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這個詞在當今社會已經有點淪為普通了,導致有種感覺,男人只有一點不好的舉動,就被封為「渣男」。
之前在酒吧聽一群小姐姐聊天,我拋磚引玉問到:當說到渣男這個詞,你們想到了什麼?女A說:劈腿女B說:始亂終棄這兩個答案明顯引起共鳴,大家都紛紛點頭。緊接著,其中一個朋友說,打老婆算嗎?大家開始有不同意見,有的說算,有的說不算。我當時就有一種感覺:「渣男」這個稱號是用來形容在兩性關係中那些只能用道德譴責,而還未觸碰法律底線的行為。
比如老公打老婆打到住院,我們可以形容他是「渣男」,但是這時候"渣男」一詞的譴責力度已經不夠用了,這是肢體傷害犯罪。但是如果是出軌,那麼這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還上升不到犯罪這個嚴重程度。然而,大眾媒體在不斷過度使用「渣男」這個詞,它既出現在「丈夫殺妻"的社會新聞中,也出現在「男明星和女同事共用一根吸管喝奶茶"的花邊新聞裡。這種含糊使用詞義值得我們警醒。
在兩性關係中,「道德約束」和「法律約束」應該屬於兩個領域。公安系統和司法系統在家庭暴力事件中以「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態度不作為;與此同時,我們更應該去質問,在兩性關係中,「道德敗壞」和「犯罪行為"的邊界在哪裡?歡迎小夥伴在文章下面留言。如果喜歡不妨點個讚,關注一下。如果你的戀愛很甜蜜,小咖想向你請教。如果你在戀愛中遇到了難題,小咖也會一直等你。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