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建議和名字出現在最高檢工作報告中」
——最高檢工作報告「附件五」背後的故事
「最高檢工作報告『附件5』非常好,代表委員提出了什麼意見建議,在哪裡採納的,如何落實的,一目了然。」全國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副主委、泉州市主委,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仲川在福建團全體會議發言中說。
「真的沒想到,去年兩會,我在一次發言中提出的建議會出現在今年最高檢工作報告『附件5』中,提出同樣建議的其他代表委員和我的名字也對應列出。」全國人大代表,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公安局副調研員、惠農分局副局長張仙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從56頁到63頁,這個做得很好,我要為這個點讚。」全國政協委員王廉在民進界別小組討論上,將最高檢報告最後8頁的「附件5」朝外,展示給在場的委員們,並將小組裡出現的委員名字一一念了出來。
「這體現了法治的意識、人民的意識。」3 月13日至14日,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審議和討論兩高工作報告時,對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附件5」紛紛讚不絕口。在「附件5」中,他們看到了最高檢是怎樣辦理和落實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的。
「附件5」是什麼內容?
最高檢工作報告「附件5」的題目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意見建議辦理和落實情況》。長達8頁的表格,共37項內容,縱向4列,分別是序號,代表委員的姓名和所在的團組、界別,意見建議內容,以及檢察機關辦理和落實的情況。
以「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的建議為例,有84位代表、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辦理和落實情況列明:邀請了11位全國人大代表視察江蘇省檢察機關反貪汙賄賂局工作,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作用積極有效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意見》《關於做好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戰略的十條意見》;部署開展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會同國務院扶貧辦研究制定《關於在扶貧開發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加強聯繫配合的意見》。
「我們匯總了675名人大代表、48名政協委員在不同場合對檢察工作提出的37項比較集中的意見建議。」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告訴記者,「附件5」在以往的報告中是沒有過的,旨在體現檢察機關對代表委員意見建議的尊重和「件件有答覆、事事有回音」的努力。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教科院副院長胡衛說:「能把那麼多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通過列表展現出來,可見最高檢辦理落實意見建議的工作量很大,也能看出最高檢紮實的工作作風。」
「代表委員們的意見建議到底在哪裡考慮到了,『附件5』列得很明確。」戴仲川說,我感到自己的建議在最高檢不斷改進工作過程中考慮到了,證明我發揮了人大代表的作用。
「附件5」來源於哪裡?
「我在去年全國兩會寧夏代表團全體會的發言中,提過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建議,並沒有向全國人大提交過相關的建議和議案,沒想到最高檢會把我在會上發言的建議認真記錄下來,並給予重視和採納。」張仙蕊代表對記者說。
每年全國兩會,各代表團和各界別分頭審議、討論兩高工作報告的現場,最高檢都會派院領導和廳級以上幹部提前到達各會場,認真記錄代表、委員在發言中提出的意見建議。
「代表們拋出的一個個問題,提出的一個個建議,最高檢參加旁聽的工作人員分分秒秒不敢鬆懈,飛筆做著記錄。他們會把所有意見建議都原原本本地帶回來。」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說,不僅在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一年中在不同場合提出的有關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均被全面記錄並原汁原味逐條梳理。這些意見建議的來源,既包括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審議討論最高檢工作報告的發言、書面提交的建議和提案,也有代表委員們在最高檢組織的每次座談會上的意見建議。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最高檢院黨組十分重視代表、委員聯絡工作。曹建明檢察長更是率先垂範,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向代表、委員徵求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2015年,他先後14次到各地調研,每次調研都專門安排時間與代表委員座談交流。
據介紹,2015年,最高檢其他院領導也通過當面走訪、邀請參加督察工作和有關工作會議等形式,主動加強與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繫,認真聽取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最高檢18個內設機構分別採取邀請視察、督導和調研、走訪、座談、電話、信函等方式,與代表建立起直接聯繫渠道,自覺聽取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堅持「走出去」,在全國各地廣泛聽取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檢察工作意見和建議的同時,最高檢採取「請進來」的方式,邀請各地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京,走進最高檢機關,「零距離」了解最高檢的工作情況。2015年,先後舉辦2次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
此外,最高檢工作人員與人大代表也一起「走出去」,赴各地檢察機關調研視察,2015年,最高檢先後邀請62名全國人大代表,分赴江蘇、安徽、雲南、甘肅、廣東開展專項視察、督導、專題調研活動,為人大代表履職、「把脈」檢察工作創造條件。
最高檢是如何辦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的?
「我們都是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調研工作後,有針對性地向最高檢提出意見建議。」戴仲川告訴記者,「對於我2015年提出的意見建議,最高檢不僅在當年答覆,而且在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以附件的形式告知我在哪方面採納了,予以考慮到了,這證明了我前期的調研和思考得到了重視和尊重。」
最高檢辦公廳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辦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過程中,最高檢始終注重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繫,用心、細心辦理代表意見建議,認真聽取並積極回應代表委員關切,力求高質量完成好每一件意見建議的答覆,努力讓代表對辦理態度滿意、辦理過程滿意、辦理結果滿意。
每一個意見建議在辦理前,最高檢各承辦部門均及時與代表委員取得聯繫,主動了解代表委員提出意見建議的目標指向,弄清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在辦理過程中,根據辦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再次與代表委員聯繫溝通,向代表委員介紹辦理工作情況以及相關檢察工作的進展,充分聽取意見,並根據代表意見修改完善答覆意見稿。對確實不能解決的問題,實事求是地說明情況和原因,取得代表委員理解後再正式起草書面答覆意見稿。在書面答覆代表委員後,辦公廳通過走訪、電話、簡訊或郵件等方式,對辦理結果及辦理情況及時跟蹤回訪,徵求代表委員對辦理工作的意見。
工作中,最高檢不斷改進聯繫溝通方式,承辦部門在電話聯繫的基礎上,採取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代表委員面對面溝通交流。最高檢對於獨辦、主辦和分辦的建議,在辦理過程中經徵求代表意見,儘量進行當面溝通。
「代表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建議不一定完全正確,我們可能只看到了問題的某一方面,但對最高檢研究全局問題時也是具有參考價值的。」戴仲川認為,最高檢在制定具體的改革措施中注重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並在這個基礎上作出的決策應該說是比較科學的。
(正義網北京3月1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