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離職除了工資,這些錢也是你的,記得拿完再走人!

2021-02-14 財務第一教室

在這幾種情況下離職,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辭職是太正常不過的事了,看著同事換了一批又一批辭職可以有千萬種理由但是離開公司不只是簡單的捲鋪蓋走人有些錢不拿白不拿!!不拿可就虧大了!


在多種情況下離職,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

1、用人單位不續約

用人單位與員工所籤合同到期,雙方都會自然而然地考慮要不要繼續籤約。如果最後彼此友好「分手」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這一點,很多員工在離職時都忽略了。

案例:李明與劉超在北京朝陽區的兩家企業上班,最近,他倆與單位的合同到期了,都因為各自的原因不再續約。李明除了領夠工資外,其他什麼好處都沒有得到。而劉超則不然,他還得到了企業發的補償金。這讓李明非常不平衡,近日,他向企業提出了要求,企業迫於無奈,只好如他所願了。

特殊情況:用人單位願意在提高勞動報酬的情況下與員工續約,可員工提出不續約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補償費。

2、用人單位解聘拒絕訂約員工

有些用人單位由於合同規則尚在制訂中,還沒有最後「拿出手」,與員工約定在以後補上合同。當合同出臺後,需要籤訂時,有些員工不願意籤訂,單位只好將其解約,這種情況,補償費是少不了的。

案例:甘國強自由習慣了,到一家博物館上班時,只與博物館存在口頭協議。工作一年後,博物館要求與甘國強籤合同,但甘國強不願意。於是,博物館與其解約。甘國強憤憤不平,提出支付補償金,博物館最終還是「屈服」了。

特殊情況:有些員工拒不籤訂勞動合同,但還是希望能留下來工作。那麼,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絕訂約員工時,不需支付補償金。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有些用人單位由於工種不同、工作內容不同,與員工不是按時按日計算,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當員工離職時,必須支付補償金。

案例:張倍源在北京一家冰箱公司做售後服務工作,主要給客戶安裝與維修冰箱,他不必到公司上班,工資按「件」計算。當他完成了彼此約定好的一定工作任務量後,公司與其解約,張倍源提出支付補償金,公司不願意,最後在仲裁委員會的努力下,張倍源如願以償了。

特殊情況:如果員工沒能完成約定的任務遭到解約,用人單位可考慮不支付補償費。

4、員工被迫離職

很多人也許會感覺匪夷所思,員工被迫離職,用人單位還要向您支付一筆補償款?是的,沒錯!不要謝天謝地,《勞動合同法》裡就明確規定。但前提是,您被迫離職是因為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您實在看不下去、幹不下去了。

案例:林航此前在北京東三環某公司就職,後來,公司因種種原因,拖著他半年工資都沒有發放。迫於無奈,他向公司發起了「抗戰」,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被迫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介入與審理下,他不但拿到了工資,還獲得了補償金。

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客觀因素存在爭議,並非故意,而您太「小氣」,表示「不得不」離職的,不能被採納。

5.用人單位提出解約

員工與用人單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兩個自然人,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願」。在籤訂合同後,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約,那毫無疑問,用人單位必須要支付您補償費。

案例:羅傑榮應聘到一家藥材公司工作,籤了一年合同。上班第3個月時,公司發現羅傑榮學歷造假,於是提前解約。羅傑榮不服,向相關機構提起仲裁。結果公司被判支付羅傑榮補償金。對於學歷問題,其實,從法律上講,員工告知義務並非強制,單位審查不嚴適當擔責。

特殊情況:如果是員工提出提前解約的,公司不用支付補償費。

6、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用人單位依法裁員,都必須支付員工補償金。員工不要覺得既然是「依法」,給不給補償費都沒什麼。其實不然,就算是依法裁員,該欠您的還是不能拖。

案例:北京一家公司原本有70多名員工,出於公司自身發展的需要,今年1月份時進行裁員,共有20名員工離開公司,他們均拿到了不菲的補償費。可正是由於「不菲」,導致很多沒有被裁的員工非常羨慕,他們甚至期待被裁的人是自己就好了。


特殊情況:裁員必須是用人單位提出,而且程序得當。如果是員工自願解約,那不在補償範圍。

7、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約

何為「用人單位非過失性」?就是並非公司的過失,而是員工個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誤,用人單位認為不再有必要與您合作了,從而提出解約。

案例:袁靜剛大學畢業一年,性格比較內向,應聘到一家攝影公司做接待工作。在上班後3個月內,她因為不善與人打交往而多次被客戶投訴。於是,公司將其送到培訓學校培訓了一個月,回來後發現,她依然沒有進步,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只好與其解約。走前,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還是給了她應有的補償金。

特殊情況:如果員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態度不佳的,用人單位與其解約,補償金付或不付可商量著辦。

8、用人單位破產等原因解約

任何用人單位都有得意與失意時,當單位因業績下滑、破產等原因不得不與員工解約了,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員工一定的補償費。

案例:一家著名公司為了走出資金困境,去年進行大面積裁員。一開始時,大家都很不情願,但是公司都自覺給每人一定的補償金,很多被裁減的員工心裡有了些許安慰,也就不再鬧事了。


特殊情況:如果是破產,公司資金一定周轉不濟,補償費可約定往後拖,但不能不付。

1、在試用期內被裁員,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Q:我與公司籤訂了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目前我還未轉正,公司卻以戰略調整為由要裁掉我,請問我能獲得經濟補償嗎?金額會是多少?

小編:勞動法關於經濟補償的規定是不區分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試用期被裁員,同樣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其計算方式也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計算: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企業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滿六個月的,企業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企業沒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要被裁員,則還需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2、犯錯被辭退,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Q:我因為在工作中犯了錯給公司帶來了損失,現在老闆很生氣,要辭退我,請問這種情況下被辭退,我能獲得經濟補償嗎?

小編:對於比較嚴重的錯誤,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於損害結果夠不上重大的員工,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變更工作地點,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Q:我們公司原先在北京市區,現因為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遷到郊區。可很多同事覺得搬遷後的工作地點太遠,尤其在郊區下班晚了非常不安全,因此不願意搬去郊區工作。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

小編: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顯然會影響員工籤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所以勞動合同籤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的話,單位搬遷必須給予職工經濟補償。

4、派遣員工被裁,可以獲得多少經濟補償?

Q:我與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籤訂了勞動合同,被派往一家公司工作,現在這家公司要裁掉我們這些派遣員工,而且他們以我們是派遣員工為由,不支付我們經濟補償,請問我們該找哪家公司索賠?

小編:你們只要堅持至少有一家單位應支付你們的經濟補償即可;如果你們所服務的公司不肯支付,派遣你們的人力資源公司就必須承擔這個責任。如果人力資源公司也不願意支付補償怎麼辦?你們可以把實際用工單位和人力資源公司一同起訴至仲裁,要求他們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或者給予替代通知金和經濟補償金。

來源:最愛大北京、十分深圳

點擊「閱讀原文」,收看試聽課程、報名繳費!

相關焦點

  • 離職後除了工資還有筆錢拿 8種情況離職可獲補償金
    交了辭職信之後,還要記得留意一下經濟補償金。 (資料圖片) 工作以後,離職、跳槽不可避免。但如果你每離開一家公司只是簡單地捲鋪蓋走人,那麼你就虧大發了。 在某些情況下,離職後,除了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你還能得到一筆經濟補償金。這筆經濟補償金到底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能拿到? 9月20日,記者就此諮詢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共服務電話熱線12333。
  • 前天提出辭職,老闆補償三個月工資,要我今天立即走人,為什麼
    前天向老闆提出辭職,老闆昨天找我談話,要我今天立即走人,還願意補償三個月工資,為什麼?作為向老闆提出辭職的人,老闆能這樣痛快答應,並給出如此優惠的條件,你一定在這個公司不是一般人。老闆對你的離職已急不可奈,你要小心了。
  • 試用期提前辭職,可領導不讓走,直接走人不給工資,該怎麼辦?
    如果真的走人不給工資的話,那只能通過勞動仲裁來訴求自己的離職工資了。但這種話費的時間和成本,相對於離職工資又比較大,所以建議和公司協商溝通好吧。網友說,這樣的公司還就是不能再呆下去了。這樣的公司不守規矩,耍無賴,這樣的公司將來能有什麼好的發展空間?所以你離開是對的,就算工資要不來也走。
  • 那些一聲不吭離職的人會得到工資嗎?
    離職在職場中非常普遍,一般我們離職都需要提前打申請,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後,才能領到薪水,成功離職,但是有這樣一部分人,突然想離職了,乾脆連公司都不去了,也不向公司說明情況。那麼那些一聲不吭離職的人會得到工資嗎?
  • 職場怪象:提離職,老闆馬上答應了,還主動給我補償3個月工資!
    離職時候,老闆要補償你三個月的工資,聽著好像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啊!但如果你深入的思考卻不是那麼回事。你不一定賺了,也許你還虧大發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正常的話,員工離職的話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公司批准後,到期就可以正常離職了。
  • 辭職、辭退和自我離職有什麼區別?工資標準是多少?
    不說開除和離職對找下一份工作有多大的影響,單從賠償金及工資結算來說,就已經大有不同。我們不妨具體來看一看各種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下,工資與賠償金的差別。辭退、離職和自離差別巨大,選錯了你的錢就少了一大截,特別是老員工們,千萬要注意!
  • 想要離職跳槽了?這些注意事項你要知道!
    ,也不讓自己委屈糾結,更能讓前東家讚賞你。2、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 公司不批離職申請,直接走人算違法嗎?會有什麼後果嗎
    一、離職前一個月的工資沒發單位有單位的制度,如果你按照法定的工作時間為單位提供勞動,單位便不會拖欠你的工資,如果沒有履行請假手續,離職不批就不來上班直接走人,這種行為可以讓單位直接按照曠工處理你,既可以認為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也可以對你進行工資扣款,導致最後拿不到工資。
  • 勞動法規定:離職手續重要嗎?辭職、辭退和自離的工資標準
    不說開除和離職對找下一份工作有多大的影響,單從賠償金及工資結算來說,就已經大有不同。咱們一起看看各種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下,工資與賠償金的差別。辭退、離職和自離差別巨大,選錯了你的錢就少了一大截,特別是老員工,千萬要注意!辭 退辭退也就是指用人單位方面提出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 提離職,領導說明天結完工資,就可以不來了,什麼意思?
    我有個朋友,前腳給公司提離職,後腳領導就說第二天交接完,他就可以走了。這讓他有點納悶,正常來說,如果要辭職,是需要提前30天申請的。但領導直接說「明天結工資,不用再來了」,這算什麼意思呢?我跟他說,前腳提出離職,後腳領導就讓你走人,這只能說,你對他已經沒有任何利用價值了。我有個同事,前段時間提出了離職。頭天晚上提的離職,第二天領導收到了他的離職郵件,當天就和他溝通說,今天就算為你的最後工作日,明天你就正式從公司離職了。對於領導的決定,他也沒有絲毫的異議,畢竟已經提出來,離職提前走,也並沒有什麼不妥。
  • 2019勞動法:「自動離職」還有工資拿,5種情況另有「補償金」!
    2019勞動法:「自動離職」還有工資拿,5種情況另有「補償金」!根據相關的數據調查,現在的人在扇上班的時候,離職的概率比以前高很多,隨著時代的影響,我們選擇工作的範圍也變得越來越廣,有些人可能上班上的不順心的時候就會想要辭職,但也有是被辭退,不過我們需要知道的一點是,有時候即使是員工要求自動離職的,有時候還有工資可以拿,還有這5種情況還另外可以拿到「補償金」。
  • 新入職同事工資比你這個老員工還要高,你會離職嗎?最好不要離職
    不會離職。只要拿到自己應得的那份工資就行了。因為,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崗位上,公司裡新招聘入職的同事,做事比你少,錢拿比你多,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呢,有什麼想不通覺得不公平的呢。如果你因為這個而離職,實屬自討苦吃、自討沒趣。新入職的員工比老員工工資高,是有原因的。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新來的同事是公司急需的人才如果新來的同事是公司專門招聘的急需人才,能夠承擔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能夠解決某一方面的專業技術問題,能夠解決老闆工作上的心頭之患。那麼,新來的同事工資比你高,是很正常的,是順理成章的。
  • 已經有了離職打算,是領了年終獎離職還是現在走人好?
    你預計能夠拿到較為滿意的年終獎 如果你工作沒有過失,拿到年終獎是妥妥的。那麼這肯定得等到年終獎到手之後再走。同時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把自己想要離職的念頭流露出來。更不要在公司內使用電腦通訊工具跟別人討論是否要離職的事情。 曾經有過同事糾結要不要拿完年終獎再離職,新下家已經過五關斬六將,過了三面,就等offer了。
  • 論離職的正確操作流程
    2)電腦裡的資料和書面資料,做好分類整理,方便交接人上手,這也是幫你自己;3)電腦裡除了私人資料可以刪除,公司的資料,一律不要去動,你可以分類整理,但絕對不要去刪除;4)交接一定要有交接記錄,如果公司有交接清單,用公司的清單。如果公司沒有,自己列好詳細的工作清單,每項工作都有交接人籤字,這是對你自己的保護。你留一份複印件,原件交給領導。
  • 離職申請,千萬不要寫因個人原因離職,切記!
    毫無預兆,除了人事部門的通告,其他人一概不知,最後才發現原來人家早在一個月之前就提交了辭職報告。如果你寫了因個人原因離職,那你將與經濟補償金無緣,因為法律規定公司存在不交社保、拖欠工資等違法行為時,員工就是主動離職也可以要經濟補償金的,但你寫因個人原因離職,也就是你離職的原因並不是公司存在違法行為,而是因為你的個人原因,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是拿不到經濟補償金的。
  • 為什麼有些員工剛入職就懷孕,產假休完就離職走人?老闆透露原因
    大家好,今天給大家聊的內容是:員工在進入公司以後懷孕產假,休完就離職,那麼這樣的行為符合情理嗎?其實在職場中大家都會碰到類似的情況,有很多的特殊的女員工,他們在公司裡上班,不到半年或者一個月的時間,可是卻宣布自己懷孕,而在生完孩子之後這些員工已經享受了所謂的假期,離職走人以後,讓公司老闆防不勝防,那麼這種找單位來生孩子的行為,其實也是引起了很多老闆的排斥和反感,很多老闆認為員工沒責任心!
  • 知乎被曝緊急大裁員 員工稱只聊5分鐘就讓走人
    知乎被曝緊急大裁員 員工稱只聊5分鐘就讓走人 一名剛從知乎被裁離職的技術員工張小海(化名)向新浪財經表示,「裁員上百人肯定是有的,一個業務線可能就會裁員幾十人,我們業務這塊客戶端、後端技術、運營、產品都有被離職的員工。」張小海在知乎工作一年多,他回憶自己被辭退的經過:「讓我離職的負責人找我,直接給我一張離職協議,上面已經寫好我的名字,告訴我今天就離職。
  • 試用期電話辭職工資如何算?依據錄用通知和上月工資
    中國江蘇網10月30日訊 鎮江市民魏先生近日向京江晚報反映,他上月進入丹陽一家公司工作,10月中旬主動提出離職,但公司一直不願支付其10月份的勞動報酬。魏先生告訴記者,他是陝西西安人,上個月在丹陽找了一份工作。
  • 為何很多人辭職走人,不會說明是工資低?這幾個原因太現實了
    很多人辭職走人,最後都不和老闆說因為工資低的緣故。事實上,很多人辭職走人,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對工資不滿意都是覺得工資低,從而離職。而馬雲就曾經說過,一個員工辭職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受委屈了,一個是錢沒給到位,最後辭職的時候往往不會說是這個原因,往往都是找其他原因或者藉口來辭職,這是為什麼呢?
  • 員工直接辭職,公司是否有權扣除一個月的工資?來看勞動法怎麼說
    不久前一位在一家創業公司擔任人事主管的朋友找到我詢問關於員工辭職的問題,說他們公司有一名技術員突然跟他說老家出了點事要辭職,希望馬上辦理離職手續,考慮到技術這個崗位由於掌握的是公司的核心技術,所以公司希望他能夠按照法定流程一個月之後再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