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家長反饋,他們的孩子花錢大手大腳,沒有節約的意識,甚至連起碼的金錢觀念都沒有,其實歸根結底還是家長忽略了對孩子們在金錢方面的教育,也就是平時我們說的孩子的財商。
節目組特意安排了一個這樣的環節:給每一位小朋友十元錢,讓他們去買一天可以維持一天的食材。
在這個環節中,11歲的潼潼表現得非常的出色。
當得知兄弟二人僅僅有20塊錢時,立即就感覺這個錢太少了,說明他對現實的物價有比較正確的認識,覺得少之後,自己積極地想辦法去賺一點錢。
「比如說米一斤五塊錢」
「我們去別的地方買一個四塊錢的米,就賺到一塊錢。」
也難怪節目組注釋「未來的商業天才。」
到臨出家門兒時還不忘讓妹妹拎上一捆柴,這樣把它賣掉也能賺到錢。
等到了市場上的時候,潼潼還真是開始一家一家的問,問他們是不是要柴火?詢問都市各種店鋪是否需要燒火的柴火,果真是勇氣可嘉呀!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終於在一家烤鴨店前成功地售出了他們的柴火,進帳6元錢!
之後,四個小傢伙去菜市場採購食材,花13塊錢買了少半隻鴨,轉眼就拿去了另外一家熟食店鋪以15元的價格賣出。
高興的潼潼直說「13塊買進15塊賣出賺兩塊。」
兒童教育專家對此也如此評論說:「財商真的不是為了讓孩子賺錢,是培養和建構孩子對生活的規劃能力,適當給孩子點錢,給他施展金錢可以買什麼的這種機會。」
「理財觀念跟家長分不開,如果你家長是個大手大腳的人,讓孩子會規劃就有點兒困難。」
「言傳不如身教。」
1.讓孩子自己管理金錢,可以讓孩子了解到金錢。
孩子對掙錢,存錢和管理金錢有越多的了解,將來就不會通過發脾氣,乞討,盜竊等等就極端方式去解決自己遇到的財務上的問題。
2.可以讓孩子學會如何的規劃和理財。
孩子可以從中學習到如何去掙錢,花錢要有合理性,而不是一味的欠債,這樣,當他有了自己想要買的東西,是自己就會有存錢的主觀意識。
股神巴菲特來自一個很平凡的家庭,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的父親就給他自己支配零花錢的權力。不僅如此,父親還支持他利用業餘時間出去賺錢。他5歲時就開始兜售口香糖,到了中學時,利用業餘時間做報童,賺取外快!在多次長期的歷練之下,巴菲特從小就有很強的投資意識,並且,非常自信!
3.當孩子自己有掌握金錢的權利時,他自己是感覺到自己被委以重任的。
孩子有了自主權,他會覺得自己是受到了重用的,當他的需求和他手中的金錢發生衝突時,他會衡量,也才會知道金錢的來之不易。
4.自己管控零錢還可以促使孩子掌握生活上的技能。
當孩子自己有了自己的小金庫時,他心裡一定是有一個憧憬和嚮往的。利用這些錢,他可以選擇報自己喜歡的興趣班,學習一些新的技能。這樣他的學習動力將會更加的充足。
對於剛剛接收到零花錢的孩子,有了一定的金錢自由,孩子們往往就很難管控自己。這個時候,家長就要協助孩子跟孩子一起制定一個零花錢規則,讓他按照這個規則執行。
比如,這個零花錢需要他花多長時間,需要他花在哪一方面,當他花超了時,他怎麼辦?
家長不要過分的幹涉孩子的零花錢的權利,要給予孩子充分的權利和自由。但是一定要事先說好,零花錢就這些,花完了那就只能等下一個月的了,從大的方面對孩子進行一下約束。
1.給孩子的零花錢一定要根據家庭實際情況與家庭的預算來確定。
千萬不要讓孩子一味的在零花錢方面進行攀比,那樣只會讓家庭和孩子都會有很沉重的心理負擔和壓力。
現在很多孩子都盲目的攀比,自己的零花錢是多少多少,又買了哪些高檔的物品,這種沒有教育意義的零花錢,只會助長孩子的攀比之分!
2.不能把零花錢的多和少作為對孩子的懲罰或獎勵措施。
因為這樣會把孩子做事的內動力變成了為了追求錢的外動力,已經喪失了給孩子零花錢原本的意義。
3.不要把家務活跟孩子的零花錢聯繫起來。
當孩子做錯事時,也不能威脅取消或限制孩子零花錢。
零花錢是孩子的合理需求和權利,應當被得到滿足。不應該被限制,至於做家務是孩子本來應該承擔的一份責任。他作為家庭的一個份子,是有責任幫家庭分擔家務的。
小小零花錢,也是藏著很多技巧的,家長千萬不要忽視這些小小的零花錢,利用給孩子零花錢的機會,做好對孩子的財商教育,豈不是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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