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月22日電 (索有為 黃彩華 吳小婉)記者22日從廣東省東莞市第二法院獲悉,該院剛快速審結了一宗小額訴訟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不另設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有效提高庭審效率。這種做法是參考了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做法,在內地法院司法實踐中尚屬首次。
據悉,東莞市第二法院立案庭庭長江和平法官日前主持了這場無人記錄的庭審,由攝像頭全程記錄了庭審的過程。
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2011年12月16日,司機鄧先生駕駛一輛小車途經東莞市大朗鎮黎貝嶺新市場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梁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後鄧先生墊付了賠償款8000多元。
2013年12月30日,鄧先生向法院起訴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要求支付其墊付款8000多元、車物損失費1140元、停車費700元、拖車費200元。因為案情比較簡單,案件標的金額較小,法院決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開庭前,鄧先生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都收到了法院的書面告知書。告知書載明,法院對本案庭審將採取全程錄音錄像,不另設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
庭後,雙方均表達了積極的調解意向。在法官的組織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江法官為雙方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江法官告知他們,庭審錄像將以光碟形式存入卷宗檔案。如果當事人需要查閱庭審記錄,可以書面向法院提出申請查閱庭審的錄像資料。
鄧先生的代理人餘先生對這種做法表示讚賞,這種庭審全程錄像方式全面、客觀,整個過程都非常清楚,避免了庭後還要看庭審筆錄以及更正修改的步驟,客觀上節省了司法資源。
保險公司代理人劉女士則認為這種庭審方式對案件結果沒有太大影響。劉女士提出她的顧慮,書記員一般會挑庭審重點記錄,而無人記錄情況下,萬一法官庭後如果要重新看庭審錄像,是否會太耗費時間。
東莞第二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全院小額訴訟案件中推廣庭審錄像無人記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