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局規定:收件人同意後包裹方可投快遞箱 快遞員尚未接到統一要求

2020-12-11 同花順財經

日前,國家郵政局通過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如快件出現外包裝明顯破損、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等情況,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此外還要求快遞箱運營企業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該辦法將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智能快遞櫃(箱)已經成為很多小區的標配,當收貨人不能正常收貨時,智能快遞櫃的暫存功能為很多上班族用戶解決了接收快遞的問題。但也有一些用戶對於這種便民服務設施並不認可,北京某小區針對是否同意安裝快遞櫃的投票中,有21%的用戶不同意安裝,主要原因為家中有老人,不方便通過快遞櫃取件。他們希望快遞員在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之前先和用戶取得聯繫,再決定是送貨上門還是暫存在快遞櫃中。

財經網在調查中發現,快遞員在將快遞商品投遞到快遞櫃之前基本不會與收件人聯繫,而是投遞後,由快遞櫃的運營平臺向收件人手機發送「快遞入櫃」的相關信息和取件碼。

在國家郵政局通過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之後,財經網致電豐巢快遞的客服電話,詢問他們對於快遞入櫃的管理辦法。對方表示,目前豐巢只能根據用戶需求,為用戶選擇可以投遞到快遞櫃或是不可以,當用戶選擇不可以投遞到快遞櫃後,收件人手機號碼會被存入後臺,和這個手機號碼相關的快遞物品將無法存入快遞櫃。

財經網也就此詢問了快遞員,快遞員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公司關於投遞快遞櫃是否需要徵求用戶的規定,他們在日常操作中會因人而異,如果某些用戶不希望將快遞放入快遞櫃,那麼他們也會選擇給這些用戶上門投遞。

快遞員表示,如果公司統一規定投遞前要徵求用戶的意見,他們也會在之後遵照執行,但是可能會比較影響他們的工作效率。

來源: 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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