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訊(記者林中明)連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集中起訴一批以借貸為名實施的詐騙、合同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虛假訴訟、非法侵入住宅等「套路貸」案件,5件團夥案共計32名被告人集中被訴至法院。據統計,2016年下半年以來,上海市檢察機關已受理「套路貸」案件62件171人,已起訴22件52人,法院已判決15件31人。
「套路貸」案件主要特點是,以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籤訂虛高的借款合同,虛高額達一倍甚至數倍;再以各種方法製造藉口,以被害人違約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虛高的借款額還款;隨後利用被害人無力還款的困境,迫使其同意以舊的借款進行平帳,而新的借款又重複前面的步驟,以此大幅度地壘高借款金額。
2015年1月,瞿某、唐某以「未成年人借錢不用還」為幌子,誘騙17周歲的杭某向瞿某借高利貸。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000元,二人誘騙杭某借款4萬元,並籤下借款16萬元的借條。2015年8月,瞿某又和應某一起,以上述16萬元借款「利滾利」已達到90萬元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轉而又以抵押名下房產借新貸還舊貸、並由瞿某幫杭某放貸賺利息贖房為餌,誘騙杭某偷出自家房產證並過戶給他人取得「貸款」,騙取杭某150餘萬元。近日,瞿某等3人被寶山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套路貸」直接侵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社會危害嚴重。針對近期「套路貸」案件呈高發態勢,上海市檢察機關近期組織開展了「套路貸」案件專項打擊活動。
本次集中公訴的5件案件均系共同犯罪,且犯罪嫌疑人均為3人以上,最多的達15人。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確、流水作案,團夥中有固定的幕後放貸人,有穩定的放貸圈,有職業的討債人,有專門的平帳公司等。有的案件甚至有明確的策劃者、組織者、出資者,有明顯的首要分子。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數被害人消費不理性、自控力不強、金融知識不足等特點,用「套路」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