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適用獨任制在線審理了一件民事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整場庭審不見書記員記錄的身影,而是通過錄音錄像代替傳統書面筆錄,實現庭審過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現。這也是北京三中院首次嘗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庭審記錄方式發生變化,聽聽代理律師怎麼說
信息化建設助力庭審記錄方式改革
從書記員手寫筆錄、鍵盤錄入到語音識別筆錄,庭審記錄方式不斷換代升級,而書記員卻一直「無法替代」。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核對筆錄;有時因筆錄經總結歸納,可能記錄不夠全面、準確……
為進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充分貫徹直接言辭和客觀真實原則,確保庭審記錄客觀、全面、完整,北京三中院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發[2016]21號)、《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法釋[2017]5號)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法[2020]10號)為制度依據,自2020年3月19日啟動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記錄方式改革,施行以來,共有89件案件通過庭審錄音錄像方式進行記錄,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46%。
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司法為民理念深度融合
此次庭審記錄方式改革不僅是庭審記錄方式的轉變,更是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司法為民理念的深度融合,北京三中院依託信息化建設和獨任制試點改革,構建起「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為核心,以二審民商事獨任案件為重點,以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為保障,以全程庭審直播為要求」四位一體的綜合配套改革體系。制定北京市三中院《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二審獨任制實施細則》《在線庭審規範》等十餘項文件,明確改革適用範圍,細化庭前告知、庭審釋明、異議提示等程序保障,規範錄音錄像操作流程,建立錄音錄像存儲及謄錄製度,完善訴訟參與人錄像查閱等。
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不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顧庭審,最大化地為裁判提供依據,也通過對庭審過程的「全面、準確還原」促進庭審規範、提升審判效率,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貼心小提示
1、哪些案件可以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呢?
答:根據北京市三中院《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以二審民商事獨任制案件為主適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法官可根據案件情況採用庭審錄音錄像輔以庭審筆記的方式進行庭審記錄,庭審筆記僅為法官辦案參考,無需訴訟參與人籤字,庭審內容以錄音錄像為準。
2、如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法官會提前告知當事人嗎?
答:庭前準備時法官會詢問訴訟參與人是否同意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發放《庭審記錄方式告知確認書》,由訴訟參與人同意後籤字確認;庭審開始後法官會再次對採用錄音錄像方式記錄進行當庭宣布,並確認訴訟參與人無異議。
3、如果庭審過程中有口誤,還能修正已發表的意見嗎?
答:庭審過程中,訴訟參與人可及時糾正已發言內容;最後陳述前,法官會再次提示訴訟參與人是否需要補充或糾正已經錄音錄像的陳述。
4、沒有書面記錄,該怎麼查閱「筆錄」呢?
答: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庭審原則上同步網上直播,訴訟參與人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查看庭審過程;如案件未進行網上直播,可在法院電子閱卷室觀看庭審錄像。
5、錄像的存儲安全嗎?
答:構建「光碟存儲、本地存儲、備份存儲、雲存儲」四位一體的存儲方式,充分保障錄音錄像存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