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孩子,不是祖輩的義務,而是他們給我們的額外付出。
育兒的路上有很多不同的選項,年輕父母和老人之間有分歧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育兒過程中發生的衝突,是兩代人、兩套知識體系之間的矛盾。不過,智慧的家長們一定要記得:即使意見不同,也要保持對彼此的相互尊重,為對方留出調整的時間和空間。
在育兒這件事上,家庭成員間的「求同」比「存異」更利於孩子成長。讓隔代照料更能發揮替代性功效,緩解成年子女的壓力,降低育兒成本,對家庭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
請好好愛那個幫你帶孩子的人。
隔代撫養不如隔代幫忙
曾接待過一位來訪者,她講述的家庭紛爭讓我記憶深刻。老人的孫子三歲了,從十個月時就由她和老伴照看。最近,她給孫子選了一家離家很近的幼兒園,當她告訴兒子時,卻遭到了反對。兒子找了家私立幼兒園,離家有一段路程。還決定接孩子回自己家住,讓老兩口日後只負責放學接孫子,然後送到兒子家。老人無法接受兒子的決定,認為兒子、兒媳為什麼不能聽從她的意見?
鄰代與隔代撫養者的內心衝突
孩子由親生父母撫養屬鄰代撫養,是最普遍自然的撫養結構。鄰代撫養長大的孩子會自然而然與父母形成心理上的依戀關係。
如果孩子自幼大部分時間交由祖輩撫養,則屬於隔代撫養,這種撫養結構在我國很普遍。隔代撫養長大的孩子,也會與撫養人形成心理上的依戀關係,此時,祖父母在幼兒心理上的位置明顯比父母的位置更重要,幼兒與祖父母建立了物質、情感以及安全需要的依戀滿足關係,這是一種雙方都非常依賴的關係模式,不僅是幼兒需要祖父母,祖父母也同樣需要幼兒的存在來撫慰心理。
鄰代撫養不當也存在著父母在心理上與幼兒非常依賴的關係模式,這一點與隔代撫養並沒有優劣之分。隔代撫養的劣勢在於祖父母習慣於用自己的撫養方式代替父母的撫養方式,祖父母與父母的關係不再是合作性的,而是充滿了競爭意味。競爭破壞了原本穩定的家庭結構,撫養者之間明明相互埋怨但又礙於面子無法明言。幼兒長期處在這種矛盾的家庭氛圍裡,也會變得無所適從,不知道該依附於哪一方更安全。原本屬於家庭撫養者內心的衝突,最終演變成幼兒內在秩序的混亂,無法形成安全型依戀模式。
隔代撫養隔走的是真正的「媽媽」
依戀理論創始人約翰·鮑比認為,一個人童年時對父母的依戀可能是最強烈的。
在兒童的依戀心理編碼過程中,通常一個編碼出來是主附兩個依戀客體,因為大家族都存在這個問題。正常情形下,兒童內心可以容納其內在與不同客體間的關係,並不是說多於兩個人參與就一定會影響兒童的依戀進程。
產生不良影響的前提是:被邀請進來的祖輩試圖「鳩佔鵲巢」,嘗試突破家庭成員的身份界限。這種逾越界限的行為有兩個不良後果,一是引發了幼兒內心的衝突;二是削弱了年輕父母承擔的家庭功能,使得父母一方或是雙方逐漸被家庭系統邊緣化。
那位前來諮詢的老人,祖孫兩人形成了類似母子的依戀模式。孫子對她的依賴帶給她一種異乎尋常的重要感,重要感賦予她的特權讓她逾越了「奶奶」這個家庭角色,她的困惑在於侵佔孩子父母應有的角色功能而不自知。兒子、兒媳決定接回孫子是感受到奶奶對小家庭邊界的入侵,祖父母與父母雙方無意中都陷入了一場對孩子控制權的爭奪中。
類似的事例很常見,很多「85後」「90後」養育的後代直接就交給父母代養。觀察他們的家庭成員關係不難發現,嬰幼兒與其父母似乎都依賴著祖父母這一代,祖父母維持著家庭的日常生活。對於祖父母來說,他們退休早,年齡與身體狀況尚好,照顧孫子似乎並沒有什麼不妥。而對於年輕的父母輩來說,他們承擔的家庭事務越來越少,覺得自己變成了家庭裡可有可無的成員。
通過隔代撫養彌補早年缺憾
隔代撫養的盛行並不是祖輩或是父母輩任何單方意願的達成,而是一個家族兩代家庭關係深層動力的反映,代際的問題不被處理就會通過這種形式進行傳遞。
一個隔代撫養的孩子背後,可能有一位心理功能缺位的父親或母親,甚至是雙親。參與撫養的祖父母或多或少承擔了父母親的那部分心理功能。在很多年輕父母加班賺錢時,用心陪伴孩子成為了一種奢侈。於是,祖父母們一邊埋怨子女,一邊允許子女啃老,從房款首付到全託式育兒。
這是一個「閉環式」的家族依賴鏈,年輕一代依賴著祖父母提供的資源,祖父母依賴著撫養孫輩帶來生存意義和心理滿足,孫輩的存在緊密地連結著兩代人的心理和現實需求。
隔代撫養中,大多數的祖父母會刻意迴避早年養育方式上的錯誤,對孫輩的要求遠沒有對子輩那麼嚴厲;沒有為子輩做到的,會努力為孫輩付出。他們在撫養孫輩的過程中,無意識也在滿足內心的期待:修復早年在養育過程中與子女連結上的缺憾。
結構式家庭治療強調,夫妻應是一個家庭結構的核心軸,無論是家庭問題還是家庭成員的個體症狀,根源在於家庭結構的功能不良。如果家庭功能、核心成員功能出現了問題,家庭問題必然產生。所以,祖輩介入子輩的家庭中須以維護年輕父母的功能穩固為前提。
隔代撫養要守住的界限
客觀上,隔代撫養可以充分利用家族資源、共同抵禦現實世界的艱難和風險,有很好的一面;另一面,家族成員很容易因守不住各自的家庭角色界限過度捲入,把好事變成壞事。
隔代撫養需要守住兩點界限:一是外在事務上的界限,孩子的哪些事情由父母替孩子決定,哪些事情可以交給祖父母代辦,需要事先有充分的討論和共識;二是避免內在對孩子抱有幻想性的期待。比如希望孫子要是男孩(女孩)多好、希望孫子的性格像父親(母親)一方該有多好等。
如果家族兩代對隔代撫養的利弊有了充分的討論和認識,將隔代撫養限定在隔代幫忙的界限內,可最大化地規避隔代撫養的不利之處。年輕一代的父母應肯定和感激祖輩的付出,理解老人在撫養過程中傾注的情感、承受的壓力、積攢的委屈,老人並不是敵人,是我們育兒路上一起「打怪升級」的得力助手。
(作者繫心理諮詢師)
來源:中國婦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