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楊姐說】
「應報未報,就想把生米煮成熟飯!」愛康CFO陳陽告訴與會的幾十家媒體。
3月10日下午,愛康國賓召開媒體溝通會,公開宣布實名舉報美年大健康併購慈銘一案沒有按照《反壟斷法》進行申報。
愛康強調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的規定: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個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個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人民幣的情況下,需要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反壟斷申報。
根據美年健康公布的數據,美年健康的2014年度中國境內營業額為14.3億元人民幣,慈銘體檢為9.1億元人民幣,兩家公司2014年度的中國境內營業額均已超過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規定的申報門檻,該交易應在第二次收購(即俞熔通過天億資管收購慈銘體檢68.40%股份)交易完成前,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反壟斷申報。
「他們為什麼沒有申報,我們不做猜測,商務部是否會判定他們壟斷,我們也不做判斷,我們只是認為,這起併購按照國家規定應該進行反壟斷申報,但是他們沒有申報!」陳陽表示。
CFO陳陽指出,美年收購慈銘的操作過程是——美年大健康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年健康」)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上海天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億資管」)、北京東勝康業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韓小紅和李世海合計持有的慈銘健康體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銘體檢」)72.22%的股份,並在交易完成後美年健康將取得慈銘體檢100%的股份。
此次交易的買方美年健康和賣方之一的天億資管均為自然人俞熔實際控制的兩家公司,且俞熔在2015年3月和11月即已分別通過美年健康和天億資管對慈銘體檢進行的以下兩次股權收購交易,取得了對慈銘體檢的獨家控制權:
2015年3月,俞熔通過美年健康完成了對慈銘體檢27.78%股份的收購;同年11月,俞熔通過其控制的天億資管收購了慈銘體檢68.40%的股份——這兩次收購完成後,俞熔合計間接控制慈銘體檢96.18%的股份,並獲得了對慈銘體檢的實際控制權。
愛康國賓認為,2015年11月俞熔通過天億資管收購慈銘體檢68.40%股份的交易完成後,俞熔即已取得了對慈銘體檢的獨家控制權,構成了經營者集中。
「然而,據我司了解,俞熔和美年健康至今未向商務部提交任何關於該次交易的申報,該行為嚴重違反了《反壟斷法》和商務部的有關規定,不但挑戰了執法部門的權威,也給市場類似的併購交易帶來了負面示範效應。」愛康方面專門研究反壟斷法的律師張元明稱。
張還透露:如果這起併購被認定壟斷,那麼將有幾個關鍵的處罰:
第一,罰金50萬;
第二,恢復到併購之前的狀態。
的確,愛康抓到了美年的一個疏漏——至於為什麼美年沒有進行這個申報,我們無從得知,或許該公司並不覺得自己會構成壟斷,但從客觀上來講,美年確實已經達到了申報標準,而未申報。
陳陽透露,商務部反壟斷局已接受了愛康國賓的相關舉報材料——但是至於商務部是否會判定美年和慈銘之間的併購構成壟斷需要由商務部來判定。
那麼美年和慈銘這兩個分屬市場第二和第三的兩家公司合併到底是否構成壟斷呢?
從愛康的角度看:美年健康、慈銘體檢與愛康國賓為中國健康體檢市場中的前三大民營專業體檢機構,此次收購打破了目前中國民營體檢市場的競爭格局,導致市場主要競爭者由三家減少為兩家,對於相關市場的良性競爭造成了嚴重的損害,並可能對下遊客戶及社會消費者在體檢服務供應商的選擇空間和議價能力方面造成不利限制和消極影響。
陳陽舉了個例子,在某些城市,美年和慈銘的整體市場份額已經能夠達到50%到60%,由於民營健康體檢公司的客戶有集團、外企的特徵,他們對體檢有全國性連鎖的需求,一些地方性體檢公司根本無法參與競爭,因此美年和慈銘的整合將可能導致這些客戶的選擇減少。
楊姐的看法:
第一,美年和慈銘的併購確實會構成「經營者集中」,導致在民營體檢這個垂直領域裡客戶的選擇性減少——這個是事實。
第二,美年為什麼沒有申報:
按理說美年這麼大的公司應該不會不知道要申報吧?那麼可能的一種解釋就是,美年不申報的理由——《反壟斷法》中規定,以下情況可以不申報: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表決權的股份或資產的;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
當然還有另一種解釋,美年不申報有可能是因為審批時間較長而影響交易的完成,也就是說收購有時限性,為了儘快做完而故意選擇不報。
第三,判定一家公司的壟斷地位不完全取決於市場份額——根據楊姐的經驗,判定壟斷還有三個條件,即「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或者發生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如果滿足這些條件,併購可能被商務部駁回,因為商務部任務就是要預先幹預這些可能發生的壟斷行為——最典型的反壟斷案例就是可口可樂當年欲併購匯源沒有獲批。
至於美年慈銘一案,尚待商務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