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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修法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我國修法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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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我國修法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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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我國修法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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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修法,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並完善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修法,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並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個人信息保護法草… 2020-10-12 18: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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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因個案而修法,管用嗎?
>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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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擬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有公眾呼籲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有人表示應「惡意補足年齡」。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將作調整?10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在記者會上介紹了有關情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關進監獄,還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的特點去完善收容教養制度等,大家還有不同的認識和側重點。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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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我國修法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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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之肯定
據2020年10月13日重磅發布的草案,中國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本文首先以未成年犯罪事例介紹調整的背景,之後從未成年人自身、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立法啟示、實際國情等方面論述對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贊同與思考,最後進行總結並期待日後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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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修法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終於來了
全國兩會即將到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擬提交議案,建議以修正案的形式對刑法第十七條第二、三款作出修改,調整我國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從原來的十四周歲下調為十三周歲。 即使降低為13周歲,在國際上也不算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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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作調整!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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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調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同時,對有關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和收容教養作出了規定。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經會同有關方面反覆研究,草案二審稿採取了「兩條腿走路」的方式:草案二審稿規定,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在刑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同時草案二審稿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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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擬對法定最低刑責年齡作個別下調
其中,這些信息值得關注↓我國修法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調整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12日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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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對草案作以下兩個方面補充完善:一是修改有關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和收容教養的規定。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同時,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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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即將亮相 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有調整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將於10月13日到17日舉行,昨天(10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記者會上,對即將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部分法律案進行了介紹,其中就涉及到關於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和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調整的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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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治標還是治本?
問法網小編獲悉,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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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央廣網北京10月13日消息(記者孫瑩 侯豔)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0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其中,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以及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格外引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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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未成年不再是免刑金牌
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國內法律規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免予刑罰,不管手段多惡劣,案件多嚴重,都是一視同仁,這也讓人感到有些無奈,特別是被害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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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降至12周歲?聽聽雲南法學專家怎麼說
其中,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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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個別下調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積極回應民眾關切,規定在特定情形下,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具體規定為:「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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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擬個別下調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此次草案二審稿對社會各界高度關切的熱點、難點作出積極回應,擬個別下調刑事責任年齡、對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行為適用更重刑罰、將冒名頂替上學等行為入刑。 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個別下調至十二歲 近年來,一些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引發嚴重後果,許多人呼籲應下調刑事責任年齡或設置「惡意補足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