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低級失誤的背後,是沒有守住醫療規範;而沒有守住醫療規範的背後,是缺乏對生命的敬畏。
▲資料圖。圖片來自新京報網
文 | 車橫
近日,河南電視臺一則《嬰兒活著卻被醫生說是死嬰,最後導致重度腦癱!醫生:孩子的健康和我們沒關係》的報導,引發廣泛關注。
9月1日,商丘市衛健委通報稱,將組成調查組認真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引導醫患雙方通過法定途徑妥善解決糾紛,待有關醫療鑑定報告出具後,依法依規界定並追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這是一起令人分外遺憾、痛心、憤怒的事件。據報導,去年9月,許先生的妻子懷孕26周在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臨產,手術前醫生告知產婦宮內感染,需立刻剖腹產,並讓產婦籤了「孩子拒絕搶救」協議。手術後,醫生稱嬰兒已死亡,但是當許先生提著「屍袋」離開時,孩子居然有了動靜,最終孩子被救活,但造成了永久性傷害——重度腦癱。
早產兒「死而復生」,令人匪夷所思。從常識講,不管產檢結果和醫生診斷是什麼,手術後,醫生都要確認孩子是死是活,無論如何都不該出現這種「死而復生」的情況。許先生稱,孩子在「屍袋」裡煎熬了2小時才被發現。試想,如果不是許先生執意要帶走自己的「骨肉」,恐怕孩子連「復生」機會都沒有。
人命關天。手術中出現這種低級失誤,不是「粗心馬虎」所能解釋的,而是沒有守住醫療規範所致。商丘市衛健委在通報中坦言,「我們對患兒家屬的悲痛心情和激動情緒,感同身受、充分理解、深表同情並誠摯慰問。」這是將心比心之下的人文語言。
當然,院方到底應承擔什麼責任、多大責任等問題,需要權威調查結論出爐之後才能下判斷,然後依法依規嚴肅追責。但從媒體報導看,醫生在手術前後的種種操作有不少違背常情常理之處,並有推卸責任之嫌,體現不出對生命應有的尊重和敬畏,與醫務人員基本的職業操守背道而馳。
比如,該院婦產科負責人受訪時表示,宮內感染的早產兒很難搶救,基本上是死胎,但同時承認「孩子有微弱的心跳」。這是一種極不負責的說法,孩子的生死是一個非此即彼的「二選一」問題,不存在「很難」、「基本」等模糊的說法。在未確認嬰兒死亡的情況下,醫生就直接把孩子裝袋讓家屬帶走,令人髮指。
從醫學上講,孩子重度腦癱的成因無外乎兩種,一是宮內感染,二是孩子被裝入「屍袋」長達2小時,缺乏及時、有效的救治。具體是哪種情況,抑或二者兼有,有待相關部門認真調查。
令人遺憾的是,面對家屬和媒體記者,該院醫患辦一工作人員竟質問:「憑什麼說是醫院造成孩子腦癱?如果是健康的孩子,就不會早產了。」這顯然是難言合理的回應姿態。
早產兒「死而復生」事件至今已有一年時間,調查宜及時回應輿論關切。鑑於此事影響不小,有關方面宜速查、嚴查、徹查,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給家屬及社會一個交代,以捍衛生命的尊嚴。唯有如此,才能挽救形象危機,讓醫患信任少被這類個案所蠶食。
□車橫(媒體人)
編輯:胡博陽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