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彤在臥室裡畫的畫。她是「連雲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一審被認定為主犯之一,判處三年六個月。 新京報記者 李興麗 攝
徐彤的榮譽證書。新京報記者 李興麗 攝
「連雲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一審庭審現場。圖片來源於網絡
2015年5月,連雲港電大一女生被4名女生毆打、剪髮、拍裸照並上傳至網絡。圖片來源於網絡
學園林出身的徐志平,一度覺得養植物比養孩子困難。「植物不像人,有個頭疼腦熱能說出來。」
但女兒徐彤出現問題後,他發現,自己可以精準診治多種植物的病情,面對女兒卻束手無策。
6月15日上午,江蘇連雲港市中院二審庭審中,齊耳短髮的徐彤最後陳述:從學校突然進入看守所,仿佛一下子跌入了深淵。今年本該是領取《大學通知書》的時間,拿到的卻是判決書。
即將18歲的她一直低著頭,語速很快,不斷地道歉,懇求法庭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旁聽席上51歲的徐志平流淚了,他一度想站起來跟女兒道歉——她在他前面10米遠的地方站著,自始至終沒回頭看他一眼。
徐彤是「連雲港電大一女生被辱事件」的施暴者之一。去年5月,包括她在內的4人,對連雲港電大一女生毆打、剪髮、燒頭髮、拍裸照並上傳至網絡,引發全國關注。
這是全國多起同類校園暴力案中,為數不多被判刑的案例。「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夠起到警示作用。」該案一審審判長李保群說。
人性的「兩面」
二審開庭前兩天,法律援助律師黃競宇會見了徐彤。她告訴徐彤,要想獲得寬大處理,「只有靜下心深刻反思自己內心的惡。」
但徐彤覺得,一審判決中,自己不應被認定為主犯。
2015年11月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寫道,在共同犯罪中,陳麗穎、徐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並以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三年六個月。
事實上,徐彤並不認識被打的女生,她打人的動機是,「想幫好友陳麗穎出氣」。
辦案人員對提審中的一個細節印象深刻:徐彤拿起菸灰缸砸對方的頭,陳麗穎提醒她,「不要用菸灰缸打,怕砸出事」。徐彤則說,「我有數,我以前被人這樣打過。」
「她打人好像是報復誰的感覺。」上述辦案人員說,打人的4個女生,有3人未成年,她們對受害人拳打腳踢、用皮帶抽、用石頭砸頭、拍裸照、用打火機燒頭髮,導致受害人全身多處受傷。
不過,在徐志平和妻子記憶中,女兒徐彤卻一向膽小怕事,小時候看見路上的螞蟻,「指半天都不敢邁過去」。
她曾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小學時多次被評為「紀律標兵」和「文明標兵」,初中時的一次作文競賽,她得了三等獎。那時的榮譽證書,都還留著,有十幾張。
徐彤還擅長畫畫,經常有同學向她求畫。
一審審判長李保群則對被告人的「兩面」性印象深刻。他記得第一次見到她們時,「一個個都像小綿羊一樣,後悔、哭,令人痛心。」
但看著具體施暴的過程和手段,他驚愕不已,「施暴時,人性中的惡佔據了絕對地位。」
「你要爭氣」
徐彤的家位於連雲港市老城區的一個綜合市場旁——從早上五六點開始,一直到傍晚,溼漉漉的蔬菜、帶著腥味的禽肉在樓下集合,又被熙攘的人群帶回家。
2008年,徐志平花30萬買下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借了很多債。屋內家具老舊,由於夫妻忙於上班打工,擺設凌亂。
在過去的一年,徐志平把女兒出生17年來回想了好幾遍。除了對一審認定女兒為主犯不服外,他把更多的原因指向自己:「確實是我錯了。」
他常常後悔、自責,就連那個菸灰缸的細節——女兒以前被人這樣打過,他也完全不知。
1965年出生的徐志平,從老家東海縣農村考上農校,畢業後從事園林綠化工作。由於單位離家20公裡,他每天五點出門,夜裡十一二點才能到家,幾乎缺席了女兒絕大多數的生活。
但他非常重視女兒的學習。徐彤小學升初中時,分到一所校風較差的學校。徐志平主動找老師,「一定要嚴管,必要時候可以打。」
在這所升學率不高的學校裡,徐彤的成績一直排在年級前幾名。2013年,她被連雲港市高級中學錄取。
不過,臨報志願時,徐彤想上五年制大專。遭到了徐志平反對:「我不同意,人要有更高的追求。」
他希望女兒至少考個二本,「這樣以後才有希望。」
徐志平更不想自己的經歷在女兒身上重演。1999年後,高等教育擴招,高學歷成為單位的標配。只有中專文憑的徐志平,無論晉升還是工資級數,都受到難以突破的限制。
他努力想把女兒送進江蘇省東海高級中學。那是他的母校,也是江蘇省四星級重點中學。
背著買房的債務,他又借來4萬5千塊的借讀費——這相當於整個家庭一年的工資收入。
「你一定要爭氣啊!」這是他對女兒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不過,臨開學時,徐彤打了退堂鼓。「我還是考哪兒上哪兒吧,東海那邊都是尖子生,差了將近100分。」她說。
「你不要害怕,人只要有志氣,慢慢往前趕,總能趕上。」徐志平開解。
「都是你逼的」
開學後,徐彤開始越來越多地提及壓力問題,「怎麼追都追不上。」同學的孤立也讓她苦惱,「老師和學生都看不起我們這些花錢買過去的。」
「你不能下這個結論,什麼事情不是靠人努力的?」徐志平用自己的邏輯,試圖說服女兒。
他的高中同學,不少都幹出了事業:有人位居政府高層、有重點中學的校長……更讓他羨慕的是,同學的子女「有考復旦的、有考清華的」,他每次隨完份子回家,忍不住對女兒「嘮叨」一番,拿女兒作比較。
「女兒雙手捂住耳朵,大叫『啊』……」在母親看來,這是女兒不堪壓力,情緒失控時的一種發洩。
厭學隨之而來。
「孩子是不是精神有問題?」老師對徐志平說,徐彤在學校不按時起床,且牴觸情緒很重,為了一點小事常常大喊大叫。
徐彤也對父親大喊,「都是你逼的!我考上哪裡就上哪裡!」
父女矛盾慢慢升級,徐志平最終妥協,但條件還是那句話——「你要爭氣。」
在高中入學僅3個月後,他帶女兒回家,高一下學期轉至連雲港高級中學讀書。
情況並未好轉。
「房門一關,拿刀片在手腕上劃。」徐彤的母親說,「手腕上割得一道一道的,稍微有點衝突,就撞牆跳樓。」
在一次爭吵中,徐彤曾透露,痛苦的根源在於缺少父親真正的關心。她在反鎖的房間裡,提到小時候多次被同學欺凌的經歷。「小學時被同學摁倒在草坪上,被人騎在身上打。」
那時,徐志平每天天不亮就出發到市區工作,她的母親在各地打零工補貼家用。從不「護短」的夫妻倆,聽說孩子被欺負,大都讓女兒找自身原因,「人家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呢?」
2014年3月,徐志平帶女兒去看醫生,被診斷為「情緒障礙」。當年上半年,為了緩解壓力,徐彤開始休學在家。
「我在家,她就要走。」徐志平用「水火不容」形容緊張的父女關係。
辦案人員也對父女倆印象深刻。因為案發時徐彤尚未成年,提審時徐志平在場旁聽。「你說什麼說,你不要說!」該辦案人員回憶,「就像大人呵斥小孩一樣,非常暴躁。」
失控的女兒
女兒開始不回家吃飯。有時被一個電話叫走了,徐志平問,你幹什麼去,「她說,你別管。」
離開家庭和學校的「束縛」,徐彤在外面認識了跟自己有類似經歷的朋友,他們一起溜冰、到青年公園坐海盜船、晚上去酒吧跳舞,還會相互開解與家人的矛盾,尋找精神上的慰藉。
陳麗穎就是在這期間認識的。
她比徐彤大兩歲,父母在她約4歲時離異。在父親陳春眼中,小時候的陳麗穎乖巧懂事,從初中開始「叛逆、不回家」。
老師敦促她好好學習,她的要求——「我想要我媽媽回來」,讓重新組建家庭的陳春無所適從。
因為連續三四天找不見女兒,陳春也曾報過警。他在女兒可能出現的網吧轉悠,在可能出現的地方蹲守。好不容易找見了帶回家,「沒過幾天又不見了。」
初二時,陳麗穎就輟學了。
陳春既氣憤又無奈。女兒約16歲時,他又一次把她找回家,拿皮帶打,並嚇唬她:「你要是再走了,就別回來了。」
幾天後,女兒再次出走,不再回來。陳春為了養活新的家庭,到鹽城打工,無暇再管女兒。
陳麗穎開始在社會上「闖蕩」。
她和徐彤成為好友後,徐彤身上沒錢了,她會幫忙,並經常請徐彤吃飯。
徐彤的母親也知道這個「經常請女兒吃飯」的朋友。她提醒女兒不要隨便吃別人的東西。
「放心吧媽媽,我們是朋友,人都挺好的。」徐彤說。
「肯定要出事」
女兒出事前半年,陳春的一個朋友託人給他捎話,曾在連雲港某KTV夜場看到陳麗穎在陪酒,「建議管管(女兒)」。
陳春覺得,「再不管,女兒肯定要出事」。他加了女兒的QQ,勸女兒到鹽城跟他生活。
出事前一個月,連哄帶騙,他把女兒帶到鹽城,準備幫她找一份穩定的工作,收收心。但他提出的餐廳服務員、倉庫保管等工作,女兒都不感興趣。
出事前5天,陳麗穎又不見了。
下午2點多,陳春回家,打電話找女兒,她說,「回連雲港了,過幾天回去。」
他覺得女兒「心跑野了。」有時,他甚至覺得,押在看守所,至少能知道女兒在哪兒,比到處找不到要心安。
事發前,徐彤的情緒並不好。母親打電話叫她回家,她答,「你不要總打電話給我,我想回家就回家,就是不想見到我爸。」
此前,徐彤答應,9月份開學時,到一所新的學校上學。徐彤母親還想趁著五一放假,帶女兒出去旅遊散散心,以緩解父女矛盾。但這一提議被丈夫拒絕了,「工作太忙,走不開。」
2015年5月10日,母親節。日落前,母親打電話叫徐彤回家。「過一陣就回,跟同學在一起。」她說。
但是當天直到深夜,女兒也沒有回家。
此後,徐志平夫婦再打電話,一直聯繫不上徐彤。第二天晚上10點多,一位警官打電話問,「你是徐彤的爸爸嗎?」
徐志平腦袋「轟」的一聲,「覺得完了」。
陳春知道女兒出事是在兩天後。有親友給他打電話:「你閨女出事了。」
他問什麼事,對方說:「你去搜一搜最近連雲港的重大事件。」
他上網一搜,蒙了。
一名長發女生在空地上被赤身裸體毆打、被兩人拽著頭髮面對鏡頭,其中多張圖片還暴露這名女生的隱私部位。上傳者在圖片說明上寫道:「得罪我朋友的下場爽嗎?」
根據警方披露,這是一起「報復性犯罪」。陳麗穎和受害人孫某於2013年相識,兩人一直相處很好。
事情起因於2014年底,陳麗穎與其男友鬧矛盾,獨自一人在外租房,孫某通過QQ聊天將此事告訴了陳麗穎的男友。男友找上門,把陳麗穎打了一頓。
為此,陳麗穎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5月10日,陳麗穎找人將孫某約出,叫來徐彤等人,毆打對方致輕傷一級,共同完成了「復仇」。
「就當我去遠方求學去了吧」
女兒出事後,徐志平不再一心撲在工作上。「你那麼努力,現在還不是混成這樣?」女兒曾經的反問常常迴響在他腦海裡。
在反思自己的同時,他開始變得敏感、較真,在公共汽車上看到播放暴力影片,會主動讓司機關小聲點,儘管常常換回對方鄙夷的眼光。
陳春也提及社會及旁人對孩子的影響。他說:「家長的責任不可推卸,但孩子肯定也是被不好的人影響了。」這一觀點,得到兩名從犯父親的認可。
作為審判人員,李保群的擔憂來自校園暴力預防機制的整體缺失。他記得第一次開庭時請記者通報案情。之後,網友在新聞下留言,「滿屏要打要殺。」
在一審審判過程中,從未處理過類似案件的李保群打電話到各地法院尋求案例參考。得到的回覆是,類似案件一般很少能進入法院層面。
「公安機關不願受理這種案子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是,拿不準。」李保群打聽到的實際操作情況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取證、驗傷等複雜流程,加之一般的校園暴力很難達到輕傷害級別,「基層派出所出警壓力大,嫌麻煩,一般推給學校處理。」
到了學校,最多開除,大多記過或談話就「內部消化」了。
在任職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少年庭庭長的三年時間裡,李保群最大的困惑是,不斷有中小學校校長反映,學生打架,老師制止不了,報警被抓後嚇唬嚇唬,又放回來。
慢慢地,學生不怕了,罵老師打同學,還叫囂,「你報警去啊!」
「制度對輕微的校園暴力沒有約束,學校的心理輔導體系形同虛設,這些缺陷使小惡得不到及時懲戒,等到事情大了,懲罰再重,都很難挽回影響。」他說。
李保群介紹,該案審理過程中,對於如何定罪,一個罪名還是兩個罪名(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陪審團成員意見不統一。最後經庭務會討論、諮詢由著名大學法學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聽取婦聯意見,慎重做出了判決。
不過,一審結果,包括徐彤在內的三名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訴。
「判決是否真正體現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護原則?」上訴的三名被告人父親均表示,數罪併罰的判決結果讓他們難以接受。
一審宣判後,徐彤在看守所裡託人給母親捎話。
她說:「媽媽,你不要哭,我最見不得你哭。我做的錯事,我自己要負責。你好好照顧妹妹,讓她好好讀書,把想我的時間花在妹妹身上,就當我去遠方求學去了吧。」
母親從律所一路哭回家。隔天,她在一冊帶鎖的日記本上看到,考過硬筆書法六級的徐彤,工整地寫道:「我要好好讀書,要想有出息,讀書是唯一的出路。」
6月15日,二審開庭那天,徐志平哭了,覺得「女兒懂事了」。他想站起來跟女兒道歉,但最終沒能說出那句——「是爸爸錯了,不該那麼逼你」。
陳春沒有來,陳麗穎也沒有律師,她獨自一人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
(文中徐彤、徐志平、陳麗穎、陳春為化名)
記者 李興麗 江蘇連雲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