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是孩子夢的起源,在故事裡建立簡單的是非觀,比如小白兔永遠是善良的,大灰狼一定是狡詐的,小綿羊是弱小的,大象是強壯的。動物是他們最初了解社會的入口,好的童話不僅要具有趣味性,更要讓孩子看到現實生活的影子。
《叢林之書》是諾貝爾文學獎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卜林的作品,講述了一個小男孩在叢林的冒險故事,講述叢林的生存法則,也講述著人性與獸性的融合。孩子眼中的探險之旅,勇氣之書,成人眼中的社會制度,生存法則。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名叫莫格裡的人類小孩闖入了森林,被狼群收養,成為狼族不可或缺的一分子。莫格裡在狼群的生活是幸福的,有疼愛她的母狼,以及真誠相待的兄弟,他在狼群中學會了不少本領,也懂得了叢林的生存法則。
幸福的生活中也難免會有小插曲,狼族遇見了判斷,莫格裡就去人類的村子裡盜取火種幫助狼爸平息了叛亂。莫格裡畢竟是人,隨著年紀的增長也不能長久的和狼群生活在一起,他後來被一名村婦收養,奈何森林的仇敵謝爾汗跟隨他來到了人類的小村落。
聰明的莫格裡聯合自己的狼族兄弟,利用牛群設下陷阱,成功殺死了敵人。但莫格裡也因此而得罪了村裡的巫師,不得不離開村莊,返回叢林。
《叢林之書》講述的是一個簡單的童話故事,卻也蘊含著值得思考的人生哲理。莫格裡被狼族收養體現的是獸性的善良,動物能夠接納異己,將人類的小孩當作自己的幼崽精心撫養,反觀人類,雖然莫格裡是人類,但是因為冒犯巫師,被驅逐出村落,人類更加像是不近人情的獸類。
此外,《叢林之書》反覆強調的就是叢林的法則,其實叢林的規矩很簡單,就是弱肉強食,優勝劣汰,這與人類社會的競爭也是極其相似。我們努力學習知識,學習技能,恨不得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這一切不過是不想被時代淘汰而已。
在自然地競爭中自身的能力並不能保證絕對的勝利,群體的力量更加重要,這也就是莫格裡所生存的狼群最優秀的品質。團隊成員互相幫扶,一路成長才能走得更加長遠,單打獨鬥是不可能走到最後的。
莫格裡的成長融合了狼族和人類的特點,他在狼群學會了純粹的善良,依舊兄弟間絕對的忠誠,而他又擁有了人類的智慧,莫格裡本應該是人類與狼群的溝通橋梁,可最終作沒有選擇這種團圓的大結局,而是讓莫格裡回到了叢林,也許是對原始叢林的喜愛,亦或是對人類社會的諷刺。
《叢林之書》可以陪著孩子成長,也可以陪著成年人回到小時候的時光。很多童話故事都是寫給小孩子的,但是當小孩長大以後再回看陪自己長大的童話,一樣的故事,卻有不一樣的體會。小時候為莫格裡回到叢林感到開心,長大後卻感覺莫格裡也許有更好的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