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蓮和陳世美的婚姻悲劇是中國傳統社會流傳最為廣泛的故事之一,遲至20世紀80年代,「陳世美」還被人們普遍用作負心男子的代名詞。各類負心戲大量出現在戲曲舞臺上且深受歡迎,已知最早的戲曲作品,就是演繹書生負心的宋代南戲《趙貞女蔡二郎》,然而民眾既選擇「陳世美」作為負心郎的代名詞,足以充分說明該故事更深入人心。秦香蓮故事被搬上舞臺,要比《趙貞女蔡二郎》更晚數百年,它的影響力之所以後來居上,當然是由於戲劇情節之吸引力、人物形象之鮮明以及敘述方式之精彩。
一般認為,秦香蓮和陳世美的故事並無實事,明萬曆年間方出現在公案小說裡,最初的劇本是清代文人創作的《賽琵琶》。但清代這一題材的劇目已在大江南北普遍流傳,幾乎遍及所有劇種,似以女主人公「秦香蓮」為劇名較為常見,或稱《三官堂》《女審》,均以秦香蓮的命運為主線展開劇情,具體情節內容則各有差異。後來的演變路徑,如京劇名其為《鍘美案》,以包公判案為全劇中心,相類似的有北方部分梆子所演的《明公斷》。最近天津京劇院上演的劉連群改編本,則用了《香蓮案》這一新劇名。
《香蓮案》雖是京劇劇本,故事基本架構更接近於地方戲的《秦香蓮》——陳世美進京趕考得中狀元,被皇帝招為駙馬,遂狠心拋棄結髮妻子,秦香蓮攜一雙兒女進京尋夫,陳世美拒而不認,且為了不留後患,派韓琪截殺回鄉途中的妻兒。韓琪不忍下手毅然自盡,受此刺激,秦香蓮到開封府向包公告狀,大公無私的包拯頂住了皇室壓力,按國法處置了滅絕人倫的陳世美。相對於京劇傳統劇目《鍘美案》,《香蓮案》中「公堂審案」的重要性明顯下降了,主演也回復到生和旦;所以,編劇要用《香蓮案》這一新劇名,突出其故事取向,說明雖表現同一題材,該劇目和京劇經典的《鍘美案》實有不同,它更多地基於地方戲的《秦香蓮》,對京劇已是一部新作。
但《香蓮案》遠非地方戲《秦香蓮》的京劇版,劉連群對該劇做的改動非常值得探討、研究與深思。《香蓮案》完全刪去了地方戲的《秦香蓮》中類似秦香蓮兒子得三官神幫助,還魂復仇的情節,所以既不是《三官堂》,也不可能有「女審」。新作倒是在多處對原劇情節有新的增添,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改動,集中於兩個新的場景。最重要的是增添了喜來客店這個場景,客店以及店小二對劇情發展起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陳世美進京趕考時住在這家客店,得知自己高中狀元時在這家客店,秦香蓮進京尋夫時恰巧也住在這家客店。其中發生在這一場景的尤為重要的新場次,是秦香蓮到駙馬府尋夫遭拒,數日裡不得入內,沮喪回到客店後,陳世美在深夜來到客店與她相見,詢問他離鄉後父母的境況,更想獲得香蓮對他負心行為的諒解,期望能夠用金錢誘使香蓮放棄婚姻和放棄家庭團聚的期望。儘管略有刻意的痕跡,但有了這些內容,客店這一新增的場景就成為陳世美負心的重要見證;至於店小二雖是醜扮,卻近於傳奇中的副末,他更可以旁觀的角色,代作者和觀眾言。另一個新增的同樣重要的場景,由陳世美夜探客店生出,他回到駙馬府,已然得知真情的公主正在盛怒中等候。她以其皇家女的威嚴及現任合法妻子的憤怒,逼迫陳世美痛下決斷,徹底斷絕與秦香連的瓜葛,因此才有隨後陳世美令家將韓琪追殺秦香蓮母子的發展。
《香蓮案》對原劇《秦香蓮》的這些增添,重心在於讓陳世美的行為有更充實的心理根據,其戲劇效果卻分別在兩個方向展開。客店既是非常平民的場所,它提供的是從平民角度對陳世美變心的解釋,尤其是有了夜探客店這個過程,陳世美的負心有了更多層次,他對自己隱瞞家有髮妻而在皇家招贅這一事實,並不是毫無內疚的,他不是禽獸,儘管最後他作出了禽獸不如的行為。而駙馬府邸和客店恰處於兩端,這裡是皇權的延伸,無限的皇權在陳世美這裡轉化為難以抵擋的外在壓力,恐懼激發了他內心中的惡,因此他拋妻殺子的極端行為,就有了更多戲劇動作層面上的合理性。
由此可見,《香蓮案》這兩個新場景的作用,是為了更準確與細緻地解釋陳世美的行為。如果說陳世美這個戲劇人物在傳統劇目《秦香蓮》裡相對顯得較為單向度的話,《香蓮案》顯然使他有了更多可以琢磨、值得細細分析的內涵,其戲劇動作線因此更顯完整,人物形象更加立體化。清人焦循《花部農譚》曾經盛讚演員演《賽琵琶》中陳世美的關鍵是要表現出他「原有悔心……未嘗不自恨失足。計無可出,一時之錯,遂為終身之咎,真是古寺晨鐘,發人深省」。事實上劉連群的《香蓮案》更當得起這樣的評語,且改編本並未因發掘陳世美行為的內在與外在原因而為其惡劣行徑開脫,無論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陳世美的行為都無可寬恕。解釋而不是開脫,這是極其重要的分寸,如此對《秦香蓮》的改編才能為觀眾所接受。
經典劇目的改編始終是個眾說紛紜的問題,在近二三十年裡尤其是戲曲界爭議的焦點之一。在戲曲史乃至人類藝術史上,許多流傳廣泛的故事與人物往往有不同版本和不同演繹。劇種的地域特色和演員的藝術特長都會導致對同一題材和同一劇本的不同處理,而傳統戲曲大量存在即興表演的現象,更使得像秦香蓮陳世美這樣傳播範圍極廣的故事演化出無數版本。但我們仍然可以對近年來諸多隨意改編經典劇目的現象提出嚴肅的批評,率然改編因而對經典造成重大傷害的現象屢見不鮮,尤其是一些早就定型化了的傳統劇目,輕率的改編往往不僅不能為經典劇目增色,更常見的是在破壞傳統甚至褻瀆經典。在這樣的背景下,「傳承」與「改編」構成了面對傳統經典時截然對立的兩種態度,它的背後就是對傳統價值的認知。那些因懷疑甚至鄙視傳統、打著所謂「注入現代意識」的旗號對經典的改編,無論是對當代文化,還是對中國悠久的戲劇傳統,都形成了明顯的衝擊,扭曲了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反過來也使理論界對各類傳統經典的改編懷有深刻的警覺。
《秦香蓮》既是各地民眾競相傳誦的經典故事,它的當代命運,就比起其他相關劇目更具有代表性。劉連群是當代優秀的京劇理論家之一,對經典劇目改編也有很深的思考,更深知今天的戲曲環境,因而,對經典劇目的改編,極易觸動戲劇理論家和觀眾脆弱的神經,激起強烈的反彈。因此當他決定要改寫這個本子並且讓它以新的面貌重現舞臺時,確實需要相當的勇氣、嫻熟的技巧以及正確的文化觀念。
劉連群的《香蓮案》是戲曲經典改編的成功範例,因為改編過程中他對待傳統一直保持正確與健康的態度,他堅持了《秦香蓮》原有的、千百年來為中國普通民眾深刻認同的基本價值取向,對原作的情節和人物有新的深化與發展,卻依然注意小心翼翼地保留原劇的人物性格和情節架構,而所有重要改編的筆墨都建立在這一最重要的基石之上。有了這樣的基本出發點,他對劇作內容的擴充就不會脫離原劇主旨,這樣的改編,不是由於自以為比古人高明或者「進步」,而恰是對中國偉大的戲劇傳統謙遜又有藝術意義的繼承。《香蓮案》的改編本也有其明顯的缺陷,如在改編時為將戲劇的重心拉回到秦香蓮身上,忍痛捨棄了京劇《鍘美案》最為膾炙人口的「包龍圖打坐在開封府」,不能不說是個極大的損失;全劇的結局部分,究竟是否應該以包公落鍘作結,涉及是否為最後斬與不斬陳世美留下一點懸念,幾經反覆,仍無好的處理。但更值得重視的是劉連群在原劇基礎上所做的新的增益。
那些新加入的情節,與原劇的進程是有內在和有機關聯的。
無論是陳世美夜探客店還是回府後與公主的衝突,這些既是改編者全新的想像與創造,同時又似乎是原劇合理的延伸;或者更準確地說,這樣的情節,恰是原劇作「戲中有,筆下無」、「情理中有,原劇中無」的部分,是在原作的「縫隙」中開掘的新空間。如夜探客店一場,陳世美與秦香蓮既是多年的夫妻,當妻子攜子女遠道前來尋夫,他雖然因薄情、自私還因貪圖現成的富貴榮華,不肯與之相見,但是對一雙親生兒女,豈能親情全無,對離家時尚在堂上的父母豈能沒有關切,即使是對秦香蓮,又豈能沒有愧疚?且香蓮每天在府前等候求見,天長日久,他背親的醜事終會傳揚天下,他豈不想儘早擺脫這樣的「糾纏」?所以他才會涉險私探客店。與香蓮見這一面,他一則要詢問父母二老的近況,二則為看望妻子兒女,更主要的用意是勸回香蓮。如劇中所寫,他前二者都只是表面文章,心下所思所念全在勸回香蓮,更顯陳世美德行之虧,令世人不齒與痛恨。如駙馬回府一場,陳世美既娶公主為妻,一舉一動自然要遵從皇室規範,隨從前呼後擁,既顯排場之豪奢,也使其私下行動多有不便。而公主以金枝玉葉之尊,對府內府外之情豈能全無所知?既可能知曉有秦香蓮者每日在府前等候要求晉見,豈能不心生疑竇且妒火中燒?在這種場合,駙馬深夜私下出府,她豈能毫無反應?所以,原本有可能息事寧人的公主,當得知丈夫竟似舊情未了,於是她既要為自己的生活與感情找回支撐,又要讓皇家的臉面有所遮掩,她既怨且嫉,勃然大怒,要逼迫陳世美速做選擇,以永絕後患。這一場別開機抒,又全在情理之中。這些場景豐富了劇情,產生了強烈的劇場效果,這就是劉連群改編本的貢獻。
明末清初以來的地方戲時代,無數戲劇表演藝術家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在許多本來似乎比較簡單的故事基礎上,發展出豐富多彩的細節與內容,不斷擴張劇情,不斷地在原有情節的「縫隙」中衍生出新的戲劇性內容,不斷深化人物關係,深入揭示人物心理和情感世界,由此把戲曲的整體藝術水平、思想深度及藝術感染力推向了新的高度。這既是幾代戲曲藝術家們留給今人的寶貴經驗,更通過劉連群改編的《香蓮案》得到新的印證。
站在巨人肩上才能顯得高大,用這個比喻肯定《香蓮案》改編的成就,庶幾近之。即使我們不能簡單地斷言《香蓮案》的藝術內涵及成就超過了各劇種的《秦香蓮》和京劇《鍘美案》,至少可以說,《香蓮案》有機會融入中國戲劇傳統之河,成為其中一朵絢爛的浪花;同時,它也為當代戲劇家改編傳統經典,提供了一個極有價值的範本。(傅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