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簡稱「糖耐量試驗」, OGTT)是糖尿病患者經常做的一項檢查,對於這項檢查的目的、適應證、方法步驟及有關注意事項,許多人並不十分了解。本文就圍繞上述問題,具體講講糖耐量試驗的那些事。
糖耐量試驗是怎麼回事
人體對其所攝入的葡萄糖的調控能力稱為「葡萄糖耐量」。健康人的糖調節機制是正常的,無論吃進多少食物,血糖都能保持在正常範圍內,即使一次性攝入大量的碳水化合物,血糖濃度也只是暫時性地輕度升高,並且很快(2~3小時)便可恢復到正常水平,說明健康人對葡萄糖有很強的耐受能力,即葡萄糖耐量正常(「耐糖現象」)。
當體內存在胰島素抵抗和/或胰島素分泌不足時,機體對糖的利用及轉化能力下降,在進食一定量的葡萄糖後,血糖濃度顯著升高,而而且短時間內不能恢復至正常水平, 說明機體耐糖能力減低,這種現象謂之「糖耐量異常」。
糖耐量試驗是一種葡萄糖負荷試驗,主要用於檢查機體對血糖的調節能力,判斷受檢者是否存在糖調節異常或糖尿病。
糖耐量試驗有何用途
糖耐量試驗是用以確診糖尿病的一種檢查方法,臨床常用於懷疑患有糖尿病,而單憑化驗空腹血糖又不能確診的患者,此外, 也常用於對高危人群進行糖尿病前期篩查。
對於已經確診的糖尿病患者, 我們往往需要通過測定空腹及糖負荷後的胰島素(或C肽)水平, 來了解病人的胰島分泌功能,這時也需要同步做糖耐量試驗,將兩者結合起來,分析判斷患者是否存在胰島素分泌不足或胰島素抵抗,胰島素分泌時相是否正常等。脫離血糖看胰島功能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另外,在做糖耐量試驗抽血的同時,需要留取尿標本,通過同步測定血糖及尿糖,可以確定患者的腎糖閾,即剛開始出現尿糖時所對應的血糖閾值。
哪些人需要做糖耐量試驗
需要做OGTT試驗的人群主要包括:①年齡>45歲、空腹血糖比正常偏高(≥5.6mmol/L)者;
②有糖尿病家族史者;③有肥胖、高血壓、血脂異常、高尿酸血症的代謝症候群患者;④有妊娠糖尿病病史或者分娩巨大兒的婦女;⑤反覆皮膚感染、皮膚癤腫、泌尿系感染者;⑥患有心腦血管疾病者;⑦確診糖尿病後, 需要檢查胰島功能者也可以做糖耐量試驗。
糖耐量試驗如何做
患者空腹8~10小時,在早晨8點之前空腹抽取靜脈血,然後將75克無水葡萄糖粉(兒童為每千克體重1.75克)溶於300毫升溫水中,於3~5分鐘內喝下,從喝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於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及180分鐘時抽取靜脈血送檢,分別測定上述幾個時間點的血糖值。實際應用中也可採用簡化OGTT,即只測空腹和服糖後2小時的血糖值。
如何判定糖耐量試驗的檢查結果
1.正 常 人 空 腹 血 糖 在 3.9 ~ 6.1mmol/L,餐後0.5 ~ 1 小 時 血 糖 達 高 峰 , 但 不 超 過11.1mmol/L,餐後2小時血糖在3.9~7.8mmol/L,餐後3小時血糖恢復至空腹水平。簡言之,正常人的血糖調節能力(即「糖耐量」) 是正常的,空腹血糖<6.1mmol/L, OGTT2小時血糖<7.8mmol/L。
1.當靜脈空腹血糖<6.1mmol/L 而 OGTT2小時血糖介於7.8~11.1mmol/L之間,說明人體對進食葡萄糖後的血糖調節能力輕度下降,已達到「糖耐量損害(IGT)」的診斷標準。
2. . 當 靜 脈 空 腹 血 糖 介於
6.1~7.0mmol/L之間,且OGTT2 小時血糖≤7.8mmol/L,說明人體對進食葡萄糖後的血糖調節能力尚好,但對空腹血糖調節能力輕度下降,已達到「空腹血糖受損
(IFG)」的診斷標準。
無論是「糖耐量損害(IGT)」 還是「空腹血糖受損(IFG)」都屬於糖尿病前期,倘若不加幹預、任其發展,很可能進展為糖尿病。
3. 當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2小時血糖≥11.1mmol/L,說明人體對血糖的調節能力顯著降低,已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糖耐量試驗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糖耐量試驗看似簡單,其實很有講究,為了確保試驗結果準確可靠,有許多細節問題需要格外注意。
試驗前3 天應保持正常進食,每天飲食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不得低於250~300克,否則, 試驗結果可能呈「假陽性」。這是因為,碳水化合物攝入不足,體內胰島素分泌也相應減少,當OGTT檢查時一次喝下大量葡萄糖水,患者的胰島素分泌能力一時跟不上,就會導致餐後血糖高於正常,但其實並非真正的陽性。
1. 應在試驗頭天晚上21:00開始禁食,禁食時間至少8小時,檢查必須在當天早上7~9點進行。
2. 試驗前3 ~ 7 天,必須停用一切可能影響(升高或降低)血糖的藥物,如糖皮質激素、避孕藥、噻嗪類利尿劑、磺胺類藥物、水楊酸鈉、普萘洛爾等,以免影響OGTT試驗結果。
3. 試驗前及試驗過程中,患者不喝濃茶、咖啡等刺激性飲品, 不吸菸,不做劇烈運動(但也無需絕對臥床),保持心情平靜, 避免精神刺激,因為上述因素會興奮交感神經,並引起一些升糖激素(如糖皮質激素)的分泌增加,從而使血糖升高。
4. 檢查過程中不得進食,但不絕對限制飲水,口渴時可以喝少量白開水,起到潤喉作用即可。
5. 若受試者不能耐受葡萄糖水,也可選擇100克麵粉做成的饅頭(3兩左右)來代替葡萄糖水。儘管饅頭餐與口服葡萄糖水對於胰島功能(C肽)的測定結果相差不大,但後者在定量方面更為精確。
胃切除術後會加快腸道對葡萄糖的吸收,而嚴重的肝病患者的肝臟不能相應快速攝取葡萄糖,故上述兩種情況均不適宜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須採用靜脈注射葡萄糖耐量試驗(IVGTT)。具體方法是:50%葡萄糖50毫升(或每千克體重0.5克葡萄糖),靜脈注射, 然後按口服法留取標本送檢。
1. 為保證血糖數值準確,血標本應在抽取後儘快送檢。
2. 最好在每次抽血的同時,留尿測尿糖,如果尿糖從無到有, 可以確定「腎糖閾」。
3. 避免在應激狀態下做糖耐量試驗。因為發熱、感染、手術、急性心梗、腦卒中等應激狀態會導致血糖升高,使結果呈假陽性,故患者必須在應激過後方可進行OGTT檢查。
4. 試驗中如發生噁心、嘔吐或食用了其他食物應終止試驗。
5. 糖尿病患者做胰島功能檢查時,空腹血糖應≤10.0mmol/L, 否則,由於高血糖的毒性作用, 使得胰島素分泌明顯受抑,所測結果不能反映受試者胰島功能的真實情況。在血糖較高的情況下患者口服糖水,會導致血糖進一步升高,甚至誘發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因此,如果患者的血糖較高,最好先行強化治療,待空腹血糖降至8.0mmol/L(最高不超過10.0mmol/L)以下3~5天,再行胰島功能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