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後果很嚴重!

2020-09-10 平安西峽

2020年8月初,在南陽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調度下,西峽縣公安局組織網安專案組赴鎮平對侵犯公民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進行集中收網行動。現場抓獲涉嫌侵犯公民信息嫌疑人8名,扣押大量作案使用的電腦、身份證、銀行卡、手機等工具。

經查,自2020年以來,楊某利用從網上購買的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註冊國外某購物網站的帳號和國外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帳號,然後在該購物網站開網店,進行虛假交易,實施詐騙、非法獲利。該案楊某非法獲取公民身份信息共1000餘組,郵箱帳號密碼信息13萬餘條,虛擬主機信息100餘個,非法獲利18萬餘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等8人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西峽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西峽公安微普法

中國人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西峽公安提醒:保護好自己的公民身份信息,銀行卡等有效證件,嚴禁出租、出售、轉借他人。

相關焦點

  • 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實際上,這些被洩露的信息,都被統稱為公民的個人信息,而公民的個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像買賣、提供我們的個人信息或將我們的信息用於違法犯罪的,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是如何定罪量刑的?我國《刑法》中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做了定罪處罰的,罪名就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 公職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問題研究
    對公職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懲處不嚴,打擊不力,刑罰的確定性不足,是造成公職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在生活中,公安幹警查詢他人的「開房記錄」,法院幹警查詢他人身份信息、個人資產等現象,早就屢見不鮮。利用職務便利的這些侵權者們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並沒有因此受到嚴重的處分、處罰。而沒有懲罰的責任,形同虛設。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犯罪案件定罪量刑(立案階段)標準
    ,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第六條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本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五萬元以上的;(二)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信息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公安部:嚴打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同時,犯罪嫌疑人利用QQ群、百度網盤、黑客論壇等網站平臺,使用網絡電話、虛假身份等進行聯絡,通過網銀轉帳或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交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公民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竊取後,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滋生了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下遊犯罪,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
  • ...拿什麼保護你,我的個人信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實務...
    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防範建議2020年1月15日上海市檢察院舉辦「75號咖啡•法律沙龍」活動劉恩媛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時任松江區檢察院掛職副檢察長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日漸頻發,不僅嚴重危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而且常與詐騙等犯罪存在密切關聯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中的兩個問題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網絡犯罪中常見的一個罪名,也是筆者長期關注的一個罪名。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筆者連續三年都有處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其中不乏不提請逮捕、不批准逮捕和一審緩刑的案例。一、公民個人信息的認定侵犯公民信息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民個人信息。
  • 銀川3男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批捕
    寧夏就有這麼幾人,為了撈錢,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張某某是銀川市某不動產交易中心工程師;楊某某,某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黃某某無業人員;從職業上看,3個似乎沒有交集的人。卻因為「利益」走到了一起,最終,3人又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嫌疑人張某光被批捕
    近日,項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了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光。2020年6月,項城市公安局在開展防範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中發現,花園辦事處居民張某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遂對其立案偵查。經查,張某光在網上購買上千萬條個人信息,用於在網上通過天天錢莊、熊貓試玩、pp紅包、掉錢眼等二三十個平臺對遊戲、貸款、交友等軟體刷下載量,從中獲利13000元。
  • 購買萬條個人信息進行電話營銷獲刑,揚州邗江發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典型案例
    法官通報典型案例2017年以來,邗江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及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16件91人。案件呈現犯罪手段多樣化、犯罪主體年輕化、犯罪後果嚴重等特點。信息技術的普及及快速發展,犯罪分子採用高技術作案手段,如搭建釣魚網站、剽竊軟體、入侵網絡等犯罪活動層出不窮,花樣繁多。此類案件中,被告人以青年居多,犯罪主體呈年輕化趨勢,掌握一定的計算機技術,善於鑽計算機系統漏洞,出於獵奇心理或利益驅使獲取他人信息,侵犯他人隱私。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相關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彙編
    第八條 設立用於實施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 福建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宣判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陳強 )近日,福建省順昌縣人民法院宣判該省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團隊打著「國家項目」旗號,在群內發送虛假宣傳信息,以項目落地後會發放福利為幌子發展會員,要求會員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公民個人信息。經審計,「龐瀾團隊」通過該項目共獲取近48萬條公民個人信息(已排重)。
  • @鍵盤俠,「侵犯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可判7年
    首先來說說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問題。國家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但上升到了立法層面,而且在《刑法》中有具體明文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快遞公司員工出售客戶信息,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
    網絡的便捷,讓公民的個人信息變成了一種「資源」,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倒買倒賣公民個人信息來非法獲利,嚴重危害公民的信息安全。近日,江蘇常熟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堅決嚴懲此類犯罪行為。
  • 淮北:電信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刑一年半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近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2019年10月,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被告人唐某燦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項城一男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上千萬條,被批准逮捕
    近日,項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了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光。2020年6月,項城市公安局在開展防範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中發現,花園辦事處居民張某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光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客觀真實,遂決定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准逮捕張某光。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 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
    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 2019十大案例 -2019年以來公安機關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在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整治黑客攻擊破壞犯罪和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淨網2018」「淨網2019」「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持續重拳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偵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1.7萬餘起,抓獲各行業內部人員3000餘名,發現並通報一大批涉及金融、教育、電信、交通、物流等重點行業信息系統及安全監管漏洞,打掉了一批非法採集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兩被告人獲刑
    原標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兩被告人獲刑近日,由禹會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伍某、周某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詐騙案經法院一審判決,兩被告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間,被告人伍某、周某甲通過網絡買賣他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等公民個人信息及信息綁定的微信號,為他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其中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合計700餘條,非法所得7000餘元。2019年7月,兩被告人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綁定的微信帳號和微信收款二維碼,致使被害人被騙1萬餘元。
  • 銀川發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4月,國家衛計委陸續接到有關省區反映發生多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被盜用而導致的詐騙案件,國家疾控局向公安部網安局提供了一網絡管理員帳號在銀川市異常登陸線索。  興慶區4·05王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17年6月,經過三個月的不懈努力,興慶分局網安部門成功偵破公安部掛牌督辦「4·05」銀川市興慶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一個長期盤踞銀川,輻射3省的跨地區跨行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團夥被一網打盡,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歸案,查獲公民個人信息超過400萬條用於房屋裝修業務推廣,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
  • 肖某樹、鄭某奎、周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重慶市忠縣人民法院判決
    二、被告人肖某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事實2010年初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肖某樹為提升裝修公司業務,先後多次從被告人周某以及張某剛、汪某華等人處購買或免費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公安機關從被告人肖某樹處扣押電腦硬碟1個、移動硬碟1個、手機1部、載有公民個人信息的A4紙16張。經對肖某樹使用的電腦、手機等進行電子勘驗,發現公民個人信息162351條。
  • 遼寧省葫蘆島網安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涉及個人信息20萬餘條
    12月4日,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安局網安支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經過縝密偵查,輾轉多個省市,成功破獲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涉案嫌疑人11名,查獲被售賣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20萬餘條。11月初,網安支隊偵查員在日常網上巡查工作中發現重要線索,有人在QQ群中非法買賣公民身份證信息。經偵查員進一步工作發現,這個QQ群主要買賣公民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公民頭像照片以及公民手持身份證照片,這些信息一旦被詐騙、洗錢等犯罪團夥利用,後果不堪設。經進一步調查,一張遍布多個省市的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絡浮出了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