延長。反之如果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在保證期間內沒有向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因除斥期間已過,則很快就喪失了對一般保證債務人主張權利的訴權,亦即保證債權消滅,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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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當事人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中斷,無論是否撤訴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期間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什麼是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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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EMS快遞郵寄催收文書是否足以中斷訴訟時效,法院如何裁判?
綜上,農行某支行二審舉示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在訴訟時效期間內進行了催收,缺乏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在農行某支行第一次提起訴訟時,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債務人的繼承人取得了時效利益,有權拒絕清償債務。本院認為,催款函是否能夠構成訴訟時效中斷,一是看催款函向對方主張權利的意思是否明確,一是看主張權利的意思是否到達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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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到債務人的經營場所催收(即使無人)也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最高法:到債務人的經營場所催收(即使無人)也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2020-10-16 15: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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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合同律師:民事訴訟時效有多久?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怎麼算?
如果超過規定的時間,法院可能會駁回您的訴訟請求。這就是說,戰鬥還沒打響,你就輸了。實踐中,訴訟時效過了以後,不再享有勝訴權。那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時效的最新規定是怎樣的呢?今天小瀚就給大家講講。什麼是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義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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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證函與訴訟時效的關係|高杉LEGAL
題問:詢證函能否構成訴訟時效的中斷和債務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 差異裁判主要集中於債權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詢證函能否中斷訴訟時效、債權訴訟時效屆滿後詢證函能否構成債務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差異裁判的主要原因是各級法院對詢證函上債權人是否有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債務人是否有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的問題認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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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相關法律》學習之保證期間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3.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因為保證性質的不同而有不同(在一般保證,從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在連帶責任保證,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表現在圖示中,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為B點,而非C點。一旦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則保證期間喪失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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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公司寄送催收通知書能否中斷訴訟時效?
其中乙銀行於2009年3月12日通過快遞方式向甲水廠寄送催收通知書,就能夠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乙銀行起訴未超過訴訟時效。因此,再審法院認為被告關於沒有收到原告郵寄的債務催收通知書、原告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的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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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訴訟時效中斷?5大要點+5個裁判觀點
為了更加明確地認識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8〕11號)進行了詳細地規定。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因此,當一方當事人主張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時,另一方當事人以訴訟時效中斷為由抗辯的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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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簡訊構成訴訟時效中斷事由
雙方對該案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存在爭議。 庭審中,王莊信用社當庭出示了向被告發出的催收借款的簡訊及被告回復的簡訊,被告承認此手機號碼當時確實為其本人在使用,但認為簡訊屬於電子證據,極易被更改,故對原告所發簡訊是否被更改提出質疑,據此認為本案訴訟時效已過。 顯然,被告李平的說法不成立。首先,從技術層面上來看,因手機簡訊發送後,其內容會自動錄入手機SIM卡,一般來說很難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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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回執的郵寄催收通知,能否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現我小貸公司欲起訴甲,特來詢問上述郵寄行為是否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律師回覆:你小貸公司關於郵寄行為中斷訴訟時效的主張能夠獲得法院的支持。最高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中「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情形所使用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意義相若,可以相互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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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超過了訴訟時效如何處理
1、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三年。 3、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