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說好月初開業的健身房,現在還沒竣工
「VERYfitness」健身房的售卡點仍在招攬生意本版圖片見習記者 張益維
區域總監明確退錢是不可能的
今年8月,周先生為了能夠帶孩子遊泳,購買了一家名為「VERYfitness」(非常健身)健身房預售的健身卡:3580元可以用3年,可供他與孩子一同使用。
「VERYfitness」原本在合同中承諾12月1日正式開業,如今卻連房屋都還沒有交付。當周先生等消費者提出退款時,「VERYfit-ness」的工作人員先是說合同中約定了「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退款」。
被說動買了預售卡
今年8月初,家住松江泗涇鎮的周先生在小區散步時,看到一家名為「VERYfitness」的健身房工作人員在做宣傳,聲稱將在附近一個新建小區內,開設一家健身館,10月即可試營業。
看到銷售人員列出的優惠條件,陳先生不由有些心動,他一直想帶孩子到健身房遊泳,只是沒有找到合適的。當時,那名銷售人員向周先生展示的健身房模型顯示,一樓有個很大的遊泳池:「健身房的地址正好在我單位邊上,我覺得挺方便的。」
看到周先生心動,銷售人員表示,雖然合同上寫的是12月1日正式開業,但實際上該健身房10月8日就開始試營業了,到時可以贈送給周先生近2個月的使用權。
一聽如此划算,周先生被打動了,花3580元購買了一張有效期為3年的健身卡,可供他與孩子一同使用。這張健身卡的使用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然而,周先生一直等到10月底,都沒有收到健身房的開業通知。他打電話詢問銷售人員,對方回復稱:健身房10月無法開業,但12月1日肯定會開業。想想那畢竟是贈送的時間,周先生也就算了。
等到12月初,興衝衝的周先生前往健身房所在地後,驚訝地發現,這個號稱12月1日開業的健身房,房屋至今都還沒有竣工驗收!
要求退卡被拒絕
一怒之下,周先生決定退卡,卻被銷售人員拒絕了。周先生在網上查詢資料後,才發現與他經歷相似的,還有不少人。
隨後,周先生加入了一個名為「泗涇『非常健身』維權群」的微信群,該群內的人數已達170多人,大家都交納了1000至8000元不等的會員卡辦理費用。
「VERYfitness」的區域總監和銷售經理告訴他們,健身房之所以無法如期開門營業,是由於「開發商不交房」,並強調,籤訂的健身卡合同上有約定——不能退費。
晨報記者注意到,在周先生等消費者與「VERYfitness」籤訂的合同最下方,的確標註著這樣一條信息:「本人已閱讀,明白並遵守此章程之申請無誤,所有收取之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將不被退回。」
難道交納的這些錢,就這麼打了水漂。
「VERYfitness」區域總監和銷售經理均表示,他們只是執行者,建議消費者找負責人即公司法人去解決。然而,這些消費者多次前往「VERYfitness」健身房辦公點,都撲了個空。
更令消費者氣憤的是,儘管「VERYfitness」健身房已經出現了違約的情況,其所聘請的銷售人員仍在大肆銷售預售卡。
「他們這是在騙人!」一名消費者憤怒地說。
健身房說法:
並非有意,是開發商一再延誤
昨天下午,「VERYfitness」一名周姓工作人員聯繫到晨報記者,稱健身房並非有意違約,而是因為開發商一再拖延他們的進場時間,才遲遲無法開業的。
這名周姓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中顯示「該物業的進場時間為2016年3月1日」。不過,該條款同時強調:「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在前述進程日期前書面通知乙方調整進場日的具體日期,且甲方無需因前述調整向乙方(即「VERYfitness」)做出賠償或補償。」
但是,健身房所在樓盤銷售中心的工作人員卻給出了另一種說法。
銷售經理丁經理告訴記者:「我們的房子都是在12月31日交付,在工程驗收之前,絕對不會讓商鋪入內裝修的」。丁經理出示的樣板合同顯示,「甲方定於2016年12月31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VERY fitness」周姓工作人員最後表示,實際上,並不是「VERYfitness」不願退費,實在是無錢可退:「我們售卡的錢,40%已經支付給了銷售,其他的錢則用來支付之前已經預定好的裝修服務等費用,實在沒有錢了。」
律師說法:
「任何情況下不能退款」的條款無效
面對遲遲無法開業的健身房,消費者究竟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目前,商家無法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雙方的合同可以解除,商家應對消費者全額退款。」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所長趙山律師認為,商家之前在其合同中規定的所謂「所有收取之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將不被退回」的條款,是無效的,因為「該條款免除了商家的主要義務,所以條款無效」。
趙山律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預付卡時,一定要看清楚資質,講清楚違約的標準,談好一旦開業時間等問題出現違約後究竟該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