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11月23日訊 2020年7月8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廖桂林等2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二審刑事裁定,維持「黑老大」廖桂林無期徒刑及其餘26名被告人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的一審判決。以廖桂林為首的黑社會組織滲透、操縱基層政權多年,嚴重破壞地區經濟社會秩序,黑惡團夥終伏法。
廖桂林涉黑案是湖北省首例把持基層政權、插手城中村改造的黑社會性質案件。該組織從2007年起在洪山區城中村地區實施故意傷害等犯罪活動,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物損失7800餘萬元。
案件辦理過程中,武漢市檢察院辦案團隊提前介入案件,充分發揮法律監督機關職能,指導偵察機關辦案,糾正5人不當緩刑判決,追訴5筆犯罪事實、漏犯11人、漏罪1起,移送職務犯罪線索8條。此外,武漢市檢察院還就案件中反映出的問題,向洪山區政府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健全社會綜合治理體系。
建立聯繫機制,成功追訴5筆漏罪
2018年初,洪山區公安分局接到大量有關廖桂林在漁業村城中村改造項目中涉嫌強迫交易的反映,此外2017年初的兩起聚眾鬥毆案背後也有廖桂林的影子。廖桂林團夥涉嫌把持基層政權、故意傷害的犯罪線索漸漸浮出水面。
「該案我們提前介入,但當時證據狀況很不理想。」武漢市檢察院辦案組成員陳硯龍回憶,按照初步調查,廖桂林及其團夥僅有6筆犯罪事實,都是獨立個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經濟、組織特徵沒有被充分挖掘。
經辦案組討論,決定引導公安機關重新確定偵查方向,挖掘廖桂林團夥的「成長史」,在此過程中逐步構建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徵。
為加快補偵進度,公安機關確定了一名熟悉案情的公安聯絡員常駐檢察機關辦案。每天,檢察官將需要補充的證據通過聯絡員反饋給公安機關,邊審邊補、隨時溝通,以利證據補充到位。
通過不斷收集匯總廖桂林團夥的涉案線索,該組織的「發家史」逐漸清晰明朗。更為關鍵的是,對新的事實和證據的梳理分析,使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的標誌性事件提前到2007年兩起故意傷害案件時。
「此前公安機關認為,該涉黑組織成立的標誌性事件是其通過把持基層政權,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擅自更換開發商之事。但改變偵查方向並補充證據後,我們認為,2007年起,該集團就以暴樹威,打出了惡名,並藉此斂財。」這一觀點得到省市兩級法院的支持。
標誌性事件的重新確立,使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展過程呈現得更加完整,暴力性特徵更為凸顯。審查中,辦案組發現,2007年的故意傷害案當年僅追究了5名參與者的刑責,且全部判處緩刑。重新審閱案卷後,他們認為,原判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輕,遂督促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後原審法院再審裁定撤銷原判決,原公訴機關撤回該案,將其移送武漢市檢察院,與廖桂林涉黑案併案審查起訴。
適用認罪認罰制度,22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2019年11月28日,廖桂林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三天,網絡直播關注量達3萬餘次,成為近年武漢法院庭審直播關注度最高的案件。18名被告人庭前認罪認罰,2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2名被告人庭後認罪悔罪並退繳贓款。
其實,該案在提起公訴時,多數被告人並不認罪。為更好地分化瓦解犯罪集團、提升庭審質效,辦案組決定啟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該制度是在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前提下對其予以從寬處理,與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具有內在契合性。
案件開庭前,辦案組根據刑法、量刑規範化文件、類罪判例等,對每名被告人涉嫌的個罪計算出具體的刑期幅度,再根據數罪併罰原則計算出總和刑期。然後,充分發揮辯護律師的作用,通過他們給被告人釋法說理,引導進行合理、有效的量刑協商。辦案組提審會見了27名被告人,向其宣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律規定,使其充分了解認罪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
「我們探索同案犯區別量刑,引導被告人主動賠償被害人、修復社會關係,後有18人在開庭前表示認罪認罰,願意接受量刑建議,並在律師見證下簽訂了具結書。親眼看到認罪認罰與不認的量刑差距,庭上和庭後,又先後有4人認罪。」辦案組成員說,這充分彰顯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威力,既有力指控了犯罪,又保證了庭審效果。
2019年12月16日,廖桂林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武漢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決採納檢方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議,對廖桂林按組織所犯全部7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其餘2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這也是武漢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被判刑罰最重的案件。
發出檢察建議,推動社會治理
不但要辦案還要治本,要解決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推動社會治理。
「在廖桂林一案中,我們發現,作為基層管理者的街道辦事處存在問題。」該案綜治負責人楊玲娜指出,「在廖桂林不符合村兩委候選人資格的情況下,放任其操縱選舉,默認其和組織成員非法當選為村幹部,助長了其惡名,導致政府公信力受損。」
為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武漢市檢察院形成了檢察建議,建議案發地的洪山區政府加強對轄區內社區(村)兩委換屆工作和日常工作的領導、指導等,並提出了相應具體措施。「感謝檢察機關的建議,我們一定重視,成立工作專班,圍繞建議的內容一項項抓落實,第一時間回復報告整改落實情況。」洪山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區政府一定以案為戒、查漏補缺,強化對村幹部的教育監督,同時在區域治理中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許雄才 周晶晶)
【編輯:張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