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加油票報銷注意事項:
1.發票左上角列印「成品油」
2.成品油專用發票,「數量」欄必錄、「單位」欄必須選擇「噸」或「升」
3.必須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
4.成品油發票不支持銷貨清單
1.成品油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自2018年3月1日起,您銷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發票和卷票)。(儘快升級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2.成品油生產企業、經銷企業:成品油銷售必須要錄入庫存(包括2018年3月1日的期初庫存數和以後購進油品數量),然後開票系統才能開出來增值稅專用發票。
3.開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只能從成品油商品中選擇。(詳見文章後附件)
4.成品油發票不支持銷貨清單。
5.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時,「數量」欄必錄、「單位」欄必須選擇「噸」或「升」(卷票票面沒有單位,則默認單位為「升」)。
6.發票列印保存時,系統自動檢查本次開具的數量不得大於同類型成品油的可開具庫存數量。
7.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列印「成品油」。退貨開具紅字發票左上角第二行列印「銷項負數」。
8.成品油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
(1)對涉及退貨和開具錯誤等原因,需退回銷貨方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要首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2)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時增加成品油專用發票信息選擇功能,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涉及銷售數量變更」或者是「僅涉及銷售金額變更」來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3)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時,應當選擇是否涉及銷售數量或銷售金額,即開具時成品油專用發票信息選擇處需要勾選「僅涉及銷售金額」還是「涉及銷售數量變更。如選擇涉及銷售數量的,必須填入相應數量;
(4)由於折扣折讓等原因需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的,開具時成品油專用發票信息選擇處需要勾選「僅涉及銷售金額」,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時系統屏蔽填入銷售數量。
9.發票作廢
成品油生產或經銷企業可以發票作廢功能對當月開具且沒有抄報成品油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作廢,不能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作廢。
10.系統流程圖
編輯設計:北京海澱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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