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回A被問利益輸送?「精神專科第一股」夭折
摘要
【回A被問利益輸送?「精神專科第一股」夭折】1月23日晚,「7否6」的IPO審核結果震動了資本圈,康寧醫院當晚在港交所發公告稱,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於23日召開的會議上未批准本公司首次公開發售A股的申請。這一消息引發市場關注,究其原因這是為數不多的衝擊IPO的醫院企業,且是一家精神專科醫院企業,並且已在香港上市,本次回A股謀求「A+H」上市布局。康寧醫院若成功上市,將成A股市場 「精神專科第一股」。(華夏時報)
1月23日晚,「7否6」的IPO審核結果震動了資本圈,康寧醫院當晚在港交所發公告稱,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於23日召開的會議上未批准本公司首次公開發售A股的申請。這一消息引發市場關注,究其原因這是為數不多的衝擊IPO的醫院企業,且是一家精神專科醫院企業,並且已在香港上市,本次回A股謀求「A+H」上市布局。康寧醫院若成功上市,將成A股市場 「精神專科第一股」。
實際上,康寧醫院在2017年12月披露招股說明書之後,市場的關注就集中在擴張隱憂和醫療事故等問題,但證監會的關注點不僅於此。
回A暴露諸多問題
康寧醫院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康寧醫院是目前國內最大的民營精神專科醫院集團,公司總院溫州康寧醫院是中國目前唯一一家獲評為三級甲等的民營精神專科醫院。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這一次回A股被否的經歷,暴露出康寧醫院自身存在的諸多問題。
1月23日晚間,證監會發布《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19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向康寧醫院提出了五方面的問題,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或是被問及是否利益輸送。
上述公告的問題指出,報告期內,康寧醫院與關聯方存在關聯交易情況,同時註銷或轉讓了部分關聯方。因此康寧醫院被要求說明,是否存在關聯方替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以及其他向發行人輸送利益的情形。對外轉讓關聯方的原因、轉讓對價及其公允性。關聯方註銷的原因,生產經營和註銷過程的合規性,是否存在因重大違法違規而註銷的情況。
上述問題還提到,鼎暉維鑫、鼎暉維森股權轉讓與收購平陽長庚醫院之間的商業邏輯關係,轉讓後原轉讓方是否仍對平陽長庚醫院存在重大影響。康寧醫院繼續管理平陽長庚醫院精神科、確認管理服務收入遠大於其固定效益基準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康寧醫院的招股說明書中確實有鼎暉系的身影,不過,2013年潛伏進入的鼎暉系,在康寧醫院A股IPO前夕出讓全部股權,從股權上與康寧醫院不再有關聯。但是,鼎暉系又於2015年接手了康寧醫院關聯公司平陽長庚醫院的部分股權,後者在2014年至今的3年多時間裡均是康寧醫院的第一大客戶。
康寧醫院披露的大客戶名單中,2014年-2016年第一大客戶平陽長庚醫院的股東是深圳前海鼎暉富海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下稱「前海鼎暉」),後者在2015年-2016 年投資了康寧醫院的第二大客戶,即北京怡寧醫院。
不過,前海鼎暉已在2016年12月轉讓了北京怡寧醫院的股權,目前康寧醫院持有北京醫院怡寧49%的股權,為公司聯營企業。
換言之,鼎暉系先是入股康寧醫院,將其股份轉讓之後,又入股了康寧醫院的第二大客戶。這樣的資本運作,才有了1月23日晚證監會的發問「股權轉讓與收購平陽長庚醫院之間的商業邏輯關係」以及「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一位投行醫藥分析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康寧醫院被否是因為A股對醫院託管、科室合作這種模式不認可。
工廠變醫院?
康寧醫院IPO招股書顯示,公司本次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811.55萬股,募集資金1.93億元,按輕重緩急投資蒼南康寧醫院搬遷擴建項目、平陽康寧醫院新建項目及溫州康寧醫院培訓中心項目。
證監會23日晚的審核結果公告認為,康寧醫院自有和租賃的物業中存在臨時改變規劃用途的問題,自有物業和租賃物業均存在瑕疵。要求其說明將工業用途的物業臨時改變為醫療用途是否合法,期限屆滿後能否以醫療用途合法續期。結合瑕疵房產的面積佔比及相關經營單位的收入、利潤指標佔比情況,說明如未來不能重續租約,或政府部門對瑕疵房產要求整改,對發行人經營、盈利能力的影響,對其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重大障礙。
康寧醫院的招股書顯示,溫州康寧醫院門診樓和心理樓違法搭建面積合計約1400平方米。有報導稱,該醫院目前正在實施的改擴建工程完成後自行拆除違法搭建的頂層,擴建工程的資金則來自康寧醫院當初H股上市所募集的資金。
此外,康寧醫院旗下全資子公司蒼南康寧承租的1萬平方米房屋並無所有權證和消防驗收文件。儘管當地有關部門準予其在新院投入之前繼續營業,但搬遷擴建所需資金則來自本次IPO計劃募集資金中的近70%,也就是1.33億元。未來倘若政策有變,那麼相關場地違規不僅將影響康寧醫院的正常經營,甚至衝擊其IPO審核結果。
一位來自醫藥上市公司的醫療業分析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康寧醫院未能成功登陸A股縱然有證監會公告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康寧醫院作為民營的盈利性醫療機構,其性質與中國醫改的方向,即醫院應該是非營利性和公益性相悖。
(責任編輯:DF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