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有一人家喝喜酒,有位客人隨禮給了一毛錢,這說出去,很多人不敢相信。肯定不是人家掏不起,10塊8塊還是有的吧,別人給了1000 ,2000,少的也有100 ,200,下飯店吃頓飯,最便宜的也要十幾塊錢吧,一毛說實在話還是太少了,不給還好一些,丟人沒面子不說,別人肯定認為你是來蹭吃蹭喝的。
主家也不會計較這些,即使不給錢也會讓你白吃白喝的,因為喝喜酒圖個熱鬧,高興,誰又在乎你吃了這頓飯呢?
說實在話,現在辦宴席收禮金太普遍了,甚至有的人一個月工資都不夠去喝喜酒,網上不是經常曝出大操大辦,人情債還不起的情況嗎?
這位客人的做法值得提倡,最好一分錢都不用給,既不會給自己增加經濟的壓力,又省去了主家下次回禮的壓力,都不用掏錢,由主家花錢請人們喝喜酒,其實那不是更好嗎?
收禮金這種陋習應該改一改了,現在的很多地方不也出臺了村規民約,倡導婚喪從簡。不收或者少收禮金嗎?
不收禮金值得提倡,更值得推廣,辦個婚禮,婚喪嫁娶還想收別人的紅包,說白了不就是索要人家的錢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