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中午留校休息,大致有這麼幾種情況:
由於是寄宿制學校,學生不走讀,全天在學校。這樣的話,學生午休就在教室裡。
如果是公立寄宿制學校,那麼學生中午午休就由班主任和值周組負責。當然這都是教師的分內工作,沒有一毛錢的補助和加班費。
如果是私立學校,班主任負責輪流值班。私立學校的班主任費很高,學生午休值班自然也沒有加班費的。
農村地區的小學一般不會安排學生在校午休,都是中午十二點左右放學回家,下午兩點左右上學。
可是有的地區的農村中學就不一樣了。一些農村中學規定學生中午十二點放學,一點鐘到校午休。說是午休,其實很大程度上變成了午自習。學生午休的這段時間同樣由班主任和值周組負責值班。這樣的午休若干年來成了一個約定成俗的傳統。
這樣的中午託管,不是家長的要求,是學校的安排。這樣的安排,不能收費,學校的經費也有限。於是學生午休值班也就自然變成了教師的分內之事,沒有加班費,沒有補助。
有的地方,家長有中午託管需求,學校提供託管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用作老師的加班補助。
但是有的學校提供中午託管服務,但是不能收取費用,又不能侵佔老師的休息權利。於是改由家長輪流值日。當然,這樣做好多家長肯定不願意,明明是你學校應該做的事,應該提供的服務,憑什麼安排我們家長去做。
我個人認為,中午下班,教師依法享有休息的權利。學校教育不是全方位的立體的服務,也不等同於免費服務。無論什麼樣的情況,學生中午留校休息,都不應該把這份差事無償地強行安排給教師,剝奪教師的勞動價值。同樣,安排家長輪流值班的做法也是不夠妥當的。學校應該和教師、家長多方溝通協商,制定出一個老師願意、家長滿意的方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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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號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