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歲,殺了我媽,學校不敢不要我」,該引起神木家長反思了...

2021-02-13 神木之聲

看到這條新聞的第一個想法

我就想轉發到神木之聲的微信上

讓我們的家長們看看

家庭教育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呀

近幾年

在小聲的身邊總能聽見

誰家孩子怎麼怎麼跟家裡鬧翻了...

誰家孩子又離家出走了...

又跟家人頂嘴了,

就連現在的小朋友,只要不滿足他的要求

就又哭又鬧

大家可能會說,沒什麼,孩子嘛

真的是,孩子就可以這樣嗎?

來看分享的新聞

12月2日晚,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鎮六年級少年小康,將自己34歲的親生母親陳女士殺死。

 

事情的起因,與現實中很多家庭正在上演的現狀並無二致:

 

小康逃學曠課,被老師通報。案發當晚,陳女士批評兒子時,發現他不知何時還學會了抽菸。一怒之下,她就砸爛了兒子的手機。小康跑進廚房,拿出菜刀對母親砍了20多刀。

 

將媽媽殺死後,小康還帶著剛滿2歲的弟弟睡了一晚,並接聽母親多個電話和微信,還佯裝母親的口氣,給班主任發信息請假。

 

直到第二天,鄰居發現兇案,立即報警。

警察趕到後,帶吳某回案發現場了解情況,他還在樓下笑, 「臉上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

「12歲少年弒母」本身就已經是挑戰人們道德底線的人倫慘劇,在審問時,他的回答讓人背脊一陣陣發涼。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那以後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

這個少年殺人後表現出來的那種可怕的冷靜和極深的城府,甚至遠甚一個成年人。

或者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12歲就敢殺母的孩子也的確比成年罪犯還要可怕得多——

他是一個從童年就已經開始顯露特徵的精神病態者,對社會的潛在危害不可估量。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讓親人都感覺到毛骨悚然的少年,卻在今天被警方釋放了。理由是吳某是沒滿14歲的未成年人,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

別罵警察不做事,警察也只能按法律行事。【未成年人保護法】才是吳某有恃無恐的保護傘。

談起這場悲劇,孩子的父親和奶奶臉上沒有一點悲傷,好像死得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他們反覆提的只是要孩子回學校讀書,落了好幾天課需要補一補。

可以想見周圍家長對這件事的反對有多深。

學校還有幾百號孩子,每個孩子背後又是一個家庭,把吳某放回學校,無疑等於給學校和社會安了一枚不定時的炸彈。

而我更怕的是,親屬會給吳某改個名字換個身份,送到異地上學。那些被蒙在鼓裡的老師,萬一出於責任心管教了吳某,後果不堪設想。

據說,這個孩子已經得到了政府的「妥善安置」,還真是找了老師去給他「補課」。但是文化課能補,人性這堂課真的能補上?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14歲前殺人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而即便超過14歲,只要不滿18歲,也只會從輕或減輕處罰,死刑是肯定不會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個善意的法律,它制定的前提是願意相信每個孩子都是天真可愛的:小孩子能犯多大的錯呢?要多給他們機會。

但是不好意思,孩子一旦壞起來,比成年人更壞千倍萬倍,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惡的界限在哪裡。

上網隨手一搜,就能查到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驚悚案例:

13歲的女孩覃某,跟同歲的周某是鄰居、同班同學兼好友,但就因為覃嫉妒周某比自己漂亮,居然起了惡念。

她找了藉口請周某來家中玩,趁其不備用木凳將好友砸暈,然後從家中找來菜刀、啤酒瓶、割紙刀、剪刀等兇器,將周某殺死。

更恐怖的是,這個只有13歲的女孩,還將好友的頭顱、手臂砍斷,裝進塑膠袋,並冷靜地清理案發現場血跡。

這麼微不足道的殺人理由,這麼兇殘的手段,最後卻因為覃某作案時未滿14歲而沒有對她追究刑事責任,只是收容教養三年,賠償周某父母10.8萬元。

北京石景山也曾發生過一起震驚全國的 「四少年綁架殺人案」。

4名少年(2個17歲,1個16歲,1個15歲)因沒錢去網吧,而策劃了一起綁架案,目標是自己一名「有錢」同學小雨。

在謀劃的時候,他們就清楚地知道:「反正我們都不到18歲,法律不能判死刑。」

就因為他們「懂法」,所以他們不僅實施了綁架,還殘忍殺害了小雨。之後才打電話勒索150萬贖金。

結果果然如他們所料:2個17歲少年被判無期,16歲少年被判15年,15歲少年被判3年。

4少年聽到判決後相視而笑。

果然,沒一個判死刑。

吳某、覃某和北京四少年這樣的未成年犯罪者,他們不是什麼淘氣犯錯走彎路的熊孩子,他們就是惡。

但凡談「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要給12歲孩子機會」的聖母,就問一句話,把他放到跟你孩子一個班,你幹不幹?敢不敢?

法律給他們機會,可是誰又給被害者機會了?

更何況,普通的孩子淘氣犯錯也要被批評教育,而這些少年殺人犯居然可以沒有任何懲戒地走出警局大門。

對法律沒有絲毫敬畏的他們,難道會自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說實話,我不是太信。

2010年,有個未滿14周歲的男孩韋某,在家鄉廣西掐死一名男孩,未負任何刑事責任。到了2011年,他持刀傷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6年。

而2015年11月,減刑保釋後的韋某,又在廣州市番禺區殺害了一名11歲女孩。

謝天謝地,他終於19歲了,可以負刑事責任了。但那些無辜受到傷害和送了命的人,就該成為犧牲品嗎?

這些年,未成年犯罪率直線上升,而且呈現低齡化趨勢。一項未成年犯罪調查顯示,14周歲未成年人犯罪所佔比例在2001年是12.3%,到2016年已經達到20.11%。

雖然《刑事訴訟法》也有收容教養的規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但遺憾的是,對於什麼才算「必要的時候」,沒有詳細的解釋。

1995年公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規定:「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需要送收容教養的,應當從嚴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長負責管教的,一律不送。」所以「收容教養」很大程度上名存實亡,難以落實。

美國對待未成年犯罪和我國有類似的地方,都是將未成年人從成年人的司法制度中分離出來。

但如果控方能證明7至14歲的被告有責任能力,就會依照所謂「惡意補足年齡原則」,以成年人標準對待。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原本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傷害,如今卻變成了未成年人渣的護身符和保護傘,這是對法律最大的諷刺。

我付出全部真心,卻把自己變成你最恨的人。

我為了你傾盡所有,卻最終慘死在你的刀口。

 

多麼悲哀的中國媽媽,多麼痛心的人間悲劇。

多少悲劇發生,多少母子成仇,我們才能明白:

 

 

爸爸成為影子,家庭才缺少陽光,孩子才扭曲生長。

好的家庭,是爸爸長情地愛著媽媽,媽媽平和地愛著孩子。

爸爸聽不見媽媽的話,媽媽的話就會傳到孩子的耳朵裡;爸爸讓媽媽不安,媽媽才會控制孩子。

孩子的生命來自媽媽,但他有自己要去的遠方。

他的未來,媽媽沒有去過,所以不輕易審判,不過多幹預。媽媽的餘生,當為自己而活,你活得越出彩平和,孩子才會越堅韌執著。

當媽媽們替孩子擋住所有風雨,也剝奪了他看彩虹的權利。

相比奢望孩子優秀,考上名牌大學,接受孩子終將成為平凡的普通人,才是為人父母的必修課。

因為,生命之中,生活之上,還有比成績和面子、學業和名望更重要的事兒,那就是親人間的愛和信賴。

心理學家曾奇峰說,孩子成長沒有偏方,有的只是負責的父母,提供的穩定而健康的土壤。

這土壤裡,有媽媽的陪伴,更有爸爸的身影;有童年的親密,更有少年的尊重;有無私的給予,更有得體的退出;有及時的提醒,更有信賴的滿足。

願所有中國媽媽,和我一起銘記這兩句話:

親密,是為了有朝一日的別離;

深愛,是為了找到明媚的自己。


關於家庭教育,你想說什麼?


編   輯丨成   龍

整  理丨編輯部

商務合作丨HDF1118418

覺得不錯,點讚鼓勵一下吧↓

相關焦點

  • 12歲男孩弒母:我又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獲釋後,他該何去何從
    因年齡不夠,幾天後被警方釋放,但他卻有家難回,有校也難回了……112歲男孩家中殺害親生母親12月2日晚9時許,在湖南沅江泗湖山鎮,12歲的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在家中持刀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殘忍殺害。
  • 弒母10天後,12歲少年欲重返學校,直言: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弒母少年欲重返學校,家長教師心驚肉跳:砍了母親20多刀!!12月2日,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鎮12歲的少年吳某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殺死,據媒體報導,此子將母親連續砍了20多刀,可以說是殘忍至極。被捕之後,吳某並沒有表現出悔意,並直言「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了吧」。這起惡性事件引起了人們的廣泛爭議和討論。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因為其未滿14周歲,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吳某已被釋放。而近日,吳某及其監護人要求重返校園,令學校的教師和學生家長們心驚肉跳。
  • 12歲男孩殺母后還在笑: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
    第二天,鄰居發現了不對勁,叫來他的外公開門。就連到了那個時候,他還鎮定自若的對外公說:「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因為一樓沒血跡,外公也沒多想,他還和弟弟一起去了爺爺家吃了早飯。  直到中午,外公察覺不對翻進了二樓,才看到了滿地的血,和已經被砍的血肉模糊的女兒。
  • 12歲男孩殺害親生母親,被抓時一臉淡定: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我媽
    12歲男孩殺害親生母親,被抓時一臉淡定: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我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你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這麼一句駭人聽聞的話出自一位十二歲的孩子之口,說出這句話的是這幾天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的雲南十二歲男孩之口。
  • 12歲男孩殺死親生母親:「我又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
    」這就讓我想起去年大連10歲女孩身中7刀,血流不止,被棄屍綠化帶的案件。與其說這個案子的兇手是14歲少年,不如說這個案件的兇手是14歲少年一家。當警方鎖定了蔡某,他開始害怕「我一個小孩還懷疑我」,「我虛歲14」,大言不慚用自己還是個孩子為幌子,妄圖洗脫罪名。
  • 我媽讓我殺她媽,這樣才能有錢花,殺不殺?|魔宙奇譚018
    情景重現了一下,又勾起了我傷心的回憶輪到班裡一個男孩,他平時有點淘氣,總被老師叫家長,上臺後,他果斷劃掉了他爸的名字。老師怔了一下,叫住他,讓他解釋。男孩說,我覺得我爸是最不重要的人,因為他總打我和我媽。
  • 12歲逆子20多刀砍死親媽,未成年人該如何教育
    如果說陝西神木的數名未成人是冷血殘忍的話,那麼,湖南沅江市的12歲少年則是無情殘暴,甚至可以說是畜生不如,羊尚且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這是多大的仇恨啊,竟然導致12歲的孩子做出殺親弒母的人倫慘劇?這兩期未成年人犯罪,可以說是駭人聽聞,觸目驚心,這些未成年的孩子孩子何以如此的冷酷無情、殘暴邪惡、心狠手辣?
  • 別人問我媽怎麼不給我買點吃的,我媽說我不要不愛吃,對我不愛吃
    」教育的失敗中國「家長式」教育的失敗因為家長從來就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但是,但凡有一刻認真思考過這種做法是否正確,都不會再去強求自己的孩子做什麼,必須怎麼樣。我也很反感家長和學校的「填鴨式」和「強迫式」的教育方式,但是我沒資格說它的不好,畢竟我也是從這種方式長大的。我所能做的,大概也就是心平氣和的和孩子講道理,不幹涉他自己的想法,有什麼就可以和我說什麼。
  • 「我不行,我不敢!」當孩子表露退意時,家長的一句話很重要
    文/墨墨之前看到一些家長坐在一起討論著育兒經,期間一位寶媽抱怨道:「我家的孩子特別的膽小,每次讓他做什麼事情都說「我不行,我不敢」,都不知道他在害怕些什麼。」這個話題瞬間引起了各位家長的激烈討論,旁邊的一位家長回道:「我還以為就我家孩子是這樣呢!
  • 剛發生的南京弒母:17歲兒子殺了他媽,我卻看到了比這兒更悽慘的真相
    一個是年齡很小的孩子殺掉母親的:那個年僅12歲的湖南孩子,於2018年12月把母親殺害了,而且還砍斷了母親的雙手。世上還有比孩子殺母的事情更殘忍、更痛心的事情嗎?即使在動物界,這樣的事情都是很少發生的,卻偏偏這些年在我們這個社會屢屢發生?
  • 「我喜歡玩手機,都是我媽害的!」孩子一句話,令無數家長反思
    「我喜歡玩手機,都是我媽害的!」孩子一句話,令無數家長反思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手機已成為人人生活不可缺少的東西,就連孩子也對手機十分「上癮」。當孩子時時纏著父母要手機玩,越來越離不開的時候,家長們就要警惕孩子是不是已經成為「手機控」。
  • 35歲媽媽中外抗癌之路:不敢倒、不敢死,我該如何存在……
    文 | 米粒媽 (公眾號米粒媽頻道)一個普通的農村姑娘,靠著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學,一路讀本科、碩士、博士,最後取得了上海戶口,結婚,生子,還在高房價的上海買了房,做了高校老師……幾乎可以說,這是無數人眼裡的開掛人生。然而,這得來不易的幸福,在她30歲、孩子才3歲的時候,因為癌症,提早劃上了休止符。
  • 幽默笑話:我姐連魚都不敢殺,現在居然敢殺羊了
    1、昨天姐夫叫我們一家人全部上他家吃飯,姐夫說我姐殺了一隻羊,我說:怪哉怪哉!我姐連魚都不敢殺,現在居然敢殺羊了?姐夫說:這不前幾天剛拿到了駕駛證嘛,工具改進了,回家的路上用新車殺的!2、教授給學生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歷與見聞。
  • 12歲女孩深夜報警:寫不出600字作文,我媽不讓我睡覺……
    12歲女孩深夜報警:寫不出600字作文,我媽不讓我睡覺…… 2020-06-18 22: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媽,對不起,不要想我,我配不上!」孩子的玻璃心要不得!
    媽,對不起,別想我,我不配!孩子的這句話我們怎麼理解?通常,作為一個母親,我們的理解可能是:孩子出了什麼事情,要輕生或者要離家出走!因此,孩子可能要出事兒!那麼,作為一個母親,我們通常的回覆會是什麼呢?
  • 若汪建民分手前求婚敢嫁嗎? 寶媽:我真的不敢
    主持人問若汪建民早一步向你求婚,「你敢不敢?」寶媽說:「不敢!我真的不敢!我可以給他什麼?」寶媽、汪建民(資料圖)網易娛樂4月20日報導 據臺灣媒體報導,寶媽與汪建民相差12歲的忘年戀,日前傳出分手,讓不少人十分驚訝。
  • 假如我有一個殺母親的學生,我該怎麼教育好他呢?
    家裡條件差,不可能花錢給我上好學區的學校。郊區的小學,即使學校現在還在,也很差,父母大多是收破爛的、工地幹活的、飯店打雜的、擺小攤的、賣炸串的等等。家裡一般都有兩三個孩子,根本不會有人關心他們的教育。我們上學那會,五年級才開英語課,哪像現在的小孩幼兒園就開始學英語了。除了語文數學外,其他課也沒正經上過。整個小學都是糊裡糊塗過來的,現在回想起來都沒啥印象了。
  • 寶媽讓孩子學英語,6歲女童哭著大喊,我一點也不喜歡
    童童今年6歲了,平時給人的印象就是活潑開朗的那種,童童性格天生比較喜歡安靜,所以她平日裡除了上學,最喜歡的活動就是畫畫,只要有時間自己就會在房間畫畫,可是寶媽看著孩子馬上還有一年就到了上小學的年紀,所以希望給孩子在學前可以惡補一下英語,這樣孩子在上學的時候,學習也不至於吃力。
  • 「你敢打我,我就打110」孩子這樣頂嘴,當媽的怎麼接招?
    如果你以為兒子搬出「我再也不喜歡你了」這個殺手鐧,我媽會馬上敗下陣來,那可就太小瞧咱媽的革命意志了:——你還這麼兇啊,你不喜歡我好啊,別讓我給你買東西。今天就是不能看動畫片,你試試看,敢看就打你。兒子這時甩出了最後一擊:——你打啊,你打啊,打了我就打110,把你抓走。這架勢再不介入,可能真要肉搏了。
  • 神木少女被殺案背後:少年江湖與叛逆青春
    11月12日,就在父親接受第二次腎移植那天,他跟同伴去延安偷盜。被捕後供述,曾在神木殺人。此前一天,劉雲菲乾哥哥帶著她,還有兩個朋友去找被殺女孩遺體。他們給張浩打QQ電話,問掩埋地址,一個陌生的聲音在電話中讓他們「別多管閒事」。因為去錯地方,遺體沒有找到。當晚,劉雲菲乾哥哥報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