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新華社
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被曝光一年多以後,一名參與辦理相關公職人員案件的紀監委工作人員因在辦案過程中貪汙被判刑。
據澎湃新聞報導,9月14日,新晃縣因「操場埋屍案」被處分的幹部龍勝蘭的家屬表示,案發後,龍勝蘭在接受調查期間,負責辦理該案的紀委監委工作人員楊某輝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盜用龍勝蘭銀行卡和支付寶「花唄」內資金,盜刷銀行信用卡並冒充她的身份在多個平臺貸款,共計34.84萬元,用於賭博和還款。
據龍勝蘭的父親介紹,曾在新晃縣任副縣長的龍勝蘭在2019年8月6日因涉「操場埋屍案」被懷化市紀委監委採取留置措施,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被暫扣,由楊某輝負責保管。
「我女兒被留置了160天,到今年年初回到家後,突然發現手機上有許多莫名其妙的還款提醒,當時嚇出一身冷汗。」龍勝蘭的父親說,龍勝蘭隨後致電楊某輝,對方承認了盜用一事,經過一個多月的溝通後楊某輝坦言已無力還款,「那時她每個月都收到十多條還款信息,壓力很大,無奈之下寫了一封舉報信。」
這封舉報信發出後,司法機關很快介入,湖南懷化中方縣法院在7月6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楊某輝利用職務便利,竊取懷化市監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財產共計348418.24元,截至案發時尚有131418.24元未退還給龍勝蘭,以貪汙罪判處楊某輝有期徒刑4年。
時任副縣長涉事被留置,回家後發現莫名負債
2019年4月,湖南省新晃縣公安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獲杜少平涉惡犯罪團夥。同年5月,懷化市公安局在核查鄧世平被殺案時發現該案與杜少平關聯極大,後經調查,根據杜少平及羅光忠的供述和現場指認,2019年6月20日凌晨,警方在新晃一中操場挖出了一具人體遺骸,經DNA鑑定確認為鄧世平的遺骸。
這起「操場埋屍案」隨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此後深挖徹查案件背後的「保護傘」,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據此前報導,在19名被處理的公職人員中,就有時任新晃縣副縣長的龍勝蘭。9月14日,龍勝蘭的父親稱,「操場埋屍案」被害人鄧世平的遺骸被挖出後,他的女兒龍勝蘭因曾在新晃縣任副縣長,並分管教育,在2019年8月6日被採取留置措施接受調查, 「當時她的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都被暫扣,交由紀委工作人員保管。」
被留置160天後,2020年1月14日,龍勝蘭回家,她被處以行政和黨紀處分。龍勝蘭的父親說,女兒回到家後,她的孫子已在她留置期間出生,「她拿出手機想給孩子發個紅包,卻意外發現簡訊裡有數十條還款提醒。」
這些簡訊起初讓龍勝蘭感到莫名其妙,她在之後前往銀行逐一查詢發現,11萬餘元的存款也不翼而飛,立時驚出一身冷汗。龍勝蘭與家人都認為存款的消失,以及莫名其妙背上的巨額貸款都是她在被留置期間發生的,這與負責保管她物品的紀委工作人員楊某輝脫不開關係。
龍勝蘭的父親說,在隨後與楊某輝的溝通中,對方在電話中承認了上述「異常」均是他所為,龍勝蘭要求其在春節前還清債務便不再追究,但事情一直拖到今年三月上旬。「他在電話中說他確實還不起了。」龍勝蘭的父親說。
紀委辦案人員盜用34萬,犯貪汙罪獲刑4年
據龍勝蘭的父親介紹,在等待楊某輝還款的近兩個月時間裡,女兒每個月都能收到十多條催款信息,女婿因為涉「操場埋屍案」被判刑,女兒也被連降兩級工資受到影響,一邊有兩大家子人要靠她養活,另一邊又一直被信貸公司催債,在確定楊某輝已無力償還債務後,不堪重負的龍勝蘭寫了一封舉報信,「她舉報後,楊某輝很快就被抓了」。
該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輝在懷化市鶴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工作期間,於2019年8月初抽調至懷化市監察委員會辦理龍勝蘭涉嫌職務違法案辦案組協助辦案。龍勝蘭被採取留置措施後,其隨身攜帶的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被暫扣,由楊某輝負責保管,存放於辦案組辦公室。楊某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盜用龍勝蘭銀行卡儲蓄卡和支付寶「花唄」內的資金,多次盜刷並套現龍勝蘭銀行信用卡資金,多次冒用龍勝蘭的身份信息在多個網貸平臺貸款並盜用,用於歸還其個人債務和網絡賭博等開支,共計34.84萬元。
公訴機關列舉了8起犯罪事實,證明楊某輝在龍勝蘭被留置期間,利用其身份證冒用身份,修改支付密碼支取銀行存款、盜用「花唄」資金額度、盜刷信用卡並在網貸平臺貸款等。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輝作為懷化市鶴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竊取懷化市監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財產共計348418.24元,截至案發時尚有131418.24元未退還給龍勝蘭,據此以貪汙罪判處楊某輝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責令楊某輝退賠龍勝蘭人民幣131418.24元。
龍勝蘭的父親說,從發現錢款被盜至今已經9個月,儘管市委市政府對案件十分重視,曾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學習教育整頓,楊某輝也已經被判刑,但還有十多萬元的窟窿至今沒有填上,「我們已經不堪重負」。
新晃「操場埋屍案」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查辦情況
另據新華社早前報導,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深挖徹查新晃「操場埋屍案」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黃炳松,時任新晃一中黨總支書記、校長(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於操場後,夥同楊軍等人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軍,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後,接受杜少平和黃炳松的錢物和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幹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榮安,時任新晃一中辦公室主任,在鄧世平被殺案發生後,出於個人私利,按照黃炳松的指使,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查員、副主任法醫鄧水生(已退休),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洪波,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曹日銓,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陳守鈿,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領,在參與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的請吃或錢物,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5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蔣愛國,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學文(已退休),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2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案指導大隊大隊長徐勇,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黃均平,時任新晃縣副縣長龍勝蘭,時任新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清林,時任新晃縣委副書記張家茂,時任新晃縣委書記王行水,時任懷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伍紹昆,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華,時任湖南省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縣委書記)等9人,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中存在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政務撤職等黨紀政務處分。另,楊清林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