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思遠 通訊員 姚曉芹
9月13日至15日,許昌襄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盧某朋為首的20人黑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襄城縣人民法院院長劉朝娟擔任審判長,襄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小燕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該犯罪集團以家族關係為紐帶,把持前盧村基層政權20年,有組織地實施暴力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由於涉案人員多,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日宣判。
盧氏家族如何一步步把持村基層政權?
公訴機關指控,自1999年起,襄城縣雙廟鄉原副鄉長盧某飛(已留置)利用擔任前盧村代理村支書的權力,糾集被告人盧某朋(盧某飛三弟)等人,通過暴力打壓原村主任、撤換被告人盧某民、安排被告人盧某朝和盧某堂等人擔任村民小組長、違規發展被告人盧某(盧某飛二弟)入黨等手段,為家族勢力染指前盧村基層政權打下了基礎。
2001年底,盧某違規擔任前盧村黨支部書記,逐步控制前盧村基層政權。
盧氏家族如何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公訴機關指控,盧某違規擔任前盧村黨支部書記後,盧某、盧某朋糾集被告人盧某東、付某紅等人,以家族關係為紐帶,以前盧村基層政權為平臺,採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脅,在襄城縣雙廟鄉前盧村及周邊區域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漸形成了以盧某、盧某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自2000年以來,盧某與盧某朋強攬工程、合夥種植菸葉、非法佔有育苗大棚、密集烤房等村集體資產,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同時,以向團夥成員發放報酬、宴請骨幹成員、為骨幹成員提供經濟幫助等方式,支持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格局,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特徵。
2018年9月19日,該犯罪團夥被許昌市襄城縣公安局打掉。
盧氏家族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公訴機關指控,該組織利用組織勢力,通過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手段大肆斂財,涉及金額累計144萬餘元;
該組織利用前盧村基層組織的合法外衣和把持基層政權的便利條件,非法侵佔村集體育苗大棚、密集烤房及配套設施,涉及金額累計614萬餘元;
該組織通過辱罵、毆打煙站工作人員等手段,抬高其低價收購菸葉的重量、等級非法獲利,涉及金額累計1718萬餘元;
該組織利用襄城縣鵬禹菸葉專業合作社,通過種植菸葉、承攬雙廟鄉煙站專業化挑揀工作,拉攏組織成員,涉及金額累計1693萬餘元;
該組織利用組織勢力,包攬雙廟鄉工程大肆斂財,涉及金額累計1776萬餘元。
盧氏家族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公訴機關指控,以盧某朋為首的20人黑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職務侵佔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作證罪、隱匿會計帳簿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