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提要】
這一次,佛教又站在了哲學和神學的交界線上,這個交界線就是:「行緣識」這個點,在「行」和「識」的交匯點上,正是佛教哲學體系和神學體系的分界點。
本節課音頻首次上線:2017-12-10
上一節課講到了通過「行」——就是你造業,你作,出現了一個「業」,而只要有「業」,就會出現「業力」。「業」和「業力」之間受什麼控制?受「業必受報」原則控制。
業必受報原則,是什麼時候被引入了「行緣識」這一環的?因為,這又是一個預置的前提條件。在推導十二因緣的時候提前沒有說,就到這兒的時候,忽然就出現了這麼一個條件,被預置進來了。
再來看一下「十二因緣」這個人生運動論。「十二因緣」運動到「行緣識」這環的時候,出了個小紕漏——「行」,是一種作用,一種運動,是通過「作」來製造「業」;而「業」的狀態,是一種孤立的精神狀態,是一種精神式的物質。不是說它有物質,而是一種精神狀的東西。
而之前,在定義「識」的時候,就知道,「識」是一種半精神半物質的狀態,又能夠流動,又是一種精神。什麼樣的行為——造什麼樣的「業」,就會導致什麼樣的「識」;造什麼樣的「業」,就會導致什麼樣的靈魂。這聽著非常通順,這是因為講中文的原因,所以就覺得特別通順——你看,你造什麼樣的業就會導致你有什麼樣的靈魂,這是中文的詞彙覆蓋力太強了。其實,這個「因為」、「所以」是非常突兀的——因為你造什麼樣的業就會有什麼樣的靈魂,「因為」、「所以」聽著順,其實突兀。
如果問一下,問一個根本性的問題,為什麼?為什麼造了什麼樣的業,就會有什麼樣的靈魂?什麼原因?佛教哲學又一次,在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的一瞬間,在特別通順的「因為」、「所以」之間,變了個魔術,又一次在「因為」、「所以」之間,插入了一個都沒有注意到的邏輯條件:就是所謂的「業必受報」原則。
前面,在第三環的時候——有緣生,趁我們不注意,插進一個「輪迴」的預製條件;在第十環他又插進了一個「業必受報」的原則。換言之,如果,要把十二因緣講通了,比如,在「行緣識」這環,就必須要有業力——必須是,因為什麼樣的行,就有什麼樣的靈魂。要想講通這件事,必須承認「業報」,「業必受報」原則,否則,整個佛教哲學體系就沒有邏輯性可言。
如果「業」不受報怎麼辦?有沒有?有啊,什麼叫好心沒好報?這個世界上,好人沒好報的事情還少嗎?所以,佛教必須趕緊捯飭出一個現世報和來世報的問題,把現世報的矛盾搗鼓到來世報去。
總之,有一個原則不能變,就是——業必須受報。如果業不受報,佛教哲學的邏輯體系就完蛋了,神學體系也完蛋了。當然,佛教哲學,也不可能是因為沒有這個原則就會完蛋,那麼,我們就問一下,為什麼有這個原則?這個原則誰來保障?既然說,業必受報,那業必受報誰來保障?萬一保障不了呢?業沒有受報怎麼辦?好人沒得好報怎麼辦?這個問題沒人問過。因為問了,也沒法回答。這麼回答?誰來保障業必受報?那只有神來保障嘍?佛教可以說沒有提供一個保障機制來保障業必受報。因為它是無神論宗教,只能硬說——業必須受報。
業必受報的概念,不是佛經創造的,是婆羅門教創造的。在婆羅門教裡,業必受報根本就不是問題,沒人想過這個問題,這就是說為什麼沒人問過這個問題的原因——因為婆羅門教裡有神,神是業必受報的保障,神保障了有業就必須有報。佛教是是無神論的,要反對有神,那麼,佛教對業必受報的保障力度可就小多了,只能憑道德和信念了,那也只能來硬的了,最後就沒有辦法,就是這樣,你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你必須承認,要不然你就別信,你信你就得承認。
考慮到佛教最初是由釋迦摩尼一人,以一己之覺悟創建的的佛教,他要對抗婆羅門教已經長達千年的理論體系,或者說,實際上也不是婆羅門教長達千年,就是雅利安人的巫術理論體系已長達千年,能做到如此完善,已經不容易了,這裡就不要過分追究,業必受報在佛教裡,如何來保障這件事情。因為,(其實)我們不追究,到後面,商羯羅大師會一起追究的。如果,不承認業必受報,那麼孤立的「業」和孤立的「靈魂」,就沒法產生聯繫,只有「必受報」,才能產生聯繫,才有「引業」——只有承認業必受報的原則,那麼孤立的「業」才會被這個原則驅動,受到一種力量的牽引而走向「識」這個「靈魂」,這個力量就叫:業力。
在十二因緣的展開裡,第三環——有緣生,前面課裡說過,這個「有」,佛教已經悄悄預置了「人有輪迴」這個前提,而「輪迴」這個概念也是婆羅門教的。佛教徒在十二因緣的第三環中,把「輪迴」帶進了佛教的因緣體系。但是這是無意的,是無意帶進來的,但是到了十二因緣的第十環——「行緣識」這一環的時候,佛教徒已經是心知肚明的了,這是非常明確的,他們把婆羅門教和耆那教關於業必受報原則,引入了佛教。
「業」和「業力」,這一字之差,是決定了「行」和「識」之間產生聯繫的合理性的問題,沒有力,就產生不了聯繫,就沒有合理性。或者說,解釋了你今生的種種行為,與你來世靈魂之間的那種對應關係。
佛教哲學,又一次在毫髮之間,變了一個魔術——就是在「行」和「識」這兩個關係之間,插入佛教宗教學最重要的概念,即,業比有報原則。
前面一直說,第三環加入「輪迴」,第十環加入了「業必有報」,這兩者加起來,就構成了十二因緣鏈條裡,佛教最重要的宗教學概念,宗教學概念屬於神學範疇,這個概念就叫:業報輪迴——輪迴加有業必報——業報輪迴,佛教學的宗教概念已成。
其實,業報輪迴概念,也不是佛教自創的概念。剛才說了,「輪迴」是婆羅門教的,「有業必報」是婆羅門教的,所以,業報輪迴,婆羅門教、耆那教都有,也不是佛教自創的。輪迴和有業必報當時在婆羅門教、耆那教是普遍得到承認的。其實,這兩個思想,都是印度文明裡的原始文明思想——是屬於印度人的原始思想,不是佛教新穎的概念。但是,佛教非常清晰地定義了「業」和「業力」這一字之差的關係,並通過定義這兩個詞,一字之差的這種關係,就把婆羅門教的「業報輪迴」引進了佛教哲學體系。
也正是從十二因緣的第十支——「行緣識」開始,業報輪迴就進入了佛教哲學體系,而從此,從十二因緣第十支開始,佛教就從一種哲學體系,向神學體系轉身了。之前說過,如果「有」那一環的「輪迴」,是佛教徒的無意行為,那這一環——有業必報,就是明確行為。再加上「輪迴」概念,就形成了佛教的精神與宗教屬性。
在前面認識論的課裡,曾經講到,佛教的大師是如何站在唯物和唯心兩種思潮的交界線上——一會兒唯物,一會兒唯心。這一次,佛教又站在了哲學和神學的交界線上,這個交界線就是:「行緣識」這個點,在「行」和「識」的交匯點上,正是佛教哲學體系和神學體系的分界點。
佛教哲學家,或者說佛教神學家,就各自從兩邊開始從容地穿行。你看見他在變魔術,你也知道他在變魔術,但是,就是不知道他是怎麼變的。可以說,佛教哲學家的水平之高,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他們在理論布局上的點滴精妙,可以說令人匪夷所思,僅僅通過「業」和「業力」這種細微差別的定義,就把佛教的哲學體系,引進了一個神學前提,把神學前提直接引進了哲學體系——業必有報。可以說,簡直完美。
寫到這兒的時候我就想起來,上個世紀,有一個特別著名的棋局,叫:吳清源十番戰。1929年的時候,吳清源對陣木谷實,棋手執黑以天元開局,打敗木谷實。天元就是整個圍棋盤中最中心的一個點,歷來被認為是圍棋的禁手,從來沒有人下過,吳清源就是以這一手開局,打敗的木谷實。這實際就是十二因緣裡的第三環,通過一個禁手引入了輪迴。1933年,吳清源,再次以天元開局,挑戰本因坊秀哉,又一次打破圍棋千年禁忌——三三星天元禁手開局,震鑠古今。這實際就是十二因緣的第十環,完成了從哲學到神學的轉身。
可以說,佛教哲學家這種理論布局的天分,這種天才,正如吳清源大師一樣,是屬於不世出的天才。我們後代能看懂已然不容易,看懂以後真是嘆為觀止,這已經不是理論突破的問題了。如果下過圍棋,知道剛才所說的這兩個棋局,就知道,這已經是人神一念之間的事情了。所以說,我相信佛陀是神,因為,人是設計不出如此完美的因緣鏈條的。
【學習探究】
電影《一盤沒有下完的棋》就是以吳清源為原型編劇,我是成年後才看的。突發奇想,本因坊秀策要是跟吳清源生在一個時代,吳清源的天元突破,遇上秀策流,會怎樣呢?後來與木谷實門下的青年「三羽烏」:武宮正樹,加藤正夫,石田方夫對局計有7局,勝6負1,克木谷實這一門啊。
因果報應只能解釋已經發生的事情,對於沒有發生的,就沒有一個必然絕對的因果關係
吳老師回應:不要談必然和絕對。要談就出問題
【吳老師補充】
「行緣識」的「識」跟「識緣名色」中的「識」以及「受想行識」中的「識」,有交叉性,但不是一個識。
宗教是要導出社會道德教化體系的,業必有報。這個機制問題就太不友好了。沒有說機制,只能說怕你找漏洞。上帝的懲罰也沒機制。是同理的。
行和有是組因緣,行導致的結果是有。行的結果導致識,導致來世的「有」。前一個用命運識。後一個用神識。精神和物理的和,主要指精神,決定,意志,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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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筆記 源自整理喜馬拉雅音頻,閒者知無涯老師的《新佛學金剛經-佛教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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