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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疏忽照顧兒童罪」需嚴格入罪標準
孩子假期意外傷害,表面上是概率問題,實際上不少悲劇的背後,卻是家長的疏忽所導致。如何治理這一社會痛點?對此,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孔維釗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對失職的父母進行追責(《中國青年報》7月30日)。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對導致兒童意外傷害案的那些「馬大哈」家長治罪,呼聲由來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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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疏忽照顧兒童罪」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孔維釗建議,在刑法中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權益。 對此,支持者認為,幼兒園校車司機把孩子遺忘在校車內造成傷害,校車司機和幼兒園的法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戒。但如果是因父母的疏忽把孩子遺忘車內造成傷害呢?很少有人想到要追究父母的法律責任——在大家的潛意識裡,這是家事,無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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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疏忽照顧兒童罪,應成為兒童保護的可選項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孔維釗建議,在刑法中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權益。(7月30日 《中國青年報》)幼兒園校車司機把孩子遺忘在校車內,發生因校車暴曬而孩童慘死車內的安全事故,校車司機和幼兒園的法人一定會到法律的懲戒;那麼,如果是因孩子父母的疏忽,造成這樣的悲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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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疏忽照顧兒童罪」根治兒童安全之痛?
孩子假期意外傷害,表面上是概率問題,實際上不少悲劇的背後,卻是家長的疏忽所導致。於是有法律專家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7月30日《中國青年報》)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發現了一個「空白」:法律缺乏對家長過失行為的處罰。他舉例說,孩子若在商場發生意外,家長可以向商場追責。可是,因為家長的過失,導致孩子受到傷害,卻不能向家長追責,這顯然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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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治兒童安全之痛 專家呼籲設疏忽照顧兒童罪
專家呼籲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有慣例最近,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關注到本地幾起兒童意外傷害案例,背後都是家長疏忽照顧所致,作為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他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有這樣一種觀點,我國有大量的留守兒童,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是否符合我國的現有國情?孔維釗認為兩者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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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籲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引入親職教育制度
專家呼籲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有慣例最近,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關注到本地幾起兒童意外傷害案例,背後都是家長疏忽照顧所致,作為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他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有這樣一種觀點,我國有大量的留守兒童,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是否符合我國的現有國情?孔維釗認為兩者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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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意外,家長要擔責 專家:建議設疏忽照顧兒童罪
記者梳理安徽這兩年類似的判決書發現,不少兒童溺亡、墜亡等意外事件中,因監護人的疏忽或未盡到職責,都被法院認定承擔主要責任。有律師呼籲,應在刑法中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以體現兒童利益保護最大化原則。案例 1 扶梯「咬住」女童手指 監護人擔責:70%2016 年 11 月 7 日 15 時許,2 歲的小糖跟著奶奶一起到六安市開發區一家超市購物,在乘坐手扶電梯時,左手不慎繳入電梯夾縫內,當場受傷,小糖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經診斷為多發掌指骨骨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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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照顧兒童入刑這個不妨一試
□ 樊樹林最近,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關注到本地幾起兒童意外傷害案例背後都是家長疏忽照顧所致,作為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他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7月30日《中國青年報》)盤點近年來新聞報導的兒童意外傷害案,不少悲劇看似具有偶然性,其實都有一定程度的必然性,與家長對孩子疏忽監管和照顧密不可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國家的未來,理應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因此在立法上推進「疏忽照顧兒童入刑」,倒逼更多家長盡到監護、照顧責任,最大力度地呵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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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疏忽照顧兒童罪 避免兒童發生意外
但是這條法律通過孫維釗的觀察,發現這主是要是針對虐待兒童的,並沒有對家長們造成的錯誤去進行處罰。所以,他大力呼籲刑法希望能夠加入疏忽照顧兒童罪。 那麼,在生活中,家長們應該怎麼樣去看護好孩子們呢?特別是現在暑假,很多孩子都是放假在家的,最重要就是孩子的安全問題。 第一,家長要時刻告訴孩子,在外出的時候不能隨便去搭理別人的搭訕,在很多的公眾場合,有些人會為了引起孩子的注意特意去搭訕孩子,所以家長們要多留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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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在《刑法》中增設虐待兒童罪
我國刑法所設之罪名 難以與「虐童」行為對號入座 雖然我國一貫注重保護兒童合法權益,並在多項法律條文中均有明確禁止虐待兒童的規定,但朱列玉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部分法律的適用範圍有一定的局限性。 「以虐待罪為例,根據《刑法》第260條規定,現在的虐待罪主要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但社會上難免會存在父母之外的其他人的虐待行為」,朱列玉認為這使它無法完整有效地對「虐童」行為進行規制,刑法所設之罪名也就難以與「虐童」行為對號入座。 此外,他認為虐待罪中親告罪的形式也不利於對兒童進行及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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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照顧兒童」絕不是家務事
孩子假期意外傷害,表面上是概率問題,實際上不少悲劇的背後,卻是家長的疏忽所導致。最近,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關注到本地幾起兒童意外傷害案例,背後都是家長疏忽照顧所致,作為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他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7月30日《中國青年報》)孩子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學校無疑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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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疏忽照顧兒童」絕不是家務事
孩子假期意外傷害,表面上是概率問題,實際上不少悲劇的背後,卻是家長的疏忽所導致。最近,來自安徽的律師孔維釗,關注到本地幾起兒童意外傷害案例,背後都是家長疏忽照顧所致,作為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他呼籲在刑法中引入疏忽照顧兒童罪。(《中國青年報》) 熱點預測: 每到假期,孩子的意外事故時有發生。媒體年年呼籲,學校年年提醒,可是悲劇總是見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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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呼籲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 親職教育落地一直是社會難題
引入強制親職教育制度,共青團可以介入 「我贊成設立疏忽照顧兒童罪。」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法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認為,我國法律對於兒童的保護仍然具有提升空間。 作為擁有社會工作背景的學者,童小軍發現,很多人都會認為兒童遇到的不測只是單純的意外傷害,甚至認為會一直存在。值得警惕的是,意外事件的背後大多都是家長的疏忽所致,比如她研究孩子遇到性侵或者遭到虐待的案例發現,背後是很多家長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或者是濫用監護權。若家長的監護到位,很多悲劇將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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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生產銷售假藥罪不設入罪門檻 都應追究刑責
最高檢:生產銷售假藥罪不設入罪門檻 都應追究刑責 2014-11-18 10:51:51作者:責任編輯:劉羨 中新網11月18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韓耀元今日表示,對生產、銷售假藥罪不再設置入罪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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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立案標準
拐騙兒童是一種破壞家庭穩定和諧的行為,我國是給予嚴厲打擊的。那麼拐騙兒童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接下來由羅澤文律師為大家帶來關於此問題的分析。請大家閱讀並了解羅澤文律師帶來的文章。 一、拐騙兒童罪立案標準 1、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離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致使他們的父母或者監護人不能繼續對該未成年人行使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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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秘密罪降低入罪標準!
加大刑事打擊力度,研究降低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入罪標準,提高量刑處罰力度,修改罪狀表述,推動解決涉案侵權物品處置等問題」。司法實踐中,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智慧財產權犯罪新類型案件不斷湧現,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特別是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爭議問題較多,亟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予以明確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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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罪名入罪追訴標準界限模糊
在現行立法之下,部分危害社會的行為缺乏明確的入罪標準與行政處罰標準(僅有刑罰加重處罰的標準,這成為我們的認知盲區或易忽略的「雷區」。本文試圖對同時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制但界限不明的行為予以梳理,釐清二者之間的界限與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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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罪單獨入刑有望成為現實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熱議多年的襲警罪單獨入刑,有望成為現實。 10月2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開始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草案二審稿建議,修改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增加單獨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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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降低入罪門檻 侵犯商業秘密罪入罪數額降至30萬
央廣網北京9月13日消息(記者王啟慧)商業秘密是由權利人自己採取保密措施保護的權利,不具有排他獨佔權,其本身界限相對模糊,國內外多方建議降低入罪標準,加大對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司法保護力度。2019年,《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加強對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及其原始碼等的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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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單設虐待兒童罪 明確「虐童」法律定義 建立黑名單
「虐待未成年人行為雖已入刑,但虐童事件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市政協副主席、揚州民革主委、蘇北人民醫院醫療集團理事長王靜成表示,他今年在全國兩會上的建議是,單獨設立「虐待兒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