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嚴推廣教育班第 36 期
《學佛三要》
印順導師著
貫藏法師敬編
2018.9.18
目次【1】
〈二、生生不已之流〉
——文本——【2】
(一)依佛法「調心、濟世」,是「滅世間苦」的最好方法
世界本來就是難得圓滿的,本來就是充滿了苦痛的;但現代世界人類的苦難,越來越多,這是大家所能深切感覺的。彼此缺乏和樂諒解的精神,老是互相鎮恨,互相鬥爭,越來越兇,弄得人類生活得毫無生趣。
要消滅這世間的苦難,惟有大家來奉行佛法。依佛法去調柔人心,救濟世間,才是最好的方法。
世界所以弄得這麼糟,是受了兩種思想的毒化。這兩種的思想,雖古代早已有了,但到近代,更泛濫,更猖獗起來。那兩種呢?
1. 唯物思想(一世論;「宗教信仰」減低,甚至否定、摧殘)
一、近代文明的特徵,是對於宗教信仰的情緒減低了,甚至否定他或摧殘他。
這由於近代人的思想、精力,都傾向集中於物質世界的研究。對於人類自己,看作物質的集散現象,以為一死就完了。生前所作所為的一切,都不需要自己來負責,道德的精神開始沒落。近代抱著這種觀念的人太多了!
依佛法說,這是不信生前,不信死後,只有現在,是撥無前生與後世的邪見者。一死就什麼都歸於烏有,只剩一堆物質,不負生前的行為責任,這是與宗教相反的。此種錯謬思想,全由於庸俗的功利觀,哲學上是唯物論。
二、西洋有一類思想家,他們覺得世間的一切,時刻在鬥爭著。誰善於鬥爭,誰就能獲得生存,獲得勝利。
這種鬥爭哲學所散布的思想,造成四面皆敵,緊張,驚慌,殘酷,殺害的心腸。弱肉強食的天演進化論,是這一思想的代表。
自從這兩種思想廣泛地流行,人類的觀念,就起了激烈的變化。〔1〕一方面,認為死了完了,生前的一切,全用不著負責。〔2〕一方面,想要活下去,非向他人鬥爭不可。
這種〔1〕唯物的、〔2〕鬥爭的思想,給予近代人類的禍害最大。
要徹底的把他糾正過來,也應從兩方面著手。〔1〕一、人生並非唯物的,死了並非沒有,生前的行為責任,要自己來負責。〔2〕二、人生的理想,不是彼此鬥爭不已;人與人間,應有互助合作,相敬相愛的態度。
養成〔1〕自我負責,〔2〕彼此和樂的社會風氣,才能減輕世間的苦難。這惟有佛法,才能徹底的針對這兩種錯誤思想,給予從根變革過來。【3】
現在先從佛法的立埸,說明生命延續的事實。
人生及宇宙,如把他看作延續的,發展的,活潑潑的,新新非故的,生生不已的,這不一定是佛教所說,其他的宗教與哲學,也每有這種見解。對於生生不已,他們常是這樣看:
一、從宇宙論去看,不但人和動物如此,花草樹林,高山流水,都活潑潑的表現宇宙生命的洪流。宇宙的一切,都呈現活躍的生機,所以宇宙常在不息的發展,不息的進化中。
二、從人生論去看,著重社會。從種族的繁衍,人類的互助,看出社會是生生不已的,充滿生意。
3. 評:傾向客觀化,與己對立;每重整體而忽視個人,成非宗教
這種看法,從宇宙與社會全體去看,未必能糾正上說的毒素。因為說到宇宙與社會,多少傾向於外在的、普遍的客觀化,與自己形成對立的態度。每每是著重於整體而忽視個人,成為非宗教的。【4】
1. 出發於「有心理現象(有情)」的,且是「每一生命單位」
世間的一切,如作常識的分類,可分為礦物,植物,動物;或可以分為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如著重人類,更可從有心理活動的動物中,別出理智的人類。
對於這些,佛法所說的生生不已之流,是出發於有心理現象的,而且是每一生命單位。每一生命單位,都是延續不息的生命之流,如長江大河的滔滔不絕般流來。
生命,從來的佛典中,並沒有這一術語,一向稱為有情或命者。有情,是有情識的,有情愛的。命者,是從業報而來的,有一期壽命的個體。
2. 有情是身心和合,非偏重精神;植物、器界非生命的核心、當體
〔1〕所以佛法所開示的生命之流,不是說生理的,而是有心理活動的,大抵與動物的含義相近。因此,草木花果,山河大地,都不是生命的核心,生命的當體。〔2〕同時,佛法所說的有情或命者,不單是物理的,生理的或心理的,而是複合體的生命現象,所以;不像某些學者的偏重精神。【5】
在人說人,雖可說生命是一一人的自體,而實通於一切有情。佛法是從一切有情,去觀察他的生生不已。這一觀點,佛法與印度哲學大致相近。
【注釋】
【1】案:凡「加框」者,皆為編者所加。
【2】案:1、凡「首行未空二格的段落」,在印順導師的原文中,皆屬「同一段落」。
2、印順導師原文,若為編者所略部分,以「…〔中略〕(或〔下略〕)…」表示。
3、文中「上標編號」,為編者所加。
4、腳註引文,梵巴字原則上不引出。
5、印順導師原文中,括號內的數字,如「(1.001)」,表示原文本有的腳註。
【3】印順導師《學佛三要》〈學佛的根本意趣〉p .16 ~ p.17:
四、學佛的切要行解
佛法中,從信仰到證悟,有「解」「行」的修學過程;解是了解,行是實行。佛法的解行有無量無邊,現在僅舉出扼要的兩點 ,加以解說。
〔一〕先說理解方面的:一、「生滅相續」;二、「自他增上」。
〔1〕生滅相續,說明了我們的生命,是生滅無常,延續不斷的,也就是「諸行無常」義。〔A〕 人 生從孩童到老年, 無時無刻不在演變中,雖然是不斷的變化,後後不同前前,但永遠相續著,還有他個體的連續性。〔B〕 擴大範圍來說:今生一期舊的生命結束,新的生命又跟著而來,並不是死了就完了。就如今晚睡覺,一夜過去,明早再起來一樣。明白了這種道理,才能肯定那業果不滅的道理。
就現在說:如一人將來的事業,成功或失敗,就看他有否在家庭與學校中,受過良好的教育。又如年輕時,如不肯努力,學會一種技能,不能勤勉的工作, 年紀老大時,生活就要成問題。 這一簡單的原理推廣起來,就顯示了今生若不能做一好人,不能積集功德,來生所得的果報,也就不堪設想了。換句話說,要想後生比今生更好,更聰明,更幸福,今生就得好好地做人。
這前後相續,生滅無常義,可以使我們努力向上向善的目標做去。
〔2〕自他增上,「增上」是有力的、依仗的意思。〔A〕人類生活於社會上,決不能單獨的存在,必須你依我,我依你,大家互相展轉依持。如子女年齡幼小時,依靠父母撫養教導;等到父母年老,也要依子女侍奉供養。〔B〕推而廣之,社會上一切農、工、商、政,沒有不是互相依仗而展轉增上的。 〔C〕依佛法說,範圍更大,宇宙間一切眾生界,與我們都曾有過密切的關係,或者過去生中做過我們父母兄妹也說不定。只因業感的關係,大家面目全非,才不能互相認識。
有了這自他增上的了解,就可培養我們一種互助、愛人的美德,進而獲得自他和樂共存。否則,你害我,我害你,互相欺騙、殘害,要想謀求個人的幸福,世界的和平,永遠是一個不可能的問題。所以,世界是由我們推動的,要想轉穢土成淨土,全在乎我們能不能從自他和樂做起而決定。
〔二〕關於修行的方法,雖然很多 ,主要的不外 :「淨心第一」和「利他為上」。…〔下略〕…
【4】(1)印順導師《我之宗教觀》p.5 ~ p.10:
依佛法說:宗教的本質,宗教的真實內容,並不是神與人的關係。宗教是人類自己;是人類在環境中,表現著自己的意欲。宗教表現了人類自己最深刻的意欲,可說是顯示著人類自己的真面目。
然而這幅人類自己的造像, 由於社會意識的影響,自己 知識的不充分,多少是走了 樣的。在人類從來不曾離開愚蒙的知識中 ,將自己表現得漫畫式的;雖不是寫生的、攝影的,看 來卻是再像不過!
宗教是人類自己的意欲表現;意欲是表現於欲求的對象上,經自己意欲的塑刻而神化。如在多神教中,對於雨,人類或希望他適時下雨,或希望他不要淫雨,但對雨都起著力的、神妙的直感。於是乎從雨是有意欲的,活生生的像自己;進展到 有神在主宰雨。一切自然現象,社會現象,都如此。
而且, 不但依照自己意欲,而且依據(人類的集合)社會形態,而山、水、城、鄉的神世界,逐漸的開展出來。
〔1〕人類從無始以來,在環境的活動中,一向向外馳求。所以起初的意欲表現,都表現在外物,而不曾能表現自己,也就不 曾能清晰地表現自己。〔2〕還有,天真的兒童,知識不曾發達,等到長大了,社會影響下的世故也 深了。在社會中,有不能不 隱蔽自己的苦衷,覆藏自己 的真意,覆藏自己的錯誤,覆藏自己的罪 惡。久而久之,真的連自己 也誤會自己了!這在高尚的宗教中,才著重自己,清晰地將自己表現出來。
人類在宗教中,〔1〕吐露了自己的黑暗面──佛教稱之為煩惱、業;基督教等稱之為罪惡。〔2〕而自己希望開展的光明面,也明確地表達出來。高尚宗教所歸依、所崇信的對象,不外是「永恆的存在」,「完滿的福樂」,「絕對的自由」,「無瑕疵的純潔」。 這在基督教信仰的上帝,即說是無始 無終的永恆,絕對自由,完善的福樂,圓滿而聖潔的。 在佛教中,佛也是常住的、妙樂的、自由自在的、究竟清淨的。可以 說, 凡是高級的宗教,都一致的崇信那樣的理想。
這究竟圓滿的理想,如佛陀 ,又是最高智慧的成就者, 有廣大而深徹的慈悲,勇猛的無畏, 這都是人類希望自己能得到的。人,決不甘心於死了完了;永遠的存在,而且存在得安樂與自由,智慧與慈悲。人類有達成此圓滿究竟的意欲,即以此為崇仰的對象,而希望自己以此理想為目標而求其實現。
總之,宗教所歸信崇仰的,是人類自己意欲的共同傾向。這種意欲的自然流露,從何而來, 這裡姑且不談。而 人類有這種意欲,卻是千真萬確的。
在人類的〔1〕知識不充分時,傾向於外界時,意欲的表現也不完全,也表現於自然界。〔2〕知識越進步,越是意識到宗教即是人類自己,意欲的表現越完全,也表現於人類自身。所以宗教的形態儘管不同,而一切宗教的本質,卻並無兩樣。一切都不外人類自己,人類在環境中表現著自己的意欲。
在這裡,可以指出神教與佛教的不同點。〔1〕一般神教,都崇信人類以外的神。在一神教中,以為神是這個世界命運的安排者,人類的創造者──神照著自己的樣子造人。
〔1〕但在佛教中,以為崇信、歸依的佛(聲聞等),是由人的精進修學而證得最高的境地者。以此來看宗教所歸信的,並不是離人以外的神,神只是人類自己的客觀化(表現於環境中)。人類小我的擴大,影射到外界,想像為宇宙的大我,即成唯一的神。因此, 人像神,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類自己,照著自己的樣子,理想化、完善化,而想像完成的。佛教有這樣的話:「眾生為佛心中之眾生,諸佛乃眾生心中之諸佛」。眾生──人信仰歸依於佛,是眾生自己心中所要求實現的自己。所以佛弟子歸依佛、歸依僧,卻要「自依止」,依自己的修學,去實現完善的自己。
…〔中略〕…
宗教是人類自己的意欲,表現於環境中。不平等而要求平等,不自由而希望自由,不常而希望永恆,不滿愚痴而要求智慧,不滿殘酷而要求慈悲。當前的世界,斷滅論流行,不平等、不自由,到處充滿了愚痴與殘酷 ,該是宗教精神高度發揚的時節了。
人類都有此願欲,而唯有在宗教中,才充分地、明確地表達出來。〔1〕不但佛教,如實的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宗教歸仰,而努力於自己的實現。〔2〕一般宗教,特別是高尚的宗教,梵教、耶教、回教等,也都能表達出崇高的理想,輝煌的神格,由攝導人類自己,向這一目標去努力!
※有關「這種意欲的自然流露,從何而來」:
(1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p.a7:
智慧與慈悲,為佛法的宗本, 而同基於緣起的正覺。…〔下略〕…
(2 )印順導師《學佛三要》〈慈悲為佛法宗本〉p.120 ~ p.123:
二 慈悲的根源
慈悲是佛法的根本;也可說與中國文化的仁愛,基督文化的博愛相同的。不過佛法能直探慈悲的底裡,不再受創造神的迷妄,一般人的狹隘所拘蔽,而完滿地、深徹地體現出來。
依佛法說, 慈悲是契當事理所流露的,從共同意識而泛起的同情。這可從兩方面說:
〔1〕從緣起相的相關性說:…〔中略〕…人與人間,眾生間,是這樣 的密切相關,自然會 生起或多或少的同情。同情,依於共同意識,即覺 得彼此 間有一種關係,有一種共同;由此而有親愛的關切,生起與樂或拔苦的慈悲心行。…〔中略〕…慈悲(仁、愛),為道德的根源,為道德的最高準繩,似乎神秘,而實是人心的映現緣起法則而流露的──關切的同情。
〔2〕再從緣起性的平等性來說:…〔中略〕…在這平等一如的心境中,當然發生「同體大悲」。
有眾生在苦迫中,有眾生迷妄而還沒有成佛,這等於自己的苦迫,自身的功德不圓滿。大乘法中,慈悲利濟眾生的心行,盡未來際而不已,即由於此。一切眾生,特別是人類,不但由於緣起相的相依共存而引發共同意識的仁慈,而且每每是無意識地,直覺得對於眾生,對於人類的苦樂共同感。無論對自,無論對他,都有傾向於平等,傾向於和同,有著同一根源的直感與渴仰。
這不是神在呼召我們,而是緣起法性的敞露於我們之前。我們雖不能體現他,但並不遠離他。由於種種顛倒,種種拘蔽,種種局限,而完全莫名其妙,但一種歪曲過的,透過自己意識妄想而再現的直覺,依舊透露出來。
這是(歪曲了的)神教的根源,道德意識,慈悲精神的根源。慈悲,不是超人的、分外的,只是人心契當於事理真相的自然的流露。
(2)印順導師《我之宗教觀》p.21:宗教對於人類,究竟有 什麼價值?價值當然不止一種,然宗教的真價值,在使人從信仰中,強化自己以勝過困難,淨化自己以達成至善的境界。
(3)印順導師《我之宗教觀》p.29:我從佛法來研究,認為佛法是宗教,但是宗教中的最高宗教,而不能以神教的眼光去看他。希望宗教同人,對宗教有確實的信解, 從本身的充實淨化做起。唯有人類自身的新生淨化,才是宗教的真實意義;才能促成社會的真正進步,實現宇宙的莊嚴清淨!
(4)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p.32 ~ p.33:
所說歸依者,信願以為體;歸彼及向彼,依彼得救濟。…〔中略〕…
若人自歸命,自力自依止,是人則能契,歸依真實義。…〔下略〕…
【5】(1)印順導師《佛法概論》p.47 ~ p.48:
進一步說:有情為了解決痛苦,所以不斷的運用思想,思想本是為人類解決問題的。在種種思想中,窮究根本的思想理路,即是哲學。
〔一〕 但世間的哲學,〔1〕或從客觀存在的立場出發,客觀的存在,對於他們是毫無疑問的。如印度的順世論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又如中國的五行說等。他們都忽略本身,直從外界去把握真實。這一傾向的結果,不是落於唯物論,即落於神秘的客觀實在 論。〔2〕另一些人,重視內心,以此為一切的根本;或重視認識,想從認識問題的解決中去把握真理。這種傾向,即會產生唯心論及認識論。
〔二〕依佛法,離此二邊說中道,直從有情的體認出發,到達對於有情的存在。有情自體,是物質與精神的緣成體。外界與內心的活動,一切要從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以有情為本,外界與內心的活動,才能確定其存在與意義。
有情為物質與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也不應偏於精神;不從形上學或認識論出發,而應以現實經驗的有情為本。
佛法以為一切是為有情而存在,應首先對於有情為徹底的體認,觀察他來自何處,去向何方?有情到底是什麼?他的特性與活動的形態又如何?不但體認有情是什麼,還要從體認中知道應該如何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2)印順導師《印度之佛教》p.37 ~ p.40:
第一節 世間
佛法無他事,「淨化世間以進趣出世之寂滅」而已。
世間者,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時劫之遷流變壞謂之「世」。十方器界無邊際,在成、住、壞中;一切有情無數量,在生、老、死中。有情與器界,起滅於三世之流,莫知其終始,此之謂「世間」。
世間唯有情與器界,而有情則又為其本。何者?有有情,而後往返彼此知器界,前後延續有時劫。若離有情,此器界之與時劫,不必論亦無可論也。
〔一〕言有情者:〔1〕〔A〕「自體愛」則內我之貪染,「境界愛」則外境之執取,「後有愛」則無限生存之意欲;有情者,有此情愛也。外書之釋此,為喜, 為動,為情,為光明;內典之釋此,為大心,快心,勇心,如金剛心。〔B〕 生存意志躍躍然,熱烈衝動奔放而靡止;有情者,有此情識也。
〔1〕有情愛與有情識者,〔A〕其緣起之和合邊,名之曰有情。〔B〕從其緣起之種種邊,則曰名色,曰五蘊(色、受、想、行、識),曰六處(眼處、耳、鼻、舌、身、意處),曰六界(地、水、火、風、空、識 )。蓋心色不一不異之和合,而以愛取營為個性之活動者也。
〔二〕何由知世間以 有情為本乎?〔1〕世間之存在曰「有」,〔2〕世間之顯現曰「生」,此生之與有,佛法並約有情為論。有情即世間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之存在,此可於聖典知之。
〔三〕自有情之種類言;〔1〕分別有情之體類者,曰 「五有」:天有、人有、旁生有、 鬼有、地獄有。以人有為本、為中心,旁攝於鬼、畜;此三者之勝進者為天,劣退者為地獄。〔2〕若分別有情出生之相類者,曰「四生」:胎生、卵生 、溼生 、化生 。前三生其常見,化生則其變也。
〔四〕(一)即此「五有」、「四生」而論其延續於時劫:〔1〕一期則生有、本有、死有,前後則本有、中有、後有。即現實之存 在,以知未來之存在,相續非斷滅者,名為「有」。〔2〕曰前生,曰今生,曰後生,生滅不居非常住,名曰「生」。
(二)即此「五有」、「 四生」 而論其往返乎器界,〔1〕有則欲有、色有、無色有,同因所愛所取以成世間之存在;〔2〕 生則欲界生、色界生、無色界生。世間以有情為本,存在者唯此,顯現者唯此,不亦灼然可見乎!
〔五〕自因果言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 行,乃至純大苦聚集 」。世間 以有情為本,有情不出惑、業、苦三雜染。此三者之〔1〕因有曰「有支」,〔2〕此生彼生曰「 緣生」。有情之生 死相續苦,非自、他、共、無 因作,佛說為緣起:逐物流轉,觸境繫心,心色依持。緣起如環之無端,以無始來不見真實諦,死生 無邊際,生生不已而眾苦永 在。
〔六〕自業報論之:(一)業力所感為報,如「五有」,緣起之顯在也。〔1〕〔A〕無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情而無心者;心色和合,不即不離,相依相持而相續存在。〔B〕此有情,即世間之根本。〔a〕即本而起末,山、河、大地 、草木叢林曰無情, 無情乃有情之外在,如焰之舒光明。〔b〕即總以探別,曰情愛、情識。情愛、情識乃有情之中樞,如焰中之焦炷。〔c〕有情,內不離情識,即外不離器界,依彼得存而為彼之本。〔2〕世間之學者不達,〔A〕外逐於物立唯物,內蔽於 心談唯心;〔B〕別而礙總則多元,總而乖別明一本,人各一是非,孰知世間之實相哉!
(二)有情所起之動能 曰「業」,不即色心亦不離,曰有、曰業有,緣起之潛在也。
(三)〔1〕〔A〕業感有情總別之報果,則即潛而至顯;〔B〕依心色活動而成業力,則即顯而至潛。〔2〕〔A〕雖業之與報, 並有並生,〔B〕然據偏勝而言,則業為有而報為生。
如上所述,〔1〕器界無邊際,有情無數量,其起滅於時劫無始終,可謂廣大、眾多、悠久矣!〔2〕若探其本,則有情之體有、相生而已。
知此,乃知佛法所明世間之宗本,乃足以進言淨化世間,以進趣出世之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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