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商標作為消費者辨識產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識,是企業開展相關商業活動、盈利的重要前提,對企業發展意義重大。在商業實踐中,企業遭受商標侵權的案件不盡其數,那麼,我國歷史上的第一起商標侵權案是什麼樣的呢?
自古言:天下香粉,莫如揚州。明清時期,揚州的香粉和蘇州的胭脂堪稱「紅妝一絕」。康熙年間,揚州兩淮鹽運使就差人將香粉裝入五彩花盒後,作為貢品進獻入宮,民間喚為「宮粉」。道光十年(1830),一個名叫謝宏業的藥鋪學徒,利用自己平日苦心積攢下的銀兩,在揚州城內的下鋪街一帶租下店鋪開始經營香粉行業,取名「謝馥春」。
當時,揚州城內有不少經營香粉的老字號,尤以「戴春林」最為有名。謝宏業不甘示弱,依憑徽商的機敏和勤奮,很快使謝馥春品牌在揚州城站穩了腳跟。為了擴大經營,謝宏業還高薪延聘戴春林的老師傅來店協助。不久,「謝馥春」就在揚州香粉業內獨佔鰲頭。
後來,歷經戰亂,「謝馥春」店鋪一度毀於戰火,但其工藝卻經久相承。第四代傳人謝箴齋本是謝家獨子,他敏而好學、善於經營,不斷改良香粉工藝,並萃取法國香精技術,研製出了鴨蛋粉、桂花油等新品種,將謝馥春品牌推向鼎盛。
1913年,名噪一時的謝馥春,引發了中國第一例商標侵權案。
因知名度不斷上升,故「謝馥春」這個品牌也遭遇到許多假冒品的困擾,一些不良商家著傍名牌的行為從中獲取利潤。
假冒品的出現,「謝馥香」品牌名譽深受重創。為了防止假冒,品牌創始人謝馥春不得不自己製作商標。於是他將5隻竹筒放在櫃檯上,名叫「五桶為記」,象徵五路財神臨門,大吉大利。
但是,這樣依舊於事無補,隨後,揚州的許多香粉鋪子也學習謝馥春的做法,一時之間竟分辨不出誰才是真正的「謝馥春」。
無奈之下,「謝馥春」老闆舉起了維權的大旗,向所在地江都縣府告狀。
縣知事接到報案後,也很重視,經過一番調查核實之後,下令各家香粉店禁止冒用「謝馥春」的「五桶」商標。
有了官家的判決,「謝馥春」藉此大做文章,他們用黑漆木牌繪上紅色「五桶為記」商標,將木牌與「謝馥春」香粉老鋪的招牌並列懸掛於店堂醒目處,並書寫一則啟事:
「本店城內僅此一家,此外並無分鋪,請認清轅門橋謝馥春老鋪五桶為記商標,庶不致誤。本號主人謹白。」
這個方法奏效了一段時間,但是好景不長,揚州城內又出現了許多謝馥春香粉鋪。
冒牌「謝馥春」這麼多,而且全賣的是次貨假貨,如此下去,貨真價實的正宗「謝馥春」遲早要垮臺。
所以,謝箴齋為了「謝馥春」的信譽和長遠發展,萬般無奈,再次走上了維權之路。告到縣裡,因為有了前面的判決,官府再也不過問了;告到省府也不見回音。
已經無計可施的謝馥春只能一紙狀告到了北洋政府,這個案子到民國四年才出現結果:
政府責成十三家店鋪具結悔過,不得冒用「謝馥春」牌號。至此「謝馥春」才算是解決了這個大問題,這也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例商標侵權案。
清末民初時,面對各種不擇手段的競爭,「謝馥春」認準了只有不遺餘力地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積極維權,才能壓倒競爭對手。
如今社會,企業更是要注重產品的創新,這樣才不會讓不良商家輕易模仿,註冊商標也是企業的重中之重!
註冊商標,你的產品就有了法律保護,當別人侵權時,你就可以拿出法律這把「銳器」回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